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2021-02-27 采购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

采购合同 篇2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

  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专利权

  3.1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5.1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5.2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6.1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在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6.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2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7.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验

  8.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8.2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8.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赔

  9.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9.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单位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9.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0.乙方交货延误

  10.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10.2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11.1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14.2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城西支行,帐号:077971081455910001)。

  14.3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4.4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仲裁

  15.1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5.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5.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5.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4)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19.3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19.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ABC (以下简称买方)与

  xyz公司(以下简称卖

  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小五金、标准件、工具、水暖等通用备件(以下简称货物),订立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规格、价格和数量、订购

  货物名称、规格、制造商、价格等见合同附件。 合同所附清单列明了货物明细、规格、制造商、价格,卖方保证附件中的货物价格是卖方在市出售同类产品售价的最低价格,各类产品的利润率不得超过本合同附件所明确的协定利润。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双方每年可以对这些价格调整一次。

  具体购买的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以买方的订单为准。

  二、质量标准

  1.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质量必须达到生产厂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优等品质量标准。

  2. 产品必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1.1 产品外包装完好;

  1.2 产品品牌标识清晰完好;

  1.3 产品外观完好,无锈蚀、渗漏、油漆剥落、污染、划痕、破碎、断裂、损坏等缺陷。

  1.4 产品制造日期:任何产品交货时出厂时间不可超过6个月;橡胶产品不可超过3个月.

  3. 关于货物,卖方有任何不明之处,应与买方有关部门有效沟通,明确买方的具体标准要求。必要时卖

  方应提供样品以供买方确认。

  三、包装要求

  1. 卖方应保证包装牢固、便于搬运,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使货物在运输、搬运工程中不受任何损坏。

  2. 包装上注明货物生产的追踪信息,包括货物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型号、规格等。

  3. 所有货物尽可能为原厂包装,卖方改包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包装。

  四、订单、交货和检验

  1.

  2.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传真号码,通过传真或者其它明确告知的方式向卖方下达订单。 订单中标明货物品种、数量、到货期限。卖方在收到买方的订单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于收到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含收到订单日)用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性建议,否则视作卖方默认买方的订单内容,并有义务无条件地按时按量送货,交货期限为收到订单后一个月。如果因为卖方原因无法及时供货,买方可以向其它供应商购买相同或者类似的货物,卖方承担买方任何因此增加的费用。

  3.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时,应同时提交原厂出据的产品合格证、使用性能说明书和其他必要资料。

  4.卖方交货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外观质量符合订单规定,并同买方认可的封样品一致。

  5.在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并经买方签收之前,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损毁及短少等风险。卖方应有代表现场验货,验货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货损货差,买方将要求通知卖方处理,卖方应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否则买方将合格品验收入库,不合格品封存退货。

  6.退货或者拒收货物应在一周内撤离买方场地,否则买方不承担保管责任。退货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7.有货损货差或者发生退货时,买方按实际收货数付款或者待卖方补齐差数后付款。 3. 4. 5. 6. 7.

  五、运输

  1.运送货物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装载过有毒、有害、或其它对货物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2.卖方的运输车辆在买方厂区应限速行使,不得有漏洒、排污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卖方有关办事人员 或受雇于卖方的人员在 买方厂内应遵守买方有关厂纪厂规。

  3. 买方必要时也可自行安排货物运输,此时卖方应当退还货价中所含的相应运费。

  六、售后服务

  1. 卖方指定专门的业务人员处理买方业务。

  2. 买方库存的通用备品需要更新、处理时,卖方有义务按双方协议价格回购买方库存的、未曾使用的货物。

  3.卖方有责任协助买方控制成本,向买方提供最新供货渠道和商务信息。

  七、货款的结算和单据

  1. 买、卖双方根据本合同确认接收的货物质量和数量后,每季度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后

  45天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2. 如货物在买方厂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推迟支付有质量问题货物的货款,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八、专利权

  1. 买方在使用卖方出售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买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任何索赔、指控或诉讼,卖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支出。

  九、安全与环保

  1. 卖方派往买方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买方的入厂须知,遵守买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十、保证

  1. 卖方保证

  (1) 若卖方未能按规定的送货时间、品种、数量、规格交货,卖方每日应向买方支付缺货量(实际交货数量和订单规定送货数量差额)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为了保障生产而向其他经销商购买相同货物而产生或增加的任何额外费用。

  (2) 卖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除非得到买方的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转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亦不得擅自更改本合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材质及其上游供应商、生产工艺和包装方式。

  (3) 卖方对外降低价格出售货物时,必须及时先将将有关信息通知买方,以保证买方向卖方所购货物的价格是 市

  场同类规格中最低的。买方有权对卖方的销售价格委托审计,如果买方未享受到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优惠,卖方将按价格差价(买方价-最低价)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买方支付的有关审计费用。

  (4) 如果因卖方原因不能按约完成订单,买方可将未结货款以违约金形式扣除,但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

  (5) 保守买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 何其它方泄漏其所掌握的买方资料。

  (6) 不向买方员工行贿或提供任何个人好处。

  (7) 接受买方关于环保和质量方面的生产现场检查。

  2. 买方保证

  (1) 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

  (2) 当发生质量异议或其他原因买方拒收货物时,买方立即以书面或其它明确告知的方式通知卖方,

  并在约定的保管期内妥善保管货物,不得动用。

  (3) 泄漏卖方的商业秘密,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2)

  (3)

  (4)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规格 质量标准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市的交货地点。

  2. 由于上述变更原因引起的卖方生产或经营的直接成本变化,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成交价格。

  3. 买方可以根据生产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卖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不对卖方的 任何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负责。

  十二、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如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但验收前一切货物灭损,包括因质量不符合规格买方拒收所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概不负责。

  十三、争议解决

  1. 对于任何由本合同引起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索赔、或分歧,双方本着平等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可提请 市汉阳区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

  1. 本合同中任何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补充协议,前述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月日至 年月 日,双方签字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欲到期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2. 卖方出售的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不受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的约束。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财务部一份、商务部一份),卖方一份。

  十七、附则

  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有关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注明(或卖方明确书面告知)的传真号码传真给另一方,并通过电话与另一方确认。

  2. 卖方提供的货物明细清单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买方:ABC公司

  代表:

  时间:

  卖方: xyz公司

  代表:

  时间:

采购合同 篇4

  01采购合同要素: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 、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 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人不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有效。

  003合同的内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内容要素构成,合同内容要素即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1.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004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标的、行为要素。

  主体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标的要素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榄、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根据 20xx 年 1 月 19 日招标的结果(中标编号:Swer-1w6),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投标书已明确而合同未规定的内容,以投标书为准;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与乙方投标书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一、合同标的

  二、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乙方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随机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进货单(复印件备查)。

  甲方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三、交货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

  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交货,产品的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和资料等应随产品一同交付。

  五、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

  乙方负责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仓储、安装、保险等费用)。 包装方式按照原厂出厂原标准,乙方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违约责任。

  六、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乙方将产品运输并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会同乙方及相关单位在到货后 2 个日历日内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乙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组成验收小组共同进行技术验收和商务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检验标准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最新标准执行,具体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不完整等情形,乙方应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因此发生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如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A.产品安装、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D.产品到货清单; E.产品保修证明;

  七、技术培训

  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对甲方 3 人进行 1 天技术培训。

  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乙方前来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采购合同范文合集5篇】相关文章:

1.采购合同范文合集6篇

2.采购合同范文合集四篇

3.采购合同范文合集9篇

4.采购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5.采购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6.采购合同范文合集8篇

7.采购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8.采购合同范文合集4篇

上一篇:设备采购合同 下一篇:设备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