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5-09 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样本。

  第一条:合同期限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2)合同签订之前______个月为劳动试用期。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主要从事机械车。铣加工,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结合乙方的技能特长, 乙方同意在______岗位工作,具体内容为: 。

  2)根据甲方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按要求。准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

  1)为确保乙方劳动及自身安全,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警示

  2)在合同期内,甲方视条件为乙方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甲方信息机密、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定额计件包工制或国家法定时间。

  2)企业在特殊发展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协调整休息时间。

  3) 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

  2)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任务,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资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发放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3)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用工合同时,甲方应在解除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资。

  4)在劳动试用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

  第六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业务、技术及有关文件的秘密,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相似的任何第二职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若违反厂规厂纪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法给予教育。辞退或经济处罚。

  3)乙方若擅离职守,擅自外出,违规操作,所引发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照价赔赏。

  第七条:职业培训

  1)甲方负责对乙方曾从事过该技术工种的进行技能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承担。

  2)乙方未曾从事该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技术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3)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第九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用工合同样本中的终止和解除

  1)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1)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2)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损失;

  (3)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5)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 长期拖欠工资,无故三个月内不发放工资;

  (3)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担。

  4)甲方因搬迁。扩建。整顿。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样本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员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xx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 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区域经理

   乙方的工作地点 :

   责任:

   1. 直接跟进 区域的营销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区域内客户 开展市场的营销工作,要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2. 安全了解辖区各地区市场的特点,并对各地市场的竞争局势有清晰的认识,并能够指导代理商具体的市场推广工作。

   3. 基于竞争对手优劣势,以及我公司情况与市场情况,制订有效的区域推广策略。

   4. 服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公司品牌的发展以及在当地市场的销售业绩负责。

   5. 从自身做起,拥有先公后私的良好职业作风,对团队的成长与良性运作负责。

   6. 服从公司的营销策略与行政制度,不搞特殊化。

   7. 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协调客户之间出现的各种的问题,充当客户与公司之间的联络沟通桥梁,为公司及时解决客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消除客户对公司的误解,提高客户对经营我公司产品的忠诚度;

   8. 指导、协助区域内的客户发掘可开发的网点,扩大我司产品对市场的覆盖率;整理、规范终端形象,提升网点质量,将本区域建成样板标杆示范区。

   9. 扶持区域内的重点客户做强做大,网点做精做细。

   工作要求:

   1. 在区域内开发有实力的大客户,不断扩大客户网络资源。

   2. 与区域内的重点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解决客户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 每月合理安排时间巡视直接跟进区域,检查、指导该区域的工作,引导客户开展日常业务管理和培训。对间接跟进的区域要把握重点,及时了解情况,部署工作,每月至少与区域内直接客户面谈1次,并提出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

   4. 要随时了解、跟进销售进度情况,重点客户的入货额及产品结构。

   5. 认真作好区域经理的工作表,并及时于次日9:30前传给 和 。

   6. 全力以赴的指导代理商向良性市场运作发展,不断的在市场发起有效的良性促销活动。

   7. 积极推广公司的产品,并保护辖区的价格秩序,不得在不经过公司批准的前提下进行私下调货。

   8. 以宽阔的胸怀对待同事,维护公司良好的内部工作氛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7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35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20000+销售提成。

   (三)甲方每月15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 篇3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4小时,上班时间从时分到时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另行调整乙方的具体上班时间,乙方表示同意和服从。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每15日结算一次,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表示不参加甲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工作规范。

  第九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是,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接相关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甲方应当向乙方结清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杨某于20xx年3月2日进入上海某印务有限公司从事印刷工作,公司没有与杨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双方口头约定,杨某每月工资为3000元/月。20x年4月13日,由于杨某工作懈怠未能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司领导对其提出了批评,杨某一怒之下离开了公司,之后也未到公司上班。

  20x年4月15日,杨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3000元、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补缴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间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印务公司委托本律师全权代理此案,目前,本案已经二审终审。

  [案件分析]

  该案例主要涉及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之前对双倍工资的时效一直存在争议,现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已形成共识。本案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一年的时效,自劳动者提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个月。

  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实施后,少数用人单位仍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到20x年度由于各种原因要离开公司时引起劳动争议时才想起主张双倍工资,但此时主张已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平常所说的“双倍工资”。二审法院认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实质,是劳动者在正常劳动报酬之外依照该条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应签却未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可取得的等同于正常劳动报酬数额的惩罚性赔偿,并非劳动报酬,故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一般性规定,而并不适用于有关劳动报酬时效的特殊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签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违法,可以要求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时效应分别从用人单位每月应付而未付双倍工资之次日起算,自劳动者申请仲裁之日前溯十二个月,属于此一年时效之内的双倍工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超过一年时效者,则对超过时效月份的双倍工资主张人民法院将不再支持。

  本案中,杨某主张的是20xx年2月到20xx年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而杨某直到20x年4月15日才提起仲裁要求该双倍工资,显然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年时效的规定。所以终审法院最终也没有支持其主张。

  二、只有单位作出违法解除的,才可以主张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作出违法解除行为的,劳动者提起仲裁时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本案中,杨某认为是被公司“逼走”的,应当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而公司却认为并没有作出解除行为,杨某在20x年4月13日走后再没有回公司上班,系自行离职行为。既然杨某无法证明公司作出了违法解除的行为,要求赔偿金自然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最终并没有支持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

  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往往只要求仲裁、诉讼的程序时效,而不关注实体时效。

  由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出于对劳动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注重程序时效。也即只要在一年之内及时提出了要求补缴的,可以一直追溯之前连续都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案中,杨某要求补缴的是20xx年3月至20x年4月期间的综合保险,而杨某是在20x年4月15日提起仲裁的,虽然程序时效没有过,但20xx年3月到20xx年3月期间的综合保险费显然是超过实体时效,最终法院并没有采纳公司答辩中认为该部分主张已超过实体时效意见。

  [律师提醒]

  1、由于司法实践中,对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一年的时效,并且只能前溯十二个月,因此,主张双倍工资应当及时,尤其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超过一年的情形,必须立即提起仲裁,否则拖延一天则少一天的双倍工资差额。

  2、劳动者与公司领导发生争执的,即便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要求维权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义务,再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可能造成旷工的事实,这样就构成严重违纪,可能导致合同被解除,又得不到赔偿金。

  3、而对于用人单位应当尽量规范管理,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篇6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在上岗或调换新岗位前应对乙方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团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每周至少保证乙方休息一天。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将工资报酬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银行发放。

  2、甲方支付工资报酬的支付周期为 ,支付时间为 支付标准为。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 。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 保险,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按法定条件办理,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损害、除如数支付损失数额外,还应加付25%的赔偿费用。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5)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代理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杭州海云台娱乐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650-5号 性别 法定代表人:时蕾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杨鑫 号码 联系人:周云龙 户籍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15858160061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在有效期届满即行终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双方在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或工种) 财务岗位 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为核单员或库管

  (1)正式录用以后连续 3 个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等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工作的;

  (3)乙方无论何种原因连续 1 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员工替换乙方原岗位,乙方重新到岗上班的;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5)绩效考核得分不足60分的;

  (6)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或济州岛汗蒸休闲会所分店。乙方同意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地点进行调动:

  (1)因公司业务收缩或变动、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原工作地点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2)公司业务拓展,增设新的办公或经营地址,有与乙方原工作性质相同或近似岗位,需要乙方前去支援的。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000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 15 日前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财务审批。

  (二)会所内所有消费单据的审核。

  (三)会所内各项流水均以报表的形式上报给会所负责人。

  (四)会所内易耗品、外卖品、以及固有资产的库存管理。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二)职业纪律:

  1.应当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应熟悉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应熟悉本公司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财务信息,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6.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公司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xx 元以上或间接损失 20xx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单位兼职,造成甲方名誉受损,或其他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

  5、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应征入伍、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踪但是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甲方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九、声明与确认

  (一)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二)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该地址的,视为送达。

  (三)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以及下列录用条件:

  1、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

  2、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的,或者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6、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7、入职后不得拒绝购买社会保险或者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8、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9、完成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达标 。

  十、保密约定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支术密和经营信息。其中,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3、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等;如果上述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二倍。

  (二)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岗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工资之二倍。

  十二、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甲方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十三、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其它

  (一)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年 月 日日

劳动合同 篇8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也应当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下列义务和权利:

  第一,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除由于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应根据规定履行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以免因行使解除权不当而出现争议。

  第二,应当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并通过交接单等书面形式将交接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注意履行保守用人单位秘密的义务。 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一个劳动者的无条件义务,由于泄密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不仅可以依法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而且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受密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于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还应当按照协议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向用人单位索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也是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等相关手续所需的重要文件,所以,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五,劳动者应当配合用人单位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劳动者也应当履行告知和配合等义务,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失。

  第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应当履行。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与劳动法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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