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与书作文5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与书作文500字1
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是一杯清凉的绿茶,让你忘却一切不愉快;也是一壶陈年的佳酿,让你流连忘返。李若禅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想上进先读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友”,让人乐在其中,是书籍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要数《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了。那本书从十岁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我曾恳求爸爸18次给我买那本书。却被爸爸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爸爸说,看这种课外科幻小书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的,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爸爸终于同意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第二天,我一拿到书,在路上就忍不住捧起书本,如醉如痴地看了起来。差点就撞到电线杆上去了。回到家,我拿上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像一根幼苗,快速地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我沉浸在这本书中,无法自拔,我好像已经与这本书融为一体了,在我眼里,书上的字都变成了美食,成群地从书里跳出来,蹦进我的嘴里。我贪心地吃着知识。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像一匹受了惊的马儿,惊恐地一回头,哦,原来是妈妈呀。妈妈让我去睡觉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进房间。那本书好像在向我招手,躺在床上,我心中生出一妙计,我可以晚上偷偷看啊。等到他们都睡觉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间,拿起书,来到书房。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不时看一看门口,生怕被妈妈发现,抢走我的书,剥夺我看书的权利。啊,对了,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糟糕!作业还没有做完呢!下次可不能这样做啦!
我与书早已签下了约定。就在它光顾我家时……
我与书作文500字2
如果书是羊,那么我就是狼;如果书是雨水,那么我就是沙漠;如果书是一艘船,那么我就是这艘船上的一名小乘客。
“一日不读书,无人看得出;一周不读书,开始会爆粗;一月不读书,智商输给猪。”这句话说明了人是离不开书的。我,就是一个例子。远游时,为了打发车上的无聊时光,我带了许多书,在休息区时可以看,在睡觉前可以看,等车时也可以看。沉醉在文字的海洋中,我无暇喧闹,无暇烦闷。
我认为,人一出生大脑里是没有知识的,只有看书,如果长时间不看书,在这个信息更换迅速的时代,我将不知如何与人交谈。
读书是一种放松,有的时候,我心情莫名烦躁,看什么都不顺眼,很想发泄一下。我就随手拿起一本书,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读书是一种快乐,吃完饭看看书,我很快乐;写完作业看会书,我很充实。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在超市里看到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可妈妈不给我买,我伤心极了,不由自主地哭了,于是,姑姑就帮我买了,我转悲为喜,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天,语文老师说:“想捐书的可以交给老师,再捐给贫困的小朋友。”我想了想,最后拿出了那本姑姑给我买的书,虽然不舍得,但想应该让他们看这本书。书让我们把知识继承,书让我们把快乐分享。
我离不开书,就像婴儿离不开妈妈一样。
我与书作文500字3
从前,不懂什么是书,只知道是一叠厚厚的纸,小公主,坏王后,王后常常有许多坏点子要害公主……”王后你个坏蛋!”我常常这样气得大叫。
现在,懂得什么是书,只知道是一叠充满魔力的纸,小公主,坏王后,王后常常有许多坏点子要害公主……“这就是人世间的丑恶与黑暗!”我常常这样暗自厌恶。
对于书,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书对于我,益处多多。因此,我的生活与书有着缕缕密切。
以往参加一次活动,要求将宣传单分给路人,并讲清理由。老师给我的是最多的一叠宣传单,可磨磨蹭蹭了半天,我还是分不出去。我的心中有那种欲望,但是手就像是被胶水黏住了似的,终究伸不出去。倏忽间,一道亮光呼啸过我的脑袋,猛然间想起前不久在《儿童文学》里看的故事——《兔子和狼,向北而去》:可能兔子还是兔子,狼也不曾再酣畅一战,但因为这个未知性,因为选择去相信这百分之一的可能,才令生命变得无比生动。
是相信了信念?还是一时的勇气?想过这一切的一切后,我快步走到一位路人面前,彬彬有礼地说明了一系列讲话。一张一张的宣传单,似蒲公英,飞向了远方……也没那么难嘛!不知不觉,我成功了,那瞬间,世界好像都要为我欢呼,为我雀跃。
不要将自己看得过于弱小,相信自己吧,相信那百分之一,一切都将会顺其自然,超乎你的想象,让你的结局完美。
我与书作文500字4
我很喜欢看书,妈妈说:“我们要和时间赛跑。”我也努力做到这一点,总是能挤出时间看课外书。
我家书可多啦!书房里、睡房里、我房间的抽屉里都是书呢。张乐平爷爷创作的《三毛流浪记》,它是一本漫画书,我很喜欢看。妈妈说我从三岁就开始看了,到了现在,都看几十次了。
书中的三毛一直过着苦难的日子,我从书中的“孤苦伶仃”那一页,可以看出三毛很孤独,他没有爸爸、妈妈,想抱小狗做做伴,连狗都欺负他;三毛很可怜,他帮别人洗衣服还要被别人打,他甚至想把自己卖了;有趣的事是,他师傅吃东西时,三毛馋得直流口水,师傅就给他一块葱卷,他咬了一口,啊!好辣!头上都冒火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幸福多了。
我还从漫画中读到,三毛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三毛很关心别人,他看见一个小朋友掉进了河里,三毛就纵身跳进河里,把小朋友救上岸,自己都湿透了。他很勤劳,他在街上卖过报纸、给别人擦鞋、还当“保姆”。他忍耐性很好,师傅让他练腿功,踩住三毛的一只脚,把他的另一只脚放在高高的凳子上,三毛却能忍住疼痛,坚持练功。他做事都能这样坚持到底。他还有“拾金不昧”的
我很喜欢《三毛流浪记》,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而且书中的画面和丰富、有趣,我还学着画了几幅画呢!因为我也喜欢画画。我还从《人自然社会》书中了解到,张乐平爷爷还创作了《三毛翻身记》、《三毛今昔》、《三毛迎解放》,我真希望能买到这几本书,好好读读它们。
我与书作文500字5
又到了下午茶时间了,手指在书的扉页滑动,选好,抽出。轻靠背椅,抿一口牛奶,惬意的看书。我对读书的热爱可不只是痴迷,还有“痴迷”之意。
从儿时的小人书,到厚厚的名著,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与它们还有一个小故事。
记得一个盛夏,天气极热,不得不开空调。我小心翼翼地溜到房间,取出手电筒,蹑手蹑脚地逃回小床。被窝里藏好了一本书。没错,我要窃读。轻轻地翻开书,专心致志地读了起来。我简直就像落入陷阱的小羔羊。一页,两页,一分,两分……时间随着页数在流逝,天已经很黑了,妈妈也应该睡了。
“嗒嗒、嗒嗒……”有脚步声!一步,两步三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藏好了书,心剧烈地跳动起来。妈妈的手似乎正搭在门把上,正准备推门而入。我紧张到汗毛竖起,双脚微微颤抖着。“吱——”咦,灯没亮,门也没开。我在心里打问号,一旁厕所的门呼地关上。哦,原来妈妈要去厕所啊,吓死我了。
确定无误之后,我又拿出书津津乐道地看起来。每次都觉得,跟书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快。转眼间,书已经看完了。瞟一眼小闹钟,已然是凌晨。我恋恋不舍地放好书,放好手电筒,溜回床上睡觉了。不一会便进入了梦乡。
书是故友,与你谈天说地;书是钥匙,为你打开大门;书是一盏灯,为你指引道路。书还是很多很多……我爱书,是因为它能给我们知识,给我们人生道路的方向,也是它灌溉出了一代代人才,或许你我就是下一代。
书已看完,牛奶也已经见底。放好一切,细细品味着牛奶的醇香,书的清香,荡得很远,很远。
我与书作文500字6
重新拿起那本书,它已净身灰尘,拍怕它,回眸昨天,往事还历历在目。
那天,我在家与父母争吵,要他们给我买书,他们总不答应,我一气之下,便随手拿起一本书,冲出家门,消失在一片黑暗中。我来到一个翠绿的小山岗,一只只萤火虫像一个个美丽的小精灵,提着自己的小灯笼,散发淡淡荧光,虽然已是夜晚,但花儿的香气还随处可闻,我走到一棵柳树下,拿起那本书,将它捧在手心里,打开书,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为主人公的悲惨身世而感到伤心,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心生同情,为主人公在选择伤痛中感到担忧,为主人公最后美满的结局而破涕为笑,他的各种悲欢离合都使我牵肠挂肚,我开得津津有味,也看得很快,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渐渐地,宁静的天空中闪出一丝光线,下起了蒙蒙细雨,但我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便继续在书海中遨游,感受书给我带来的收获。皎洁的月光洒下来,月亮像一轮玉盘嵌在蓝色的天幕中,蒙蒙细雨在刹那间,已化作倾盆大雨,狂风也变得活力四射,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我还是继续卡着,但雪白的脸颊上已泛起一丝红晕,渐渐的,越来越红,我看得,我看得泪眼迷蒙,老天爷似乎也在赞同我,天空雷声大作,我倒在了那片草地上。
醒来以后,我发现我躺在病床上,床头柜上有一本书,我笑了,会心地笑了,拿起书,看了起来。我再次来到那个小山岗,树不再绿了,花不再鲜艳了,一切都变了。唯一不变的只有那颗我月亮下的初心。
我与书作文500字7
说起我与书的故事,那可有一箩筐呢!读书对我来说可重要了,甚至我喜爱的《跑男》在它面前都失之为色呢!
记得那一次,是星期五。表哥前几天给我一本新的小说,那种小说,我可是连边儿都没沾过呢!我决定咬咬牙,捧起来看。结果呢?我越来越入谜,现在已经九点多了,正是《跑男》开播首播的时候,而且老爸那天正好值班,不在家,要是平时,我早就扑上去看了。在房间里的老妈听到电视格外安静,显然是“无人”状态,便觉得很奇怪。出来问:“鹤桐,今天你怎么没看跑男啊?”见我没动静,她更奇怪吧,走到我背后,拍了我一下说:“你怎么回事?喂。”我正入迷,头也不抬地说:“别管我,让我看完这书再说。”妈妈正要走开,突然她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道:“那你不看‘跑男’了?”也许我太入迷了,甚至都忘了那天是星期五,以为我妈叫我在网上看。于是我含糊不清地答道:“嗯……不看了。”妈妈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走进了卧室。而我还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呢。又过了一个小时,我终于看完了。我扭头看了一下日历,才想起今天是星期五。至于那些话,早已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我一走进卧室,妈妈就对我说:“洗漱去吧。”我大吃一惊:“啊?不看‘跑男’啦?!”妈妈看了我一眼,笑了:“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不看了呀!”“啊!”我在那儿愣了老半天,才想起来我的那些话。我懊悔不已,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啊!都是因为那本书哇!”我刷牙时想虽然没有看到首播,但我学到了知识,还是值得的!再说了,在网上看,也没广告啊!这样想想,我立刻雨过天晴,烦恼也一扫而光。
这就是我和那本“神奇”的书的故事,真好玩呀,至今想起来。我还会不由自主地“咯咯”笑呢!
我与书作文500字8
在爸爸的老家有一种习俗叫抓周。就是当孩子满周岁时,将各种物品摆放在孩子面前,任其抓取,每一件物品都有一种寓意,以此来预测孩子的前途和性情。当然啦,这更多的只是一个生日的庆祝方式而已。不过据爸爸说,我当时毫不犹豫地爬向那本书,并且牢牢地把它揣在了怀里。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吧!
爸爸说,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它。除了会喊爸爸妈妈外,我会说的第一个字就是“书”,我会说的第一个词就是“讲故事”。每天我都会高高地举起小手中的那本书,蹒跚地走到妈妈面前,跟她说:“讲故事”。也就是从那时起,妈妈每晚都会给我讲故事,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从来不曾间断,直到五岁时我学会了自己看书。
长大以后,我最常去的就是家附近的那家书店。有一段时间我每天放学后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作业然后去书店看书,直到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把我从书店拽回去。记得有一次,我又和往常一样低着头,迈着小碎步,快速地从书架上取下前一天没看完的那本书,蹲在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角落里,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很快乐,我又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每天都只是去看而不买。正当我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人,随着主人公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之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孩子,来,阿姨这里有张小凳子,你坐着看吧,阿姨看你每天蹲在这里怪累的。”哦,这不是书店柜台里那位营业员阿姨吗?看来,我每天的小心翼翼真是掩耳盗铃之举啊!从那以后,我每天进出书店都会和阿姨打招呼,阿姨的那张小凳子也成了我的专座。
正如毛主席所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而书不可一日不读。”看来,我这一身从此将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啊!
我与书作文500字9
我和书已经是老朋友了,每天我都离不开它。
在我读幼儿园的时候,爷爷就开始教我读书写字了。那时虽然我还小,爷爷说的话我有点听不懂,但是我却依然喜欢书。那时每天早上一起床,爷爷就开始教我读书,有时还给我讲神话故事、寓言故事。最难以忘怀的是那次爷爷给我讲《精卫填海》的故事,他告诉我,精卫虽是一只小小鸟,但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立志要把一望无际的东海填平,这是何等的高大志愿呀。那时我就想一定要向精卫学习,学习它锲而不舍的精神。
后来上了一二年级,我学会了拼音,爷爷就试着让我自己去读书。他给我买了《中国名人传》《西游记》《小木偶的故事》《鲁宾逊漂流记》等绘本图书让我读。每读完一本书,爷爷就让我给他讲大致的内容,还让我圈出好词佳句,并且还得多读几遍。三四年级时,爷爷告诉我知识是学不完的,要每天坚持读书,只有天天积累,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我照着爷爷说的话去做,果不其然,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现在我都快成为班里的“知识家”了。
现如今我已长大,已经学会自己看书了,而且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也学会了更多科学的读书方法,特别是学校图书角的“语文主题丛书”受到了我的喜爱。每次下课,我都会光顾那里,那里的图书已经成为了我的最爱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书这位老朋友了。对于我来说,我的这位老朋友比什么都重要,它就是我的营养品,它让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我真的.很感激它!
我与书作文500字10
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对于我来说,书,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它可是必不可少的。
小时候,每到晚上,上床睡觉时,我总是叫妈妈给我讲《睡前小故事》给我听,如果这个故事很精彩,我就会在央求妈妈,再讲一篇,直到她讲完,我才呼呼大睡。因此,我爱上了这令人爱不释手的书了。
渐渐地,我已经上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许许多多注音版的童话书、故事书让我学着看,然后再重新把刚才的故事复述一遍。每次看完,我都爱不释手的再捧起书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完一遍又一遍。然后,将不用的旧报纸,旧日历做成书皮,给新书包装好,在把它慢慢地放回了书橱了。
上了二、三年级,我就开始阅读一些校园小说了。尤其是伍美珍姐姐的作品,她写得非常生动,如:《单翼天使不孤单》、《二年级的日记本》、《我家来了外星人》、《青蛙王子副班长》等系列校园小说,这些都很精彩,因此我爱上她的作品。每一本看完后,我都会找出以前的旧书皮给新书“穿上可爱的衣服”, 然后,再将它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橱。
如今,我已经读四年级了,那些校园小说我很少再买了,我都是在买一些对我学习有帮助的的好书,能增长课外知识的好书,如:《作文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等等等。每次一看就是一、二小时,如果不是有人把我“捞上来”,恐怕啊!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呢!
书,他就像超人似的,无论我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他总会出现在我们跟前。因此,书就成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当中的第一位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我与书作文500字11
妈妈说,我与书是有缘分的。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我从小就喜欢书,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让我难舍难分。
小时候,妈妈只要一读书,我就会放下手中的玩具,安静下来,读书的声音好像有魔力一样,把我吸引过去。我会快步走到妈妈身边,在妈妈的怀里,听她给我读书。每次我都听好久,根本不让她停下来。妈妈讲累了要休息的时候,我都是泪眼汪汪想要继续听下去。因为我已经完全听入迷了,我喜欢书中美丽的图画和动人的故事,书为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让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小美人鱼,坚强可爱的拇指姑娘,孤苦伶仃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勤劳勇敢的小红帽……让我学会了真善美。
现在我上学了,老师教会我认识了好多字,我就更喜欢读书了。一有空我就往书堆里钻,我喜欢打开书,闻书里散发出来的淡淡墨香,我喜欢小小的书架上摆满书,挤挤挨挨,每一本都等着我去“检阅”。我会为了《妈妈树》里的小女孩伤心落泪,会跟着《笑猫日记》里的笑猫一起开心或忧伤,会跟随《我的第一本环球旅行书》去环游世界……是书带给我快乐和满足,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它已经变成我离不开的好朋友。
妈妈说,爱读书的女孩子头顶会有像光环一样的皇冠在闪烁。我想拥有那顶皇冠,我要与书为伴,让自己变得丰富与充实。
我与书作文500字12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说:“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古今中外,许多有成就的人都爱阅读,从而走上了成功的道路。所以,你一定要养成爱阅读的好习惯,一生和书同行!”这句话使我感受很深,我决心要与书同行,与文同心!
记得那一次,我迈出了读书的第一步,开始看起了小画片。那一叠叠五颜六色的小画片,使我浮想联翩。真想不到,一叠小画片,竟有如此神奇的能力。
渐渐地,画片已不能使我满足了。我又迷上了漫画。一幅幅动人的漫画,看得我如痴如醉,现在,只要我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一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天长日久,我就觉得漫画也没那么了不起,我又发现了几本连环画,如:《七色花》、《血泪仇》……这使我受益匪浅。最近,我们班开展了作文比赛,我从全班第五走到了全班第三,虽然只是第三,但是我知道,我进步了,我努力了,这都是书的功劳!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家里发现了爸爸收藏多年的几本故事书,我心里那个乐呀, 比吃了蜜糖还甜,我把自己关在房里静静地读书,不知不觉,天已经暗了下来,可我还在与作者一起哭,一起笑。一声“航航,吃饭了。”把我从梦境中“拉”了出来。这时,我才发现,已经这么晚了。
西塞罗说过:“地不耕种,再肥沃也长不出果实;人不学习,再聪明也目不识丁。”这话说得真不错。像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更需要不断前进。所以,我不断“得寸进尺”,现在,我已经赖上了小说,像什么《红楼梦》、《西游记》等等书都被我读了个滚瓜烂熟,所以,我现在已经成为书忠实的伙伴,真正做到要与书同行,与文同心了!
转眼间,我以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可我现在依然手不释卷。书,真是一样学了,就怎么甩也甩不掉的东西呀!
我与书作文500字13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黑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着正确的方向。我和书是有缘的。自小,我看到书柜里总是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柜子爸爸的藏书,每次看见爸爸在读时,心里总感觉痒痒的。现在,人长大了,视野也放大了,从儿时的浅书中,跳进了书的海洋,让读书成为了我的一种休闲,一种时尚。我对书的狂热,随时都可以看出,上厕所时,手中总不忘带着一本书,有时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要么就是将这本书看完,要么就是过久了脚发麻了,我才会出来。久而久之我妈妈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看见我在厕所里呆上十分钟左右是,总会喊到:“儿子,怎么还不出来,是不是又在看书啊!”而我,就会说没有,然后马上收拾一下,把书藏起来,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厕所……读书虽然对我有益,但也是有害的,那就是搞得我眼睛上加了两块镜片。当然,就是这样,我也无怨无悔。我喜欢书给我带来的感觉,有时像一缕清风;有时,又恰似一阵秋雨,让我欢喜,让我忧愁。欢乐与忧愁同在,失败与成功并行。费兰西斯说得好:“人生犹如野生的花草,读书学习好比修剪和移栽。”所以我认为:书——我心灵的朋友;书——我成功的阶梯;书——我快乐的源泉;书——我知识的起点。只要有了书,我还缺少什么呢?我爱书!
我与书作文500字14
我家有许多的书,有故事书、作文书。我喜欢看作文书里的一本看图作文,这本作文书是状物篇的,我来给你们讲几篇吧。
这篇名字叫小松鼠瞇瞇,大概内容是:我曾经养过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松鼠瞇瞇,那是今年的四月份,爸爸从湖州出差回来路过天目山时买的。
小松鼠瞇瞇长着一身咖啡色的毛,用手来摸一摸,软软的、暖暖的,两只大耳朵,一对又亮又黑的眼睛,短短的鼻子,嘴巴两侧长着六根又黑又长的胡须。身后拖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可爱极了。小松鼠吃东西可有趣啦,它用两条后腿和大尾巴支撑着身子,笔直地站着,用两只前爪捧着苹果,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不停地在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小松鼠警惕性可高啦!
后来,我又把瞇瞇放回了大自然。现在,每次我又回想起和瞇瞇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心里就充满了愉快。
第二篇的名字是龙眼,大概内容是:桌面上放着一札用红绳捆住的龙眼,像一个个棕色的玻璃球,又像一个个小灯笼。
我看着这么可爱的龙眼,越看越想吃,摘下一个,剥开壳,里面是白色透明的一层龙眼肉,里面的核也看得见。吃进嘴里,感觉又甜又爽口。
我问妈妈:“龙眼多吃有害吗?”妈妈说:“龙眼也叫桂圆,是最好吃的水果,可以晒干保存,同时对身体虚弱的人有滋补作用。”
听了这两篇作文,我觉得书是我的好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来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建设出更伟大的祖国。
我与书作文500字15
书,是成功的接替,带领我们通向成功之路;书,是美丽的夕阳,带领我们领略世间真奇;书,是一张小船,带我们冲进那丰富多彩的世界大洋。
还记得方仲永吗?大家想起他就会想起书的重要性。从轻松欢快的小学跨步来到这丰富多彩的初中,我们经历了多少风雨。但总有一位朋友跟随着我们。
我们遨游诗海,遇见李白,我们倾听他幽幽的笛声,体会他的思乡之情……
写鬼写妖高人一等——蒲松龄,与妖鬼“结友”,看尽时间丑恶。
邓稼先为中国人民竖立了一个骄傲之碑。
猜到这位朋友了吗?对它就是书,盈满书香的初中升华。跨入初中是人生重要的一个点。让我们来领略着飘洒着书的香味的初中生活吧。我迫不急待的想要品尝这道美餐。口水都“飞流直下三千尺。”美术课,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个五彩缤纷的小故事来突出他今天给我们讲的重点。语文课,老师领我们乘风破浪冲向诗的海洋。英语课,老师让我们体验外国风情。数学课,老师带领我们向数学之城发动进攻……每一节课都离不开我们的小尾巴——书。初中的生活丰富多彩。
进入初中后,我懂了感恩,知错就改,懂礼貌,不再像以前一样小顽童一个。我成熟了,我要更加努力,速度超过波音747,坚持不懈超过邓稼先,向着理想奔赴,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
这就是我盈满书香的丰富多彩的初中生活,我与书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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