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2021-03-16 加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下列食品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一条、双方的资质及合作方式

  本协议中的甲方承诺其具备销售委托生产食品的销售许可资质,乙方承诺其具备生产委托食品的生产许可资质,双方在被许可的有效期限内,以委托生产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每月委托订单数量、内容、期限

  1、甲方须提前____________天通过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给乙方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及提货时间等信息。

  2、乙方在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等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上述信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生产食品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要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生产的全过程,并有权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接受甲方的委托生产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自行组织生产并报告委托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本委托产品的销售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

  第五条、委托生产食品内容明细及标准

  详见附件1,具体以订单为准

  第六条、委托生产食品的标签要求

  标签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标注,并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名称、委托关系、地址、联系方式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事项。

  第七条、委托生产食品的质量和包装要求

  1、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2、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委托生产食品的验收标准、方法、期限及地点

  1、乙方生产完毕___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派人验收,甲方指定____________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双方协商决定,甲方须____________天内完成验收,不得无故拖延验收。

  2、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九条、委托生产费用、结算方式及期限

  (1)委托生产费用按每公斤____________人民币计算,甲乙双方按此价格据实结算。

  (2)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____日。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合作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约事宜,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交货方式

  甲方对委托加工的产品检测认定验收后,甲乙双方指派的代表在确认书上签字即视为乙方交货合格。

  甲方须到乙方工厂提货,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由此而产生的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留____________份,以供备案之用,____________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细见附页,买方检验合格后收货,供方负责质量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染纱加工厂。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陆运至买方指定场地,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棉纱回潮不超过8.0%(若超过8.0%按实际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袋包装,每袋棉纱毛重不低于25.5公斤。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采用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卖方样品抽验的方式,合格的卸车,如供方有异议,可派技术人员与买方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否则退回。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和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的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滨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棉纱配棉不低于3级;采用空粘或机械接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五常良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五常兴源米业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千斤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1354-20xx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加工合同 篇4

  编号:(20xx)88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珠海市贝林加油站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属下南冲加油站油罐制作、管道安装工程,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制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1、乙方制作6mm弧形45m3油罐个(中间双层钢板分隔)。(具体尺寸、技术要求、详见油罐制作图)

  2、安装个储油罐及所有相关管道及安装,管道与加油机对接安装全部工程。

  3、油罐及有关管道的防雷、防静电工程(专业防雷公司工程除外部分)。

  4、上述一切容器管道、配件、防腐防锈工程。其中:油罐管道采用“三油二布”做法。

  三、 材料配件及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材料配件,施工质量要求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汽车加油站设备、材料质 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均需有质保书、合格证。所有材料统一采用国标材料(足尺材料)。

  2、油罐采用韶钢产6mm厚钢板制作,有关全部配件材料,附预算书并在预算书中标明厂牌、规格型号。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总包价方式承建。

  五、 工程总承包价款(含税):人民币 万元整( ¥元)。报价单详见附

  件

  六、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50%,计(¥元)。

  2、乙方完成工程中的2座油罐制作安装、管道等安装,甲方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5%,计(¥ 元)。

  3、工程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许可工程已通过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甲方认可的全额税务发票以及将工程施工图纸(非蓝图)、相关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等交给甲方,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计(¥元)。

  4、余下合同总价5%计(¥ 元)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一年。质保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保修,质保期满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质保金人民币(¥ 元)。至此,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所有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

  5. 乙方委托如下账户为代收本合同的工程价款:

  开户银行:

  收款名称:

  帐号:

  七、 检验及竣工验收

  1、 乙方完成工程制作油罐和管道制作的煤油试漏和气压试漏,油罐检验汽压0.1Mpa, 恒压6小时,油管汽压试验0.9Mpa,恒压6小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 该项工程由有关部门按国家现行加油站质量规范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

  认

  可验收合格。

  八、 施工工期:乙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座油罐制作完成(包括试压、防腐)并运送到施工现场吊装到位。随后15天内完成油罐、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九、 双方的责任

  1、乙方施工用电和生活用水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但接驳水、电的工作和设备材料由乙 方负责及提供。乙方食宿自理,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或下雨天气影响,而使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由甲方 书面签字确认,工期按实际相应往后顺延。

  3、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保卫工作,防止失窃事件发生。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治 安范防工作和与土建施工队的协调工作。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 方负责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资料、资质证 书,配合甲方向各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建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给对方(即未违约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施工工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由此而造成该工程建设造价的增加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原材料必须国标材,不得以次充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派出维修人员对设备的故障进行排除维修,如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请本地技术人员维护或修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逾期未付的,每超过一天,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图纸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售后服务: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加工制作商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25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货运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大连农商行水师营支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20xx年5月12日

加工合同 篇6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作人和承揽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作物、数量、规格及报酬

  定作物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报酬

  定作报酬计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定作人在签署合同后___日内向承揽人支付(预付款/定金)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支付方式:。

  第三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计量

  单位数量提供时间

  承揽人应在收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进行检验,并在3日内就不符合约定标准的材料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承揽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条定作人应在_________前向承揽人提供定作物的图纸、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该等文件的内容。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后3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

  第五条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使用的材料及已完工作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承揽人对不符合约定的材料和已完工作成果予以更换、维修、重作,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第六条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定作物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承揽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定作物及相应的技术资料、质量合格证明。交付地点为(承揽人送货或定作人自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的运输、装卸工作及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定作物需要安装调试的,承揽人应按定作人要求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方作为交付。承揽人同意放弃留置权。

  第八条定作人收到承揽人交付的定作物后应及时验收。定作物的检验标准、方法、期限为:

  第九条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内,定作人按合同总价的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予以退还。

  定作物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承揽人应及时予以维修、重作,并赔偿由此给定作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责任)。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及时维修、重作定作物的,定作人有权自行维修,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定作人有权继续向承揽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定作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是承揽人违约;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的,是定作人违约。

  2.因承揽人违约导致定作人遭受损失或向第三人承担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损失、向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等),承揽人应当赔偿定作人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承揽人完成的定作物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定作物或拒付报酬;承揽人应负责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如承揽人未按定作人要求维修、重作定作物至合同约定标准,定作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定作人解除合同的,承揽人还应向定作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应继续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作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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