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读后感(通用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读后感1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药》读后感2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药》读后感3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默许了。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性的所在吧!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药》读后感4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国作家,《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很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其中也包括我。
这本书分别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第二个故事是:愚蠢夫妇。我比较喜欢看第一个故事,因为第一个故事非常幽默,经常让我捧腹大笑。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小孩叫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乔治的姥姥只要看乔治的父母不在,就开始命令乔治,作弄乔治。
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所有的液体类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为了试验一下自己的药,乔治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然后下了一个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然后端给姥姥喝,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她还突破了屋顶,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
后来,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鸡喝。可是乔治试过三次了,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
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要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用肉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和爸爸难过极了,而乔治,却兴高采烈,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烦人、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我看了这本书后,认为乔治的做法是对的,就应该那样对待他的姥姥。没有了烦人的姥姥,希望乔治的生活会更加幸福,快乐。
但是,对待亲人,我可不想像乔治一样把药给他们喝,我不想他们变小,因为他们对我很好,我不想失去他们,因为失去他们我会感到非常痛苦。
对待坏人,我却很想像乔治一样,我们班里也有几个淘气的同学,他们经常欺负同学、气老师,耽误上课时间,我很想把那些药给那些淘气的同学喝,让他们变小,这样的话,他们就再也欺负不了我们班上的同学了。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非常好看,充满神奇的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在罗尔德。达尔的作品中最喜欢的一些书的其中之一,非常好看。
《药》读后感5
这几天,我看了《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药》读后感6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不能知道在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药》读后感7
读完这篇文本的时间,我的心早已被文中的两位主人公——艾迪与德诺所感动,是他们让我领悟了友谊的真谛。
“德诺10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试想,没有伙伴的德诺是多么孤独,实际,有时间,孤独比病态更令人痛楚。“艾迪的妈妈再也不让艾迪去找德诺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可怕的毒素。但这并不能阻止两个小孩的友情。”艾迪不仅不顾妈妈的反对经常来陪德诺,还给他找药,尤甚瞒着大人带他去新奥尔良治病,历尽艰辛,即使最后不得不因为德诺病重和路费不足而回家。德诺住进了医院,病的进程加重,但他是快乐的,因为“艾迪依旧经常去病房看他。两个好朋友在一起时,病房便布满了快乐。”关在病房里无聊地打法时间的'两个小孩经常搞恶作剧,有病的德诺在床上装死,艾迪便跑去骗大夫说德诺死了,看到大夫的慌里慌张忙来忙去体检的样子,床上的装死的德诺会忽然睁开眼部跳起来,之后两个小孩就开心地大笑不止。有一天,他们两个还是用这个方法骗大夫,在大夫急急忙忙地体检时,艾迪在窗外因为看到德诺装得太像不露痕迹而忍不住大笑,但是德诺还是紧闭双眼,像死了一样。但是,与上几次相异,这一次,德诺真的死了。读到这啊,真让人心酸,既为德诺的死悲伤,又被艾迪的善良感动着。
德诺应该没有什么遗憾了,因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能在茫茫人海找到一分珍贵的友谊,是件不可易的事,但他与艾迪之中的友谊是永恒的,乃至于死。他们俩深切地爱着对方,且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俗话说,朋友居五伦文末,可我认为,朋友却是极其紧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际是人与之中的一种很好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等等诸多美德。真正的友谊是无需打着灯笼去寻找的,它是人与人专心灵去铸造的,但这种铸造却比沙里淘金还要时间,万一真正铸成了,便会坚同三金,永不退转。
友谊,是生命里的阳光,它让我们拥有的每1个日子都变得缤纷多彩,它让我们人生走过的每个历程都变得暖和光明。友谊,是值得每1个人都去好好珍藏,让我们懂得珍惜幸福和学会感恩。
惟有共同付出,才能共同拥有。你做得到了吗?
《药》读后感8
桑乔是个非常重视荣誉的人,着来源于他二十五岁之前那段他自认为屈辱的猎人历史。桑乔从内心里厌恶打猎。桑乔喜欢的是读书识字。他凭着他一年私塾所学得的几个字,逮到什么书,就拚命去读,去猎获,样子就像跟随在他身边的那条猎狗。桑乔十分鄙视自己的历史,因为在他的历史里几乎没有荣誉,所以他非常在乎荣誉。
不得不承认,桑乔是个出色的教书先生。他从一处换到另一处,而每换一处,都是因为他工作的出色。他一个一个台阶地上升着,直至成为一所完全小学的校长。桑乔的荣誉都被他珍藏在一只小木箱里,打开箱子来看一看这些奖状和笔记本。那时,巨大的荣誉感,几乎会使他感到晕眩。但是淘气的,爱摆谱的桑桑却把这些记载荣誉的笔记本占为己有,所以遭到了桑乔的一顿毒打。
半夜,桑乔被桑桑锐利的叫唤声惊醒了,桑乔发现桑桑的脖子上有一块巨大的肿块,他还发现桑桑清瘦得出奇:两条腿细得麻秆一般,胸脯上是一根根分明的肋骨,眼窝深深,眼睛大得怕人。桑乔带着桑桑去了好多医院,桑桑能感觉到父亲的表情越来越沉重,尽管父亲做出来的是一副很正常的样子。但桑桑自己不知道自己是一种什么感觉。为了让桑桑开心,他决定满足儿子的心愿,他不再在乎人们会知道他从前是一个低贱的猎人,桑乔要给桑桑好好打一回猎。桑乔看到儿子那副高兴得几乎发狂的样子,抓着猎q,两眼顿时湿润了。
奇迹总是会发生在桑桑身上,油麻地来了一个外地的郎中。当有人向他说起桑桑的病后,他来到了油麻地小学。看了桑桑的病,他说:“我是看不了这个病,但我知道有一个人能看。他是看这个病的高手。”于是,留了那个高手的姓名与地址。父子俩日夜兼程,三天后才找到那个地方。那个高手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已不能站立,只是瘫坐在椅子上,脑袋稳不住似地直晃悠。他颤颤抖抖地摸了摸桑桑脖子上的肿块,说:“不过就是鼠疮。”桑桑的药奇苦。那苦是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但是,当他在椅子坐定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丝恐怖感。他望着那碗棕色的苦药,耳畔响着的是温幼菊的那首无词歌。此时此刻,他把喝药看成了一件悲壮而优美的事情。后来,桑桑的病好了,桑桑考上了中学。桑乔因为工作的出色,已被任命到县城边上一所中学任校长。桑桑以及桑桑的家,又要随着父亲去另一个陌生的地方。
父爱让桑桑更加贴近了父亲桑乔,他不在觉得桑乔是个高高在上的校长了,他可以为了孩子不惜放弃隐藏了很多年的秘密。父爱,也让桑乔重新开始思考自己人生的价值。
《药》读后感9
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为什么在你无助时会有一双手来支持着你?因为友谊无处不在。《生命的药方》里的两个少年之间的情谊故事实在是太多了。
10岁的德诺因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都常常避开他,害怕被传染到,但是14岁的艾迪却不嫌弃德诺,依旧和他一起玩耍。10岁就染上了艾滋病,真是让人悲痛欲绝,德诺的这一生即将结束,其他的伙伴们却嫌弃德诺,但是艾迪与德诺的友情之链还是紧紧地锁在一起,永远不会断裂。德诺已经患上了难以治疗的艾滋病,伙伴们就更应该了却他童年的希望——与朋友们一起快乐的生活下去。不抛弃,不嫌弃。
现在朋友们都离开了德诺,只有艾迪留在他身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艾迪在杂志上看到了能治疗艾滋病的费医生,他们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踏上了去新奥尔良的漫漫旅程。“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德诺用他那颗坚强的心和艾迪那无私的精神,一起去寻求治病的良方。他们年纪小小,却有如此大志气,真是佩服!但是要是没有艾迪这个陪伴着德诺去治病的少年,那么病魔将早已侵占德诺的身体,让他痛苦地离去。
在旅途中,德诺做了一场梦,他梦见二百亿年前的宇宙,他一个人待在那儿,找不到回来的路。艾迪把他的臭鞋塞到德诺的手上,让他相信:艾迪的臭鞋就在你手上,他肯定在附近。艾迪的想法真是太好了,一个重病的人得到这样一种安慰,对他们来说那一定是说不出的温暖。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影,有两个人是朋友,小学、中学都在一起上学,两人关系特别好。到了大学,他们被分到了不同的学校,他们就各自交换东西,这样以后看看各自交换的东西就能想起对方。
但是在去新奥尔良的途中,孩子们没钱了,而且德诺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艾迪只好放弃了计划。回到家乡,德诺很快就住进了医院,艾迪喜欢和德诺玩装死游戏。在秋天的一个下午,艾迪又去找德诺玩了,但是这次是艾迪和德诺玩装死游戏的最后一次。
艾迪和德诺历经千辛万苦去新奥尔良求医,但是到中途不得不前功尽弃。虽然他们玩装死游戏,最后德诺真的死了,但是他们的心还是连着的。艾迪虽然没有治好德诺的艾滋病,但是他赶走了德诺的孤独,孤独比艾滋病更需要医治。艾迪真是个伟大的人物,他先是不嫌弃德诺,又带着德诺去新奥尔良求医,再陪伴他到最后。
不要小看艾迪的那只臭鞋,它就是德诺与艾迪中间的友情链。
《药》读后感10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罗尔德·达尔爷爷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系列丛书。我最喜欢看这样的童话故事了,一拿到书,我就如春笋遇到了甘甜的雨露,不肯放下。上厕所拿着,外出车上带着,旅游去了也不忘塞几本到行李箱中。尤其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那本书的扉页上写着:敬告小读者你们在家,千万不要试着做小乔治的那种魔药,太危险了!是什么魔药呢?好奇的我马上捧起来,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如果可能,我还想试着去做做呢。不过千万别让妈妈看见了,要不然她又要啰嗦了。我也开始佩服罗尔德·达尔爷爷,他这么写,我们小朋友肯定更想看了,不是吗?我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狐狸爷爷”!
书中的小乔治是个8岁的小男孩,活泼乖巧,还会照顾人,每天都要伺候姥姥吃药。但是他的姥姥却是个坐在轮椅上的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的老太太,不仅不喜欢他,还总是趁他父母不在家,骂他,吓他,让他感到害怕,觉得姥姥是个巫婆!不得已,小乔治决定治治姥姥的坏毛病。他用了浴室的洗浴用品,妈妈的化妆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厨房的调味品,动物的药品,车库的用品,再经过高温炖药,神奇药水出炉了!结果,姥姥变高了,穿透了屋顶,会走路了,姥姥欣喜地感谢他。家里的鸡变大了,生的鸡蛋可以供50个人吃,牛、羊、马都成了庞然大物,爸爸乐得直夸他。
看到这儿,我觉得小乔治真是太了不起了,发明了这么神奇的魔药。看着看着,我也开始幻想,希望自己能发明一种美容药水。因为妈妈工作很辛苦,原本美丽的脸上长出了很多的雀斑,还经常上火冒出痘痘。妈妈用了很多化妆品,也不知喝了多少苦涩的中药,可是脸上的雀斑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如果我能发明一种药水,涂在妈妈的脸上,一觉醒来,脸上的痘痘不见了,雀斑也消失了,妈妈该有多开心哪!
带着美好的憧憬,我继续往下看。小乔治的爸爸要求他继续配药,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是小乔治已经不记得配料了。第一次调药,母鸡吃了后长出了两条15英尺长的细腿;第二次调药,母鸡长出了一条超长的脖子;第三次调药,母鸡缩小了,只有药丸大小。看到这儿,我突然感到害怕!这个母鸡实验让我想到我爱吃的鸡翅。妈妈曾经给我看过关于肯德基的新闻,那些鸡都打了激素,会长出好多翅膀,吃了会致病。害得我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吃鸡翅。
读着,读着,我开始忧虑起来。在我们的食物中会不会也添加了很多东西呢?我可不希望我们吃的食物里加了像小说中的“魔药”呀!
《药》读后感11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平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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