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2020-10-07 加工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加工合同 篇1

  委托人:(简称甲方)

  加工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加工的产品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商标系列XX酒。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按计划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XX酒,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各种合法手续,包括所使用的商标证。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原材料及包装物,原材料及包装物的运输、保管、入库均由甲方负责。

  3、负责成品的验收、保管和发货。

  4、每批订单要提前一个月把计划报给乙方。

  5、有权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解决销售过程中引起的经济纠纷,要依法经营,合理销售。

  7、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的,甲方要在一个月内把剩余的产品和原料、包装、办公用品及设备搬走,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三、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2、产品配方按巴马大力神酒产品的配方,酒度按35%vol生产,产品质量执行QB/T1981标准。

  3、免费提供给甲方30平方米的办公室一间和60平方米的仓库一间。

  4、接到甲方订单后,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和甲方签订生产通知单。

  5、负责酒基和中药的质量把关,不合格不能验收入库,因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损耗,人为损耗部分要按进货价赔付给甲方。

  7、乙方承诺一年内不接受贵州省范围内及甲方所有客户的加工,若甲方年销量在(125ml×24)计18000件以上,乙方在合同期不能接受贵州范围及甲方所有客户的加工。

  四、加工费及付款方式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后,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在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70%的预付款,乙方生产出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付清余下的30%加工费。

  2、加工费(包括酒、药材和人工包装等费用)分两个档次,每年加工量低于(125ml×24)计18000件,按每吨壹万贰仟元结算,每年加工量超过(125ml×24)计18000件,乙方给予甲方每吨壹仟元的返利,该返利在该年度结束后一周内付清。

  3、包装规格小于250ml/瓶(不含250ml)的,加工费每吨多加壹仟元。

  4、加工的产品所需的税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照生产通知单约定的日期交货,乙方未按时、按量、按质交货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2、甲方未按时交清加工费的,应该银行利息的三倍交纳滞纳金。

  3、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单独终止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方20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产权变动或甲方不再经营类似产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但双方都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六、合同期限为叁年,即从20xx年5月1日起到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双方重新签编印。

  七、本合同如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人: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镇江恒顺米业有限公司协议编号:

  乙方:沈阳新阳光米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签订地址: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 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 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

  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 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 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 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

  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费:按每吨米80元来计算。

  3、 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依据双方约

  定价格销售给乙方。(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 成品加工质量要求:

委托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 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 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 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 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 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 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 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 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 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 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 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 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 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 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 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g)。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A、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 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B、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C、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D、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 工艺:(1)浇铸(2)镂刻(3)雕刻(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K金K是量金单位,24K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K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K金(K金) 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K金合金。 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GB 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 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 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GB/T92882006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GB/T118872008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GB/T118882001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A、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B、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C、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D、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E、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F、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G、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H、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I、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J、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A、指环(戒指) 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GB/T11888或合同要求。

  B、耳饰 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C、项坠 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D、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E、手镯 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应当符合QB/T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GB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 )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方)

  乙方:五常市安家镇鼎丰米业(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物:大米。

  第二条: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三条: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加工物包装物设计、印制由甲方负责,并有甲方提供给乙方。

  第五条: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第六条: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加工费为 ,此项费用每下个月月初统一结算,本产品规格分别为。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乙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加工物(成品)出厂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

  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的20%的赔偿。

  第十五条: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加工数量:

  第十七条:加工地点:哈尔滨市五常市安家镇安家村玉生屯。 第十八条: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哈尔滨海洋奇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签字:

  乙方:五常市安家镇鼎丰米业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xx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xx”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xx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xx万箱,月订货量xx万箱的,每天不低于xx万箱,xx万箱以上的,每天xx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 ”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 元/瓶,以每箱 元(每箱 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 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加工费后,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数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以更乙方组织生产;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内容物及包装物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参数、罐装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损耗由甲方负责;

  6.甲方需留技术人员二名(联络员),对生产时发生的内容物及包装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

  7.内容物的收、发、保管由甲方负责;

  8.废旧包装物权属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处理;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十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接甲方生产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

  3.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4.负责包装物的收、发、保管工作;

  5.给甲方提供仓库,库房(免费)由甲方保管内容物所用;

  6.入库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负责发货;

  7.负责为甲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委托乙方浮选加工。为约束双方,签订如下选矿加工合同,所订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托选矿加工数量:甲方每月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全部委托乙方入选加工。入选原矿的数量以过磅为准。

  二、选矿所产生的尾沙、废水、尾沙坝的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委托选矿加工价格:每吨入选原矿的加工价格为______元。此价格包含矿坪取矿、运输、破碎、球磨、浮选、精矿打包和装车等工序的所有费用。

  四、委托选矿加工时间: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选时间连续一次将甲方的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入选加工完毕。乙方如有外购原矿入选时,应优先保证甲方的原矿入选。

  五、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选矿加工后精矿质量。即:铅精矿品位55%(含55%)以上;锌精矿品位50%(含50%)以上;铅、锌精矿的富含不超过5%;铅、锌精矿的综合回收率达到90%。

  六、精矿质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依据。乙方入选加工后的精矿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即每项质量指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甲方扣减乙方加工费30元。如果精矿质量指标中的一项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选矿加工费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5000.00元。

  七、乙方在入选加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原矿和精矿产品不受损失。如发生甲方原矿和精矿产品丢失、被盗等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委托选矿加工。否则,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10000.00元。

  九、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附则

  1.甲方将与曾ze春签订的《选矿承包合同》(已征得曾ze春同意)无偿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承包乙方选矿厂期间所增添的设备、配件及材料作价转让给乙方。

  3.现有电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费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模板汇总8篇】相关文章:

1.肥料委托加工合同

2.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3.委托加工合同六篇

4.委托加工合同10篇

5.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6.委托加工合同集锦7篇

7.委托加工合同集锦9篇

8.【精品】委托加工合同三篇

9.委托加工合同集合10篇

加工合同 机械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