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

2022-01-01 关于偶像的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偶像作文 篇1

  浓密的眉毛下点缀着一双深邃的眼眸,目光中流露着他这些年对梦想的追逐,高挺的鼻梁。毛发呈棕色,根根抖擞着精神。他就是我的偶像——薛之谦。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红遍大街小巷的《认真的雪》吧,那便是薛之谦的成名作,可是歌红人不红,导致薛之谦又沉默在娱乐圈内。终于薛之谦发行了《演员》,虽然大火了一把,可更多的舆论也背负在了薛之谦的身上,说薛之谦这辈子只能当段子手当歌手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罢了。越是这样,薛之谦就更是不负众望,连续发行的各类专辑都红遍了大江南北,我从歌词里看得出薛之谦的孤独感。 我更喜欢荧屏里的薛之谦,在他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从不带给人负能量,就连忧郁的心情也会随着他的笑而散开。

  他的歌曲下载从不需要花钱,他希望大家都能喜欢他的歌,他也从不靠唱歌赚钱,只是录制节目而挣取收入。他曾说过:“不公平是好事,它会让你更努力。”我把这个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此来鼓励自己。 明星是一个有着公众形象的职业,需要面对各类人的辱骂,质疑,包括一举一动大家都会用放大一百倍来看,希望“键盘侠”们手下留情。 我喜欢薛之谦外表、歌曲,可是更喜欢他更喜欢他身上那股永不屈服的那股劲儿,还有他坚持不懈的品质。 我的偶像是阳光、爱笑、坚持不懈的薛之谦。

我的偶像作文 篇2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

  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明星;我崇拜的偶像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教师我的大姨。

  我崇拜她的朴素。她在郑州一所比较有名的学校当老师,待遇还算不错,但是我从来没有见她穿特别花哨的衣服,没有见她戴过名贵的首饰。但是她的房间却有许多新书、新作业本。新书是给她自己买的,偶尔班上某位同学进步很快或者在年级里的某种行为、比赛中比较出众,她也会奖一两本书给他。

  我崇拜她的勤奋。她每天都很早起床,工作日时,她从来不迟到。我的百变大姨在周末给学生批改完作业后,有时间的时候,还会去做她的第二职业---讲解员,她会带着来我们这旅游的客人参观了解我们当地的风土民情,我参加过大姨的一次团队,讲解的我听得都着迷了,嘿嘿!

  我崇拜她知识丰富。有时候在家做作业,遇到了不会做的题。我就直接给大姨打电话,她一定能帮我解答出来。她虽然是语文老师,但是你拿数学难题、英语翻译给她做,她也能完成,而且完成的很好,大姨教会我很多学习方法,每次考完试,我都是第一个打电话给大姨汇报。

  这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一个百变的大姨。

我的偶像作文 篇3

  偶像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人,他可以是相貌不扬,但绝不可以是起轻佻浮夸的偶像明星。也不可以是只有一张俊美脸却什么也不会的明星。

  在一间幽暗的小屋子里,一位头发蓬乱的老者正在演奏着动人的音乐。饱经风霜的脸上写着沉浸于音乐之中的快乐与幸福。是的,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贝多芬。

  对于一个音乐家双耳失聪是何等的不幸,而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人。一次一次的演出结束时,台下的掌声雷鸣,可是他却什么也听不见。直到台下一个献花的小女孩送给他献上一束花和抱住他时,他才慢慢地回过神来。他曾经说过一个乐队只能演奏出他一分钟心里所想的音乐。这不是他狂妄,而是他的内心有着对音乐澎湃的向往和痴迷。

  贝多芬性情孤傲,却勇于挑战权威。有一次他与歌德同行,迎面就遇到了一支贵族乐队。歌德他急忙脱下帽子向贵族乐队致敬,而贝多芬却不卑不亢地等着贵族乐队向他致敬。贝多芬对权贵的轻视更突出了他那高贵的人格。

  贝多芬虽然双耳失聪,但却仍然坚持对音乐的创作。他为艺术而献身,把美妙的音符留在了后世。贝多芬在挫折中站了起来,用坚强的意志,创作的激情,谱写了惊人的杰作。贝多芬是一个传奇,他用心灵感受音符,他用一生谱写歌曲。他是世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作曲家之一。

  贝多芬是音乐界的巨人。他是我的偶像,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贝多芬的乐曲好比一股清凉的泉水,滋润着人们干枯的心灵。

  这就是我的偶像,钢琴界伟大的音乐家贝多芬!

我的偶像作文 篇4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每当耳畔响起这动人的歌声,我的眼前就浮现出我妈那娇小的身影,我伟大的妈妈作文。妈妈算不上漂亮,但是在我眼里她还是特耐看的那种小女人,妈妈很适应时代,性格也特别的开朗,她容易生气也很容易消气,记得我五、六岁时妈妈常为一些小事跟爸爸斗气,斗过气的她心情特别的不好。她呢就带我上街去胡逛一通还会买好多好多的好东西给我吃,看着我吃。而她自己呢?却在大口大口的喝着矿泉水。等我吃完了逛累了,我们就一起回家去。那时她就一点也不生气了,还一路给我讲好多小故事。所以我那时不太懂事总希望爸妈何时再吵架才好,我又可以上乐园和麦当劳享乐去了。现在回想我真有点觉得当时的想法真是可笑。

  我从小就是一个对衣服特别挑剔的小女孩子,记得有一次我的漂亮毛线洗了还没干,妈妈要我穿一件黑颜色的,我就讨厌黑颜色的,就不想穿,当时是冬天,这下可把妈妈急坏了,她怕我冻了,就一直劝我先穿了,明天一定给我买新的。所以我只好听话先把那黑毛线衣穿在身上。第二天,妈妈真的去买了好多的五彩线;她在此前从不会识毛线衣,那天买来彩线让隔壁阿姨教她,她连着加班二天就给我织好了一件特别漂亮的毛线衣。当她拿着新的毛衣让我试穿时我看着她黑黑的眼圈,我的心里真是高兴得在泪水直流。(当时,我只对妈妈说:妈你辛苦了!我以后不挑穿了。)现在那毛线衣虽然已经变小了,而我还是一直把她珍藏着。

  妈妈不但在生活上关心我,而且是在学习上也是对我十分严厉的,记得我有一回,晚上放学回家,我把老师布置的作业三下除五就给解决了,便拿起玩具到邻居同学家里去玩了,写人的作文《我伟大的妈妈作文》。妈妈把我的作业查了一遍,看到我的一道题错了,就大声的喊我回家,语重心长地说:“像你这样的学习态度,能真正的学好吗?看看这作业,总这么粗心大意行吗?……”妈妈的话像样大雨下在我的心里,当时我听了真是又气又难受,训人的样子真的是这样呀?其实教育小孩子要有方法和耐心,不能总以训话为主。现在回想起来妈妈看我廖草的完成作业到处胡玩当时心里也有气才那样说的吧!其实妈妈总不在我身边她对我的要求也并不真的特别的严,她只要求我中等就可以了,也不限制我玩的。所以我为有这样的妈妈感到特别的荣幸,因为我大部分时间真的是一个自由自在的女孩。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在解这首诗词大意时我有特别的感受,妈妈你为我付出的真多,今天是你的节日,在此祝你:节日快乐!

我的偶像作文 篇5

  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临睡前,必须听一首音乐才能安然入眠。我一直试图改变这个嗜好,但就像人有了烟瘾,怎么戒,也戒不掉。过去,听音乐的种类比较单一,大多是流行音乐,主要是港台的流行歌曲。这几年,上了年纪,试着听一些爵士、古典、轻摇滚、民族风之类的。听来听去,也记不住几首歌的名字。当然,记得最多的是王菲的歌了。王菲的歌,既有不羁放任之风,又有空灵飘逸之美,恍如神仙吟唱仙乐,又似女神哼唱神曲,实在是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听着听着,她成了我的偶像,我成了她的粉丝。

  对偶像一词,一直没有考究它的准确涵义。浅意识的认为,我特别喜欢某人,前提是某人是娱乐圈的。但我的这种理解,让人看来未免肤浅,又觉得极不入流。记得和某些成功人士聊天,谈到了偶像的话题,有的说,我觉得还是毛主席伟大;有的说还是乔布斯厉害;我说,还是王菲的歌好听。此言一出,他们顿时愕然,从此以后拒绝再和我讨论偶像话题。有一天,闲来无事,和单位80后、90后的同事聊天,当我问起“你们的偶像是谁?”,有的男同事爽快的说,“我喜欢看梅西的盘带”,而有的女同事,或许碍于我的年龄,或许碍于我的身份,扭扭捏捏、支支吾吾地,也说不出谁谁谁来。他们反问我,“您的偶像是谁啊?”。我一本正经、非常严肃认真的说,“我喜欢听王菲的歌”。他(她)们霎时茫然。从那一刻起,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偶像是有时代性的,不同的偶像会出现在不同的时代里。

  上小学的时候,生理和心理还没有发育,崇拜的偶像是一水的男性。看完了《少林寺》,就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李连杰,走路、吃饭、睡觉、玩耍,都带比划的,好像每一招都是少林功夫。成龙的片子百看不厌,周润发的大哥范曾让我羡慕不已。到了中学时代,朦朦胧胧地开始关注女性偶像了,喜欢黄蓉的活泼可爱,喜欢白娘子的温柔贤淑,喜欢孟庭苇的委婉哀转,喜欢梁咏琪的清纯动人。等到了大学,对偶像的喜欢,现实了一点。期间,发生的事,尽管过了那么多年,记忆还是蛮深刻的。记得那时,物质条件还不算优越,宿舍里连个电视没有,到了晚上除看书、聊天之外,就是听收音机了。当地电台,晚上10点钟,有一个音乐话题节目,类似音乐人生之类的,主持人选几首歌曲,每一首放完,主持人就这首音乐的主题,结合一些自己对事物的感触,谈一些深层次的话题。这个节目本身风格很吸引人,加上主持人送东风沁人心脾的嗓音,再衬上校园优美静谧的夜晚,让人无限遐想。宿舍里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哥们,你们猜送东风长得啥样?”。“还用说吗,肯定长得很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最后一句是我说的。“唉,见到真人就好了”。我们一边感叹着,一边想象着送东风的迷人容貌,进入了各自的梦乡。机会终于来了。一天午休的时候,一位舍友踹门而入,我们大惊,随后向他吼道,“滚”。他脸上依旧笑开了花。“哥们,都醒醒,好消息,这回真能见到送东风了”。我们不约而同的鱼跃而起。这时才发现,他手里拿个海报。“别废话,快念”,“xx音乐台校园行,主持人送东风等著名主持人,时间、地点(因时间太长忘记了)”。“太好了”,没等他念完我们就欢呼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天,我们起到很早,在小摊上一人吃了个肉加馍就去了。到了那里,人已经乌压乌压的了,我们挤了半天,终于挤进去了,眼睛挣得老大,急切地寻找送东风。只见长条桌后站着几个人,他们正忙着分发图书。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谁是送东风。“她是不是没来啊”,我们正嘀咕着。突然人群中有些人喊“送东风、送东风”。喊声过后,长条桌后,一个人抬起头来,冲着我们嫣然一笑,“嗨,大家好,我是送东风”。这迷人的声音太熟悉了。我们赶紧拿眼睛瞅去,一双极小的眼睛、一张极肉的脸庞,一副极小的身材。“这就是送东风啊”,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真是失望至极啊!回来的.路上,我们感觉步履沉重,呼吸急促,但谁也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一句,挨顿爆揍。“嗨,听众朋友们好,我是送东风”。晚上十点钟,迷人的声音,又准时的从收音机里响起,我们听得又醉了。

  刚参加工作的我,上班拼命的打拼,下班拼命的充电。闲暇之时,看看电视剧、电影碟子。记得那时,最喜欢看的是徐静蕾主演的,且不说她的演技如何,只对她平淡如菊的淑女气质,特别的欣赏,尽管直到后来才知道老徐其实是个很爷们的人。当我全神贯注的看影片时候,正在为我的婚事犯愁的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强颜欢笑地说“儿子,出去玩玩吧,找找同学散散心,别老看电视,人家是明星,这样的,咱这小地方上哪里去找呀”。我现在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心情了,当父母的都这样,孩子上学的时候,要好好学习,别早恋啊。可等到了参加工作时,希望自己的儿子马上领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到家里来。遵母命,也时常邀几个要好的朋友谈心,聊工作、聊人生,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地聊起了徐静蕾。于是,大家都知道我最崇拜的偶像是徐静蕾了。转眼过了几年,我终于结婚了,婚后不久,领着老婆到好友家做客,宾主落座后,朋友的老婆上下打量我的老婆一番,笑着对我说,“嫂子真的挺像徐静蕾”。我一听,虽然明知道是开玩笑,但也禁不住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回家的路上,老婆问我“我哪里像徐静蕾呀,从来也没人说过啊”。“ 你一点都不像她,比她俊多了”。“开什么玩笑”,不等我说完,老婆笑着推了我一把。就这样,我们互相打趣着,笑了一路......

  又过了十多年,这十年里,我就像个工作机器,不停地忙碌,对娱乐圈的关注越来越少。我追过的偶像们有的已经淡出舞台,有的绯闻缠身,有的退居幕后,有的英年早逝。偶尔,我会上网搜寻一下他(她)们的消息,听听他(她)们的歌,看看他(她)们的电影。看着他(她)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依然会在我心里荡起片片涟漪,勾起我的无限回忆,此刻,我明白了,偶像是一辈子的偶像,他(她)会伴你一生,陪你分享快乐,承受痛苦,无论经过多少年,你都不会忘记他(她)。

  “天后王菲献声主题曲”,突然我的手机音乐软件蹦出一条消息。太好了,今天晚上,又能枕着偶像的歌入眠了。

我的偶像作文 篇6

  鲁迅是我们中国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更是成千上万青年们永恒的导师,是黑暗道路中的一团火焰,是一个令敌人都敬佩的英雄战士。他一生用笔做武器,用文学做军队,向旧社会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酷爱读书、非常的珍惜时间,他爱书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因此,鲁迅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鲁迅从小就聪明勤奋、发奋读书。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寿镜吾老师学习。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他使用的是一硬木桌。现在这张古老的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他是鲁迅认认真真读书的见证。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因此,他必须经常到当铺去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去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的说:“十几岁的学生了,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座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去当铺卖东西,然后到药铺去买药,之后又急急忙忙地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同学们,你能做到像鲁迅这样不迟到吗?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的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那个“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后来鲁迅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坚毅不屈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鲁迅在木桌上刻下的“早”字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鲁迅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的偶像作文 篇7

  在国庆的假期里,我过得很愉快,同时也被一个天王巨星所感动了。

  在这个假期,我发现了一位一直很努力的艺人,最近他入围了金钟奖,他一共演了5部戏,却已经入围过3次,这是很多人都办不到的,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与欣赏。从而让我怀着好奇心地深入了解他背后的故事。

  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罗志祥。他不仅仅是位影视明星,也是位唱跳歌手,亚洲新一代舞王,他还主持节目。他在今年20xx年百度沸点里还得了“全能艺人”奖项。他今天拥有的一切成绩都是靠自己辛苦的付出和一点一滴的汗水所换来的。他的实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多才多艺,钢琴,魔术,模仿,杂技扯铃,爵士鼓,作词作曲等等数不完的才能他都拥有,那是因为他的好学。他是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所以他总是不计形象地搞笑,带给观众欢乐,即便在几年前他爸爸去世时,他仍旧坚持工作,从不曾断过,演唱会照办,还留了座位给爸爸,总将自己伤心难过的一面收起,强迫自己要坚强。几年前的他,成绩还不算很好的时候,就已经常对自己说:“我没有过气,我一直很努力!”他没有理会别人对他的嘲笑和讽刺,反而因为他们使他振作,成为他的原动力,让他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加油。他总喜欢独自一人在练舞室里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当累到趴下时就会想着“我一定可以的!”

  许多长辈和老师都肯定了他的能力,他的歌声也总能感动到别人,因为他会先感动自己,他背后的一切辛酸的事迹当我真正了解后不禁为他鼓掌,心中为他喝彩!

  我现在还是个学生,不用像他那样面对残酷的娱乐圈,与不用像他那样面对复杂的媒体,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像他那样努力,永不放弃,以他为我心中学习的榜样,朝自己的梦想加油前进!

我的偶像作文 篇8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性,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博大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也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我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这曹操的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爱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很好;曹丕都是让人觉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呀!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都很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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