小学学生食堂临时用工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卫生责任书。
一、工作期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严格按操作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安全第一。严禁消极怠工。
二、学校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堂卫生方面的体检。如食堂工作人员因
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学校有权立即解聘。
三、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出勤制度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四、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出勤,出满勤,出好勤。(以完成全部工作为前提,中途完成相应工作后,可自行安排休息时间),如迟到而影响学生按时就餐,一次在月考核工资中扣除10元;如工作能提前保质保量完成好,在通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得到允许后则可提前下班。
五、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章操作,注意卫生,安全第一,如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伤害,一切责任自负。
六、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必须认真完成好餐具消毒、淘米、蒸饭、择菜、洗菜、切配、烹饪、分盆、分饭、分菜、送饭、送菜、打扫包干区卫生等工作,如在以上环节中出现问题,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扣除一定金额的.工资。
七、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牢牢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不铺张浪费;树立以校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
八、要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定期对食堂及餐厅等场所进行卫生大扫除
学校(盖章)
签字人: 责任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小学学生食堂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原则,学校与食堂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卫生责任状如下:
1.炊事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不招聘非本地户口的炊事员及行为有劣迹的人员,不招聘男55岁,女50岁以上及不满18周岁的人员。
2.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原料,面粉、大米、酱油、醋、食用油到有市场准入证的单位定点采购,并做好采购索证登记。食盐必须持购盐证到盐业公司采购。蔬菜保证新鲜,无杂质,不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并与供货客户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不采购熟食品,肉类采购要索证,严禁采购亚硝酸盐、甜味素、糖精、化工色素等非食品原料。严禁采购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及被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3.食品加工:加工人员必须懂得食品卫生知识,加工前首先检查原料及辅料,不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性状异常的原料。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冼净,蔬菜与肉类分池清洗,生熟分开,工具专用,定点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炒菜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夜、隔餐的熟制品必须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不加工易变质的凉拌菜。
4.食品贮存:仓库内保持清洁通风,无鼠迹苍蝇等害虫,禁止存放有害有毒物品及杂物,食品分类、分架、台,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仓库加锁,专人保管,履行出入库手续。
5.消毒留样:保证炊具、工具一用一消毒,每餐主副食品每种都要留样250克,保存48小时。
6.环境卫生:各功能间整理干净摆放整齐,机器干净池子干净,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无鼠迹苍蝇,垃圾及废弃物及时处理。
7.防尘、防盗、防投毒、防触电、每晚有人值班,及时锁门关窗。
8.因食品卫生问题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由食堂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一份,学校备案一份。责任人在该岗位工作时该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校盖章:
签字人: 责任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小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认真参加值日(周)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3、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4、重视做好学困生、德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5、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6、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7、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9、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0、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安全领导小组和教师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校长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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