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
山东XX律师事务所(甲方)与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本所章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二、工作内容要求
1、乙方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方可签订本合同。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乙方须在本合同期限内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
3、乙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需建立律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对律师职业的劳动要求,保障甲方依法执业,提供必要的办公及通讯条件。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依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执业证手续。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律师工作,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4、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须的手续。
5、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律师职称手续。
四、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2、乙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规定对其奖励。
3、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休假。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二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本单位劳动纪律。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处理。
七、商业秘密条款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有关机密,因乙方泄露甲方机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
2、合同一方主体消亡,本合同终止。
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有与律师工作不相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害的;
⑷被依法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律师工作的;
⑵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⑶乙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的。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为办理完毕的法律事务妥善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
⑵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处理,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司法机关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又到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陆续奔波各种招聘会的的季节,不论是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还是大学毕业生等其他求职者成功进入了新单位,都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如何签订以及如何签好劳动合同,为以后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隐患。重要的就是你能否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
劳动关系的存在一般来说是以劳动合同为标志。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签好劳动合同,将有利于劳动争议的预防。而要签好劳动合同,就需要熟悉《劳动法》等法律,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责。
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得在形式上完备。劳动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后,经过双方签字生效的。对于大学应届毕业生来说,他们首先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这每人一份的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的。就业协议是三方的一种合意,是签订劳动合同前特殊阶段的一种特殊协议,也具有劳动合同的相似性质。大学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便受到该协议的法律约束,不能够擅自毁约。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再次选择权,学生应该注意这点。而学生进入单位后还是要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内容远比就业协议宽泛具体。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学生进入单位进行工作后还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业协议将起到劳动合同的作用。
另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存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等现象。首先,劳动者应清楚知道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应尽量争取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其次,劳动者还应该注意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为这部分主要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诸多的事项,内容的不完善很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第三,劳动者还应该着重注意试用期是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特殊时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有的用人单位经常借试用期之由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只要提前通知即可;而用人单位虽也可如此,但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适合该职位。一般来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劳动者还应当事先问清用人单位工资具体构成,比如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在合同中要着重写明工资标准,因为有的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可能与承诺的不一样。另外关于法定社会保险,一般来说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四种社会保险的。但也有的却为片面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给劳动者购买,这是也违法的,劳动者因为生计原因可暂时不要,但必须知道这是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最后,劳动者还应该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予以详细具体约定,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尤其应该注意。因为毕业生总是在求职的时候存在不满足的心态,遇到更好的就会把前面的单位给抛弃,因此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在就业协议中约定很高的违约金以限制毕业生的毁约。所以大学毕业生不可轻易的违约,即使要解约,也该提前通知,以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产生赔偿责任。因为一旦不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单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学生赔偿单位的招聘费用。
对于属于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应该积极地予以争取。对于用人单位的无理要求,劳动者也要据理力争,坚决地予以反对,坚决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篇3
县农业银行:
我叫XXX,女,33岁,大专文化,年9月与贵行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行马鞍山新区政务公开大厅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行、所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揽储、揽卡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营业储蓄所是支行对外的`“窗口”和“门面”,其主要职能就是存、取钱,特别是作为一线临柜人员,每天都要和数以十万计的钱打交道。在今年6月前,我在城北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而存取款的人多,烂钱多,几乎每周都有烂钱要上解。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农行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行“一样的业务,不一样的服务,我们能做得更好”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储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储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储户的满意和信任,主动在我所存款数十万元。如县运管所原所长李春昌,在别的银行受到委屈后,将他的存款近十万元全部转入我所储蓄。
二是合同期内,以优良的作风确保了生命财产的安全。近年来,随着国家大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金融安全不容忽视。为确保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我在当班期间严格遵守省、市、县行的各项规定,现金、电脑、空调、印鉴、电源、火炉等都按规范操作,并随时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班揽储时,我也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近两年来,我在爱人的支持帮助下,争取到县交通系统下属单位县航道站、县船闸管理所、县建筑公司、县航运公司等单位在城北所开户,其中开对公户两家,开工资户两家,各项揽储都超额完成了规定任务。对于数额较大的储蓄资金,我总是要求爱人派专车接送,确保万无一失。两年来我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件。
三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xx年我在参加省农村金融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储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行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行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农行人”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2、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2、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小时。
3、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__小时。
4、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___%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________%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________%的工资报酬。
6、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7、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8、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元。
2、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常州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常州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常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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