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采购合同 篇1
发包人:
承包人: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安门业张正祥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安徽省裕安集团定远县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天安门业张正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办公室钢木室内门制作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定远县鲁肃大道东侧1.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钢木室内木门制作、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1.4承包方式:包制作安装、包质量、包售后服务。 1.5合同采购数量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陆仟壹佰肆拾伍元整。
合同价包括完成该合同产品制作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税金、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确保在20xx年3月30日到货,4月1日安装完毕且符合约定质量标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第四条 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定金1000元整,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前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技术要求制作安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条例及标准要求,满足合同数量、规格要求。
第六条 包装
1、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
第七条 到场及验收
1、验收合格的条件
所供的产品符合产品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第八条 质量保证期限和技术服务
1、乙方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12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质量违约责任
1.1乙方交付的货品若任何组成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无论运输、包装、等过程中的任何原因所致,乙方均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更换至符合约定要求;
(2)承担更换的所有费用; 2、其他违约责任
2.1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由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双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出售的废钢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品名:矿用报废设备;
二、 废钢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
三、 废钢目的地: 唐山市 ;
四、 出售价格:优惠价人民币 元整/吨(含增值税价);
五、 购货数量 吨
六、 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出据银行承兑汇票,按期结算后,多退少补。
七、 付款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陪同乙方携带承兑汇票至开滦集团当场背书后提交,乙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经核保真实有效后,购销关系成立,开滦集团开出收据给乙方保管,甲方开始办理购买报废设备的一系列手续。
八、 甲方责任权力
1、 确定货源,指定货场,安排运输车辆。负责吊装货物,每车按标准吨位 30-100吨吊装。
2、 出据有效法律购货票据(发票)复印件1份,出据上海康山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收据1份作为货物有效证件。
3、 负责对乙方人员去货场(厂区)厂规、厂法、文明礼貌教育培训(15分钟)。
4、 从矿场至甲方交货场由甲方安排运输所需车辆,甲方负责现场吊装安全工作,乙方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在吊装现场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 甲方以每次发货重量为 吨时开出增值税发票给乙方,或以乙方需要为参考开出相应金额发票。
6、 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开滦且经核保真实有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确保货场内可提货。
7、 如遇由乙方原因产生的事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签约买家开出承兑汇票后, 卖方因市场价格因素没有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视卖方违约赔偿买方开出承兑汇票面额的2%作为违约金赔偿
九、 乙方责任权力:
1、 按甲方要求程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可按双方协商数额确定。乙方于签约后5工作日内开出大款承兑汇票的金额为 元/吨,总重量为 吨,总金额为 万元,首次承兑汇票面额为总金额的 %,即 万元.( 万元整),乙方在出货后剩余 吨货未提前缴清剩余的全部余款。
2、 自行负责运输。收货人确定为:xxx 签名签收为准。 负责到达指定货场后的运输车辆、人员安全。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提出的进货场后要求,不许在吊装等过程中制造矛盾与事端,如若发生后果由乙方负担。
3. 合同签约买家开出承兑汇票后因市场价格因素终止合同视买方违约 赔偿卖方全额货款的2%作为违约赔偿。
十、共同责任权力
1、双方约定的购销数量,必须全面执行,任何一方合同执行中遇到极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赔付对方经济损失。
2、承兑汇票尾款或金额不足时,按期结算或补足欠款。
十一、本合同如有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当地法院裁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望双方以资信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
经甲乙双方依法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甲方目地块所需钢材委托乙方供应,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履约地点:xxxxxxxxxx
二、 合同标的:本工程范围内所需钢材Φ6-Φ32及冷扎钢共约5000吨,具体以实际需用数量现场验收为准。
三、 合同供货时间:按甲方通知为准。供货时间计划由甲方提前二(或一天)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时间位置供货到场。如因乙方原因接通知后二天内货不能到场,超过一天,每天按所供材料金额的1%从应付钢筋材料款中扣除。
四、 质量标准:乙方所供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得到甲方现场认可,材质证明资料齐全。如果货到工地经检验后,因质量检验和外观检测不合格等问题所造成的退货损失都由乙方负责。
五、 供货安全:乙方应自行保证采购供货运输、卸货、搬运、退场等相关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单价: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按甲方当天提供的提货数量商定钢材供货单价并在乙方相关送货单据签名确认,本协议最终结算金额以乙方开具的经甲方收货经手人签字确认的相关送货单据为准。双方确认的价格含运送该工程现场指定位置的全部费用和卸车及按品种、规格和项目部要求分类堆放的费用,但不包含发票税金。材料供完合同即行终止。
七、 本工程所需冷扎钢及Φ6mm-Φ8mm线材,经双方监督采取过磅验收方式验收,螺纹钢Φ10mm-Φ32mm实行点条按理论依据计算重量。
八、 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每批货结算方式:每批货到达工地当日起30日内双方结算确认,并在每批货结算确认后15日内付清该批货款。
九、 双方责任和违约处罚:
乙方:
1、必须保证材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否则视为违约;
2、质量保证符合验收标准,抽检不合格自行退货,费用自理,造成损失视为违约;
3、质保资料齐全并按时送达,如三次要求无法送达视为违约。
甲方:
1、提前二天提供材料供货计划;
2、按时办理验收结算,否则视为违约;
3、按合同支付材料款,否则视为违约。
如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乙方私自中止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进场材料的3%材料价款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钢筋材料款扣除。如因甲方原因和资金不能保障,由此造成所欠货款按日利率千分之一计违约金给乙方。
十、 甲方委托 为本协议钢材收货经手人,其权限为:确认收货及收货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甲方如有人事异动,须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如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十一、 甲方收货人签字样本 。
十二、 本合同只限 工程,材料结算款支付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十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使用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的学生课桌椅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合作的产品规格、数量、单价及定金
1、学生课桌椅的规格:
课桌长_________公分;宽_________公分;高_________公分;凳长_________公分;宽_________公分;高_________公分;
2、课桌数量:_________张,凳子_________个。
3、课桌椅单价为_________元/套。
4、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生产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三、售后服务
1、桌椅保质期为_________年(从安装并验收合格日算起),保质期内实行
2、保质期后,若产品出现故障,乙方
四、产品交货时间及运输
1、产品交货履行时间:课桌______张、凳子______个,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工并交货,地点。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3、乙方应按时交货,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延迟交货按总价款的______%/天交纳违约金。如有其他违约事项,在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______天,乙方不能纠正时,甲方可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五、货款结算
如乙方按时交货产品规格、型号、材质符合合同标准,甲方需在一周内结清货款。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作如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工程名称:
综合楼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建筑工程钢材事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供货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名称:钢材(四种):萍钢、南钢、新钢、鄂钢
规 格:按工程要求配备
数 量:按工程进度进购钢材
价 格:按德安县、永修、共青三个县区当日市场批发价格计算,而不是零售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由乙方将货包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及卸货费用。
二、供货地点、期限、要求:
1、供货地点:江西省鼎玉实业有限公司温州青年创业园工地。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3天将所需材料名称、数量、规格、使用日期等通知给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并确认后及时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内,堆放地点由甲方在现场指定(并保障道路畅通)。
三、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先垫付100吨钢材款,送完100吨后每车货到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货款付清。如货到二天以后仍未付款,每吨加付20元成本费,依此类推。余款在本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货到后由业主监理和甲方检测员检测送检,检测合格后甲方方能过磅验收,过磅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钢材必须从正规厂家进购,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证书等证件,保证产品质量,(线材必须是高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履行合同条款,不按时送货,产品不合规格要求,弄需作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累计超过二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承包供货合同,并不付任何补偿费用。
2、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而影响甲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和共青城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1. 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 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30%, 2.2 日前支付余款。
3.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1 营业执照□ 1.2 税务登记证□1. 3 生产许可证书□ 1.4 卫生许可证□
1.5 印刷许可证□1.6 检疫证明□1.7 产地证明□
1.8 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1.9 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10 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11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
2.本合同有效期自15 年 1 月___日起至 16年 1 月___日止。
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_______ 供方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年______月___ 日
采购合同 篇7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
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
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
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8
订菜方(甲方):
送菜方(乙方):东莞百佳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愿意建立订菜、送菜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特订立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品种,必须提前一天下午 17:00 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订购的品名、数量、送菜时间和特殊要求等,乙方要按甲方订购的要求送货。
1、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送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如乙 方送的菜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原则上双方每隔7天依据市场行情协商调整一次价格,乙方须提前1天向甲方提供7天的价格表。
四、送货时间: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 时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
五、付款方式:甲方以每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六、乙方应以诚实的交易态度,以薄利多销为原则,获取甲方的长期合作,不得弄虚作假,但甲方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不能有推诿现象,应实事求是。
七、甲方对乙方送菜若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主有权中断与乙方的合作,一方中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但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全额付清乙方货款。
八、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1—3小时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发商(如有高出同行,月底结算时扣除),如有调整(调升),甲方须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乙方选择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指明:变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
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酒水,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二、结算方式
1、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价格订货后,第一批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经乙方指定人员凭甲方出库单对账入库后,先付给甲方总货款的80%,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解除时结清,甲方根据首批进货量的10%,分别作为四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开业庆典的优惠赠送。
2、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实销实结(不包括首批进货),每月5号结清货款。乙方如有拖欠甲方货款,逾期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所有进店支持,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在规定的对账期内对账,其对账依据由甲方每次送货出具的销售单据,该销售单据上必须有乙方指定人员的签收凭证。
4、甲方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不得销售其他任何公司提供的与甲方报价单内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及要求乙方付清以前所有货款及进店支持费用,甲方没有经营的品牌,乙方可自行选购。
三、损耗残次品处理
1、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如出现破损,由甲方负责调换。
2、甲方应在饮料过保质期前的半个月内办理退货。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乙方年销售额(如有特殊情况,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联系,但并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六、甲乙双方互利
1、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以上赠品在首批进货后8日之内必须到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到,甲方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不低于首批进货额或指定品牌型号),合同期满后以上赠品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2、甲方给乙方进店费万元,在正式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现金一次性付清,如规定期限未到,甲方按每日5%的滞纳金赔偿乙方。
3、每月结算时甲方按 %作乙方的返利,并现金兑现瓶盖费。
4、乙方有产品需求须提前3—5小时之内与甲方业务联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现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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