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2019-04-07 调研报告

  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素质的提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我们深入部分乡镇村,通过与村干部座谈、入户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县的农村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县农村文化建设的可喜成就

  近年来,我们抢抓库区移民搬迁补偿机遇和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机遇,围绕“活动设施完善、文化特色鲜明、组织规范有序、社会风尚良好”的目标,遵循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类指导的思路,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基层文化网络建设和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主要载体,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基层文化网络初步形成。近年来,全县上下紧抓国家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争取资金、争取项目,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全县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了新建或维修改造,站房面积均在500平方米左右,内设“三室一厅”(书刊阅览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厅)。同时作为共享工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均配置了3台以上电脑、1台投影仪、1台易播宝,其中有8个乡镇配备了卫星三级站。全县192个村(居)委会建起了文化室,配备了兼职管理员;高标准建成农家书屋147个,每个书屋配有标准书柜5组,报刊架1个,实用图书1500册,电子音像制品100种,报刊杂志30种以及阅览桌椅、电视机、影碟机、电脑等设备。全县共有27户市级、101户县级、1360户乡镇级文化科技中心户。每个社区至少有1户文化科技中心户及1名文化信息员。这些由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以及文化科技中心户构成的农村文化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群众看书读报、健身娱乐的需求。

  (二)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文艺活动,组织各村、居委会以村文化室、农家书屋、文化科技中心户为载体,积极开展文化文艺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经常性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科普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义诊药箱背到偏远山村,把先进文化带到农家大院。全县每年送科技下乡达100多场次,送戏下乡达150多场次,送电影下乡达2000多场次,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机构的组织和阵地作用,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自2006年开始,全县开展了三次电视歌手大赛,每次大赛均吸引数千城乡群众参与,屈乡大地处处歌声飞扬,群众性文化活动由此高潮迭起、精彩纷呈。每三年一届的民间文艺汇演,也使一些沉寂多年的优秀民俗文化得以发掘,并绽放异彩。如民俗表演《开山号子》、《陪郎“四十八”揖》、《正月十五烧毛狗》、《灵牛耕地》,薅草锣鼓《象牙床》,山歌对唱《车风斗》,杨林堂鼓等,这些节目洋溢着浓郁的乡土气息,一搬上舞台就在社会上引起共鸣,广为流传。目前,全县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6人,县政府连续表彰了三批48名县级优秀民间艺人。2009年,屈原镇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除此之外,茅坪、归州、沙镇溪等乡镇还投资数万元举办农民运动会或专场文艺汇演,广受群众欢迎。各乡镇的广场文化、节日文化蓬勃兴起,为乡村文化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三)农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他们既是农村文化成果的享受者,又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近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注重在农民中发掘人才,建立起稳定的骨干队伍,逐步壮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艺术才华,为农村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通过艺人传授、集中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培养了一批基层文化骨干,涌现出了一批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节目和民间艺人。全县大大小小的民间艺术社团有40多个,大多由农民自筹资金、自置道具组建而成的业余剧团、文艺队、戏班子。这些社团活跃乡村,为农村的婚丧嫁娶及重大节庆提供演出服务,走出了一条以艺养艺,市场促艺的新路子。比如,杨林桥镇的民间文化能人组建了2支民间艺术表演团队,1个文艺节目策划工作室,全年开展演出活动达50多场次。梅家河、九畹溪等乡镇的民间艺人自发组建的文艺社团,年创收达数万元。这些文化社团的演出节目涵盖歌舞、小品、秧歌、皮影戏、吹打乐等特色艺种,原汁原味、诙谐幽默,颇受农民的青睐。

  二、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文化建设观念滞后。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手软,一手硬”的情况依然存在,“只要经济搞上去了,一俊可以遮百丑”的观念依然存在。文化工作“排不上号,摆不上位”,出现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钱紧了扔掉”的现象。还有的片面的认为:“文化工作是吹吹打打,蹦蹦跳跳,可要可不要”,因此“上面检查装装样,任务来了一阵风,风头一过无影踪”。诸如此类,种种错误认识,导致文化工作得不到重视和支持。

  (二)农村文化阵地总量偏少。近年来,在各级文化政策的惠顾下,全县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虽然都完成了兴建或维修改造的任务,但内部配套设施有限,利用效率不高。村级普遍存在“阵地少、活动少、设施差”的现状。部分村里的农家书屋、文化科技中心户多年未购进新书,现有图书陈旧破损,内容过时,少有人借阅。少数村虽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但因其设施简陋、设备陈旧而少有人光顾。这些现象,非库区乡镇较之库区乡镇,经济弱乡镇较之经济强乡镇,显得更为突出。截至目前,全县只有20%的村建有文化广场,农村文化科技中心户占全县农户的比例尚不足1%。这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农村文化队伍十分薄弱。乡镇文化干部绝大多数为兼职,主要在节日期间组织一些文化娱乐活动,平时主要精力忙于其他工作;有的文化专职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整体素质不高,在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不到应有的职能作用。由于待遇偏低,条件较差,难以吸引优秀的年轻专业人才到基层工作,这已成为制约农村文化发展的一大障碍。

  (四)农村文化市场发育不足。为农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总量偏少、质量不高,农民很难享受到一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农村特色文化资源的利用率低,农民群众文化增收的意识淡薄,渠道单一,许多民间艺术品、工艺品自产自用,很少进入市场流通,商品转化率低,对经济的贡献率较低;民俗文化活动大都由农民自发组织,没有与旅游产业结合,形成民俗旅游项目;文化产业发展滞后,缺乏规划指导,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尚没转化为产业优势。

  三、加快我县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巩固文化阵地。文化阵地是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共同的信念和目标,形成和谐的思想与文化,凝聚智慧和力量的有效平台。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建好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支持”。当前,文化阵地建设的资金来源仍然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县、乡两级要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专项资金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在经济不断发展、财政不断增长的同时,逐年提高在这方面的投入比例。要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同时,要把项目带动战略引入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一些投资大、影响大的建设项目,可实行招商引资,采取商业化运作,推动一批公共文化工程的顺利实施,逐步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二是要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有财力条件、有工作基础、有工作积极性的乡、村、农户率先建立一批质量较高、活动较正常的宣传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文化中心户。以点带面,通过建成一批巩固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逐步在全县建立较为健全的网络阵地。三是要坚持“综合利用、资源共享”。集镇中心村可与乡镇宣传文化中心“共同使用”,村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并明确一名村干部为文化协管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阵地的实际效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开展农村文化活动方面的作用,提倡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运动场所定时就近向农民群众开放,把中小学校建成宣传、文化、信息中心。在学校布点整顿中腾出的闲置校舍,可改造为村文化活动基地。

  (二)拓展文化内涵。根据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一要丰富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节庆日、农闲等时机开展文化活动。在活动形式上,要把经常性、小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与定期举办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相结合;在活动时间上,要把“三下乡”与“常下乡”相结合;在文艺风格上,要将传统节目与现代节目相结合;在文艺内容上,要将民俗表演与政策形势宣传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既为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又增长农民的科技、法律等知识,提高依法致富的.本领,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二要深化创建活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的文化活动,倡导形成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尚。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资源优势,通过送戏、送图书、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推进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的创建工作,积极营造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三要培育典型特色。通过特色文化增强文化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对现有的民间文化资源要保护好、发展好,对民间文化资源要系统挖掘、整理,按照“抢救保护、传承创新、开发利用”的方针,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工作,研究开发保护传承屈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保护好高龄艺人,特别是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民间艺人,对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和传统工艺,建立传承机制。建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抓手,原生态文化保护区为基础,优秀民间艺人和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文化中心户为阵地,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原生态文化网络体系。要积极开发具有当地传统和特色的民间工艺项目,创新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开发文化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培育一批文化名镇、名村。四是倡导自办文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持民间文艺队伍或个体办的文化实体,支持农民自办书社、演出队,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健康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县每个乡镇甚至行政村都有业余文艺队伍,最终以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为基础,以民间文艺队伍、个体办的文化实体为补充,逐步形成文化网络,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创新文化体制。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靠外部支持,而且也要通过对现有文化体制的改革创新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一要深化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屈原艺术团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文化中的主导作用。要不断深化文化单位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内部改革,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同时要理顺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体制,达到“管人、管钱、管事”的统一,人员编制进入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纳入文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纳入全额财政供给,解决其后顾之忧;活动经费按照有关政策列进县财政预算的“盘子”,由县财政按渠道拨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等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活跃农村文化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多方支持。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对于现有民间艺术团体。如皮影戏剧团、花鼓戏剧团、龙狮演出队等,要大力支持其以市场运作方式,与旅游景区、婚庆公司嫁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三是要规范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成立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电影放映、出版物印刷和销售、网吧等方面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四)建好文化队伍。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要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馆)至少有一名专职干部和相应的兼职干部。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对乡镇和村级文体活动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文化组织的职能作用。一要提高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素质。要经常组织文化工作者、文艺专职人员深入农村生产生活的第一线,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积累生活、激发灵感,为广大农民群众奉献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二要发挥好“文化协管员”的作用。村级文化协管员是最基层的专门从事文化管理的队伍,要通过加强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辅导和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基础性作用。三要培养一批农民文化骨干。每年举办若干期农村文体骨干培训班,不断拓宽乡镇文化干部的知识层面,提高文化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乡镇文化干部队伍,强化对乡镇和村级文体活动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文体部门的职能作用。要让农民做农村文化的主角,注意发现、培育农民文化骨干和带头人,变“送”文化为“种”文化,特别是要发挥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活跃在农村文化事业中的“乡土艺术家”的作用,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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