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2020-06-26 代理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衡水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共识、共拓、共担、共赢、共享”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商品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恪守。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合法存续、并有权签订本合同的公司。

  2.乙方保证其用于甲方商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有效,乙方具有从事甲方产品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的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4.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代表必须是乙方营业执照所载名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到期后,甲方另行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签约权。

  三、经销区域和渠道

  甲方确认乙方为(市场)(渠道)特约经销商,经销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由甲方制定,乙方接受这种授权并承诺按本合同条款和条件履行这种授权之下的约定义务。

  四、经销产品

  1.经销产品品种:恒大兴安粮油系列

  2.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操作。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罚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3.甲方有权根据原辅料的价格变化及市场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价格体系,并提前7天通知乙方,双方均从价格调整执行之日起按新的价格体系执行。

  4.对乙方未获得授权经销的品种,甲方有权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另行设定经销商。

  五、货款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购货款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到帐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组织发货。

  2.乙方需按双方签订销售任务一次性汇款到甲方指定账户.

  3.乙方须将货款汇入经甲方财务部签章确认的账户,乙方不得将货款交给或借给甲方各级营销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且不能由甲方营销人员代办。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保证金

  1.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的市场秩序保证金(甲方收到后,向乙方开据收据)。

  2.乙方首批进货款和保证金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

  七、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总销售任务为人民币 万元。

  2. 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铺设 销售网点

  3.甲、乙双方约定:月度销售任务如下:

  3.如果乙方连续两个月均未完成约定销售任务,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进货量未达到约定销售任务总量的8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时生效。

  八、验货约定

  货物送达后,乙方须当即

  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及随车宣传物品。如发现物品缺

  少或破损,乙方应在送货车离开前,在回执单上注明缺少或破损明细并通知甲方,甲方给予调换或补偿;乙方未在回执单上注明的物品缺少或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予以调换或补偿。 甲方联系人:杜彪 电话:0318—2341234 13403182222

  九、市场支持政策

  1.市场政策: 按公司制定的阶段或月度销售政策执行;

  2.月度商业折扣: 乙方按要求完成甲方确定的月度考核事项(包括销售任务,但不限于销售任务)后,甲方给予乙方 元的月度商业折扣,甲方需以货物形式兑现,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销售任务甲方则不提供月度商业折扣。 备注:上述销售任务的考核均以自然月从公司发出的产品总额为准,当月超出任务的部分可顺延至下一个月。

  十、特别约定

  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商业活动,为甲方产品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为同一类别的其他厂家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时生效。

  3.乙方保证经销产品均在约定销售区域、约定销售渠道(销售渠道的范围由甲方确认)、约定价格体系内销售。乙方如有破坏甲方市场保护机制的行为,如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等,甲方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4. 不可转让:除非经本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和乙方均不能分配和转让本合同项下的 任何权利。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之日起60天内向对方提出,否则视为无争议,对方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除外);争议事项首先应在双方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保密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都属商业秘密,本合同的参与方都需严格保密。对双方相互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合同条款,不得外泄,任何一方都有权追究泄密者的责任。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且甲方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书面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章):衡水诚泽商贸有限公司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 订 日 期:年 月日 签 订 地 点: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省市(区) 乡镇的 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 □机关单位礼品市场 □超市 □商铺批发市场 □学校 □农贸市场 □车站 □旅游市场 □宾馆 □一般餐馆 □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 仟 佰 拾 万元整。

  合同。

  附: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年度代理销售基数标准

  金额单位:万元

  三、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

  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

  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 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

  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①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②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

  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 一次性无痛导尿管 在 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 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 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 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 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 甲方的权利

  1.1 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 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 甲方的义务

  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 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城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 为规范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 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 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 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 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范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开始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九、市场保护

  1、甲方确保乙方的代理区域不受到恶意冲货。

  2、乙方承诺不策划及运作超出乙方经销范围的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加盖红章后)生效。如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定补充合同或条款,补充合同或条款加盖红章后方可生效且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签 字 : 签 字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

  (三) 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四) 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五) 交货地点及运费

  (1)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六) 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七)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一) 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二) 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2) 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二)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3) 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4) 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三) 乙方享有的权利

  (1)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2)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3) 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四)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2) 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一) 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 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三)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四) 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五) 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

  (1) 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2) 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3) 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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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 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 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供货价为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代理商合同范本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工作总结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号为: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商标申请转让,乙方须保证转让上述4件商标总价格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承诺如乙方以高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成功并收款,甲方将高出部分的价款作为乙方所得。

  三、一旦乙方成功收款,乙方只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转让费,剩余部分即为乙方应得。乙方向甲方交款后,即完成委托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讨回乙方的所得费。

  四、甲方承诺该商标转让真实有效,并提供以下资料并配合办理相关商标转让事宜:

  1、商标受理书原件;

  2、商标所有人证明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身份证);

  3、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根据买家或乙方要求办理相关公证;

  4、商标转让申请书;

  5、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上述商标有涉及到变更地址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变更;

  五、甲方承诺所有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号:)无权利瑕疵(无抵押、无质押、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没有向第三人转让、许可使用,否则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本商标申请转让事务,乙方可代理甲方从事与本商标申请转让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

  2、代为收款;

  3、代为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七、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无条件承认(或追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不承担乙方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乙方代理甲方与受让方签订商标申请转让合同以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该转让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乙方及受让方完成商标申请转让,甲方怠于配合乙方办理上述商标转让、变更地址工作、交付手续所需资料或者签名不一致的,则应该在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所有款项,并且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转让金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每日_______%滞纳金。

  九、若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先支付_______万元给甲方,尾款_______万元待乙方办理好上述商标所有手续及取得公证处回执后当日支付,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的,乙方愿意按尾款每天_______%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尾款_______万元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已经支付给甲方的_______万元不予退还,所有商标也不予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定 义

  本合同对下述名词均赋予定义:

  一、“约定产品”指 生产的 等系列产品。

  二、“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的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三、“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的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均为无偿服务。

  四、“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导致的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的不符的问题。

  五、“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的营销活动。

  六、“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的跟踪服务。

  七、“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的代理商、经销商。

  第二条 委 托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的 地区代理商。

  二、本协议代理期间,甲方按照代理价格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 块。

  三、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

  四、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付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完成销售约定产品的数量后,自动转为货款;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成约定数量的销售,此款将不予退还。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权利、交易和付款条款

  一、义务

  1、甲方

  (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资质齐全的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

  (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3)协助代理商开辟市场,以及建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4)根据接到的代理商销售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保证及时供货。

  (5)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信息。

  (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

  2、乙方

  (1)正确介绍甲方公司、产品,以建立有规模的长期的竞争优势。

  (2)要与甲方交流所有的市场活动并参加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3)建立售后服务的网络体系。

  (4)在合同期内,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产品。

  (5)有权坚持约定好的交易代理方式。

  二、权利

  1、甲方

  (1)有权要求乙方全力向其客户推广甲方的产品。

  (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的业务考核、技术培训。

  (4)有权要求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

  2、乙方

  (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产品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3)对有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乙方有权维护、更换。

  (4)乙方为地区代理商,当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

  三、销售政策

  此协议书原则上用于直接销售合同。在合同地区视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代理已得到授权,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客户。若客户对销售的项目有特殊要求,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价格、交货日期和一些相关事项以前,乙方与客户签署合同的责任自行承担。

  1、一般原则

  (1)甲方按照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

  (2)乙方对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对客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由乙方向客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3)所有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传真,送发给甲方。

  2、付款及价格

  (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的30%,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2)代理价格按照本协议的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执行。

  3、产品定单:在乙方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3天内,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以便与甲方及时供货。

  4、售后服务: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

  5、甲方应以正式的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表示对乙方订货给予确认,同时告知供货时间,一般情况下所订产品的供货期30个工作日。

  6、代理协议签订前,甲方对已签订合同但未完成的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订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告知乙方。

  7、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区外进行销售。

  四、如果约定地区客户和甲方直接联系,甲方应通知乙方,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

  五、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实行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就约定产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合同,乙方需到甲方处备案。

  六、发货:甲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乙方在 地区的指定地点,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承担责任,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的索赔要求都必须在乙方收到货物后的七天内提出。

  七、报告

  乙方应该履行下列报告义务:

  1、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

  2、报送所有对甲方产品的投诉、可获得的证据及其它情况,当乙方和任何顾客,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乙方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采取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

  3、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甲方提供设计、文本、图片等素材资料,并协助乙方制作完成。

  4、甲方负责定期召开代理商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

  八、乙方不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的其它家产品。

  九、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十、价格政策及管理

  1、乙方参加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甲方从产品推广、树立品牌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的,低于代理价格的销售价格必须由甲方确定。

  2、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的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甲方将视乙方违规情况,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的处罚,并予以承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

  十一、市场宣传政策及支持

  1、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的宣传时,所有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使用授权名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并明确表明与甲方的关系,不得误导用户。

  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应向用户正确介绍甲方产品的性能。

  3、如需参加与推广约定产品有关的行业会议及展会,应提前通知甲方,如果甲乙双方共同参加活动,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

  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

  一、本合同期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合同。

  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

  三、在终止协议的通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有的订货,能够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

  四、在要求终止的通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管理。

  五、终止的效力。

  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

  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

  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的请求权(包括利益及信誉损失)。

  第五条 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

  本协议赋予乙方的权利、利益、责任,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他处置。所有与约定产品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或者他们中的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的有关的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无论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乙方都不能对上述甲方权利、财产,要求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财产相通、类似、模仿的专利、商标、版权和设计要求注册。

  第六条 通知

  一、任何必须的通知都应用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

  二、任何邮件通知书投递五天以后,即视为已送达;任何传真、电子邮件通知一旦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七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

  一、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

  二、法院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

  三、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

  第八条 合同的完整性及修改

  一、本协议将代替与乙方有关的,甲乙双方以前签订的有关约定的协议和安排,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

  二、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的合同关系,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的条款根据使用法律规定无效时,无效条款将被修改,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如果需要,也必须尽可能地依据合同的精神修改无效条款。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附件:

  1、《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

  2、《建议销售价格表》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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