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抒情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抒情的作文 篇1
有些人,有些事,一辈子都无法忘却。某个阳光灿烂的清晨,某个温暖的午后,或者某个落雨的黄昏,忽然来几缕似曾相识的风,或者是谁走过窗外遗落的歌声,竟就翻动了泛黄的往日,还有一捧鲜活的旧时画面。
这个黄昏,我在大街上行走,街道的转角,斜阳余晖涂满一面斑驳的墙,不经意地瞥了几眼,突地心儿颤了颤,我并不太在意,依然朝前走。只挪了几步,终于停下来,倚在墙上望西天那轮红彤彤的暖阳。我觉得我熟悉这堵残照下的红砖墙。恍若看见我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还有一个温婉的女孩,长发飘飘白衣飞扬。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秋天的傍晚,满天绚烂的晚霞,大地、房屋、树木都被夕阳染成暖黄,人仿佛是活在童话里了。我贪恋此时的温馨,到底不敢停留,要去教室上晚自习呢。教室门口有几个女生正大声地说笑,我微红着脸低头穿过,蓦然听见一个女生说,这小男孩很像我弟弟哦。我回头,她笑盈盈地望着我,另几个女生笑得更欢快了,所谓的花枝乱颤大抵就是这等风情吧。我通红着脸跑进了教室,却清楚地记住了她的模样。许多年以后,每每听到歌里唱“透过开满鲜花的月亮,依稀看到你的模样”,我总能一下子就想起她。
原来,她就坐在我的后面,我竟一直都不曾留意。不过,自那天黄昏,我开始频频转身试着和她说话。她开始亮堂地唤我弟弟,我虽然不应答,但心底着实欢喜,因为她是那样地美丽。是的,她是那样美丽。有个男生对我称赞她很漂亮,我立即纠正他,不是漂亮,是美丽。我觉得,美丽和漂亮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兰心蕙性者方可谓之美丽,美丽如她;漂亮通常冠给绣花枕头或者花瓶。
说也奇怪,无论老师多少回调动座位,我和她都没分开过,不是她在前面就是我在前面。我对她说了我的惊喜,她笑着说,你是我弟弟,我当然要在左右照顾你啦。
如今想来,那时的光阴似乎日日都阳光灿烂,天蓝风也清和。我所有的日记都拿给她看,花开间的喜悦,雪融后的惆怅,每一丝欢忧每一寸乐愁都想叫她知道。她赞叹我的文字生动,说我是个富有才情的孩子。她骄傲地向她的朋友们介绍我,那些小女生也就真的对我刮目相看,乐意和我交好。我只在乎她的微笑。她略一锁眉,我的心也顿时黯然。
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开始在黄昏时分,守在她去学校的路上等她,远远地望着她踩着单车渐渐地近了,我慌乱地转身跑开。有时回避不及,我会装出不经意路过的样子,红着脸冲她痴笑,然后我们一起步行去教室。有一天夜晚,我传给她一本杂志,夹了纸条:我爱你,你爱我吗?她回复:若你再胡思乱想,我定不再理你!我觉出她是生气了,我又怕又羞,直到晚自习结束都没敢回头望她一眼,埋头伏在课桌上动也不动。仲春的夜晚天究竟还是冷的,我却大汗淋漓,万千细针刺扎一样难受,脸火辣辣的。一连几天,我都倍感尴尬。她若无其事,待我一如从前,温柔亲切。
我读高中的时候,她去了另一个城市读医学中专。我以为,遥远的距离会使我和她逐渐变得陌生,最后相互遗忘。不料,她的信和电话来得殷勤。她对我讲她枯燥的学习生活,对我炫耀她很勇敢地触摸教学尸体,不比别的女生哇哇乱叫闭着眼哆嗦。她寄照片给我,明眸皓齿,笑得宛若三月暖阳,妩媚怡人。我的朋友见了照片,很是妒忌地问我,你女朋友吗?我不说是但也不否认,只是笑,只是笑。
大抵学生是最热衷于书来信往的了,且又在信笺的折叠邮票的粘贴上生出一些学问来,比如信笺折成心状叠出千纸鹤等,邮票左倾右倾亦各有寓意,倒贴则暗表我爱你等等。我给她的信从来都是叠成双生叶,她则花样繁多,小船啊宝塔啊什么的。有一天,她来了一封充溢着感伤的信,诉说她的孤独,说她常一个人沿着长长的铁路静静地走很远很远,然后再慢慢地走回去。我不由得很是难过,似乎历经了她的忧愁。我竟又发现,她居然倒贴着邮票,一下子就昏了头脑,情深意长地回了一封十二页的信。满纸呢喃我真切深沉的爱恋,还信誓旦旦地说,为了她,我定认真读书以考取清华大学。
抒情的作文 篇2
有人称赞牡丹华贵艳丽,有人倾慕百合幽香高雅,更有人喜爱莲花玉洁冰清。(排比句写花的多姿,为映衬后面绿叶的无奇作了铺垫。)历代多少文人墨客对花视如珍宝,以花为题写下了多少名传千古的优秀篇章。然而衬托这些秀丽妩媚、鲜艳夺目的花儿的,正是那些不为世人所注意的绿叶。
春天,当你走进一片花海之中时,你会想到鲜花怒放,靠的是一片片平凡无奇的绿叶吗?正是这些绿叶,用无数次的劳动--光合作用,制造了大量的养料供花朵成长,使花儿一朵比一朵妖艳。而绿叶自己呢?她从不摆出骄傲的样子,尽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努力使鲜花开放,同时又以她的翠绿衬托着鲜花。
盛夏,绿叶们手挽手撑起一把绿伞,为人们送来凉爽。
金秋,绿叶在秋风的吹拂下纷纷枯黄、脱落,她并不为自己短暂的一生而悲伤,也不为自己没有得到人们的赞赏而难过。她勇敢地拥抱芳香的泥土,甘愿化作土中的养料,为大树所吸收,使它长得茁壮……
我常想:鲜花好看,要是没有绿叶的衬托,也显示不出她的美丽。自然界与人类都是这样。一个人,即使你是出人头地的佼佼者,也只有置身于千万个平凡劳动者之中,才能有所作为。(由物及人,过渡自然而贴切。)
一片渺小的绿叶,反映出多么伟大的品质。在现实生活中,不知有多少像绿叶一样的人,默默无闻地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敬爱的老师,他们的在自己的岗位上,教导我们学习文化知识,不知倾注了多少爱心,希望我们长大成材。他们像春蚕一样,无私地为人类贡献一切,用辛勤的汗水抚育我们成长。他们所做的一切,难道不像那些不为人世所注意的绿叶吗?
抒情的作文 篇3
春姐姐来啦!为了迎接春姐姐,同学们换上轻便的春装,显得焕然一新。走,我们一起去找春姐姐玩去!
春在田野里。农民伯伯在田野里种下种子,待到金色的秋天,我们把丰收的果园拥抱,到那时候,农民伯伯一定会乐开花的`。
春在公园里。公园里的白玉兰开得最盛,在阳光的映照下,像一个个美丽的天使从天而降,轻轻地摇晃它,花瓣从树枝上掉下来,又如同蹦极爱好者从高空蹦下来,可爱极了!
春在果园里,果园里的苹果瞪大了眼睛,好像在求买家来购买它,把它带到城里去开开眼界;葡萄妹妹可害羞了,只要游客一看它,就立马低下头,比苹果小心多了;西红柿,唉!就别说了,它可傲气了,头上带了一顶“皇冠”,还以为它是女皇呢!
春在小区里。小区里的绿化环境变得更加美丽,小草已抽出嫩芽,准备在春天里更进一步讨人喜欢;柳树的枝条也已长出嫩叶,许多孩子在柳树旁大声议论,大概是想让柳树快点变成“长发公主”吧!
春天是美丽的,它给人们带来了惊喜,也同是带来了欢乐与幸福!
抒情的作文 篇4
以你为圆心,以母爱为半径,画一条圆润的弧,那是你牵着我的手走过的历程。
—题记
时光荏苒,我已经步入了人生的第十四个春季。蓦然回首,看到的是一个个你牵着我的手踏出的脚印,它们承载着我成长中的欢笑与忧伤。以爱为名,回首你我走过的日子。
五岁。“妈妈,妈妈,快给我梳头。”我银铃般的声音传入你的耳。你脚步轻盈,走到我身边。清凉的感觉传来,你执一把温润的桃木梳站在小小的我的身后,轻柔地抚着我的秀发。梳罢,你用那只温暖的大手将我的小手包裹,走出家门沐浴阳光,迎接新一天的到来。金色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和你的爱一样,温暖而明亮。
九岁。转眼间,我已经上学了。每一次放学,我都能在人群中找到你那张挂着微笑的脸。扑到你身上,享受那片刻被你的温暖笼罩的时光。然后,你又会几年如一日地牵起我的手,去往家的方向。一路上,我总会和你说起今天在学校的趣事,那条回家的路啊,竟承载了五年的欢声笑语!现在每每回想自己的童年时光,感到最快乐与美好的,竟是你携我回家的路。
十三岁。正值叛逆年纪的我,已不再留恋你那双温暖的大手。尽管你极力掩饰,我还是捕捉到了你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失落。我的眼中忽然变得温热,再望向你,原本乌黑的秀发,竟也夹杂着几分斑驳的白色,好像黛色的远山上的点点残雪,冰得我难受。我轻轻执起你的手,从不干家务的你那修长的手指上竟也多了一层薄趼。我强忍的泪水还是突破了禁锢,掉在你的手心里。你反牵住我的手,久违的温暖再次向我袭来。我决定,再也不要脱离你的指尖。
你我走过的日子,是细雨在我心中溅起的涟漪水花,是绛红的枫叶中的秋日的私语,是明媚的阳光亲吻过的天堂的繁花。你我走过的日子,总是那样惬意和美丽,愿以后的岁月里永远有你的陪伴。
抒情的作文 篇5
我在家里可以说是最闲的一个,也可以说是最忙的一个。一年365天,至少有三百天我都是不在家的。除了我爸,估计也没有人能跟我分庭抗礼了,想想他倒也不过比我多了十天左右。我执着于哪怕一分一秒的时光。,可是刚开始的我,却是完完全全不在乎的。尤其是对于她。
幼时的我对于母亲的印象是少极的,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有一两帧模糊的剪影,反正是看不分明的。我相对更喜欢外婆外公及那又“一箩筐”哥哥姐姐们。那时很是自由,在没有上学之前,我们都是一群野孩子,纠集了一大堆人马在田间、河边闯荡。山脚下那小小的陈旧的寺庙,更是我们活动根据地。外婆外公采取的是放养政策,任我们自在生长,怎样舒服怎样来,并不是严厉管教。只是为累了想要憩息的我们提供一个温暖的港湾。那时候的行走自如,无拘无束的我们,还有另一个更有趣的名字——留守儿童。虽然在彼时的乡下,这个名字并不如“没娘教”的孩子那么广为人知。我年纪尚小,更何况没有得到的东西,自然是不会衍生出得到再失去的苦楚。至少对于那时的我,母爱从来都是遥不可及的,我也不去奢求。我只想要一寸温暖,仅此而已。无论是外婆外公,还是哥哥姐姐,或是牵着手走过童年的伙伴,都能给予我多一寸的温暖。
记忆中的那个女人,总是留给我冷酷的背影。随着长长的列车去往远不可及的地方。尽管她身后的我哭得撕心裂肺。而那个男人,至少我曾骑在他脖子上游戏。所以,这样的她,我要怎么去爱呢?
外婆外公在我七岁时相继离去,此后哥哥姐姐也不在身边。我辗转多次,被交给奶奶抚养。换了学校,换了朋友,我却在那格格不入。再多的委屈,也在听到电话那头的他们的声音后止住。他们又这么会懂我作为一个小孩子的伤心呢?大人永远只会说,没事的,没事的,一切都会好的。只是当做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经历太多的我已过早地懂得了生活,和社会。可是他们不会知道的。那种隔阂,一日不消,我就无法接受他们扔下我的不负责任。就算,我其实什么都知道,都懂。
11岁的我第一次和她住在一起,终于不再是过年过节那短短的假日。可是我早已经不像曾经一样,有过对她深深的期冀和依恋。我们就像是陌生人一样。没有争吵,没有顶撞,也没有过离经叛道的离家出走。有的只是简简单单的命令与服从。安安静静,不吵不闹,像温开水一样无波无澜。后来住校了,当所有同学因思家而哭泣时,我却感觉到了一种安心与自在。就像回到了年幼时的无拘无束。
我以为,我们之间会一直这么冷淡、无味,直到最后的生离死别分开。可是,有什么却在悄悄改变。初中三年像是润滑剂,潜移默化地影响我,不知不觉那块坚冰的棱角已经被磨圆。高中时候的我,也会在雨下得大,失眠的时候想家;也会在着凉感冒的时候,想着她现在怎样,身体可还好。也会在练习得到高分时,想着和她一起分享那种喜悦;想着把在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地告诉她。就像初中时身边的朋友所做的,那时,我还冷漠着。而现在,在他们已经习惯一个人,我却开始依赖她。也许是半个月回家时,她见到我时明亮的笑容。也许是她放下所有工作,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只为给夜归的我做一桌最爱的菜;也许是她和我并肩躺在床上,月光如水的夜晚,和我说着体己话的时候……
我越来越想念她,也越来越怕有一天她会离去。先前,她一年有99%的时间在外漂泊,如今,我一年只有1%的时间与她共处。冥冥中像是早已注定了什么。注定有99%的时间,是谁离开谁的。
我在家里的时候,为了给我减轻负担,她总是尽可能地留给我独处的时间,而那段时间,我要忙着完成作业。我是家里最闲的人,她会默默安排好我的一切,她甚至知道我睡前喜欢开着灯。所以总是在我入睡之后,蹑手蹑脚进入我的房间,关了灯。属于我们的时间越来越短,当我真正开始读懂她的时候,她却老了。尽管她那么爱美地,染了一头时髦的紫红色的头发,却也遮不住那几根刺眼的银丝。我并不后悔曾经的冷漠,否则哪有后来的醒悟。我只是难过,她不能一直陪着我,从出生到老去。我没有办法让时间走得慢一些,也不能用自己的寿命换她的安康,只能祈求岁月踯躅半会儿,给她多一刻的安好。至少我们都能多赠与对方多一寸的温暖。
抒情的作文 篇6
我喜欢看课外书,因为书中那绘声绘色的精彩故事,也因为它告诉我千奇百怪的自然奥秘,还因为它教给我好多的生活技能。
然而,妈妈却特别不喜欢我看课外书,她常常说“看闲书对学习一点帮助也没有!有时间,还不如多看一些书!”对于妈妈的教导,我不反驳,但也不照做。
周末,我又迷上了《探索植物的奥秘》这本书。书中那有趣的植物问题,让我愉悦地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为了把这本书一口气看完,又不被妈妈发现,我就偷偷地把书放在外套里,带进厕所里看。可是细心的妈妈见我半天没出来,觉得很奇怪。她走过来,一把推开门,见我正在埋头看着书,一边说“我就知道你有鬼!”一边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那本书,责令我不许看!而且一再强调再不听,就把那本书撕了。为了心爱的书,没有办法,我只好乖乖地去看书了。
可是不久,一件意外的事改变了妈妈不许我看课外书的想法。
那天,哥哥不小心弄倒热水瓶烫伤了脚。妈妈着急得不知所措,我说“妈妈,快点把哥哥拿到冷水龙头那里去,让冷水不断淋脚。”然后,我去拿了桶子,让哥哥把脚放桶子里,让冷水不断往桶里灌。过了一段时间,哥哥脚上的水泡没有了,脚也不那么红了,我叫哥哥拿出脚,轻轻擦干,再摘了一片芦荟,挤出汁涂在哥哥脚上,说“可以了。”妈妈看着我做完这些,问我从哪里学的,我告诉妈妈这是闲书给我的馈赠!妈妈听了,将信将疑。我于是把书找来给她看。
从此以后,妈妈再也不反对我看闲书了!而是非常支持我。我也很享受遨游在书海中的快乐。
抒情的作文 篇7
自从他考上大学,就很少回过老家。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让他眩晕、痴迷、幸福、不知所措。他拼命学习,只为让这座陌生的城市能够接纳他。最终他真的留在城市了,并且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3室一厅的住宅。母亲没有来过城市。他连婚礼都是在城里举行的。
婚后好几年,除了春节,他从来不曾回过老家。儿子想奶奶,跟他闹了好几天,最后他只好跟妻子商量能不能把母亲接过来住些日子。妻子同意后,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他说您来住一些日子吧。母亲说我在城里住不习惯。他说您就来吧,小宝说他想奶奶。母亲想了想,最后说,好吧。
就这样母亲来到了城市。那是她第一次来到城市,城市让她极不舒服。
母亲带来两个蛇皮口袋。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菜园里摘下的新鲜蔬菜,一个口袋里装满刚从地里掰下的青玉米。那样的蔬菜城市里到处都有卖,价格很便宜;那样的青玉米卖得更多,他们早已经吃腻了。母亲带来她所能带过来的乡下的所有,却唯独没有带来乡下的习惯。她战战兢兢地在屋子里走动,小心翼翼地和他以及他的妻子说话。五十多岁的母亲知道城市和乡村的区别,知道装修豪华的楼房和简陋的乡下草屋的区别,即使住在儿子家,她也不能太随便。
他忙,不可能时时陪着母亲。妻子也忙,她得去公司上班,去健身房健身,去电影院看热播的大片,去业余班学英语、学会计……他们把母亲留在家里,让儿子陪着她。妻子对母亲说,这是马桶,按下小钮,冲半桶水,按下大钮,冲整桶水;给小宝热牛奶的时候,用燃气灶,往右拧这个开关,就能打着火……
母亲的表情就像一个懵懂的孩子。这么多事,这么多规矩,她怕记不过来。
母亲小心翼翼地关上门,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她不敢用抽水马桶,不敢动电视,不敢开冰箱,不敢接电话。后来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打开了燃气灶,为自己的孙子煮了一杯牛奶。那个上午她只动了燃气灶,却差点儿闯下了天大的祸。
中午他回家时,闻到一股很浓的煤气味。孩子在卧室里睡觉,母亲坐在沙发上择着青菜。见了他,母亲说,我头有些晕。他不答话,冲进厨房,见燃气灶的开关开着,正咝咝地响。他连忙关掉燃气灶,打开厨房的窗户,又冲进卧室,打开阳台的窗户。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跑,一扇窗子一扇窗子打开,母亲惊恐地看着他,脸色苍白。母亲说出什么事了吗?他说没事,脸却黑得可怕。母亲垂下头,她知道自己肯定闯下了祸。她不敢多说一句话。
妻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晚上她把母亲叫到厨房,再一次跟她讲解燃气灶的用法。她说多险啊,如果不是他中午回了趟家……母亲说我吹不灭火,就用湿毛巾把火捂灭了。母亲说我不住了,在城里真住不习惯,以后,还不知道会闯下什么祸……
母亲第二天就回了乡下。这时他才想起来,母亲竟一次也没有用过家里的洗手间。母亲腿脚不便,可是她仍然坚持去一公里以外的公厕。母亲留下的那些青菜和青玉米,他们吃了很长时间,还是没能吃完。最后只好扔掉了。
第二年春天他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故。妻子带着儿子与他离了婚,一个完整的家瞬间破碎。那些日子他每天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终于被公司解聘了。他重新变得一无所有,整天闷在家里,借酒浇愁。终于有一天,他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撞倒在地。虽然没什么大碍,可是需要卧床养伤。医生说,你需要在床上至少躺半年的时间。
母亲再一次进了城。这次是母亲主动要求来的。他不想让母亲看到他现在的可怜模样,他劝她不要来了。母亲说我还是去住些日子吧!他说您不是住不习惯吗?母亲说会习惯的。来的当天母亲就用燃气灶给他煮了晚饭。母亲说,你放心,煮完饭,我不会忘记关掉燃气灶的。
他惊讶地发现,母亲竟然表现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她把冰箱整理得井井有条,每次关冰箱,都不忘看看冰箱门是否关严;她修好了一把断了一条腿的木椅;她把空调的温度调得恰到好处;每当有敲门声,她总是先问一声谁啊,然后再通过猫眼看清门外的来人;她把洗手间和地板拖得一尘不染;她用微波炉给他烤面包;用果汁机给他榨新鲜的果汁。甚至,母亲还帮他发过一个传真,那是他的一份求职材料。
母亲在几天之内迅速变成了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自己的儿子,就像在乡下照顾小时候的他。后来他的心情好了一些,没事的时候,就和母亲聊天。母亲说昨天我去超市买菜,问楼下的老大姐,她说现在写作得用电脑。他说都扔这么多年了,还是算了吧。母亲说不能算了,我明天给你去电脑城问问。我问过那位大姐,她说组装的电脑会便宜一些。我有钱呢。母亲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里面包了一沓钱。母亲说是我这几年攒的,四千多块钱,给你买台电脑吧。
第二天,母亲真的一个人去了电脑城。中午她没有回家,只是打回来一个电话。她说你要17的显示器还是19的显示器?17的便宜,也清晰,但太小,看着可能累眼睛。内存和显卡……那一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跟泥土打了一辈子交道、识的字肯定不会超过100个的农村老人,竟然说出了显示器、内存、显卡!只要他需要,那么,母亲就必须弄明白这些。因为她在为他做事,因为她是他的母亲。
电脑买回来后,他真的开始了写作。开始当然不顺利,不过也零星发表了一些。随着发表量越来越大,他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半年以后,他几乎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想,假如没有母亲的鼓励,假如没有这台电脑,那么,他不知道自己那种灰暗的心情,还能够持续多久,他会不会天天泡在酒杯里,永远消沉下去。现在他彻底忘掉了自己的不幸,感觉生活一天比一天美好。
突然有一天,母亲在客厅里摔了一跤。他过去扶起母亲,母亲说,地板太滑了,这城里,我怎么也住不习惯。那一刻他努力抑制了自己的眼泪——母亲为了他,几乎适应了城市的一切;而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这个家适应自己的母亲,哪怕是换成防滑的木地板。
他说明天我就找人把地板换成地毯。母亲说不用了,明天我想回去。他问为什么?母亲说因为你已经不再需要我的照顾,我留在这里,只会耽误你写作。还有,地里的庄稼也该收了,怕你爹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他求母亲再住些日子,可是母亲说什么也不肯。她说我真的住不习惯。地板、燃气灶、微波炉、冰箱……都不习惯。如果你想我了,就回乡下看我。
他叫一声妈,泪水滂沱——当母亲认为他需要自己,她会迅速改变自己多年的习惯,变成一位标准的城市老太太;而当她认为自己已成为累赘,又会迅速恢复自己的习惯,重新变回一位年老的农妇,远离儿子而去。似乎她的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为他而改变。她的心里面,唯独没有她自己。
昨夜,母亲那熟悉的脚步声再次入梦
母亲,在您的身边,我永远也长不大。您,离开我十几年了,记忆,像肥皂泡,一个一个,随风飘落。唯有您,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夜里寻食的老鼠的脚步声,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常常侵入我的梦林。轻轻地,轻轻地,一朵白云飘远,天国拥挤吗?昨夜,你有走进我的梦里。好温馨,好温馨,我又找到了家。
母亲,回忆你的一生,就唠唠你的一天吧。
早晨,您从熟悉的灯台上,划一根火柴,蹑手蹑脚的,搁在锅台上,点亮了一天的生活。抱柴,给锅里添水,捅开灶膛的死灰。一袋烟工夫,香喷喷的早饭便做好了。我敢说:母亲做饭是一把高手,虽然她不识一个字,没看过一页关于烹调的书。她总能将有限的食材,调理的有滋有味。接下来,在全家端起碗,喂饱扁瘪的肠胃的时候,喂猪,拾掇家具上落下的灰尘,就连空的瓶瓶罐罐,都擦得铮亮,仿佛能照出人影。
接下来,就是上地干活。母亲的气力是很大的,干活从来不遛弯。那时候,生产队挣工分分红,母亲挣十分相当于一个男子劳力。母亲不仅力气大,而且干活很细心,她能把一棵玉米根底的草,剔除得干干净净。拉车,驾辕,点籽,扬粪,扶犁,样样是一把好手。干活的间隙,母亲常常揣着针线活,纳鞋底,绣鞋垫,纳的鞋底平整,鞋垫上的龙凤,展翅欲飞。
中午,母亲还是一溜烟的小跑,像捻线砣。做饭,洗碗,喂猪,洗衣服,打理院子里的瓜菜。记忆中,母亲是从不睡午觉的。好像她有使不完的劲。
晚上,特别是在夏天,夜很短。蚂蚱和蟋蟀在院子的菜地里,悠闲地弹琴,母亲就着橘黄的灯盏,做着针线活,背影在土墙上一起一伏。静谧的夜,总是编织着温暖,尽管外面的夜黑黑,尽管当时的日子大多的人家过得都很拮据。
儿行千里母担忧。如今,村子里和您一样年长的都去了,和您走一条道。村子里的窑洞,向张开口的喇叭,一片衰落。大多数人家的院子里,长满了蒿草,不敢跟您提及,您听了一定会惋惜的睡不着觉。村子里的人家,气力好的,都到外面讨生活去了,老弱病残的也不多了。只有村口老槐树上的麻雀,是最后一批留守者,灰灰的眼睛,见证着村子的荒凉。也许,它们生来就认为,那里是它们的永久的家园,根的所在。
母亲是家呀,失去了家,无论谁,都该怎么活?
愿母亲在天国安息!
儿,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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