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

2017-05-12 婚姻家庭合同

财产分割协议1

立约人甲方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 甲方随其长子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 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_________所有,长女_________随其丈夫另住。
  (三) 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_________,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_________。
  (四) 存款_________元,由其长女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其长子_________负担其父甲方日常生活费用。
  (五) 甲方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_________和长女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 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2

  李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____,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签订离婚协议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____年____月年购得位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____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__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_号,三室一厅,70.39平方米,为李____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____单独所有,张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____年____月属李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____单独所有,王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____年张____在____县____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____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____单独所有,李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____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____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

  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约人: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财产分割协议3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

  协议人甲,长子: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乙,次子: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丙,长女: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所分割的家庭遗产情况:

  家庭中父亲____、母亲____均已去世,留下遗产尚未分割,协议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完成遗产分割。

  所需分割遗产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存款数额: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财产一处(唯一房产),折合人民

  币___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___,建筑类型为_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

  家庭遗产,存款与房屋财产总价值按照协议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则,协议人家庭遗产分割明细如下:长子_______,分割取得房屋财产(折合人民币____)与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长女_______,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说明条款:

  一.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三.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四.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平均承担。

  五.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甲: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人乙: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人丙: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4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某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分割协议5

  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市 路 弄 号 层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方的共有份额归 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 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财产分割协议6

  男方:张某,19**年**月**日出生,住厦门市湖里区

  女方:李某,19**年**月**日出生,住厦门市湖里区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育有一女,名李**。20xx年**月**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夫妻双方约定对夫妻共有财产暂不进行分割,以致目前夫妻财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现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女儿抚养及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双方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有共同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工程款,以及股权、房屋租金等收益权)折合人民币约****万元。同时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二、双方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如下分配:

  1、男方向女方支付人民币180万元。按如下方式支付:

  a、男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向女方支付¥110万元。

  b、男方女方共同转让厦门市****路****号301室以及****号****室房产,转让价为 万元,其中男方已取得万元,余下转让款70万元,由受让方办理银行按揭时直接支付给女方。如受让方未能按揭成功,该款则由男方在买卖关系成立或不成立后的20天内另行筹款支付给女方。

  2、各自生活用品、家电等归各自所有。

  3、原为女儿李**所投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继续由女方缴交。

  4、夫妻共有的其余财产归男方所有。

  三、(1)男方同意将位于厦门市****路****花园****幢****室的房屋(现产权人为男方母亲,但该房为男方用夫妻共有财产所购买)过户至女儿李**名下,并由男方负担该房屋剩余之银行按揭款及相关税费(包括办理第一手产权的税费)。同时男方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屋产权人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于本协议签订后的30天内办理。若因男方不予配合,或其他原因以致产权不能办至女

  儿李**名下,则男方应在产权确定不能办理后的30日内另支付女方及李**两人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在产权转移过程中应做到合理避税,以免增加男方负担。在该房产办理过户过程中,为不影响产权过户手续,如需要先付清该房产原欠银行按揭贷款的.,考虑到男方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该按揭贷款及办理第一、二手产权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女方先行代为交纳。男方同意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该款付清给女方。该房产过户至李**名下后,女方与李**可永久使用该房屋,但女方无权单方处分该房产,如女方要处分该房产必须经过男方同意。

  (2)男方在履行本条第(1)项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履行本条第(2)项即将男方位于厦门市郊区******名下的房产50%转女儿李**名下所有(该房产的详细资料见附件①、②)。如男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因主、客观原因也未能履行本条款的,其违约责任参照本条第

  (1)项约定的补偿款标准进行补偿。

  (3)如果男方选择履行本条第(2)项,女方及女儿李**对位于厦门市****路****花园****幢****室房屋拥有长久居李**又取得该拆迁安置补偿的房产(拆迁安置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补交费用由男方承担),女方和女儿已拥有了居住条件,则女方及女儿李**应让出位于厦门市**路**花园**幢**室的房屋。

  (4)女儿李**名下所有房产,男、女双方均无权单方处理,如一方要行使监护权而处分该房产,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女儿李**晴成年后,如女儿李**本人要求行使该房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无需经过其他人同意。

  四、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对方探视权问题女儿李**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5000元,直到女儿独立生活时止,男方应于每月5号前将该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女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若日后女儿因教育、疾病等正当理由需增加费用的,男方应当予以支付。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及男方父母有权随时探望女儿李**。

  五、若男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则每逾期一日男方向女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男方应按逾期当期应付金额的一倍向女方支付违约金。

  六、双方同意对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制作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同时由 对公证文书中男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本协议履行完结后,男女方双方互不欠对方任何款项,双方经济往来均已一并结清。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

财产分割协议7

  一、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是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授予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协议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市 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一、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市 路 弄 号 层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方的共有份额归 方所有。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三、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成立,本协议中涉及房产事项的,其内容自办理完房产过户登记时生效。

  四、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财产分割协议8

  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离婚协议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财产分割协议9

  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变更或者撤销。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消除瑕疵的机会。所以,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当事人应当自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

  (2)只有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财产分割协议10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规定不难看出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应该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也就是说只要是基于当事人平等自愿所形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管是不是公平,法律都是认可的。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遵照合同的书写规则来完成,并且当事人双方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签署了离婚能协议,那么协议就成立了,只是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其本身的生效要件是依乃于离婚行为的,也就是说基于自愿平等原则签署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其效力是待定的,加入当事人离婚了,那就生效了,如果当事人反悔了,那么就这份协议就会无效了。

  但是无论离婚协议是不是生效,其协议本身的内容都是受到法律的许可的。所以离婚财产分协议的书写只需要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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