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退役三年有余,在陌生的城市里打工,有人说这是每个打工仔的天堂,有人说这拥有全国最好的资源,但在我的眼里,这里除了堆满人山人海的街道、房屋,还有永远干不完的工作和使不完的劳动力。我住在五环的一个地下室,每月500元的房租,每天挤着地铁去三四环位置进行所谓的工作。因为我曾经是名军人,所以每天把领导交代的事情当做军令,加班也要去完成。三年了,我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多,但钱包却在慢慢浓缩。每次看到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停奔走找工作,我就阿Q一下,安慰安慰自己。如果没有这份工作,凭我目前的学历难以驻足这个地方,至少现在我还是可以继续住地下室。我,一个孤独的人,一处偏僻的小屋子,一支多年的钢笔,就在这个我不喜欢的城市里,记载我对过去的思念。因为我想你,等待戈多。
我2006年参军的,派往了内蒙,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地方,也是第一次穿着我小时候梦想的服装,看到梦里的大草原。我的老家是有着水泥之乡美誉的地方。在很小的时候,那里还有嫩绿的草,后来模模糊糊就变成了满地的石灰。十几年后的今天我又看到了茂密的草,看到了更为辽阔的大草原。我带着梦,在这片土地里参加各种训练。三个月的新兵蛋子生活,练就我不怕苦的本质。之后,我开始习惯军中各种训练,大致和电视演的差不多,苦、累、单调、乏味。小时候就梦想当名军人,如今参军后,并没有因为那些枯燥的生活和体能的训练,让我退缩半步,我向往着军人,自然精神的鼓励大大激励了我向前的冲动。下午的课外活动又让我亲临绿绿的草原,一身绿装站在草原中,融入草原,我也是一颗坚韧的小草。我喜欢这里每一寸方土,喜欢这里的小草。
在军队里,我们是不能随便出入军营的,只有在规定的时间里,才可以外出在规定的时间里,才能打电话、上网聊天。部队里有个说法,说是我们对外的聊天记录都是经人监视的。我估计打电话也会受人监听吧,还好每次我也只是给家里打打电话。同学太多了,我不知道顾忌哪个,就这样一直拖到退役时,才一一联系他们。部队里的事情有很多,就不提及了,电视剧演得那么多,多多少少拼凑起来,就形成了我们日常的军旅生活。我很喜欢,每天一身绿装,在烈日下,显得光灿耀眼。
那年,我即将要退役了,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家乡离我们这不远,年龄与我相仿。平时我们谈的不多,但我隐隐感觉自己开始喜欢了这个女孩。后来她利用节假日回到故乡,于是我们见面了,她眉清目秀,衣着整洁利落,在草原的渲染下,散发一种迷人的气质。我们穿过公路,看着成群的'绵羊在草丛中呆呆的吃着青草。 草刚刚嫩绿,并没有茂盛起来,得到七月份,才能看到这里绿色的海洋。我们平行迈着步子,聊起了家常。从那时起,她渐渐走入了我的生活。我利用每天短暂的时间,给她打电话,问候一天以来的工作如何,身体如何。我也不时的和她说说今天的训练内容,还有发生的一些好玩的事情。我开始叫她丫头,她没有反对。朝升暮落,我们聊得时间越来越长,聊得越来越多。只是因为军队里有纪律,我只好在规定时间里,向她声祝福,祝福你天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我在部队里,拿着那支同学送我的钢笔,坚持记录着每天的生活,在最后的几个月里,我把她加入了这些内容中,我想因为思念,才会变得如此,就试着送了她一首诗,一首藏头诗。后来我退役了,决定去她工作的城市。年底我把行李带到了那里,开始在所谓的大城市工作。然而,她的家人已经为她在故乡找了份稳定的工作。她离开时,我去机场送走了她。
有一段时间过去了, 我去了那个离部队不远的故乡。那里有着和以前一样美丽的草原,道路两旁都是一些牧人在放羊,还有在路边吃草的牛儿、马儿。我带着一身惊喜来到了草原,见到了她。她目前在机关工作,工作节奏、生活节奏已经开始放缓放慢。她说不喜欢那个带着满身汗水却终难有容身之地的地方。故乡是她以后工作、生活的地方。我们再一次相离千里了,我开始听那首歌,千里之外。
在第101页的记录中,我合上了本子,开始了新的工作和生活。我知道她在那里已经有了新的开始、新的生活。我带着最初草原的情景,一个孤独的人,一处偏僻的小屋子,一支多年的钢笔,等待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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