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的作文

2021-02-25 抒情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抒情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抒情的作文 篇1

  站在窗前,打开窗户,向外眺望。暖风吹进我的房间,徐徐地清风扬起了我的发丝,正当我转身离去时,一种莫名熟悉的芳香夹杂着轻风扑面而来。正当我四处寻望时,一抹浅紫色的俏影映入我的眼底。

  呵,原来是蝶恋花开了!

  望着这熟悉的景色,嗅着这熟悉的芳香,记忆的u盘被瞬间打开:

  “铛铛铛铛,怎样?漂亮吧!”墨儿手拿一盆浅紫色的盆栽在在我窗下,一脸神气地说。

  “这是?”我疑惑地看着她。

  “笨蛋啦,这是蝶恋花嘛!”墨儿不满地撅起嘴巴,不爽地看着我,刚才的兴致全部消失。

  为了配合她,我故作惊讶地说:“蝶恋花呀!好漂亮哦!真的像蝴蝶一样哎!而且好香。你从哪儿得到的?”我接过盆栽,紧贴在花朵上,嗅着这种幽香,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这种香气虽说清淡了些,却让我烦杂的心情安顿了好些。

  “那是当然,这个盆栽可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得来的哦!”墨儿心满意足地看着我惊讶地表情,神气地说。

  望着墨儿那傲人的样子,我不禁笑出声来。随即,我停住笑声,眼睛深处黯然了。是啊!这次考试又砸了,而墨儿呢?第一名又是她的,她,应该很开心。我难过的低下头,泪水充满了眼眶,却未溢出。

  墨儿察觉出我的难过,不禁止住笑声。用咽呜地声音说“我考砸了,咱们离家出走吧!

  望着墨儿,我知道她在骗我。泪水不禁溢出眼眶。我拂去泪水,点点头,站在窗台跳下来。

  墨儿一手拿着蝶恋花,另一手紧握着我的手。我们跑出院子,来到小溪边,我们气喘吁吁地倚在梧桐树上,一种从未拥有过的刺激感涌上心头,替代了所有的忧愁。

  “来,我们玩水吧!“墨儿麻利地脱掉鞋袜拉我下水,我们在小溪中玩起打水仗。

  这是我从未敢尝试过事情,墨儿带我体验了我们本该拥有的童趣。

  累了,我们就坐在岸边,唱着欢快地歌儿,躺在草丛中,望着天上的白云。

  直到傍晚,才被父母捉回去。墨儿又去替我说清,让我平安地度过今天。

  最后她将蝶恋花放在我窗前,指着我大声说:“这可是我为你做最后一件事哦!以后不要像个鼹鼠似的,整日躲在家里不见阳光。你可是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年哎!应该享受属于自己的童趣,为何像个书虫似的整日啃书呢?小心变成榆木脑袋。还有,不要哭,不能忘了我!这个蝶恋花是我送给你最后的礼物,可不能让它死了,看见它,要想起我!”

  墨儿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大堆,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墨儿转学搬家了。我并没有哭。因为,她的出现,一直都是我生命中绽放的最绚丽烟花,让我感受到生活真正的精彩……

  还是那暖和的日子,还是那熟悉的场景,还是那盆蝶恋花,而我已经变了,墨儿也离开了。

抒情的作文 篇2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题记

  最近,我突然想把英文名改成“GaGa”。主要是为了一个美国女明星LadyGaGa吧,她叛逆,她任性,她可以公开向丹麦王子示爱,她的歌词十分大胆,见了她,我就被她折服了。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她完全可以在以前的那个贵族家庭当上一辈子的`小姐,可是她勇敢地走了出来,在非议中见证自己的实力。不是不知廉耻,而是要风风火火地走过这一生。非议什么的,有什么好怕的呢?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像她一样,做一个GaGa,无怨无悔。

  古代无数文人墨客,我独爱李白。他弃功名,潇潇洒洒地游山玩水,诗词豪情万丈,敢说敢做,“酣畅淋漓”四字足矣。金庸笔下武林高手无数,让我说,只有周伯通最快活,想做就做,且当人生是游戏,没有一处能容得下他,江湖之大,处处为家,何必就只在一处驻足呢?

  我一直想做一种人,无论是贫是富都悠然自得,在任何处境下都不紧不慢,还能将任何事处理得好,潇潇洒洒地面对人生,这是何等的气质和心态?既然人生只能走一回,流言蜚语的重量又有多少呢?患得患失又会浪费多少大好年华?谨小慎微步步惊心的生活好么?不如悠然过一生。

  不羡神仙,不爱功利,唯愿一生自由无忧。

  众人皆醉我独醒?不如醉一遭,求得个酣畅淋漓。

抒情的作文 篇3

  相信你们应该都知道毛不易这个人吧,如果不知道他,也应该听过他的一首歌《消愁》,他的那句“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让很多人泪流满面。不过,我却被他的另一首歌《像我这样的人》彻底圈粉,“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还是觉得那些歌词,道尽了世间平凡人的内心感受,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所以,我想先说一下毛不易的故事。他原来是一个医院男护士,过着一眼就能看到头的生活。可是,他的心里一直有一个音乐梦,他会弹吉他会写词会谱曲还会唱歌,他只是缺少一个平台,而明日之子给了他这个平台。在明日之子,几乎每一首歌都是他的原创,都是他的过往经历,切身感悟。最后一期明日之子,他说,平凡的歌,唱进心里;平凡的我,站在这里。

  是啊,本来他是平凡的在人海中被淹没的那种人。可是,他有不甘平凡的梦想,他有想当巨星的愿望。他用他的才华证明了一切,证明了他不是看上去的那种怂包,也让众多明星为之折服。芸芸众生之中,他是平凡的,他也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一个嘴巴;可是,他也有自己的不平凡之处,他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才华更是强于很多人的。

  从平凡到不平凡,我也有话要说。

  对于自己的人生履历,是从高中开始的。因为高中以前,我没有任何兴趣爱好没有任何特长,虽然中考时成绩在年级前五,可是,并没有什么用。高一那年,我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我愈加感受到了自己的孤独迷茫。无数次,我独自一人,在学校彷徨;无数次,我对着夜空细数悲伤。那时,我看了一本刘同的书,《你的孤独虽败犹荣》,里面有一句话,“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想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于是,越来越孤僻的我选择了看书,喜欢上了听歌。我还记得,我的启蒙书籍是,一本中英文双译的《飘》。天知道,一个从来不喜欢看书的人,是怎么啃完一本那么厚的外国小说。我记得,我花了两三个月。可是,到了后来,我只需要一个星期就可以看完一本书。教室经常会很喧闹,我常常戴着耳机看书,因此又迷上了听歌。我的列表里最多的时候,有上千首歌。那段时间,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开心。

  高二时,分了班。

  因为对于看课外书的独特爱好,我也交了一些朋友。互相借书的同时,还会聊聊天。慢慢的,也就打开了心扉,变成了一个话痨。那时候,在寝室里一直是那个直到熄灯了,还在那巴拉巴拉一直讲话的那种人,为此还被宿管阿姨叫出去罚站了。

  可是,终究是过去留下的一些阴影,对于陌生人,或者说是没那么熟悉的人,还是会放不开。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书本的影响,一直不喜欢太过喧闹的地方,因此,我总是最为沉默的那个人。

  后来,因为喜欢看各种课外书,在高二那年,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了写作。但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写作,而是,写自己喜欢的东西。记得当时,我还对自己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特别喜欢的东西,以后,就当一个业余作家吧。

  再后来,就高考了。总是不能完全投入学习,所以,高考,也是不尽如人意。

  到了大学,我不想和从前一样,我不想压抑自己的观点,我不喜欢平凡的扎到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到,我不想再沉默的过日子。我参加了一个社团,也就是芒种演讲辩论协会。然而,我总是一直沉默。因为对于文学的爱好,加入了蓝桥文学社。又因为想要锻炼一下自己的一些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可是,一直以来,我只学会了沉默。我不敢逼迫自己,我不敢打破常规。

  看到一段话:时常会出现一种无奈感,彻头彻尾的沮丧。会觉得自己会很没用,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没人会注意到我,也没有人企图注意到我,因为我是那么地平凡这种感觉,我也曾经有过,特别的心酸,那是自己的目标和自己的行动达不到时的一种孤独无助的绝望心情。

  然而,转念一想,平凡又如何呢?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平凡,为何你还要执着于自己的平凡。其实,你在文字上的才华是很多人都没有的啊,你的性格也是独一无二的啊,你的存在,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还记得高三时 老师要求大家写一句励志话语挂在墙上,时刻砥砺自己。我还记得当初我写的是,平凡的不平凡人生,我们都要一一去经受历练。到如今,我也许依旧平凡,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起码我可以创造不平凡。像我这样平凡的人,依旧在不甘平凡的做着很多不平凡的事啊。

抒情的作文 篇4

  那年我还是十六岁,初三的夏季就算是下雨天都显得燥热,而我遇见我的爱情时,他刚好出现在这个让我百般无奈的七月。

  然后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四处打听他的名字,我的闺蜜慧慧告诉我,他叫易轻,其他的却什么也不肯说了,我知道她是怕我因此耽误了学习,可是,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想了解他有关的所以一切。

  有人说十六岁是荷尔蒙分泌的高峰期,我想,他应该有女朋友了吧,毕竟,他那么优秀。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学校的校运会上,我那么普通,放在人群中,几乎被淹没,而他不一样,赛场上,他的身影是那么的矫健,他的侧脸是多么的优雅,他的每一次怒吼叫,都能引来无数女孩子的呐喊。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自卑,什么叫“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什么叫无力感。也忽然明白,只怪自己不够优秀,所以才不能与他比肩。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商业街的一家小书店,我坐在那里看书,看的是《盗笔》。从他进来的那一刻,我仿佛闻到了他身上独有的清香,那是沐浴露的香气和阳光反应后的味道,我觉得,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了,没有之一。

  他轻轻的靠窗坐下,他手里的书,随着他修长的手指,一页一页的翻动着。那一刻的岁月静好,仿佛是我生命力最温柔的光。

  他突然停下来,抬头对着我说,你是在看我,还是在发呆?我的脸可能在0.5秒的时候就已经红透了,飞奔似的跑出书店,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些事情突然被放下。

  现在我十九岁,时光荏苒,一晃三年,当我们一起考上高中的那一刻,我知道我们的路还很长。我会变得更加优秀,不是追逐你的脚步,看着你的背影,而是与你比肩,一起变强。

  十六岁的荷尔蒙,和一场并不轰轰烈烈的暗恋,就像沐浴露的香味与阳光反应后的味道,不闻则已,一旦进入鼻腔,却已经发现已经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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