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合同

2022-03-05 招标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招标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招标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结构形式:

  6、总投资额:

  二、委托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勘察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___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1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让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代理费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标人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

  八、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年__月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年___月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时间为准。

  九、争议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文本

  双方约定合同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1份。

  委托人(公章):_____ 被委托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

  开户:______ 开户: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2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1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3

  项目名称:____

  建设地点:_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标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甲级(证书编号:___)

  委托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___

  3、设计单位:___

  4资金来源:_____

  第二条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包括a。

  2、委托代理的事项:

  (1)协助委托人办理招标申请;

  (2)发布招标公告;

  (3)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4)编制、送审及发放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编制工程标底;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协助委托人组织评标委员会;

  (8)组织开标、评标;

  (9)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第四条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报建表、经审查的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担由于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应依据的前提下,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第六条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应提供不少于壹式叁份的招标控制价(标底)文件(下称“造价文件”)。造价文件必须由编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按实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7、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

  1、根据国家、广西自治区及桂林市现行政策,经双方协商,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a、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中标单位中标价的计取。

  b、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施工中标单位工程中标价的计取。

  2、以上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条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委托人完成定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结束时间相应延长。

  第九条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七份,委托人执四份,代理人执两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

  联系人:_____ 联系人:____

  电话:___ 电话: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

  邮编:____ 邮编: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工程招标合同4

  非招标厂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提要:质量标准和验收: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非招标厂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价款:

  二、质量标准和验收:

  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承包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负责修理,质保期限为 月,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服务。承包方未按时上门的,发包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承包方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

  四、工程施工期限:

  从 年月 日起 天(日历日)完工,若因工程内容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予以调整。

  五、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此工程必须按合同附件图纸规定施工,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材料进场需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时间: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七、工期提前和延误责任:

  承包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完成,如延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雨、停水、停电等客观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合同共 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同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包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内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转包。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z省z市z街道z路 号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工程招标合同5

  编号: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

  招标单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招标范围及现场条件等。)

  (2)主要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依据和资金来源

  (1)建设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当采取邀请招标或议标方式而未进行资格预审时,可进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所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提供将承担本工程的具体施工部门的资料。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联合投标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营人应签订联营协议书,并应共同委托一个牵头人为联营体代表,代表联营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营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联营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联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②为了明确联营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营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单位。

  (4)一个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包括联营体)对本工程的投标。如果出现此类情况,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评审。

  (6)若投标人拟对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凡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的投标将不予评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招标单位拟对未中标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应具体说明)。

  5.现场考察

  (1)招标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

  (2)现场考察时,招标单位将介绍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料畅水源、电源、通信、交通条件等,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以帮助投标人了解现场情况。但投标人应经过现场考察,对上述资料的理解负责。

  (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许可,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非招标单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5)现场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由招标单位安排,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标前会议

  (1)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2)标前会将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对任何问题的疏漏或判断失误,应自行负责。

  (3)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要求答复的问题书面提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含补充通知书)答复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卷内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第八章工程数量报价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条件与勘测资料

  第十章施工图纸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通过标前会议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标前会议以后,若投标人仍有问题并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将要求澄清、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在3天内将书面答复送达所有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14天前,招标单位可以发出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报和电传)发送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电报、电传或传真方式告知招标单位,说明补充通知已经收到。

  (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通知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之间的来往文件、均用中文书写,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时,也应有汉语对照,其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书;

  (3)投标保证;

  (4)工程数量报价表;

  (5)施工组织方案;

  (6)附表;

  (7)资格预审补充资料(如果有,或资格后审资料);

  (8)其他。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4.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应认真按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细目填写单价和合价。无论工程数量报价表中是否列明数量,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细目,施工之后,业主将不单独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数量报价表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有关税费、保险费、临时工程费和工程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填报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只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5)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40天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作出答复。若同意延期,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延期要求,而不会因此失去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应较投标有效期延长28天。招标单位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的有效期经投标人同意也相应延长。

  (3)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未提交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评审。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7.替代标(如果有)

  (1)为使投标人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达到优化设计、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投标人在提交原设计方案的基本标的同时,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标,并单独装订成册。

  (2)替代标的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8.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人应提交三份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授权书附在其内)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不应涂改、行间插页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密封包装在双层封套内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有替代标时,投标人应在提交的每一份标书上标明'基本标'或'替代标',以资区别。

  (3)在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应写明:

  ①收件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②项目投标文件;

  ③在开标前不得开封。

  (4)内层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以便迟到的投标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而使投标文件迟到、遗失或失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2.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寄)达招标单位。

  (2)招标单位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补充通知后,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3)招标单位对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

  (3)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应按投标文件澄清条款的规定办理。

  五、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按时出席。

  2.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及公证机关派员参加。

  3.开标时,招标单位将当场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当众宣读投标函并公布投标价。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函未加盖公章、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六、评标

  1.符合性审查

  招标单位在进行投标文件评审前,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对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变,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评审

  (1)招标单位将按照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组成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机构进行评标。

  (2)具体评标办法:

  (3)招标单位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全面比较后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最低评估标的投标人中标,不保证报价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标人中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与差错的修正

  (1)在评标期间,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投标人不得拒绝,也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投标文件的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

  (2)对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若其报价有算术上的差错,将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进行修正。(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进行修正。)

  ③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总价合同应以总价为准修正各细目合价,并核准单价。(如果是单价合同,应以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七、授标与签订合同

  1.授标条件

  本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条件最优,具备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信誉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合同谈判并签署合同。

  3.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

  (2)若中标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招标单位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3)若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第三章合同协议书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以上三章见'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实施处理的维护工程。无论本技术规格书有无明确规定,承包人都有责任使工程质量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负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技术、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物品,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等全权负责。

  1.工程范围和施工条件

  (1)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本合同范围等)

  (2)施工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条件,水电供应,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

  2.工程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按交通部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优良或合格)等级。

  3.技术标准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均应符合下列技术规范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术规范(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J284-89》和《疏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3-88》;

  ④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

  (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上述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3)必要时,技术标准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方法办理。

  4.工程计量

  (1)本合同应计量的所有工程分项,均以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2)核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技术标准。

  (3)承包人应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计量设备和条件。一切工程的计量,经承包人计算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4)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计量结果是工程款支付额的计算依据。凡因承包商原因超过了图纸所示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任何长度、面积或体积的计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提出对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报告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报告、材料检验报告、各类工程(分项及隐蔽工程)自检报告、工程进度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它报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开工报告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与劳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到场情况、材料试验与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修建、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施工测量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书面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进行基点和基线的布设。承包人若对测量资料有怀疑,应在监理工程师现场交接后7天内向其提出,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将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人必须使用合格的测量仪器和设备。测量人员资质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可在开工前对必要地段进行水深测量,测量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测量图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试验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建立满足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所必需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质检试验室)。试验室的工作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2)在取样与试验作业中,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协助。

  4.施工船机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船机的类型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并保证状态良好。

  5.材料

  (1)凡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材料的搬运、储存均应保证其质量不受损害。

  (3)材料运抵现场时,均应附有厂商的材质检验合格证书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试验室的试验报告。

  6.工程记录

  承包人应保存有关工程进度、质量检验、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始记录、照片和录相,以及材料、设备的来源资料。

  7.工程检验

  承包人应有各级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验人员,对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检验报告单,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检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

  8.竣工资料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应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整个工程竣工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并按合同要求复制约定份数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四、临时工程

  1.临时工程的范围

  临时工程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宿舍、仓库、道路、供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业主提供的临时工程施工条件和设施

  业主将提供以下条件和设施,供承包人建设临时工程和施工期间使用:(业主应提供的临水、临电、通讯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临时道路,可用以建设临时设施的陆域条件、水域条件和自然岸线等。如果业主可以提供某些临时设施,如施工用码头和岸线、小型构件预制畅仓库等,也应予以说明)

  3.承包人需要建设的临时设施

  除业主提供的上述设施外,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和临时工程施工条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维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办公、生活、生产、试验用临时建筑和设施。临时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将上述建筑物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说明及使用期限等资料报业主核备。

  4.水上设施和警戒、危险信号

  承包人应对其所有的水上设施的临时锚泊作出安排和配备相应的设施,并应安装和维护一切必须的警戒信号和危险信号。这些锚泊设施的位置、锚泊方式、信号的功能、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海上安全监督、港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备。

  5.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

  (1)办公与生活用房及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及生活用房、办公与生活所需的一切设施,并负责这类设施的维护。

  (2)通讯与交通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通讯设施及交通工具。

  6.临时工程的维护、保养和拆除

  无论是业主直接提供的还是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工程,均为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承担维护和保养责任。对业主提供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整修交还给业主。对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将这些设施移交给业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内搬迁或拆除,并清除多余建筑材料和垃圾等。

  7.临时工程的报价

  承包人的临时工程报价应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及其维护、拆除费用,以及业主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的整修、完善、改、扩建及维护费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则

  (1)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就本工程进行代案设计和投标。一个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个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应考虑由于结构的变化而引起的附属设施的变化,但不得对原设计的平面布置、范围、建筑标准和规模指标等做实质性的改变。

  (3)完成替代方案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与该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能力。投标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时,还应提交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

  (4)替代方案的设计必须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初步设计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设计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应不低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规定。替代方案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设计的费用。

  (5)替代标必须实行总价合同。

  2.替代方案设计的文件

  为便于业主对承包人提供的代案进行审查,代案设计的下述资料应附在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

  (1)设计说明书;

  (2)设计图纸;

  (3)技术要求(与原设计技术规格书不同的内容);

  (4)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标文件与保证书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至: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1.在研究了(工程名称)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标文件并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投标总价,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按时开工,并在个月(或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们理解,你们不保证最低标价或最短工期的投标人中标的声明。

  7.随同本投标文件,我们出具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我们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

  你们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可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1天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函附录

  2.附表

  表1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表2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机设备表

  表4为本合同工程配备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临时用地计划表

  表7水电使用计划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况表(如果有)

  二、保证书格式

  1.授权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

  我作为(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姓名)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协议书和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决定。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标保证书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下称'投标人')向贵单位送交了关于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壹拾万元的保函,作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义务的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投标人: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则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单位的书面要求并说明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凭贵单位出具的索款凭证,向贵单位支付上述款额。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内有效。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下述有效期限内交到我行。任何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银行:_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标合同6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地 点: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内容

  总投资额:约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中标价为人命币¥ 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 元。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7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_________):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_________):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_____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___________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2、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份,各执_____份。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

  开户:

  账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

  账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附件一: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一、工程项:

  二、目名称招标:

  三、内容:

  四、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职称注册资格上岗证号备注:

  组长: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一: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二: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三: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四:____________,上岗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事项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

  1、代拟招标方案编制标底

  2、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邀请书)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4、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

  5、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代拟中标公示

  6、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代拟中标通知书

  7、编制招标文件草拟工程合同

  8、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代理人:(盖章)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____________(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8

致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条件第_____款的规定,_________(以下称“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一笔金额为_________大写为_________的银行保证金作为其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担保。

  我方_________(银行或金融机构)受承包人的委托不仅作为保人而且作为主要的负责人,无条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业主提出因承包人没有履行上述条款规定的义条,而要求收回动员预付款的要求后,向业主_________(业主名称)支付数额不超过_________(保证金额)的担保金,并按上述合同价款向业主担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时权力,也不管业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业主享有从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动员预付款的权力。

  我方还同意,任何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可能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规范或其他合同文件进行变动补充,却丝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担保书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有关上述变动、补充和修改无须通知我方。

  本保证书从动员预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样数量的全部款额为止。

  保证人:

  日期:

工程招标合同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

  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 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标合同10

  编号____________ 资格预审邀请书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日从上午______至下午____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____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

  商祺!

  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11

  __________(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

  在研究了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条件和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参观了建筑安装工地以后,经我们认真研究核算,愿意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我们的投标书(标函)内容如下:

  我们的企业概况如下:我们特此同意,在本投标书发出后的______天之内,我们都将受本投标书的约束,我们愿在这一期间(即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任何时候接受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一但我们的投标被接纳,我们将与贵单位共同协商,按招标书所列条款的内容正式签署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实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我们承诺,本投标书(标函)一经寄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一但本投标书中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将构成我们与贵单位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如果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提供银行或上级部门担保的,投标方应在投标书<标函>中附上一份银行或上级部门的履约保证书.)

  投标书发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时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公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标合同12

  为了提高____________筑安装工程的____________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____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______设单位)对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____________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____________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____________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____________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____________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____________工程能在预定的____________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____________设主管部门颁发的____________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____________设主管部门和____________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六、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投标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____________设单位邀请____________设主管部门,____________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______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八、其他: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13

  鉴于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风险提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凭存款单据在开标前到指定地点开据保证金收据。

  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回执联到指定地点开具保证金收据。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定。

  投标人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交纳除外)。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标合同14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______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招标文件发送方式:______.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招标合同15

  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_方式。

  (1)_______由委托人支付。

  (2)_______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

  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_份,各执___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_______代理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_______开户: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

  邮编:_______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e-mail:_______e-mail: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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