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将其所有的车位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甲方将位于 大唐智能花园 小区号的车位卖于乙方。
2、 车位的具体情况:位置:_____________ ,四邻: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产权方式为:_____________。
3、 甲方出卖车位的价格为: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位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且提供身份证件、产权来源等相关证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5、 甲方保证买卖车位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 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物业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 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 __日
买卖合同 篇2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
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 品 牌
品名 产地 材质 颜色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地柜
吊柜
台面
燃气灶
抽烟机
水槽
龙头
配件
其他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 元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 ;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交货方式:(送货 / 送货安装 / 买方自提);送货时间: ;交货地点: ;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 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3
卖 方:
买 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 ,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 ,资料编码 。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目前,潍坊市房管部门不对车库确权登记;若潍坊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 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手印): 买方(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卖方(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数量、价格
数量:自行车总数(含双人车)总数为 辆。 价格:合计总额为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方式执行: 合同签订后,甲方于201__年___月___日在某某地点交车(包括现车、车锁、维修工具) 乙方于_201__年__月__日某地。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方式执行:
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201__年__月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2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两__份,甲方___一___份,乙方___一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
地 址(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 _____
地址(住址) : 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20xx年_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5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5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施 飞
审 判 员 傅 建 昌
代理审判员 王 辉
买卖合同 篇6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合成清洁剂、肥皂、牙膏、洗发精。
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公司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7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公司单称时为“一方”,合称时为“双方”。
鉴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年月日投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万,经营期限为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承诺
1.目标公司:原公司法人承诺,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均与受让方无关,若产生转让目标公司前的债权债务及发生的任何责任问题,必须由本人承担。
2.受让方:受让方权债务均与转让前的目标公司无关。
第二条目标股权的转让
1.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2.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价款(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第三条付款安排
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原公司法人将证件准备齐全做公司年检手续,年检正常后法人变更我受让方后,截止交易成功,受让方一次性付给原公司法人元人民币价款(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2.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或原法人无法配合受让方做公司报检手续以及必须移交的一切事务,此协议为作废协议,无需付转让款。
3.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费用
1.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标的公司),产生相关的年检费用及手续费用均由受让方承当。
2.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效力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可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也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3.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4.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持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方):张xx
乙方(购买方):我我我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将其位于平旺乡马营新村十里河林场以东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及马营新村十里河大桥低以南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共计40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3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树押金5000元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树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 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3、5棵柳树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3000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张小xx(手印) 联系方式:1xxxxxxxxxxxx
乙方(签字):我我我(手印) 联系方式: 00000000000
二0xx年四月22日
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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