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2021-05-08 劳动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中的经济补偿,都是要给付的。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xx年被废止,但 20xx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xx年的生活补助费。

劳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月)。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漠视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甲方每周星期_________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三条 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先合同义务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说,先合同义务并非为当事人所约定,而是基于法律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而直接规定,以促使合同本身得以善意地成立、生效以至得到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的目的。

  对于附随义务,我国学者对其界定有一定争议。持广义附随义务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附随义务涵盖了合同关系发展的整个过程,即在先合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合同履行之后,当事人都应当履行相应的附随义务。在论及先合同义务时,王泽鉴认为,先合同关系是一种基于信赖而发生之法律上特别结合关系,先合同义务虽非以给付义务为内容,但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仍应承担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此外,在论及保护义务时,王泽鉴认为,它是附随义务的一种,系指债务人于实现给付过程中,避免侵害债权人生命、身体、财产的义务,它可独立存在于债的关系之外,不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不仅在合同前、合同中及合同后基于当事人间的信赖关系而生。我国持狭义附随义务概念观点的学者认为,先合同义务之所以不能被纳入附随义务体系,是因为先合同义务和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在义务功能、违反义务的责任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将附随义务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狭义附随义务观点虽值赞同,但是其论证不够充分,未触及问题的实质。事实上,附随义务是源自于德国法上的保护义务。

  合同成立后,作为附随义务的保护义务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而作为先合同义务的保护义务却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有效成立的合同在所不问。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义务的法理基础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具有法律行为的属性,它们与性质为法定义务的先合同义务具有本质区别。因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保护义务属于附随义务的一种,而缔约阶段的先合同义务不属于附随义务。

  因此,大多数学者都将先合同义务视为附随义务的一种的看法是不合理的,实际上,附随义务与先合同义务的关系并不简单。先合同义务是相对于合同义务而言,而附随义务则是相对于合同义务中的给付义务而言,内涵与外延各不相同。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分类,应是在合同义务的框架之下,合同是特定人之间基

  于信赖关系而成立的特别结合关系,债务人除给付义务外,尚应依债之本旨履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或合同补充解释而发生的其他行为义务,以达合同目的,或者是维护债权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不受侵害的完整权利。附随义务的功能在于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同属合同在发生效力之时当事人在合同上的合同义务。关于附随义务,其内涵都不涉及合同生效前或终止后的行为义务。而先合同义务却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前的阶段。

  附随义务须附随在合同的给付义务上,也只能“附随”于合同的给付义务。通常在探讨附随义务时,可能只关注于附随义务本身的内容,而忽视了对其存在空间的研究。依据德国民法学的通说,附随义务不得独立诉请履行,其附属与不独立的特征与给付义务相比是非常明显的。当主给付义务不存在时,附随义务自然也就没有立足之地,因为附随义务就是法律为辅助实现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而设的。附随义务应该和给付义务保持一致,尽管在具体内容上存在差异,但这些义务都不应逾越合同义务的范畴,均发生于合同产生效力期间。而先合同义务则在合同发生发生效力之前产生,其也可以独立的提起诉权,因而和附随义务差别很多。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若甲方搬迁的,乙方工作地点变更为搬迁后的地点。

  2、乙方工作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小时,若须加班的,由甲方统一安排,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劳动报酬采取第_________种方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乙方任职的岗位具体确定。

  (2)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元,计件单价为_________元/件。

  2、甲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个税、社会保险等乙方依法应承担的费用。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的其他福利。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任职或作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的股东,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本合同;

  (6)甲方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

  (2)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7)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10)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11)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试用期考核应达到分以上;

  (13)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14)其它:

  4、乙方提前终止本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解除本劳动合同。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乙方工资、补偿金等款项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信息、员工信息、甲方客户信息、技术秘密及其信息载体,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岗位,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乙方在职期间,应当遵守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1)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业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以专职或兼职的方式到相关公司工作,或成为相关公司股东等;

  (2)不得受聘于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方式);

  (3)不得直接或间接或协助他人劝诱甲方其他员工离开公司;

  (4)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甲方的客户关系,将甲方客户引导与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达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过的客户等);

  (5)其他违反竞业限制,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4、若乙方违反本条,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声明与确认

  1、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知乙方。

  2、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乙方确认已收悉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并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安全准则等。

  3、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a)书面传阅;

  (b)电子邮件送达;

  (c)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

  (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鉴于:

  为了明确劳动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劳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地点做变更。

  3、如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按公司规章制度随之变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进行工作。

  2、乙方需要请假的情况按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3、乙方每周的休息日为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试用期每月工资为人民币___元,试用期过后,乙方被甲方正式录用每月工资为人民币___元。

  2、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国家物价指数变化调整乙方工资。

  3、奖金及福利津贴制度公司另行规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商业秘密保护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商业秘密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商业秘密信息。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效力至本条规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协议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五)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不能胜任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新的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一)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赔偿乙方。

  2、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头_________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婚丧、女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无故擅自超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和一次性优抚金_________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有关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在不违反本市有关招用外地工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如双方同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计不得超过5年,如乙方属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和市属县(市)城乡户口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主要通用技术性工种工作的人员除外。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经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

  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4.乙方为女职工,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九、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的劳动期限为:自月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工作内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三、 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四、 工作时间 乙方实行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五、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发薪日为每月日。

  六、 福利待遇 甲方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解除。期满后可续签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2条: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员工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劳动保护

  1) 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需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 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4条: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条: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记件工资。如员工的职务、岗位变动时,员工的工资可相应调整。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企业因生产或经营等原因,员工暂时不需上班,则按规定发给生活费。

  第6条:社保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员工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应员工的要求,员工的档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员工,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第7条:劳动纪律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第8条 规章制度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产制度;

  3) 质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条: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4)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9.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3)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2) 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9.4 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9.5 公司按本条9.1项第2)、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9.6 员工未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1) 按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或

  2) 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或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第11条 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12条:离职手续

  12.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12.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2.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1)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第13条 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职工登记表》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第14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员工:

  地址:

  邮编

  电话: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15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6条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公司:

  员工: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一、企业存在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想将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规范与保护体系中,首先需要界定的就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不与劳动者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规避很多风险,并且在职工发生伤害的时候,不对其损害进行负责,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并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关键在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实际关系。

  此外,很多企业经营人员存在对劳动关系认定不够清晰的问题,经常将企业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混同在一起,对其中的法律权利义务,以及相关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要想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法律行为,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准确认定二者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并将其中的关系准确纳入《劳动合同法》

  保护范畴之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争议最多集中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等过程中,在这些法律关系中,由于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模糊性,与《合同法》中的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因此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而承包和经营,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经常要处理的法律关系。因此有效界定这些法律关系是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法律风险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

  二、企业存在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

  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就要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企业作为商事主体,具有自主决定权,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这无可厚非。但是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会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就存在《公司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交叉部分,一方面商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另一方面,企业职工的利益又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因此,要厘清企业自身规章制度与劳动关系和权益之间的关系,合理规避风险,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关系纠纷。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根据企业性质存在不同的程序,对于股份制企业来说,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存在着较高要求,对于合伙企业而言,相对则较为灵活,前者更强调“资合性”,而后者更强调“人合性”.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如果企业经营者不参照《劳动合同法》,很容易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留下侵权隐患,在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时候,也将承担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的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企业具有自主决定企业经营的权利,但是很多规章因为违反了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会产生无效的法律效果,不仅无法起到规范企业经营的目的,同时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发生纠纷的时候,企业经营者不能够用企业制度作为抗辩事由,主张免除自身责任。此外,很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会写入很多霸王性条款,比如将过多负担和风险转移给员工,损害劳动者权益,这些都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企业存在招聘员工上的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企业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也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向劳动者隐瞒很多信息,没有尽到自身的如实告知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未如实告知的责任,同时也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因此,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劳动合同法》中的原则进行,履行自身义务,平衡双方利益,以免在未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诉讼与损失。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也会带来潜在风险,付出较高的用人成本。

  四、企业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风险。

  随着现代劳务市场的发展,劳务派遣制度得到了广泛推广与应用。作为一种高效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模式受到了很多企业用工者的青睐,但是在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法律风险。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的时候,由于劳务派遣市场鱼龙混杂,很多人力资源公司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出现劳动者侵权纠纷的时候,往往不能有效界定责任,即使界定了责任,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缺乏相应的资质与实力,也不能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很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也存在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存在一定的替代性与临时性,很多企业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在用工和岗位分配上,存在着违法的可能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合同关系是企业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对于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可以减小企业劳动成本,避免潜在的劳动关系风险,同时也能激发劳动者潜力,推进企业发展提档升级。因此企业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指引,规避相应法律问题,减小风险,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共赢。

  参考文献:

  [1] 吴明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与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xx(,27):59-60.

  [2] 李昕。浅析基于风险规避的企业用工法律防控机制构建[J].法制与社会,20xx,(31):49-50.

劳动合同 篇10

  劳动合同性质: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____________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____________(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3.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

  1.劳动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单位固定工人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合同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证________________

  签证部门(盖章)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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