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

2017-04-15 情况报告

为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和交流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经验,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于2005年3月9日—10日在**市召开。我代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加了这次会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的参会人员有:建设部规划司副司长张勤,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副厅长昝龙亮、纪检组长丛吉东,省检查院反贪局副局长季新华,以及全省17个地市的规划局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局长、县级市的规划局局长等九十余人。会议由建设厅副厅长昝龙亮主持。会议先后由省建设厅杨焕彩厅长做了工作报告;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丛吉东同志宣读了表彰全省城市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临沂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群作了会议致词;国家建设部规划司副司长张勤作了重要讲话;省检查院反贪局季新华副局长通报了近几年职务犯罪情况和预防机制的建设。参观了临沂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成就。临沂市规划局、临沂市行政执法局等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交流。二、大会的主要内容这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总结近年来的城市规划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同时交流和推广各地城市规划改革的典型经验,表彰一批全省城市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会议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同志在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存在规划执法执行难、阻力大的问题。对于违法建设,执法部门查处困难多,拆除难度大,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违法建设能给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受利益驱动,被查处的单位或个人经常动用各种社会关系意图阻挠规划执法;二是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都没有对违法建设强行拆除的强制执行权,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时间长,耽误处理时机;三是执法部门往往以罚代替拆除。针对规划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杨焕彩厅长提出了“加强规划执法,打击和遏制违法建设”的要求,指出:违法建设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城市长远发展,必须严厉打击和遏制。要建立规划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对于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认定由规划部门,认定后的处罚由城管执法部门执行。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要密切协作,学习临沂等城市的经验,抓紧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城市规划部门研究项目审批时,城管执法部门要参加会议,规划部门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应抄送城管执法部门,使有关城管执法人员了解规划审批情况,及时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规划部门要加强规划批后管理,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发现违反规划的行为后,应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对于提请强制执行的规划违法案件,城管执法部门要与法院主动沟通,靠上做工作,以便法院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具体的协作方式,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积极探索,总的原则是促进规划执法合法、准确、及时。要突出规划执法重点,进行动态监控,同时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督。2、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提高执法效能,强化规划执法,努力开创城管执法工作新局面”的发言。发言详细地介绍了临沂市行政执法局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工作思路以及开展城市规划执法的具体工作方法等。其中,建立四个运行机制,即:初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城管执法运行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比较有力的执法保障和协作联动机制,四是实施大宣传工作机制;以及在城市规划执法工作中,与规划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协作联动,完善协作机制,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等内容值得我们大力借鉴。3、其他发言交流内容。临沂市城市规划局主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调建立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法律文书抄告、查处违法相互函告、规划验线、竣工验收执法局共同参加等制度,形成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运转协调的执法检查协作机制。两局配合默契,相互支持协作,大大提高了规划执法效能。济南市规划局提出“一条主线,两个转变,三个突破,四个关键,五个关系,六个体系”的工作思路。青岛市规划局以创新理念带动管理方式,由被动受理审批转为主动登门服务等。三、参加会议的收获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会议中,我认真领会了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听取了各地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并积极地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与其他地市展开了深入探讨,受益菲浅。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实现我局提出的“决战2005,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我对这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座谈会进行了总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建立有效的执法保障和协作联动机制。请市委、市政府制发一个文件,明确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与执法局的职责,对各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相互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如:建立法律文书抄送制度,建立及时告知制度,建立及时会商制度等。2、加强城市规划执法力度。加强内部协调运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巡查密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3、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严格目标管理,加强评议考核,实施错案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内部监督和外部权力机关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在广大市民心中的地位。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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