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加工数量单位单价(元/件)金额(元)交期备注
粘结剂20公斤/袋
填缝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并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加入。并要保证搅拌时间,以达到均匀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搅拌时间,配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装袋。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装材料。乙方提供42.5水泥,40-70目河砂,重钙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 甲方提供包装 。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现货 。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其它约定各项: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生效。如果货物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加工合同 篇2
为了保持贵我双方良好的合作态势,追求双方互利共赢,长期发展,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如下加工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下达
凡自愿接受本“加工协议”下所有条款,并愿常年承接我司订单的合作单位,由加工方申请,我司可提前半个月至一个月安排生产计划,并下达“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由双方签字书面敲定品种、交期及价格。
二、交期确定
“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一旦签字认可,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我方临时变更品种,须征得加工方认可,并调剂替代品种,以保证加工单位生产不脱节。如加工方原因或由于我方衣片、辅料推迟,造成加工方不能按计划执行订单,必须提前通知我方(最迟在提取或送达衣片当日),征得同意后重新调整并书面确认新交期。加工方在接收衣片后,任何时候再提出不做或推迟交期的,均视为违约。有违约表现的,取消加工资格,并视损失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订单补数加工方有义务按照我方要求按期完成。
三、衣片、辅料交接
衣片、辅料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报,并原物不动,等待我司处理。清理交接清楚后,如再有短少,实行有偿追补,在加工费中扣除。
包袱布与衣片同时交接。
四、品质管理
1、 必须先封样后生产,严格按照我司封样意见和工艺要求执行。未经我司封样,擅自生产造成的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2、 必须服从我司品质管理人员的指导。产品开裁、投缝、整烫前一天,必须告知我厂外加工负责人,以便安排工艺人员现场排版或品质人员跟单。
3、 必须保持生产机台和现场卫生,杜绝油渍、土污渍等。
4、 回修一律由加工方派人来我厂进行。如加工方不派人来,而委托我司回修的(须征得我司认可),则按0.50元/件收取回修费,在加工费中扣除(回修工作量大的另议)。
五、成品交接
成品交货实行当面点清,签字交接。数额较大的,当日点清大包,细数如有偏差次日传真回传,并原物不动,等待加工方来人处理(次日未来人处理的,视做认可)。清理交接清楚后,如有短少,实行成本价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成品交货时必须同时退回包袱布,多余缝线、辅料等。包袱布如有短少,按5元/块计价赔偿。超用面辅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六、加工价格
由加工方先报价,再由我司定价下单(特殊品种可由双方约定,待交货后定价)。我司不接受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定价或变更价格。
七、加工费结算
订单任务完成后由加工单位与我方加工负责人核对加工数量,报总经理审批,再通知加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司收到发票后,在交货后一个月内付款。
八、“缝制外发加工计划单”,“成衣工艺”,“封样意见”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有争议或纠纷,按“合同法“执行。
以上条款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并遵照执行。
委托加工方 加工方代表
代 表
日期: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甲方将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组织实施生产,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特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地:
重庆市江津区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国家征收、资源匮乏,不受前款期限约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
①负责将加工碎石的原材料运进进料仓,并无偿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设备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产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业人员的住宿房屋。
②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扰(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当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达当月的生产计划和任务,监督检查
乙方对生产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④提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配件购置资金。
⑤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劳务加工款。
⑥负责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处理和解决所用于生产碎石加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质量问题。
2、乙方
①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20料、13.2料、瓜米、机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②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易损件的更换。
③负责所有碎石作业人员的生活费用,服从甲方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④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规程生产和作业。
⑤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本协议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请,同时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其具体事项由甲方负责实施办理,所需意外伤害险金额由甲方先前垫付后在乙方当月劳务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意外伤害险进行赔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负责承担50%。
四、价格条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其中
河沙按每吨折算成0.96吨,单价为2元/吨;机制砂每吨折算成0.92吨,单价为8元/吨;20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13.2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瓜米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作为实际数据和甲方结算依据,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配件费和设备维修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在每月30日与乙方对当月的磅单数量进行当月结算,并按照磅单数量乘以前款约定的单价,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劳务加工款。
五、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终止协议的权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附件,同为有效,补充协议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条款为准。
六、协议的生效、份数、收执和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医疗机构):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 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 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 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 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 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 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 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
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
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
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
硬石膏)。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__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天将货物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与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生产通知后,在 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略)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则视为货物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 货号:_______________
面料: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
尺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套(上衣、裤子)
2、数量:_________套,其中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码______套,_________码______套。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确认,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
质量: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 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服装款式 和规格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元/套
2、总金额(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包装,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费由__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2、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转账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当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二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 甲方将扣除乙方每日2%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第 号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钢筋原材料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xx)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xx)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
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的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XX·黄金国际
二、 工程地点:XX县孤山街原劳动局地段
三、 工程内容:XX·黄金国际小区2#、5#、6#、7#、8#五栋住宅楼(5#,6#一二层为商铺),塑钢窗,纱窗制作和安装。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钢窗中标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检测试验费、运输费、税费、水电使用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五、 合同综合价格:本合同为含税等费用固定价格合同,综合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标价格为本工程的价格。
六、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与项目部联系,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加工制作的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装,窗扇按照甲方确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安装完毕。
七、 付款条件及方式:
1、 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结算工程数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测数量为准,本工程款全部抵顶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套)多退少补。
2、 办理完按揭手续,加工制作单位开出当地地税局的税务发票。
八、 质量标准
1、 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必须完全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损失。
2、 乙方在对塑钢窗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按XX县质监站对塑钢窗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并承诺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
3、 乙方在施工准备,窗口安装、玻璃安装、施工工艺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钢窗制作技术去做,达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
4、 塑钢窗各种材料参数达到节能65%标准的相关要求。 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试验费用,并保证检测试验合格,无合格的检测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5、 推拉窗安装推拉纱窗,保证牢固不掉落。 窗框四周缝隙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填满充实,牢固可靠。 合同签订后,塑钢窗招标时“推拉窗型图”再对照设计图纸和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双方认为无问题,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在窗型图上签字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九、 验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监理公司,甲方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定最终工程量,以该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所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抽查(进行破坏性试验),不符合国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材料,坚决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 塑钢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择机订购,避免涨价风险
十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
① 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处理乙方在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② 为乙方提供图纸,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资质等。
③ 在乙方生产塑钢窗过程中,甲方要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 甲方承诺自觉遵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
2、 乙方承诺
① 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若返工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② 供应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 不得将承揽的塑钢窗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④ 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帮助协调。
⑤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行施工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 竣工验收时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未达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外,并承担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⑦ 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⑧ 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约定工程项目,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违约金。
⑨ 进场施工前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个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若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乙方同意为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⑩ 自行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塑钢窗合同业务,甲方可以协调配合,但是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2)不能按照国家规范,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制作与施工,导致产品质量差,工期时间长,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
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产品发生问题,只收材料费,不收维修费和安装费及交通补贴费,乙方的维修服务要在接到业主通知六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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