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2021-03-14 服务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三条 物业服务事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

  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 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

  (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乙方办公费用;

  (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酬金;

  (11)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5、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 按[季度][半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条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四条 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

  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 ,[租金标准]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督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3、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期满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自动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

  第二十一条 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 共计 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 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200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

  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 ; 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

  第五条 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承诺: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 支付劳务费人民币 元;向 支付劳务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 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XX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XX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乙方按 _____(年/季/月)向业主收取,或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由业主向乙方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应将物业服务(包括专业部门的委托服务、对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收费价格和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听取物业管理情况报告;

  (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五)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六)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签定本合同。

  (二)检查、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督促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三)向业主和交费义务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四)乙方可采取规劝、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为;

  (五)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七)(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八)根据甲方的决定,申请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九)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十)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

  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价[20xx]70号《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会所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七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住宿用房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_____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同意;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严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经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未满,因甲方、业主或使用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责任人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______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造成甲方单个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______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乙方不移交物业资料、物业管理用房,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十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执行机构: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1: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 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2: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附件3: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个;

  4、污水井________个;

  5、雨水井________个;

  6、垃圾中转站____个;

  7、水泵__________个;

  8、水箱__________个;

  9、电梯__________部;

  10、信报箱_______个;

  11、消防设施_______;

  12、公共照明设施___;

  13、监控设施_______;

  14、避雷设施_______;

  15、共用天线_______;

  16、机动车库____个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____个________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_____个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________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

  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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