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疾病证明书写制度

2019-02-04 证明书

  一、具有门诊处方权的医师,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书。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并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合理出具疾病证明书,不能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跨科室出具疾病证明书。

  三、门诊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开出病假医嘱,输入诊间系统后,嘱患者去门诊便民服务中心打印病假单,手写无效。

  四、病假时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急诊不超过3天,门诊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

  五、病假起止日指患者就诊之日或就诊次日开始,不得跨日、倒日或补开。用工作之便,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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