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技术秘密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技术秘密合同 篇1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文档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文档。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文档: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文档、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文档。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文档,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费用
3.1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文档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3.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3.4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文档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文档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4在合同生
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文档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文档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文档挂号寄给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文档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文档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乙方在技术文档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文档的挂号单复印件、文档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如技术文档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每包(箱)技术文档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技术文档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文档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技术文档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文档,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档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文档,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为验证乙方在技术文档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文档、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档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文档,并保证按时提供。
8.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文档。
8.3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档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和技术指导操作。
8.5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档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文档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文档、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6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附件一合同产品品种、规格(略)
附件二技术文档清单(略)
附件三技术培训(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略)
附件五验收标准及办法(略)
附件六技术文档的修改及确认(略
技术秘密合同 篇2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属技术秘密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五条 技术秘密内容
5.1 让与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内容要点:
_________。
5.2 技术指标和参数:
_________。
5.3 技术成果工业化程度:
_________。
第六条 技术秘密资料
6.1 让与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内容:
_________。
6.2 让与方提供与技术秘密相关的样品,样机,原材料等包括:
_________。
6.3 交付时间:
_________。
6.4 交付地点:
_________。
6.5 交付方式:
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秘密实施状况
7.1 本合同订立前,让与方自行使用本合同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
_________。
7.2 本合同订立前,让与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技术秘密的情况(时间,地点,方式):
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秘密使用范围
8.1 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
_________。
8.2 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
_________。
8.3 本合同成立后,让与方对受让的技术秘密是否可以再行转让:
(1)是□
(2)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9.1 让与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不侵害他人的任何权利。
9.2 让与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靠性。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0.1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在合同有效期内均负有保密义务。
10.2 在合同有效期内,让与方将本合同转让的技术秘密。
(1)有权申请专利□
(2)不得申请专利□
10.3 合同终止后,受让方对本合同受让的技术秘密。
(1)继续负有保密义务□
(2)解除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技术指导
11.1 技术秘密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内容:
_________。
11.2 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
_________。
11.3 其他约定:
_________。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2.1 验收时间:
_________。
12.2 验收地点:
_________。
12.3 验收标准:
_________。
12.4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十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3.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其中:
(1)技术秘密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2)购置专用设备等费用为_________元;
13.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
(3)提成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
(4)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
(5)其他方式约定如下:
_________。
13.3 让与方有权查阅受让方会计帐目,查阅时间,方法如下:
第十四条 后续改进
14.1 签约各方是否有义务将后续改进的技术秘密成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1)是□
(2)否□
14.2 后续改进的技术秘密成果权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履行:
(1)后续改进的技术秘密成果属于研究开发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权使用,并且
a.无需向提供方支付费用□
b.应当向提供方支付费用□。
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
(2)后续改进的技术秘密成果属于签约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实施使用的权利,其所获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转让后续改进的技术秘密成果,需经另一方的同意。
(3)签约各方就后续改进技术秘密成果权益问题另行约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签约各方均无责任,让与方不返还已收取的技术秘密使用费:
(1)第三方将本合同约定转让的技术秘密公开;
(2)非合同签约各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技术秘密公开;
其他情形:
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
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
_________。
16.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8.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签约方可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2)其他约定情形:
_________。
18.2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19.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9.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补充约定
21.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1.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
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秘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科研合字()第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术让与人: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
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_____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技术秘密合同 篇4
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密合同顺利实施的一方给予相应的惩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该条的规定,转让人应承担以下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转让技术[包括1]没有全部转让;2]没有按约定期限转让;3]逾期转让超过两个月的法定规定;4]提供的技术秘密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而造成受让方的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泄露技术秘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外或者不按约定的方式使用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的侵权纠纷,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用,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受让人应承担以下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或者不补交未交的使用费或者不支付违约金。应承担补足应交纳的费用和违约金,拒不支付的,应退还出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停止实施专利或者技术秘密并赔偿因此而给出让方造成的损失。
2、超越约定范围使用专利和技术秘密,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专利和技术秘密,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责任。
3、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如泄露技术秘密,转授使用方法等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一、专利申请提出以后、公开之前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所签订的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有妨碍转让申请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批准之前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申请人(转让人) 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三、专利申请被批准以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四、专利申请被公开驳回,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效力终止,但是,经双方当事人协 商,可改为技术服务合同;
五、转让的技术秘密,经证明是能独立运用、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技术价值 的,只能签订阶段性技术成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 违反约定擅自许可 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 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 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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