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是改出来的做文章,做文章,可见同做任何其他事情一样,文章也是“做”出来的。要把一件物品,特别是手工物品做成,那需要做许多次修改。你熟悉织毛衣吧,请问问你的妈妈,看看要织成一件毛衣,需要多少次改动。织胖了要改,织瘦了要改,图案不理想要改,织得紧了要改,织得松了也要改……织织改改,改改织织,反反复复要织很长时间,才会织出一件称心的衣服。写作文也是一样。有人说,文章是三分写七分改。根本的,是要改。没有改,就没有文章。可见修改在写作文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
俄_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你是知道的吧。你从教科书中学过他的《跳水》和《穷人》。在同一时代,如果排排名次的话,他的作品恐怕是要坐第一把交椅的。这种成就的取得完全是作家用辛勤的汗水浸泡出来的。这一点,只要看看他的手稿就知道了。他的一篇《为克莱塞乐章而作》的小文章,印出来只有五页,而手稿却有800页。另有一篇《破坏地狱和建立地狱》的文章,只有二十来页,但改得密密麻麻的手稿却有400页。研究者还发现他的一篇作品有九十多种未定稿。你看,一位伟大作家究竟伟大在何处!有时,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我们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对修改文章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不是一般不足,而是远远不兄。文章一写完,就长出一口气,以为万事大吉了。殊不知,文章写完了,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更重要的修改文章的任务还在后头,大量的功夫要下在修改文章上。
文章,没有一遍就写成功的,越是大家,修改的遍数越多。千万不要因为一篇文章好不奔易写成了,舍不得去改,要有勇气否定自己,要大刀阔斧地改。只要能改好,宁可改得面目全非。
最要紧的是,你要从小就树立修改作文的观念,端正对修改作文的态度。只有这样,修改作文才有动力,才能心甘情愿,才会尝到甜头,也才会收到好的结果。否则,会把修改作文当做痛苦的事,很不乐意去做。那怎么会修改出好作文呢?
2.推翻了重写
一说到修改文章,你会自然地想到错别字啊,不恰当的词语啊,不通顺的句子啊,等等。不错,这些都是要修改的。但这些都是小修改,小手术,是小鼻子小眼睛的事情,最根本的是要对文章进行大修改,动大手术。也就是说,如有必要,要把写好的文章完全推翻,重新写。
这是需要勇气的,不要认为文章写完了,也就成功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一遍就把文章写成功的例子是没有的。文章写出来了,有时候,可能是局部不成功,那就作局部修改。.如果是全文都不太成功,光局部修修补补的还有什么意思呢?就没必要了。这时,就重起炉灶。前面咱们提到过托尔斯泰一篇文章有九十多种未定稿的例子,那就是说,就这篇文章来讲,作者至少推翻了九十多次,每次都是重新写的。说是至少,是说推翻的次数实际上恐怕还要多。你想,在打腹稿的过程中,不是也要推翻好多次吗?这当然是个极端的例子,也是个別例子。但一篇文章重新写三五遍、卜遍八遍的例子,那可比比皆是啊!
这种情况属于正常情况,也是符合骂作规律的。很多问题,起初在大脑中形成的时候是一回事,写到纸上后,又是一回事。写到纸上的东西要比大脑中的东西深刻得多。到写第二遍的时候,又会有新的发现,认识会更深刻。如此番五次地修改,对自己要表达的东西烂熟于心.完全熟悉了,也就越写越精了。这时,你再拿出初稿对照一下,会惊奇地发现,前后会有天壤之别。而且,你会对最新稿由衷地欣赏。这也正是修改文章的魅力。只可惜,不少人没有发现这种魅力。
同学们写作文是什么情况呢?可能会有推翻了重来的,但大多数恐怕是一遍而成。不忍心,舍不得把写好的作文推翻重新再会认为那太可惜,也太辛苦。这里我再给你举一个例子。俄国另一个大作家果戈理,用了十年的时间写成了《死魂灵》,后来觉得不满意,就毫不惋惜地?一把火烧掉了。边烧还边说:“没有死亡,就没有复活。”你看,这多么需要勇气啊!
眼下,你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样做的必要性,更谈不上勇气如何如何。你现在首先应该认识到,这样做是应该的,是值得的。你想,你的素材有了,那么会不会还有更好的素材在写初稿时被忘掉了,没用上,写着写着又想起来了,需要换一换?这当然要重新写。材料没什么变化,可使用材料的角度需要调整一下,这要不要重新写?文章的结构有多种多样,你采用的结构是不是最好的,如果不是最好的,那不需要换一换吗?你的结构虽然是最好的,可不是最新的,你想采用一种别人都没用过的结构方法,这当然也要重新写。语言风格呢?形象描绘呢?……这些都是涉及到文章的筋骨大架问题,如果一遍不行,两遍不行,那就非要三遍四遍地重新写不行。
开始吧,从现在就开始,作文写好后,把它推翻,重新写,看看会是一种什么情形。
3.成年累月地改
现在,大多数同学恐怕都是作文写完了,检查一遍,看看没什么大问题也就不管了,算交了差。这样是不行的,要养成一种多改和常改的习惯。
所谓多改,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改,三番五次地改,十次八次地改,数十次地改。所谓常改,就是要一个月又一个月地改,一年又一年地改,这样,才能出佳作,出精品。
就拿编辑编选稿件来说吧。编辑的职责就是修改编辑文章,整个编辑过程就是修改文章的过程。有些稿件,编辑看一遍就知道管用不管用,而有的稿件要看几遍,才能定下来用不用。用的就写上“用”,归在一处;不用的就写上“不用”或打个什么记号,过一段时间就处理掉了。这是粗选。可是,当过上几周进行第.二遍筛选时,却发现写过“用”的稿件不能用了,或是语言不好,或是材料失真,或是其他什么情况。这说明,这部分稿件没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稿件呢,编辑就开始编了。编一遍要改一次,有时一个地方要改几次。编过遍之后,作为一审来讲,已经算是没有大问题了,就送给二审。二审看过之后,还有修改的地方。接下去,就是三审,还是要改。虽然一遍比一遍改的地方少了,但总有改动的地方。最后,送到工厂排印。这时,你可能会想,校样出来只要对着原稿看看没差错就行了吧。实际上这只是任务之一。在校对的时候,仍存在着一个修改问题,三校下了,每一校都有修改的地方。直到第一张样报出来了,一看,还有非改不可的地方。这不是说以前改得不认真,而文章就是这样,越改越能发现问题。你看,一篇文章从初选到见报,改了多少次,改了多长时间。改了不下十次,长达数月之久。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十分重视作品的修改。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槁写了六个月,修改又花了五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这种态度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有些文章,时效性比较强,写了就要赶紧发;迟了,别人就会抢先,这样,你的文章就没意义了。而对大多数时效性不强的文章,写好后,放一段时间,就会发观当初没有发现或发现不了的问题。应该说,文章放的时间越久,修改的遍数越多,发表的效果就会越好。
4.惊人语言短文窜:
从很大程度上讲,文章就是语言。会写文章的人的最大本事就是在语言上。古往今来的文章高手没有不在语言上狠下功夫的。为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可见用心之苦。杜甫更是发誓,“语不惊人死不休”。为了使用最生动的、形象的、读起来最顺口的、听起来最悦耳的语言,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常常花几天功夫才写出一页。不过,他很快乐,因为他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语言。
前面说过,一个意思可以有多种说法,我们修改语言,就是要在这多种说法中找一种最好的说法,就是要在这多种说法之外再发现一种说法。如果真是做到了这一点,你一定也会很快乐的。在修改稿件的过程中,我常常会碰到很有意思的话,真让我高兴。心纯出妙语。你正处于人生的少年时期,天真无邪,常常会不经意地写出成人写不出的句子。如果你再有意识地修改自己的句子,一定会有更多的好句子诞生在你的笔下。
关于篇幅问题。文章写长写短,没有一定之规。内容多,就写长一点;内容少,就写短-一点。内容需要,千字不为多;内容不需要,俩字也不少。这是文章写长写短的最基本依据。
现在,常常令编辑皱眉头的不是稿件短,而是稿件太长。小报一个版面本来要发六篇文章,结果因为稿件太长,只能发三篇或四篇,这就占了別人的版面,,然不容易被采用。这还是指的好稿件,如果不是有新意的.稿件,长篇稿件发表的机会是比较少的。就是好稿件,编辑修改起来,工作量也是很大的,这也是编辑不很乐意做的事情。所以,对干编辑来说,长稿是个大忌。
我们要力求把作文写得简短些。改作文,先要把作文朝短处改。老舍先生写《断魂枪》的时候,准备了10万字的材料,后来提炼了T5000字。他要求自已“连一个虚字也不随便使用”。列夫?托尔斯泰说:“艺术就是把两行改成一行。”你看,语言大师们把精简文章看得多重!
有些同学,觉得作文写得越长越好,长了,说明自己的写作水平高。这是误会,实际上不是那回事儿。
5.改得顺口悦耳
文章写出來,不单是为了供眼睛看,而且还是为了供嘴巴读,供耳朵听。好的文章,不但看起来顺眼,读起来也顺口。读起来顺口,不但是衡量文章的一个标准,也必须是我们修改文章的一个标准。为此,文章写完后,必须反复读,读着不顺的地方,要改,要改得能够朗朗上口。另外,文章的毛病,有时可以用眼睛看出来,比如错別字、标点符号等,有时眼睛就看不出来,非要用嘴巴读、耳朵听才能发现。
平时,我们在修改文章时,也有读的,比方说默读、朗读。特别是默读的时候更多一些。但对于读,特别是朗读在修改文章中的作用还没有足够的认识,还没有自觉地把朗读作为修改文章的手段。这一点,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要把文章写好,是一定要注意韵律的。这种韵律同诗歌中的韵律不同。你也许读了不少唐诗,对这个问题会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在唐诗中,哪个字该用第几声,哪个字该同哪个字押韵,都有严格的规定。虽然,我们平时写记叙文没有提这个要求,但并不是不存在这个问题,记叙文也存在韵律问题,也有抑扬顿挫、语气语感问题。有时候,该用什么样的句式,选择哪个词语,都会受语气语感的制约。比如:现在日子好过了,我们那里盖起(了)楼房,用上(了)热水器,看上(了)大彩电,还装上了电话。在这个复句中,既然最后一个分句的句式是“动词+了+名词”,那么前几个分句也应该采用这种句式,在动同之后加“了”字,读起来语气就顺了。另如:晚上,我把冰茶灌在瓶子里,冻在电冰箱的冷冻室里(内)。从正确与否的角度讲,这个复句没什么错。用眼睛看,也发现不了什么问题。但用嘴-读,用耳‘听,就找到问题了。原来两个分句的末尾一字音韵相同,都用了舌面音“里”,声调显得太低沉。把其中的任何一个“里”字改为“内”,声音就响亮了。当然,改成“中”也可以。不过,这样改了之后,就又出了新问题。那就是若“中”
字同前句中的“子”字和后句中的“室”字相搭配,由前面一个字滑向后面一个字的时候,读起来,舌头位置发生了明显变化,动作太大,既费劲儿,又很不顺口。大家看,用哪个字不用哪个字多有讲究。
从音韵角度修改作文,过去没有要求,或者说要求不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培养这方面的感受能力。读别人的文章时,注意学习;改自己的文章时,知道重视。该用双音节词的用双音节词,该用单音节词的用单音节词;该抑的抑,该扬的扬,该顿的顿,该挫的挫。做到口诵耳听,读起来顺顺当当,听起来有音韵美。
6.学点修改符号
学一点修改符号,无论是看编辑给你的作文修改样,还是修改自己的作文,都有不少方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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