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似流觞曲水,潺潺的在小溪中流过。漫不经心的观望周围的一切,陌生缠绵着熟悉,希望交错着失望。人生本如此吧。
高三人说是最辛苦的时候,我却高高的叠起书的堡垒,躲在哪个不被人发现的角落里编织着我的美梦,坚实的堡垒后面,不会被老师发现,真是一场有利的游击战。呵呵,手中的笔在纸上蹬踏着带声的踢踏舞。别人所见还以为我是在认真的算题。可惜不是,我爱我的笔,我喜欢写作,我永远记得蔡骏的话:“小说家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创造一个世界。”我的认为,小说家就是政治家,只有一点的差别,政治家创造的'是物质的世界,小说家创造的是精神的世界。
如今的我在网上已经小有成就,但还是太低太低,我只是一个不懂事小孩,大概是青春期的梦想带着一个十九岁的身体做出了许多许多的蠢事。但我并不蠢,我爱幻想,但不是天天做着白日梦,dream最好的诠释应该就在我的身上。
数学的集合,物理的速度,化学的分子,生物的遗传,英语的语法,政治的法律,地理的位子,几乎都被我抛在了脑后,我渴望的是每二天一次的语文随笔,在那里,我可以完完全全的将我的梦表达出来,甚至的同他人分享。
语文老师很欣赏我的文笔,可惜他也很汗颜我的成绩。真是个矛盾,课堂上,我喜欢他的故事,喜欢他在别人面前推荐我的文,那是一种成就感,随之流露在脸上的是那会心的笑。
这样的笑,对于我这种喜欢悲剧的人来说,很少,值得珍惜。
手里的笔握了六年,我发现我已经依赖上了它。它在为我思考,它是我的梦,是我最好的朋友,也许在这里用上朋友这个词太过庸俗,但这同低调就是高调一般,没什么可比性。
虽然在高三,但我没有一点心思放在那几何和语法上面,我的认为,学数学只要会算算术会加减乘除便是,学深了有什么用?英语语法,呵,我是中国人,外交需要,那让需要的人学去。我只爱我的写作,也许我已经离不开他了。正因为他能将我的梦想变为物质的。白纸黑字,恩,突然觉得这个词很好。
仅仅我的个人观点,或许是因为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我不完全的认识吧!累了,放松放松。
天气甚堪晴,玄月正低头。虽然外头冷飕飕的,闷了一天的我该出去透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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