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00字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寒假到了,班主任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课外书,我发到的是一本散文——《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刚拿到手我就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作者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的,“我”在书里是一个小女孩,住在“王园子”里。书中有很多人物:六指儿、小江、紫云姑姑、红米姑姑、麦秆、秋姨等,我最喜欢书中“我”的好朋友月巧,月巧的家虽然不富裕,但是很幸福,而且月巧非常能干,除草、喂猪……样样都行,我认为像月巧这种和睦、快乐的家庭才算是真正的家庭。其次,我比较喜欢六指儿,虽然六指儿很调皮,但他贪玩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真诚的心,自从三奶奶去世后,六指儿那颗懂事的心就显露了出来,竟忍着疼痛把自己天生多出来的第六根手指砍掉了(因为这是三奶奶生前一直很遗憾的事),我感动极了。
我讨厌“王园子”里的其他人,他们太迷信了。最令我气愤的是,“王园子”里的人因为钟秋生是光棍而叫他“钟瞎子”,而漂亮的红米姑姑却恰恰喜欢上了他,并怀了宝宝,而她因为钟秋生的缘故,也被人们视为“灾星”,她到哪家串门,哪家人就担心得不得了。过年时,那些红米去过的人家就会剪一些小红纸人扔到红米家后院,天哪!难道红米姑姑比鬼都恐怖吗?更令我惊讶的是,红米姑姑的父亲竟然把生下来的宝宝给活埋了!“王园子”里的人怎么那么狠心,婴儿难道不是生命吗?姑娘爱上了一个光棍有错吗?最后,红米被迫改嫁了,可我知道,尽管她成家了,但她一定不会像以前那样幸福……
看完后,我仍回味着书中每一种不同的情感,从中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理想的风筝》是一篇让我觉得很好的作品,这一篇的文章的作者不是苏叔阳而是舞墨狼,这也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作者,不过,当读了他的文章后,我就被他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文章中优美的文字,一下子进入了我的眼眶。让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好像读不腻似的。
其实,这一篇文章,在我感觉中,是作者的理想,一开始是像爱迪生一样的大发明家,可是,自己发明东西被父母无情的毁掉了。第二次是想当军人,因为作者的爸爸当过兵,所以在作者的记忆中的故事里,关于军营生活的故事数不胜数,严谨的作风,过硬的素质,还可以保卫祖国和人民,多么光荣而伟大的事业,军人成了我的一大理想。可是,作者因为近视带上了眼镜,带个眼镜怎么能瞄枪打敌人呢?第三次是当一名新闻工作者,因为写上一两篇文章,令作者最兴奋的是投出去的一篇稿子居然在市里的日报上发表了,当时作者高兴的一夜没有睡好觉,想不到自己的作品还真有人认可。可是,又因为高考成绩而放弃了。不知不觉,作者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名散文家。这也是一个令人羡慕的称号。
在生活中,也会有像作者一样的人。当时,想要长大后成为一名宇航员,可以在无限的宇宙中翱翔,可以探索宇宙的奥秘,可是,因为视力的下降而放弃了这个理想。有时也想当一名研究电脑的,可是,看见电脑,碰上键盘和鼠标,就好像中了什么魔法,只是想要玩游戏。所以,有放弃了。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打击这我的心灵。
失败是成功之母,作者的失败其实没有让他全部放弃,他最终还是成为了在文学史上很伟大的人,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不过,我觉得,只要写的好就会是一个好的作家,舞墨狼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其实,我觉得作者不应该如此轻言放弃,应该坚持下去,因为坚持就是胜利,只要我们的毅力够强,成功会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会把成功牢牢拴在我们的手中!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习惯了城市的喧嚣,习惯了华丽的辞藻,当好不容易静下心来翻开这本书时,便立即沉醉其中了。
它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语言,平淡无奇,内容,也并无什么新意,但它却能将一个小山村的情味跃然于纸上,使人完完全全沉醉其中,一气呵成读毕全书,读罢还回味无穷,这便是它的魔力了吧。
对农村,我存有的感情不过是外婆家的一句乡音,一片竹林,不过是个玩乐的地方罢了,充其量,不过是一家人在异乡的一个念想。这个小村庄,与我脑海中的的确有相同,又着实不同,它与我的家乡有着近似的景,至于情,是在认识了这座小村庄后才忆起与自己的家乡有所相似的`。
一切都这样纯朴。
摆渡的人并不求利益,有时甚至还白送上一条黄烟;大黄狗如此近人情,不再被当作宠物来养,而就是与人为伴;顺顺没有丝毫财主的蛮横,大方洒脱,又能济人之急;两个儿子也没有公子的娇气,荡桨时选最重的一把,吃干鱼,睡舱板;人们的皮肤被阳光染上了小麦的颜色,空气中震荡着沙哑的歌声,老人摇桨摇了五十年,身板仍硬朗着。大自然在这林子中造了一个“世外桃源”,俨然如沈从文自己评价的一样,同时,大自然赋予了这里的人们与生俱来的快活与不受任何杂质玷污的心,大概就是这一点,使人着迷。
这个故事的悲剧结尾,让无数人叹息,似乎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老的溺死与二老的离去,为它画上了省略号。故事没有给我们一个温馨的结尾,也就使我们拥有了更深的思考与永远的回味,是分歧,是分歧让他们之间有了距离,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还有“车路”与“马路”,船主与船夫,这个么多的分歧使他们相去渐远,也不足为奇了。
似懂非懂的,我合上了书,一股书卷的气息扑鼻而来,我闭上眼,为故事假想着另一个结尾,却总是不合适,这时,我明白了这书的又一高明之处:它的故事是不容拆散的,情感、分歧也是一样。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狼在我心目中,是一种残忍,狡猾,凶残的动物。
可是读了这本书,狼这一种不得不让人敬佩的动物,它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我心中。狼王讲述的是一支强大的远古种族的生命传奇。它们在众多狂野生灵之中;脱俗,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它们四这片土地上最具优势的动物;它们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是位居食链顶端傲视草原的伟大种族。当失去兄弟和妈妈的柯勒四处漂泊时。它遇见一群庞大的狼群,它跟着它们来到了一个狭长的峡谷,它从山上往下俯视,只见黑压压的一群驯鹿跑过。年幼的它第一次看到了狼族宏伟的捕食,这么有条理,计划也是那么十全十美,它惊呆了。狼王是那么威风……我也很被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声。狼王是这么厉害,这么威武。族里的狼只要一听到狼王,它们就闻风丧胆。当看见狼王带领着它所训练的勇士和雪狼战斗的时候,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你可以想像仅仅一只雪狼就可以低好几只狼了。可是另人担心的是狼王们中了雪狼们的计了,只能为了它们的复仇而当了逃兵。不过它们是勇敢的!狼王必须是一只有责任感的狼,起码它不会在危险时候丢下自己的同伴和部下。狼王必须是一只身经百战的的狼,它会保护它的属下很家人。狼王必须是一只有着聪明头脑的的狼,在冬季这个寸草不生的季节它得带着部下计划好策略一起捕捉猎物。做狼王是辛苦的!让人敬畏!看着狼王的壮大队伍,我的思绪已跟随了它们,踏过了雪山,草原。和它们一起战斗,一起捕食。
我多么想成为一只狼,一只勇敢,威猛的雅利安大草原的狼。属于大自然,是一只站立在悬崖峭壁上正怒吼的狼!一支伟大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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