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建制调整后的运行情况汇报

2017-04-15 情况报告

村社建制调整后的运行情况汇报

一、建制调整后的基本情况及运行状况

2003年7月左右,我县按照因地制宜、依法办事、合理配置、减轻农民负担、确保稳定的原则,对原有村社(组)建制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全县合并前有502个村,目前实际运作的村有242个,居委会有50个。比合并前减少了210个,减幅42%。全县合并前有4451个社,目前实际运作的有2063个,比合并前少2388个,减幅54%。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是每天都安排人员值班,有的村是集中时间统一值班。两种形式都基本方便了群众办事。当中有全程代理的,也有老百姓自己到镇上办理的。平时一有纠纷等情况,干部基本随喊随到;村每年基本要召开五次会议:即年初、年终、“七一”、党员大会、党员评议会,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开些专门会议;在征收农业税等款项时,一般是落实人员到社,困难大的最后集中突出;乡镇、街道办事处开会,通知准积极参加,会后认真贯彻落实。

总的讲:运行是正常的、顺利的、发展是健康的。

二、村社建制调整后的好处

1、干部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现在的村一般三合一、二合一,社四合一、三合一、二合一。群众多、管理的范围大。在决定支部书记、主任、文书、村支两委委员时,无论是政治素质、文化程度、业务水平等,乡镇办事处都认真作了分析研究,按书记主任的讲,经过几道筛子筛过了的,所以综合素质都比原来高。

2、行政效率得到了提高。

建制调整后,由于干部的竞争,人员减少,干部素质提高,随之带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当然办事的效率也就大大的提高了。有的乡镇书记说,以前乡镇组织村组干部开会,至少要提前几天就发通知,现在只需提前1天。村干部体会,现在开个社长会都很容易。他们认为,这是建制调整带来的效果。村民和乡镇干部还普遍认为,虽然村组干部少了,但由于行政效率的提高,村组干部的整体作用反而比以前更强了,更有战斗力了。

3、农民负担减轻了。

建制调整前,村社(组)干部虽然领取的薪酬较低,但由于人员多,每年占乡镇财政支出的数额仍然较大,现大大减少。例如,石马镇,改革前,村组干部共272人,年误工支出18万元;改革后,村组干部减至159人,年误工支出14万元,人员减少113人,减幅42%,年误工支出减少4万元,减幅22%。单此一项就人均减负1.27元(石马镇农业人口31500人)。

2003年全县共征收农业税3050万元,农业特产税21.4万元,“两税”附加614.28万元,一事一议筹资437.1 万元,合计4122.78万元,农民人均负担51元。较税改前人均负担74.98元,减少23.98元,减幅为32%。

三、存在的问题

1、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根据调查,在石马镇村组干部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1%,高中文化的占40%,初中文化的占50%,小学文化的占9%,平均年龄43岁。从以上数据可看出,由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村组干部所占比例较大,再加之年龄偏大,部分干部缺乏较高的文化素养,导致学习、吸收新知识、新科技的能力差,思想境界不开阔,市场竞争观念淡漠,超前意识不强,致富门路狭窄,工作进取心和开拓精神不强,极为被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村组级工作的需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显得力不从心。

2、村组干部工资待遇普遍偏低,难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目前村组干部工资确属较低,据这次调查,我县村干部工资最高的年工资3200元(仅是个别村),最低的年工资1200元;组干部年工资在400元-800元之间,大部分都偏低,村干部反映,他们每月手机费最低的要打50元,最高的打200元。村组干部报酬偏低,导致了其工作干劲不足,严重影响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3、村组干部退休(或中途退下来)以后无保障。

建制调整后,全县有很大一批村社干部退下来了,有的村社干部还垫支了农业税尾欠,他们退下来后,什么都没有了,情绪低落,思想波动大。他们觉得,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这不但会挫伤现职村社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也容易引起一些干部想给自己留后路,从而导致干部的腐败。

4、村社建制调整后财务资料交接不及时。据调查统计,还有 25%以上的村组没有办财务交接手续,财务资料还放在一边。直接导致旧帐结不了、新帐不能建、帐务得不到及时处理、“双代管”工作不能落实,造成了财务管理不规范。

5、农业税收征收难,历年尾欠额大。

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农民的负担普遍减轻了,但由于举家外出的多,加之农村的情况复杂,楼扯猴,猴扯楼的现象突出,农业税征收困难很大,迄今为止,全县相当部分的村社农业税还有尾欠,有的数额还很大。如:珠溪镇佛岩村历年尾欠1.9万元,邮亭镇复兴村尾欠5万多元等,欠额都比较大,征收相当困难。

6、村组债务偿还难。

截至2004年5月,全县村组累计负债5051万元,村平17万元(按292个计算)。这些负债主要是“普九、普六”,“修路”,“农业结构调整”,“垫税费”等造成的。税费改革后,取消了统筹提留、教育集资、屠宰税和农村“两工”。村社现在基本没有什么收入,要偿还历年债务,显然是非常困难。

7、转移支付实施难。

按照中央的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市、县级财政都要加大对乡镇村转移支付的力度。目前,各级特别是县乡镇财政大多数连保工资都很困难,实施转移支付的难度较大。如果转移支付资金得不到落实,村社干部误工补贴等必要的经费开支得不到保障,势必会影响到农村的稳定。

8、县上承诺的.有关政策未及时兑现落实。

比如,“退耕还林”、“绿色通道”等一系列的补偿问题,由于事先的承诺,干后群众应得的补偿不能及时兑现,造成了群众对干部的不满,从而直接导致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

9、农村社会化服务差。

如何更好地提供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是农民贷款难。二是科技服务组织不稳,服务不到位。三是缺少中介服务组织,特别是缺少自己的中介服务组织。四是农资市场管理混乱,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如假种子、假农药、假肥料等等。五是有的部门只收钱不服务或收钱快服务慢。比如,干部群众反应强烈的“防疫费”和“农网改造”。

10、“一事一议”难以推行。

税费改革后,村组集体的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所需经费都得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由农民自己决定。就目前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思想觉悟而言,难度较大。“一事一议”存在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情况。这将影响村集体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

四、对策及建议

1、切实帮助村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努力改善提高他们的工作环境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包括各种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等),使村干部学习并掌握好先进技术,在群众中率先富裕起来,进一步树立村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威信,从而激发更多年轻有为、懂经济、善管理、思想好、文化水平高的农村青年争当村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村级后备干部匮乏的问题。

2、提高村组干部工资待遇。

村组干部是“兵头将尾”,他们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量大,工作条件艰苦,但报酬偏低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从而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应适当提高村干部报酬,使他们以更大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到抓好村组级工作中去。

  为了能使村干部全身心的投入到村务工作中去,我们认为应把村组干部报酬纳入财政预算,按一定的分类标准统一金额,实行“打卡”制度,建议人均每月报酬不低于200元,这样才能使村干部一心一意扑到工作上,多为群众谋发展。

3、建立健全村组干部养老保险长效机制。

村干部既要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奔波,又要承担沉重的家庭负担,他们工作面宽,肩上担子重,累倒生病后得不到国家一分钱的医疗费。导致村干部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有的认为还不如趁年轻挣点养老钱,工作积极性自然也就调动不起来,所以,应该把最基层干部的医疗、卫生、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门账户,以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工作。

4、加大尾欠款追收力度。

认真做好社员内部往来明细帐的清理,逐户分析欠款原因,像抓计生工作一样,明确追收责任,任务分解到户到人,对部分“钉子户、赖帐户”,要诉诸法律依法追收。

    5、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要把社会化服务推向市场,实行“谁受益、谁负担”,“有偿服务”,“优胜劣汰”。决不能搞“一刀切”、“层层下任务”等。

6、千方百计兑现承诺。

对人民群众的补偿政策,一定要按时兑现,否则,将直接影响今后工作的开展,导致干群关系激化。

7、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充分发挥县、乡镇、村三级劳保人员的作用,寻找、畅通劳动就业输出渠道,完善民工利益保护机制,使农民出得来、安得下、干得好、有保障。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扩大城镇容量。同时还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减少农民富农民。

8、广辟门路,千方百计壮大乡镇村集体经济,培植财源。

充分利用税费改革中国家赋予农村的有利政策,突出各自的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坚持集中精力培育支柱产业,实施抓大扶优、龙头带动、扩充增量、盘活存量的方略,支撑一批有优势、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使其成为乡村经济的支柱。

9、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在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来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而实现农民增收。

10、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保证转移支付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乡镇村一级,要合理分配财力,确保专款专用,以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

11、加强村社财务的审计监管力度。建议县里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由农业局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开展对村社财务的清理和审计监管工作。这样,就能使“村社财务双代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就能顺民心、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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