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

2020-07-15 人事工作总结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1

  今年正值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机构人员整合分流的特殊时期,鄞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坚持“公平公正、务实高效、创新进取”的工作宗旨,在局党委的领导和省市仲裁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院同志齐心合力,克服困难,高效优质地完成仲裁各项工作任务,并平稳顺利地完成与新海曙的业务移交和与原江东片的业务承接。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期间,区仲裁委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81件,其中人事争议2件、群体性争议32件;共结案2027件(含上年结余169件),其中裁决589件,调撤1438件,结案率94%、调解率70%;另不予受理案件101件。下面就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升级实体基础建设,打造高效工作平台

  今年仲裁院对硬件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将仲裁庭审理区与旁听区分离,旁听席位超过30座。庭内墙面用吸音材料重新装修,以提高隔音效果及录音效果,墙上悬挂仲裁庭徽,将庭审相关制度上墙,严明仲裁纪律。升级当事人席位信息设备,实现仲裁员席、书记员席、当事人席的电脑屏幕及证据展示系统的同步显示。通过两侧上方悬挂的大液晶显示屏,后方旁听人员也可清晰看到庭审记录内容和证据展示情况,更加近距离地感受完整的庭审过程。仲裁庭内安装全方位高清实时监控系统和同步录像刻录装置,以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打造多功能候庭区,设有等候席、开庭公告显示屏、区域索引图、分类垃圾桶、雨伞架等便民措施。

  二、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

  今年仲裁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对辅楼联合维权服务大厅中的立案窗口进行了扩容升级。新增文书填单台、社保查询一体机、“要素式”立案公用电脑等便民措施,摆放仲裁宣传资料和仲裁文书填写样式方便当事人取阅参考。仲裁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态度亲和,对仲裁事项和所需材料做到“一次性告知”,并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经我院与区司法局协调,每天上午由区司法局指派律师到服务大厅旁边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坐堂”,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仲裁程序介绍、法律援助申请接收等“义诊”服务。

  三、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提高裁决质量效率

  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为此,鄞州区仲裁委一直在创新仲裁工作机制,优化仲裁程序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一是建立繁简分流立案工作机制,全省首创“要素式案件信息集成系统”。通过在立案环节加强案件筛选,实行分类处理、专案专办。

  二是试行“要素式”庭审模式和“速裁式”庭审模式,在确保程序规范到位的基础上,缩短庭审时间,优化庭审程序。

  三是推行“令状式”和“要素式”裁决书简化改革,突出重点,简明清晰,方便当事人阅读理解。

  四是及时处理提高结案调解率,通过在乡镇街道全面铺开“先予调解”和“调解书置换”工作,共置换仲裁调解书290份,极大提高了调解率。

  四、20xx年度特色、重点工作介绍

  (一)探索要素式仲裁办案改革

  根据浙人社办发〔20xx〕80号文件精神,我院被确定为全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5个试点单位之一。为此,我院在全省独创性地开发上线《要素式案件信息集成系统》,使每个案件的要素表与仲裁请求一一对应,为要素式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与之配套的,我院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仲裁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案件在立案组庭、庭审裁决等环节上的分类处理,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分流工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仲裁工作效率,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合理平衡。今年7月底,全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年中总结会议在鄞州区召开,会上省仲裁院对我院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可探索出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要素式办案模式“浙江经验”。

  (二)争创省第二批示范仲裁庭

  为全面提升仲裁办案效能,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院借省级示范仲裁庭创建活动的契机,严格对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标准》的要求,设计了仲裁院实体化和文化建设升级改造方案,“软硬兼施”,确保达到示范仲裁庭建设标准。20xx年8月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吴正院长一行对我区争创省级示范仲裁庭建设工作进行实地验收考察时,充分肯定了我区示范仲裁庭建设工作,认为鄞州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领导重视、基础扎实、成效显著,在示范仲裁庭建设过程中软硬件水平又上一新台阶,并且能够在创建活动中融入“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创新、“要素式”审理模式改革和仲裁“诚”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问题导向原则和社会服务理念。20xx年9月18日,我院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示范仲裁庭。

  (三)精心打造仲裁“诚”文化长廊

  为纪念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恢复30周年,加强鄞州仲裁文化建设,仲裁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与人文精神的有机结合,塑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形象这一目标,打造了仲裁文化长廊。在办公区电梯厅,庄严的'仲裁徽标悬挂于背景墙上,两侧的仲裁院简介,记载了鄞州仲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光荣历史和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优良传统。楼层走廊上发人深省的名言警句和象征风清气正的竹兰雕刻,以“诚”为主题,深化“诚实守信”、“忠诚公正”、“精诚敬业”、“真诚和谐”四层文化内涵;一方面劝导当事人要诚信仲裁,以和为贵,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作人员要秉公持衡,乐于奉献。仲裁“诚”文化长廊是仲裁院展现新时期工作风貌、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四)发布劳动争议仲裁白皮书

  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多年来一直呈现高位运行的态势,劳资矛盾化解任务日益艰巨。为此,仲裁院成立课题调研组,对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全区仲裁案件情况进行了实证调研和多维度分析,于今年5月编撰完成了《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白皮书(20xx年—20xx年)》,并于8月24日召开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市、区多家媒体参加并发布了后续报道,社会反响热烈。白皮书全文1万余字,共四部分内容:一是我区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二是劳动争议频发高发的原因简析;三是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特色做法和经验总结;四是新常态下构建新鄞州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建议。白皮书贯彻“诚信仲裁”的原则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宗旨,是仲裁院推进阳光仲裁工程,提升文化建设软实力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

  (五)继续深化仲裁进企业活动

  为进一步化“被动仲裁”为“积极预防”,更好地联系基层、服务企业,鄞州区仲裁院于20xx年启动“仲裁进企业”走访宣传活动,以“登门问诊”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并且向企业发放案例宣传册。走访结束后,针对部分企业所存在的严重违规用工问题及潜在用工风险,以《仲裁建议书》的形式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20xx年起,区仲裁院进一步推行“仲裁进企业”预约走访服务制度,提供预约式的便利服务,同时下移活动主体到各乡镇街道劳动服务站、各仲裁派出庭,深化活动效果。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全区共走访企业98家,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也提升了仲裁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2

  半年来,在局党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障工作政策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仲裁向标准化建设、向规范化开展的工作方法,团结一心,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业绩

  (一)劳动监察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局对照市局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引导区内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区内各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业的监督力度。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市场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3月15日的全省专项行动日,还专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核查、宣传。完成了全区3个职业中介机构和10个用工量较大企业的检查、审核工作。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对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督管理。

  3、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参保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0余户,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不当之处,也为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课”。

  4、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制定限期办结制度等方式,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回复”。上半年,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2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稳定”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了鑫旺金属公司员工集体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为事件的成功处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步入正轨。在劳动仲裁院的基础上,我局劳动仲裁工作由弱到强,并力争创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也规范有序地发展。

  1、加强了仲裁院的队伍建设和仲裁文化建设。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为适应不断涌现的新的劳资纠纷,仲裁院还针对典型案件实行全体仲裁员评议制,在评议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结案8件,参与市局受理的案件审理1件。

  2、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仲裁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调解仲裁队伍、会议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了周会议制度,使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步骤、事后有总结”。

  3、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体现仲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的标语,并对照市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完善了各开庭注意事项,公开了工作人员信息等,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仲裁院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关于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开展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历年以来经过仲裁院办理的仲裁裁决案件,没有出现被法院撤消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监察工作中,法律关系的不明导致部份案件的处理于法无据。由于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而部份用工主体都是自然人,双方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投诉时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

  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付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仲裁业务中经常出现于法无据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用工方负责人与劳动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完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按照《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4、加强与市局及其它兄弟县市区仲裁院的学习交流,吸取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总结3

  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围绕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以“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办案思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加强服务意识,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了劳动仲裁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扎实推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现将20xx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工作思路,大力推行“阳光仲裁”办案方法。

  本院切实履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承诺,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实现仲裁“便民、利民、为民”的目标,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形象。坚持“三心、四快、阳光仲裁”的办案方法,对当事人双方始终做到热心服务,耐心倾听,诚心解决,积极做好接待登记工作,并为当事人认真详细的进行政策讲解、仲裁申请流程讲解,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仲裁申请程序。在申请仲裁前期有效缓解来访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情绪,使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促使更多的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截至目前,仲裁院共接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252起,涉案人员1252人,接收的案件中,立案处理685起,其中结案439起,调解解决97起,撤诉解决94起,裁决解决248起,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67份。圆满完成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调撤率达55%以上的工作目标。

  由于仲裁院一直坚持开展“阳光仲裁”、“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创新优化服务流程,维护良好用工环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今年5月获得了郑州市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状”。

  (二)做好集体合同审核备案工作,预防劳动人事争议隐患。

  今年全年审核通过的企业集体合同244份,涉及企业4943家,职工50687人,审核通过的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57份,涉及企业4148家,职工48713人;单独签订的企业集体合同共262份,涉及企业262家,职工23240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45份,涉及企业245家,职工23079人。通过此次集体合同备案使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很好地保障,营造金水区良好用工环境。

  (三)大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

  为规范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原则,改善仲裁院办公办案环境,依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仲裁院首先对办案场所进行科学安排,新开设一间面积为25平方的立案庭,现已投入使用,新的立案庭较原来的13平方的小型立案庭在设施和设备上都有较大提高,可同时接待三名来访人员,配有便于当事人填写文书的写字桌等设施以及电脑等电子化设备,大大提高了接待效率。新的立案庭的投入使用为逐步提高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打下基础。另外,大型、小型仲裁庭也即将装修完毕投入使用。

  (四)通过观摩交流活动,提高仲裁员庭审驾驭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员岗位练兵深入开展,提高仲裁员能力素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庭审行为,增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按照《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庭审观摩交流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五月份,本院仲裁员赴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登封市及二七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观摩交流学习。同月,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来本院对庭审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对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进行经验交流。通过各劳动仲裁之间庭审过程观摩以及对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档案管理等各方面的交流学习,做到以别家之长补己家之短,使本院仲裁员在案件庭审过程中的规范操作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当庭质证认证的能力都得到相应的提高。其中,市仲裁领导对于本院的庭审过程及档案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五)坚持学习讲话精神,提高政治修养。

  本院在工作之余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个人政治修养,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党的群众路线精神贯穿于工作生活中,在工作中热情、耐心、细致地对来访来电人员进行答疑及劳动政策讲解,在生活中杜绝奢靡享乐现象。

  (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劳动政策宣传工作。

  本院重视劳动政策宣传,积极在区机关信息网、《河南工人日报》等媒体报刊投稿,在“20xx年元宵节文化惠民活动”中、“才聚金水”夏季大型综合招聘会上,为前来应聘人员讲解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效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今年因各方面原因,一些公司出现突然倒闭的情况,导致集体案件数量上升,给仲裁工作带来一定压力。

  (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对于劳动仲裁工作不配合或频繁更换用工地址和注册地址,导致仲裁文书送达、仲裁程序开展困难。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让劳动者清楚劳动争议处理途径、程序,扩大劳动仲裁工作影响,正确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二)继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下一步争取能够得到局领导支持,打算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模式,多去外地与外单位学习交流,取众家之长,补己家之短,拓宽视野,提高办案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调解组织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试点工作,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各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切实使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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