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咨询居间合同

2017-05-14 合同样本

居 间 合 同

甲方(委托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3.0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6.0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

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10.0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江城支行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浙地税字330102725268821公司税号:

帐号:1202020309900000412帐号:

电话: 0571-8592927488954175电话:

传真: 0571-88954175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XX年月日至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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