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2021-03-16 加工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中标三环线章庄标段,需平山通路,开山石头可轧石子筑路工程自用,今要求乙方在山办轧石子场加工。双方就有关事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甲方负责乙方办轧石子场加工的一切合法性条件,保障水、电、路畅通,场基平整,轧石机生产线环保密封防尘设施由甲方负责(包括甲方应协调好周边关系,保障良好合法的作业场所)。

  甲方保障轧石子所用原料石块供应到场,石块大小按轧石机要求标准。

  乙方负责轧石子生产设备并安装,确保生产正常经营。 石子加工费为元/(或计)按月结算,加工费当月结清。 加工期定为两年,若不到一年,甲方补贴乙方设备安装费(按估价算)。

  未尽事项,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保健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名称、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 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 委托生产的工序范围

  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从原料与辅料进行生产制造、内包、外包的整个过程(混合、插囊、压板/装瓶、包装、装箱、打包)进行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员配合乙方指导和监督整个生产过程直至生产处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工艺要求:

  产品生产各工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执行。

  第三条 物料验收

  甲方提供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在乙方仓库进行核查并对数量进行清点、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入库单,乙方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余料清单,以便甲方做生产成本核算用。

  第四条 成品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生产记录及乙方检验结果进行收货验收,验收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合格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批产品合格产品出库单及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单。鉴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质量情况,乙方检验报告单只负责乙方生产过程中水分、装量等的控制和成品常规微生物限度的控制,其他项目由甲方负责。

  同时声明:装车前的产品一切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装车后,产品的一切毁损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加工单价及付款方式

  插囊及包装:

  产品验收合格后,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六条 双方应遵守

  6.1 甲方负责提供加工所需的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以及相关的工艺技术资料,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场地、设备、人员和能源,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和出产品的时间组织生产。

  6.2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6.3 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6.4 甲方在乙方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后的5天内将本批生产所需物料送到乙方仓库进行备料。

  6.5 物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加工所学的原料、辅料由甲方负

  责取样检验合格放行,生产过程的质量参数控制由乙方派人现场进行监控;生产管理和设备的操作严格按乙方的管理规定进行。

  6.6 物料的运输和交接:委托加工所需的物料、加工后的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盛装容器由甲方负责提供;特殊情况下,如需使用乙方的容器须保证在5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物料交接双方现场进行交接,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者可拒绝交接。

  6.7 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6.8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甲方每批加工物料的投料量不得低于 kg(以每次投料的各种原辅料总量计),甲方承诺在乙方进行的代加工,合同期间产品不得在其它厂家加工,如果出现此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在其它厂家加工。

  6.9 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如果由乙方的原因(如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工艺设

  备、工艺用水等所致)造成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甲方受损物料的价值、运输费用的全部损失,物料的价值按甲方提供的购货发票(符合市场价)计,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如物料、生产工艺等)造成的加工产品不符合要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且甲方须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加工费用。

  7.2 如果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战争等导

  致的加工过程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

  同的形式商定。

  8.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加工合同 篇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细见附页,买方检验合格后收货,供方负责质量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染纱加工厂。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陆运至买方指定场地,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棉纱回潮不超过8.0%(若超过8.0%按实际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袋包装,每袋棉纱毛重不低于25.5公斤。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采用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卖方样品抽验的方式,合格的卸车,如供方有异议,可派技术人员与买方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否则退回。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和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的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滨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棉纱配棉不低于3级;采用空粘或机械接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加工数量单位单价(元/件)金额(元)交期备注

  粘结剂20公斤/袋

  填缝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并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加入。并要保证搅拌时间,以达到均匀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搅拌时间,配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装袋。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装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钙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 甲方提供包装 。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现货 。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其它约定各项: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生效。如果货物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河南XX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1.合同产品

  甲方自行采购外箱及内包装材料,乙方同意为甲方生产——————————(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并贴牌甲方标识。(具体产品标准参考国家质量标准)

  2.产品的设计研发及技术保障

  甲方负责合同产品的设计研发,并向乙方提供技术图纸,确保乙方按照技术标准完成生产订单。

  3.生产、订单

  在乙方小批量试生产且产品质量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应在每车货出厂前3日内,向乙方提交下个月的书面订单。订单中应标明所订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规格、要求交付的日期,以及按时准确完成订单所需要的任何有关信息。

  乙方应当在收到上述订单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对订单加以确认,同时提供书面的生产计划。如果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甲方提交的订单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则应视为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经乙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应当按照订单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报告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订单后的3日内,开始供货。具体分批次供货数量及交付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包装、运输、收货、验货

  4.1包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包装样式,负责包装标识的设计,并出具包装物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就合同产品采用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的包装,包装应当清晰、准确地标明合同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编码、产地等信息。甲方的包装物品入乙方仓库后,如发生破损,损坏,丢失等产生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运输

  合同产品由甲方自行选择承运方,乙方须承担在其厂区内将合同产品装载至甲方委托的承运人的交通工具上的费用。

  4.3收货、验货

  甲方应在合同产品交付地及时收货。乙方应为此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标明合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编码的三联送货单。甲方应在收货后及时验货。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合同产品种类、包装、数量、规格、型号等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收货后 ____________ 内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异议后的72小时日内,采取甲方书面异议中要求的补救措施。

  5、质量要求: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员、技术培训等必要的技术支持,以确保产品质量,并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对乙方生产产品进行抽检。乙方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生产,生产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经济和法律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其它约定

  6.1 产品改型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类产品进行改型处理,具体费用承担由甲方承担。

  6.2 保密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及乙方利用上述信息所产生的智力成果,均应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乙方产品、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保密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披露、使用该等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因业务需要、并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允许或引诱对方人员到自己或自己控制的关联企业任职。

  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扩大影响。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5年内保持有效。

  6.3 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生产、销售所必须的知识产权保护,因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和诉讼有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有权为履行本合同,在合同产品及其包装物料上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识、编码、说明文字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就与甲方的商标、商号等相同或近似的任何标识、字号等申请注册,或许可他人注册。

  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方生产,或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侵犯甲方著作权、商标、专利、商号等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产品。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积极维护甲方享有的各项知识产权及类似权益。一旦发现存在侵犯、或潜在侵犯甲方各项知识产权或类似权益的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维护其自身权益。

  7.价格

  7.1合同价格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乙方处采购合同产品。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7.2合同价格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材料变化的基础上调整销售价格,乙方在原定销售价格偏离相关市场公允价格超过________%达_______天,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协商一致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双方就合同价格调整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________天提前终止本合同。

  如果甲方认为,在市场上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到附件一中所列明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在达到合同产品质量、技术、环保及性能要求的基础上),则甲方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调整合同产品价格,乙方不得拒绝。如果乙方无法自行采购到价格更为优惠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则甲方有权选择(a)自行采购相关原材料及零部件,提供给乙方;或(b)协助乙方与相关料及零部件供货商签订合同。

  任何关于合同价格的调整,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的次月第一日开始生效。 如果乙方已经书面确认的订单在价格调整生效之日尚未履行完毕,则对未履行完毕的部分仍应按调整前的价格执行。但是,乙方迟延交付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价格调整之前或之后对其更有利的价格。

  8.付款

  8.1付款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付款,乙方保证甲方款到后________日内将货物发出,如

  未发出所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2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按以下任一方式支付货款:

  a. 现金支付;

  b.电汇至乙方以书面形式指定的银行账户;

  9.销售保证

  甲方每次下货单不得低于1000件,且发货每次不得低于500件。

  在甲乙双方约定扩大生产、且乙方产量增加后,甲方每月向乙方购买产品最低数量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在甲方因市场变化无法保障每月购买计划的情况下,甲方因在下月生产计划到期日 日内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每月购买产品最低数量的补充协议;

  任何关于购买数量的调整,均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的次月第一日开始生效。

  10. 违约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约定,应当就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就违约金与对方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进行赔偿。

  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制的,或者即使可预见,也不可避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署日后,妨碍任一方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罢工、火灾、水灾、地震、台风或其他自然灾害、流行病或战争。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其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期间和范围内,有权中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其履行义务期限将自动延展,相当于中断履行义务的期限。

  受到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其获悉不可抗力事件后3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不利影响持续时间的合理实质证据。宣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须做出一切合理努力,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影响。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须立即互相商讨,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小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 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3.提前终止

  一旦发生下述情况,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合同将随即终止:

  a. 另一方发生清算、停业、解散、注销;

  b. 另一方无力偿还期到期债务、进入破产程序、或发生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其资信状况的事项; c.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双方无法通过协商以公平的方法解决。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应在到期日或终止日后30天内,将另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其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归还给对方。

  14. 其它

  14.1

  14.2 修改、补充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并盖章。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任何对本合同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已经终止的争议,都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果从一方就争议问题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 天内,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4.3 通知

  一旦发生可能引起争议或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事项,获知该等事项的一方都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该等事项通知另一方。

  14.4

  14.5 转让 完整合同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取代了双方此前以口头或书面就本合同主旨所达成的任何约定。本合同、附件、甲方订单、乙方确认函等构成完整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6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4.7 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2)份,甲方持一(1)份原件,乙方持一(1)份原件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加工合同 篇6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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