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偶像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偶像的作文 篇1
记得奥运会开始之前,我看了电视里的一个采访。里面有李宁,楼云,高敏等。李宁讲了他那年奥运会失利后,有国人给他寄绳子让他上吊,压力大的不得了。然后选择了退役。楼云也讲是因此退役。高敏也谈了当时的压力,大的让她都不想训练了。然后还说现在的运动员要好多了。举例说刘翔的心态就很好。高敏还特别羡慕刘翔生在这个时代,特别羡慕这个时代的运动员。
可是我想,刘翔表面的轻松也掩盖不了他巨大压力的事实。
就在昨天,刘翔因伤宣布退出比赛的时候,大屏幕打出了好多观众无法相信的脸。我也无法相信,甚至流下了泪水,为刘翔。我当然希望刘翔拿奥运会的金牌,可是如果金牌要用刘翔的健康以及运动生涯来换,我情愿再等待四年。
然后网上各种评论都来了。说什么的有。有的人认为刘翔应该带伤把110米栏跨完。难道为了一次比赛,我们就要让刘翔象士兵突击里的伍六一一样跑断腿,然后我们再送上精神奖励,说他一句:纯爷们。这是不是太残忍了。刘翔还年轻。我们为什么不能把目光看远一点,刘翔的运动生涯和黄金时代还远远没有结束。
有人说是惧怕罗伯斯。我有点怀疑这些人的智商。俗话说的好: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难道以后刘翔和罗伯斯就没有再在同一赛场上比赛的机会吗?难道罗伯斯会为了刘翔退出比赛吗,还是以后刘翔见有罗伯斯参加的比赛都放弃吗?
当现在一切都讲人性化的时候,我们不能要求运动员牺牲这样,牺牲那样。运动员是人,他们除了运动外,他们需要健康,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当这些我们都不能给他们的时候,他们只有自己的身体了,难道我们连这一点都要剥夺。
刘翔没有放弃比赛,他站在了跑道前,他跑了,他尽力了。他放弃要承受多少的指责和不满,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和痛苦。我为昨天的刘翔而骄傲。
刘翔依然是刘翔,他依然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2
不知何时,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宋词,迷上了最是潇洒的豪放派代表词人,那位温文尔雅的婉约派代表词人。他们两个人各具特点,写的词也让人看过一遍便喜欢上了。我喜欢他们的风格,喜欢他们对人生的态度,喜欢他们笔下的词。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云。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听着这般大气的词,你们能猜到他是谁了吗?对,他就是我的偶像——苏轼。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叫他苏东坡,其实我也喜欢叫他苏东坡,这样听起来比较有亲切感。
清代词论家徐钒谓评东坡词“自有横槊气概,固是英雄本色。”苏轼的词堪称前所未有,是宋词坛上的一代领袖。“这位伟人、奇人、可爱的人、可敬的人,一直到最后目送他在尘世间远去,眼睛里,始终充盈着感动和赞叹。”
他的出现,是偶然也是必然;他的才华,是凡人而有超凡;他的思想,出于瞬间而又影响深远;他的性格,既洒脱而又常人的一面。
在被贬的日子里,走到哪里,哪里都会有人民的爱戴,哪里都会有人民的赞赏与欣赏,性格的洒脱,让他获得无忧无虑,潇潇洒洒。
他,就是我的偶像之一,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百姓的朋友,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一位在政治上转唱反调的人,一位柔情万种的伟丈夫……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这首词便是出自婉约派代表词人李清照之手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到这里,诗人经历了国家危亡,故乡沦陷,丈夫病逝,金石书画全部消失,自己流落在逃难的队伍中。这首诗写满了她的愁。
我之所以喜欢她,是因为她的人格。她既有巾帼之淑;更兼须眉之刚毅;既有常人愤世之感慨,又具崇高的爱国情怀。她总是在诗中把自己写成一个弱女子,把所有的胆义都给了诗。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
传统诗词,并非枯燥无味,只要用心去品味,就会很美。
偶像的作文 篇3
每个人心中都会崇拜一个偶像,偶像的光芒指引每个人前进。有人的偶像是如花似玉的杨幂;有人的偶像是声如天籁的蔡依林;有人的偶像是身材苗条穿旗袍美不胜收的陈数;有人的偶像是帅气逼人的尼坤;有人的偶像是演技高超的高圆圆;有人的偶像是魅力四射的黄圣依;有人的偶像是清新脱俗的霍思燕;有人的偶像是高贵典雅的林志玲,有人的偶像可能更是生活中那些平凡的敬业人或者是自己。可是我的偶像却是那英。
在生活中,有人这样问我:“你怎么崇拜那英啊,她可稍稍有点落伍哦。”我会这样回答因为那英身上有许许多多的闪光点,这些闪光点是独一无二的,是美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一些人没有的。
先说说她的相貌吧。她虽说算不上非常漂亮、非常可爱动人,但是我觉得她身上也有一种东方美女的气质。一头乌黑靓丽的短发把46岁的她衬托的有一点年轻而且妩媚,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充满了无限的活力与美丽,1米68的身高的她,身材苗条、曲线优美,一双眉毛虽然不是比别人更独特、更迷人的眉毛,但是,看上去纯净天然的如人工画就一般,小巧玲珑的鼻子给脸上又增添了几分美感。在我的心中她就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再说说她的声音吧,她的声音是最迷住我的一点哦。我听她的第一首歌就是【白天不懂夜的黑】了,我当时只是随意听听,但是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被她的声音给迷住了,多么迷人的声音,沙哑、伤感、如泣如诉、富有深深的磁性,仿佛黑夜静谧中隐隐约约飘来的笛声;又仿佛天使坠落人间不舍天堂的轻轻呻吟声和哭声;又似大海浪潮的那种神秘声。我觉得她不愧是天后呢,当之无愧。她是歌坛的领军人物!她是歌坛的常青树!
我还要说说她的性格四个字——豪爽直率。她是东北妞,所以就有东北人的那种豪爽与直率,自从我关注那英起,她的新闻我也看,当我看到这样一个新闻标题:“那英拿手机砸记者”时,我对那英的印象一下子大跌特跌,但是我看了内容时,觉得那英还真敢作敢当、直率,如果是记者问别的明星一些不好回答的问题时,他们一定会匆匆走开,如果记者纠缠不休时,他们也是匆匆走开,他们不敢大打出手,因为他们怕影响形象,可我们那英呢,敢做别人不敢的出格的事情,当记者纠缠不休时,她一个手机砸上去,后来有记者再问她你觉得该不该砸时,那英爽快回答很应该。
还有她的敬业精神,很让我感动。在她当【中国好声音】节目导师时,在最紧张的训练学员迎接最后的选拔时,那英老师连夜教学员们,不辞辛苦与劳累,使学员们的唱歌技巧突飞猛进。但是,在录制节目前一天晚上,那英由于过度熬夜劳累,得了肺炎住进了医院,到第二天录制节目的时候,工作人员担心那英的身体,都劝她不要来了,可是她不顾自己的肺炎,从医院匆匆赶到节目录制现场。她多么敬业啊!
她的打扮,更然我感到好。她在开演唱会时,总是简简单单的扎一个马尾辫或者挽起来,总喜欢穿黑色的紧身皮衣和皮裤,在搭上一双黑色的皮靴,太霸气了!太有特色了!但是我觉得我们那姐穿什么都好看哦!
这就是我的偶像那英,她的身上的闪光点迷我永久,我会学习她的豪爽直率的性格,和她的敬业精神。她在我心目中就是闪闪发光的红星,永垂不朽!是她,让无数淑女想到了当年不寐的自己!是她,让无数小女孩想到了自己光明的未来!那英,那英,爱你最真,那英,那英,爱你最贵!天使那英,永远年轻!!!
陕西铜川宜君县宜君县第一中学七三班初一:王培颖
偶像的作文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他也许是作家、影星、歌星,也许是鲁迅、周杰伦、张杰等等都可能。而我的偶像便是李易峰。
少见帅气的脸颊配上悄悄的鼻子,可爱的嘴唇,一头亮丽的秀发更为他的容貌增添了一份色彩。
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李易峰呢?我想的对她说:你见过哪个明星见到粉丝都会举起手机自拍一张,想把所有爱他的人框在相片里,当做纪念?你见过哪个明星在粉丝给他接机时,一个粉丝被保安推了一下,他急忙地说:“不要推他们……”你见过有哪个明星明明有恐高,但为了希望自己的粉丝可以看到好的电视,仍然一声不吭的被吊上了30多米,你见过哪个明星,明明眼睛不能见到闪射的灯光,却为了粉丝可以拍到他,躲进了后台滴眼药水,你见过有哪个明星以粉丝的利益为己任?可他,李易峰都做到了,现在你明白了吧!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还记得峰峰的古剑奇谭吗?
第一次拍古剑这种类型的古装就吊威亚,而且还是在最热的时候,自己恐高,又被吊到二三十米高拍了四五条才拍好。为了一个两分钟的剑伤mv,拍了七个小时,拍完立刻就被采访,眼睛充着血,还一直怕粉丝担心,微笑着说不累。
李易峰,他可能就像矿泉水吧,不会开盖有奖,也没有再来一瓶,他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
这七年来,你真的付出了太多,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你的大红大紫,我看到的是你的努力,你的自信,你的辛苦。
古剑让峰峰红透了半边天,又有多少人明白他付出了多少,一生中,有多少个七年可以等待,他做到了,他的自信,不言弃,才导致他的成功。
古剑,活色生香,盗墓笔记,都闪烁着他帅气的身影。
风雨与你一起走,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喜欢看见你阳光灿烂的笑容,暖得似乎可以融化所有寒冰。
我是向日葵,只会朝着阳光生长,他是我的阳光,会在我经历黑暗的时候带我走向光明。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崇拜风,风是我心中永不褪色的偶像。
风就像人一样,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观念,有自己的情感,有自己的一切。她无可不至,无所不在,你甚至觉得她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风是个不折不扣的“修面罗”。春风温和、夏风不羁、秋风狂妄、冬风刺骨,她就是这样可以完全不必顾及任何人哪怕是权威的脸面,完全不必考虑地域、场合,以自己的规则和极其快的速度转换着自己的性格。
风是自由女神的化身。她无处不在,来无踪,去无影。她可以一忽儿飘飘然到了这个地方,又一忽儿飘飘然到了那个地方。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有机会触摸她那婀娜多姿的身材和她那一双能辨世界真善假恶眼睛的清秀的面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掌握她、摆布她。
风也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强者”。与她朝夕相处的湖泊、溪流奄奄一息时,与她形影不离的山川、树木苟延残喘时,她愤怒了,她疯狂了。她开始报复生存在地球上的人类,她要替朋友报仇。于是,大风暴、大风沙……接二连三的报复接踵而来。她让自认为是天地主宰的人类流离失所,让人类的行为付出代价,让人类浪子回头,洗心革面。
我崇拜风,崇拜她的不羁与狂妄,崇拜她的自由与豪放,崇拜她敢作敢为的率真。
风是我心中永不幻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6
说也奇怪,我的三个偶像都姓周,而且第三个偶像是后来我才知道她采用了笔名,她本也姓周,所以觉得很有缘分。下面我就介绍一下我的三个偶像。
我的第一个偶像是周恩来,想必在中国甚至在世界几乎没有不认识周总理的人吧。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周总理有一句至理名言,并且后来也成为了许多人的座右铭,那句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的,由此可见周总理的高风亮节。他的生平可谓坎坷与精彩并重,童年被放到伯父伯母家,从小体弱为了练好体魄努力锻炼,留学生涯与抗战,这些年他一直努力。他的幽默与智慧令多少人折服,在他死后连联合国都降半旗哀悼,可见他的影响是国际性的。还让我们敬佩的是他对他的夫人邓颖超的不离不弃以及死后将骨灰撒到海洋中。所以我们年轻的一代,我的初高中同学大部分都视周恩来总理为偶像。
我的第二个偶像是文学家鲁迅——周树人,最先认识他是小学四年级课本的她侄女写的一篇文章《我的伯父鲁迅先生》,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文中说的一句话:“可是到后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当时因为读懂了这一句,所以后来读他的文章才不至于太困难,他的一语双关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体现了。但是让我把他视为我的偶像也是因为他是一个爱国者,为了中国留学学医又弃医从文,我最喜欢他的那一句:“无数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有关。”他心里同样装着广大的同胞,与周总理一样一直在为国民奋斗。所以可以说,周树人对我影响很大。
我的第三个偶像叫周铭,当今一位喜文弄墨的女子。我喜欢她的文字,虽然她的文字不是经典,也不算流行,但是我就是深陷她的文字不能自拔,因为她的文字故事写进了我的心坎里,也可谓说有点“同病相怜”,她的感情与她的经历都是我向往并且有些相似的。我甚至想要复制她的一切,所以特别努力学习英语,因为她是英语专业的研究生,在文字上有一定的造诣。所以她是我行为的榜样与规范,是我努力的方向。
我们的人生是很应该确立一个或几个高尚的偶像,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做出太坏的事,因为有情怀的人一定不会做坏事。我有三个偶像,他们是我今生的行为准则,是我努力的风向标。
偶像的作文 篇7
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我们很多人的偶像不是大歌星就是大影星之类,比如喜欢:JJ(林俊杰)、小猪(罗志祥)……,而莫老师觉得我们的偶像就必须像我们班上的陈伟胜同学,也要向他学习他的“风功伟绩”。为什么莫老师一定要陈伟胜当我们的偶像呢?为什么要向他学习呢?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陈伟胜同学在星期四放学时间里,经过校道时,不经意看到二个纸团,并捡起了这二个纸团。而被捡起的这二个纸团听说已放在那很久了,之前路过的同学和家长都视而不见。过了这么一段时间,才被我们班放学路过的陈伟胜同学捡起,也恰好这一幕被校长看到,校长竖起大姆指对陈伟胜说:“你真棒!”陈伟胜谦虚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校长开心地说:“明天我会向全校师生表扬你!”陈伟胜又谦虚地说:“校长,这么小的事情不值得表扬!”……
到了第二天午读,班上的投影上突然被联通了,只看见大屏幕上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校长,一个是我班的同学陈……伟……胜…。我擦了擦眼睛,天啊!真的是我班的陈伟胜。陈伟胜为什么在屏幕那里?还和校长在一起?我惊呆了,在场的同学也是惊呆了,只有莫老师一人平静的微笑着端祥着屏幕上陈伟胜的形像,接着看到校长发奖状给他,我们班上的同学一听校长亲自发奖状给陈伟胜同学,羡慕得口水都流了下来。后来还听说陈伟胜作为我们学校宣传的第一个特邀家宾,哗…同学们口水像喷泉一样喷出来!羡慕得在那里呱呱大叫!恨不得捡到垃圾那个人是自己!就在大家一片兴奋的吵闹声中,突然发现莫老师灵感大发(不经意发现他动作有变,朝黑板方向走去),迅速拿起了粉笔,刷~~刷~~,本来只有一个作业,在老师的“七十二变”之下变多了一个作业,就是写《我的偶像——陈伟胜》。再后来,等陈伟胜一回到教室,马上被掌声炸掉了耳朵。
在此我想对陈伟胜说:“恭喜!希望你的行为能为班级带来一种好影响,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件事上学到不一样的美德。莫以事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意思就是说: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
偶像的作文 篇8
哎呀呀,不好意思给你写信,只好抒情了。
我没走过南也未闯过北,居然还能认识到你。没有熟读四书五经,也未曾摇头陪伴唐诗宋词,可是公子的文章却是翻来覆去,看了再看。
第一次听说你,是当初我刚进群,看到忆忆和别人吵架,去劝忆忆的时候,对你有所耳闻,嗯……印象是清冷,古典。后来也知道了你是管理员且叫“一平清半”,可是没有深入了解。
最近啊,看到了你的诗歌《微醉的酒—时间自己的诉说》和《论关系》,被你的才华所倾倒,忍不住点了作者。看到你的文章得分后,我特别惊讶,这是我不敢肖想的高度。于是把你的作文集翻啊翻,翻了好久,一遍遍地看得分,确定最高的是2.8,而且不止一篇。后来在二群时,有人说你太嫩了,对不起打扰了,容我笑一会儿。你是一群的管理,而且……年龄不小的,居然说你嫩,她什么眼神啊。然后说起你的作文,苏告诉我你的作文最高是4还是4.5,我死活不信,又回去翻了翻,还是找不到,只能麻烦苏发链接给我。我很震惊的,你吓到我了,你怎么可以如此优秀?算了,找了几遍都没找到,我去面壁思过。
苏说你5个小时写了二十多篇文章。我更震惊,他们说你是“作文疯子”,我觉得你是一个写作文的魔头,不然怎会这般走火?嗯,好了,你完全碾压我就,360°无死角的那种。我是有了灵感耗着,耗着耗着就不想写了,懒得无法形容。
忆忆告诉我你是她的她的而且还是隔壁市,我……我觉得忆忆好幸运的。本来想找忆忆了解一下你的,忆忆说你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说。嗯,也对,这样有点窥探隐私的感觉,极其不礼貌的。啊啊啊……我要向咱们平哥学习!
你的诗歌是最令我震惊的,我学过诗歌,时间不长,投稿的诗歌也有不下十篇,一篇没过,能力不够,仍需努力。而你的诗歌能达到2.3的水平,让我望尘莫及。
钦佩你的才华,经过慎重考虑,你成了我第一个文人偶像。嘿,我的偶像,你看到了吗?
不管你的才华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勤学苦练的,我一定要努力跟上你的脚步,一平清半的粉丝必须得优秀啊,不然哪对得起你啊?
嘿,你继续前进,我就在后面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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