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偶像的作文 篇1
去年花里逢君别,今日花开又一年。
20xx年5月8日是邓丽君去世15周年纪念日。自古红颜遭天妒。邓丽君用42年的悠悠岁月,走完了她华美的一生,但对衷爱她的歌迷来说实在是太短暂,也太残酷了!她以妙不可言的邓式唱腔和完美的演唱技巧,引领人们走进真善美的艺术境界,构建了一座通俗音乐的高峰。邓丽君以至诚至性的品质,特立独行的演唱艺术,醇厚优美的歌声,影响了几代华人歌迷。她是最具影响力的歌星之一,人们由衷地喜爱她,难忘她,怀念她,成为歌迷精神的寄托,被誉为“永恒的歌后”。
喜欢上邓丽君也是由于我爸爸的原因.小时候常常听着爸爸和姑姑们在一起哼着邓丽君的歌曲。放着邓丽君的歌碟光盘!我爸爸别的歌手不喜欢唯独喜欢邓丽君!他说邓丽君的甜蜜的声音.可爱的笑容给他平时的孤躁的生活待聊聊一种甜蜜!平时在家里几代人聆听着邓丽君仿佛天使般的歌声,感受着人世间的无限温情。那诗情画意的《海韵》、那感人肺腑的《爱像一首歌》,那浪漫缠绵的《我怎能离开你》,那自然流畅的《小城故事》,那含情脉脉的《小村之恋》,那柔情似水的《甜蜜蜜》,那情意绵绵的《再见,我的爱人》。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在欢乐甚至忧伤时,聆听她那美妙的歌声犹如春风拂面,可以荡涤心灵的尘埃,带来全新的艺术享受。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我将青春付给了你,我将生命付给了你,爱是永恒的旋律。我这15年的人生伴随这邓丽君的歌声长大!对邓丽君的崇拜可以说是十分之深的!
听,我爸爸又在放《何日君再来》……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斯人已去成绝响。永远的邓丽君,我心中不朽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想,每个人都有一两个偶像吧!当然,你喜欢谁?我并管不着!我喜欢谁?你也管不着!但是,偶像是个公众人物,在每个人的心中地位不一样!所以,我的偶像有很多!但是我最like的还是拥有着极好嗓音和帅气的外表的“张杰”。
张杰,一个帅气的阳光大男孩!他的一曲《北斗星的爱》印影响了很多人,而那些人,为了报答他,给自己起名叫“星星”。
我也是星星中的一员!看,谢娜最近出的书里,就有这么一段话:张杰总能给人一种神奇的东西,就像神来之笔。比如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可能颓废颓下去了,他却突然跑去参加比赛了;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人,他突然冒着流言的压力在屏幕前说谢谢;大家都在赈灾义演,他自己默默地跑回成都捐款捐物去了,还不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做什么事情也不会提前说,自己默默地想到了,就去做,他认为是他想要表达的东西,就去做。如果说,让我对张杰说一句话,那应该是三个字:谢谢你!(摘自谢娜《娜写年华》)
《娜写年华》,谢娜自《娜是一阵疯》之后的另一部作品!我看得很仔细,谢娜的文笔很好,把大家对她的误解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写了出来!并且,在那本书里,我看见,一棵淳朴的心!不想有的人,出书,只是为了抬高身价!有的人可能会认为!有的明星出书在书里,写下了自己心里的真实的想法就是一种做作!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张杰也出过书,他也有过把自己心里话,细腻的说出来的时候,我当时就觉得,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
所以,我佩服他们。我佩服每一个可以对大家敞开心扉的人。有能耐你就把你的心里话说出来!这样大家才能理解你!
偶像的作文 篇3
一顶蓝色的帽子,一件橙色的衣服,一个白色的口罩,一辆木制的垃圾车,无论严寒酷暑都会早起晚归地打扫卫生。这,就是我的偶像——清洁工。
说到这里,也许有的人会笑吧!说我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清洁工这种没文化的人吧!原来我也是和你们一样的,觉得清洁工好傻,这种早起晚归、收入低、又脏的活,居然还有人干!他们真是太傻了!可是经历了一些事后,我对清洁工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那是一个天气非常恶劣的早晨,暴风雨丝毫不留情,暴躁地席卷着大地,像一只狂暴的巨龙疯狂地攻击着地上的一切,甚至连下水井盖也攻击,可怜的下水道已经被堵得水泄不通。
当时,我正坐着爸爸的汽车行驶在已经成为“水上世界”的公路上。突然,我们看见马路边蹲着一个人,她似乎在干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清洁工,她正在打通下水道,解救那可怜的井盖。我不屑地撇了撇嘴,想让爸爸开车离开,可是,爸爸去拿着伞开了车门,去帮那位清洁工,清洁工想让爸爸回去,可爸爸说什么也不肯走,无奈之下,清洁工只好让他给自己打伞。
只见她用一根纤细的竹竿捅着井盖,捅一次,没有好,捅两次,还是没有好,捅三次,还是没有好……不知反复了多少次,终于把井盖疏通了,水儿开心地流入了下水道。
我看着雨水打着她那弱不禁风的身体上,这一刻,突然觉得,她打通的不仅仅是下水道井盖,还有我那不为卑微敞开的冰冷的心……
我的偶像就是她,她就是清洁工。
偶像的作文 篇4
“这是太空步!”当我第一次在电脑上面看到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时,我被惊讶道了,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神奇的舞步,而也从这一刻开始,我喜欢上了这个天才黑人。
后来,当电视上响起一首旋律,似曾熟悉,原来那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拯救世界》。听这样的歌,无需语言,因为语言已经不再成为障碍,只有音乐就足够了。我突然觉得,能够写出这样音乐的人,必须是慈悲且纯净的,必须是有着超越国界与肤色的大爱的。不然,它不会如此直接地击中你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让你想说很多话,但最后,却是一句也没说。
所以在这时看到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没有全面的了解,就不要轻易下结论。他不是自己印象中唱着听不懂的流行歌,扭着屁股的小丑。他是一位艺术家。而支撑这艺术的,应该是一颗心,一颗鲜活跳动,敏锐感知着这世上所有同类的幸与不幸的心。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流淌不出那些旋律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心,是不可能让他成为全世界艺人中慈善捐款最多的人。说完了音乐,再说说对于“这个人”的认知。在以前,我认为这是一个“怪人”,而且这种“怪”还是负面的。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以后,报纸上也说了那起“娈童案”的真相,当年的当事人,也表达了歉意。但直到昨晚我才知道为什么迈克尔。杰克逊当年选择了庭外和解,原来是因为为了调查这起案件,法医要对他进行裸体检查,第一次检查完毕之后,他选择了庭外和解,因为他不想再有这样的第二次检查。当记者问他为何否认所有指控却又选择花钱消灾时,他说:“我不能说。”但在昨晚,我却深切地感受到了那个花费巨资建起儿童乐园,却遭遇如此变故的那个人,在没有人的夜晚,会有怎样的一种孤独与浸入骨髓的悲哀。当他躺在高压氧舱里的照片被报纸解读为“迈克尔·杰克逊为葆青春竟住高压氧舱”时,他依旧选择沉默。直到多年以后才说出真相:他在拍广告时被烧伤,获得了一笔赔偿。他将这笔赔偿全部捐给了一个烧伤治疗中心,那是治疗中心用他的捐款购买的设备,他亲自去看,去摸,最后躺到里面感受一下,于是,这样一张照片就出来了。
一个没有童年快乐的人,在尽一己之力以看到更多孩子的笑脸。如此单纯的一个想法,最后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局。
他不会是一个快乐的人。虽然他拿奖无数,虽然他在领奖台上享受全场起立的致敬,但他不会快乐。这里面自然有他性格中某些问题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我和我们,在他不停建立慈善基金与“娈童案”之间,更多关注的还是后者。
我们总是自以为对世界,对他人已经了解够多,总是习惯于根据只言片语或者一个事件来定义一个人的全部,习惯于在心底给一个人订上标签,然后按照这个标签去衡量这个人的一切。但在昨晚,我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无知是我已经满足于仅仅依据自己被动获得的部分信息就匆忙定义,偏执是建立在这种无知之上的无可救药的、自以为是的宣判。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挣扎与寂寞,而这些偏执与无知,却以一种貌似公正的姿态,在一点点地漠视着什么,封闭着什么。这种偏执与无知之所以让人震憾并脸红,是因为它们在制造着隔阂与伤害,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懂得,穿过种种外表直至内心的道路有多漫长,多艰难,又有多少人在这条道路上选择了放弃,于是就有更多的偏执与无知继续跟随着我们。
所有行善的人,所有慈悲的人,所有将爱与温暖,将启示与快乐带给他人的人,都会在天国安息。迈克尔·杰克逊自然不能例外。但在此之外,请允许我在觉出了自己的偏执与无知之后,一如那位感念于人类的贫困与饥饿,面对为他们筹款的歌星们时泪洒当场的埃塞俄比亚女子一样,为了自己的稍稍安心,郑重地对天国里的那个人,说一声“谢谢”。
而现在,迈克尔杰克逊已经离开四年了,不过,迈克尔杰克逊留给我们精彩的舞蹈,动人的英语音乐,以及那伟大的爱,将永远和这个世界在一起。
偶像的作文 篇5
平凡人成功的背后是超越百分九十九的人的努力。
——引子
与许多人一样,我也有一个偶像,那就是他。
他,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在认识他之前,我一直认为
他,毕业于“211”南昌大学。可他,并没有走上父母安排的道路,而是走上了自己所喜欢的路,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他原本有一个平稳的工作,但,一个机会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公司要挑选六个人做导购直播员,他靠着专业实力进入其中。可是,不大有保障的直播行业与一份平稳的工作,相差实在太远了。所以,只有他当了真。
他,虽然不是“铁唇哥”,却是“口红一哥”。作为一名美妆导购员,为顾客们试色调更是自然。记得有一次,他连续直播六个小时。屏幕中,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停止上口红,卸口红。他苍白的脸上一直露着微笑,眼中却有怎么也掩盖不住的疲惫。他不停地介绍着产品,仿佛不会累似的。在弹幕中,有顾客提出要试R5的色调,他用不到三秒钟时间,便在满屋子的口红中找出此款。他用六小时试了三百八十种口红,从原来微微透白的M唇,变成了有些红肿,有些干裂的厚唇。事后,他回忆道:“前两个小时还好,后四小时就有些力不从心了。那段时间,我一吃到热的东西就会‘嘶,好辣’。算是对口红的心理阴影吧!”因此他得了个戏称——铁唇哥。可是,做“铁唇哥”太累也太苦了,做一个“口红一哥”就好了。
他,“年入千万”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担心运气用完,因为运气太好了。”他总是自谦着,而翻阅他的履历,平凡又不平凡。20xx年考入南昌大学,自此学习美妆学,20xx年大学毕业后,因为大多数顾客并不愿意直接试色柜台的样品口红,他开始尝试用自己的嘴巴为顾客试色,多次获销冠称号。20xx年9月,成功挑战“30秒涂口红最多人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成为涂口红的世界纪录保持者。自此被称为“口红一哥”。20xx年“双十一”与马云pk卖口红,最终战胜马云。截至20xx年6月,李佳琦全
他,就是李佳琦,我的偶像。
他用平凡的人生活出了百分之一的色彩。就像他的助理所言:“他的工作只有百分之一的人可以完成,而他正是那百分之一。”
偶像的作文 篇6
今天,我在看娱乐新闻,突然,我被一个叫吴亦凡的人吸引住了,于是我上网搜了一下吴亦凡。
吴亦凡外文名叫Kris,国籍是加拿大,他是个广州小伙子。他既是演员,也是歌手,毕业于加拿大温斯顿爵士丘吉尔中等学校。他会说的语言有:国语、粤语、英语、韩语。15岁时曾是七中篮球队的队长,参加过20xx年举办的少年NBA中国初中篮球联赛,获得了华南地区冠军。他既会RAP,也会画画。
比起他的才华,我更看重的是他和他是一个兄弟的兄弟情。他和他的兄弟互相守护了很久了,每当谁不开心,他们都会互相安慰,让对方开心起来,他们这几年的路走得很不容易,他们会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闹,我很羡慕他们。但是,因为身体支撑不住,现在他已经不在EXO这个人气组合里了,他和他十一个兄弟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他累了,那时候的EXO是他的.骄傲,现在却成了他不能面对的问题,可他总是对着粉丝笑,为了不让粉丝担心,他总是说他过得很好因为如果他倒下了,粉丝也会倒下。这就是我的偶像——吴亦凡,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看着别人为他受伤。
我喜欢吴亦凡,有什么事总是自己扛着的吴亦凡,因为一点小事就会笑得很开心的吴亦凡,每一个吴亦凡都是我最爱的。他说他是龙,他会带着我们飞遍全世界。我要向吴亦凡学习,我也想变得像他一样这么有才华,他是我前进的动力!
偶像的作文 篇7
在英语补习班上,我有一个冤家同学,他的名字叫“凯文”。以前,我的同桌都不错,但是和他同桌,感觉真是不同。他常常叫我“小豆芽”,说我是游戏《赛尔号》中的“山神迪符特”。我一直不同意他的说法,我说自己是“盖亚”。而他是“杰西卡”、“巴斯特”。而他又会说我是“皮皮”……每次斗嘴我都说不过他。有一次英语老师留作业,让大家写一篇英语作文,我得了一个良,而他却得了一个优秀。唉,真是没办法!我还有一个同学,是我的偶像,他的名字叫白师航。
我崇拜他,不是因为他身材高大,不是他声音洪亮,而是因为他学习好、游戏玩的也好。他玩《赛尔号》Ⅱ级别比我高,他已经升到100级了,而我才刚刚31级。但是我是不会认输的,总有一天我会赶上他的,到那时候,他们也会崇拜我的。我的英语补习班同学—凯文也在玩《赛尔号》。如果我们三人对战的话,我会是第一名,而他们两个人,嘿嘿,那就不知道了。说是冤家和偶像,也是同学,我真想下次在游戏里见面。
偶像的作文 篇8
她有一头乌黑的亮发,个子现在要比我高一点,总是不爱说话,特别文静,可是疯狂起来谁都比不过她,我和她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同时,她还是我学习上的竞争对手,她就是我的偶像——拜鑫宇。
我跟她认识有八年多了,特别了解她。在学习上她都非常认真努力。上课时,别人主动和她说话,她都一声不吭。无论遇到多大的事情,她都一笑带过。每次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我都会问她,你复习了吗?你觉得我们两个谁是第一名?可她总是三个字,不知道。面对她这般态度,是怎么能够这么冷静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可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就是她超过了我。但她从不骄傲,每当老师表扬她的时候,她的脸上只有微笑或者可以说毫无表情。
可别以为她只有这文静的一面,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她是最疯的一个了。所以她还有疯狂的一面。
我们在玩的时候,不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她都会哈哈大笑。哪怕是极小的一件事,她都会尖叫起来。
不过,你可别看她这么疯狂。她身上最让我敬佩的地方就是——知道什么是轻重。就是上课时就全神贯注,心会神凝。从不和别人说话。玩耍的时候就开开心心得玩,痛痛快快的玩。简单地说就是:该认真时认真,该放松时就应该放松。
她穿衣服非常简朴,从不和任何人攀比。夏天她总是一件上衣和一条长裤。冬天总是戴着那个黄色方巾,那条方巾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她在心目中有着重要意义,她是我的方向盘,是我的指向标,是我的照明灯。没有了她我将迷失方向,我将丢失自我。就是因为有了她,我有了目标,有了动力,有了方向。不在彷徨,不在害怕,不在担心。
当然,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她也有她的缺点。就是不好客。每次去她家的时候她都脸色突变。也许她也有她自己的原因吧。
她是我的偶像也是我的榜样,我崇拜他,我敬佩他,我仰慕她。她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以后会跟着她学习,改掉我所有的坏习惯。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偶像的作文 篇9
今天,我从语文课本中学到了林肯的精神。林肯那宽容大度的精神,他是我的偶像。
您是一个宽容大度的人,您是一个怀有感恩之心的人。您曾几度参加总统竞选但都失败了,但是您仍然不放弃,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但是就在您准备演讲的那一刻,一个态度傲慢的参议员站了起来说:你是一个鞋匠的儿子。您没有恼羞成怒,针锋相对,而是机智的化解了问题。并且您也宽容了那位态度傲慢的参议员。让台下的嘲笑声都化为了掌声。
后来,南北两地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战斗。在一次演讲中您说过:“一个裂开的房子是站不住的,我不希望他分裂,我希望它变成一个完整的整。”您亲自上阵,收复了南北两地。后来再度被选为美国总统,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您废除了黑奴制,但是这些丧心病狂的白人,显然有人不服,居然派人来刺杀你,使我非常悲愤。
因为您的宽容、自信、大度、仁爱、正义和智慧,受到美国人民的爱戴。林肯的伟大,不仅在于拿起武器维护了南北的统一,而且在于其独特的力量和伟大的人格魅力。
通过课后查阅资料,我还知道林肯当选总统背后的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林肯正在一路找着煤渣,忽然看到一个鞋店,这个店里摆放着许多精美的鞋子,林肯在窗口看呀看,这时店主史密斯看见了,他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我希望下一次捡东西的时候,能捡到一双精美的鞋子。”史密斯让他等着,回屋拿了一双袜子送给林肯。其实店主给他一双合适的袜子是想让他找到一双合适的鞋子。
其实学习不是最重要的,而找到学习的方法是最重要的,就像朱熹所说: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那样找不到学习的方法,反而会有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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