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作文12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作文1200字1
“教育!科学!学会读书便是点燃火距”。这是法国作家雨果曾说过的一句话。他有很多代表作都家喻户晓,其中《悲惨世界》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淳朴的园丁工人,但是他家庭贫困,生计难熬。在一个冬天的晚上,他饿得不行,就到面包店里拿了一块面包,不料被抓住了,判了五年苦役。可是冉阿让不甘屈服,为了早点自由,大冒风险四次逃狱,又被加刑十四年。偷一块面包竟要服役十九年,何等悲惨啊!苦役生活结束后,冉阿让不再是曾经热心的冉阿让了,他变得仇视法律,痛恨社会,甚至想放弃生活。卞福汝教主在这时候帮助了他。他默默宽容的冉阿让偷盗银器行为,并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将他放走了。冉阿让知道这件事后,内心产生很大波动,他开始弃恶从善。
那之后,冉阿让化名马德兰,从此洗心革面,不久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且当上了大名鼎鼎、普济众生的好市长。生活总是不会一帆风顺,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曾经缉拿过冉阿让的警长沙威突然出现,并不停地找他麻烦,随时准备抓捕他。可是在国家内战之时,冉阿让不顾生命危险拯救女孩珂赛特的一幕,被沙威看到了,他犹豫了。他不知道冉阿让会做好事,他也不知道这人竟然还有善良的一面。他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站在气势磅礴的大河边,纵身一跃,粉身碎骨。
我不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但我知道在一年后的现在,是以复杂的心情来写下这个感悟的。在书的结局,冉阿让临死前仍旧对珂赛特敦敦教诲,他完全成了博爱主义的化身。作者赞叹道,“在某个阴暗的地方,有个巨灵,张开他巨大的双翅,正在等待着这个灵魂”。
站在冉阿让的角度看,因为卞福汝教主的善良感悟了他,使他变得同样仁爱。接受芳汀的要求,原谅珂赛特一次次的不理解,包容沙威一次次的抓捕。大家面对可亲的马德兰市长。谁又能想到他是服过役、逃过狱的冉阿让呢?人性会变,也许你的一个善变一个人。
再站着沙威的角度说说,他出生在监狱中,由警察抚养长大,每天面对的只有警察和罪犯。而他被灌输的思想也是对罪犯的深恶痛绝。在那个鱼龙混杂的社会,罪人的生活苦不堪言“家庭不留宿,人们不欢迎”,这是沙威和人们的统一思想,他认为罪人只会做坏事,他们都是罪有应得。现在想来,他的想法真的过于绝对。第一次在书中看到沙威视我的三观受到严重冲击,他怎么如此冷漠却又如此的胆大妄为。他又是一个极端固执的人,他不允许自己犯任何错误,以至于在放走冉阿让时,选择跳河自尽。
沙威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抓捕冉阿让,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们,很容易看出。他看到了冉阿让的善良之举,内心极为震撼。冉阿让的慈爱,热心感动了他的内心,触动了他灵魂。
“上帝永远存在于人的心里,这是真正的良心。当心灵遇到虚假的绝对时,他暗示的心灵,要认识真正的绝对,人性必胜,人性不灭”!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觉得过于绝对。真诚善良的本质可以不仅使自己变得更好,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你的一个瞬间就会触动他的灵魂,使他改变吧。
希望我们都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喜欢作文1200字2
有人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有人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可我却喜欢白雪飘飘的冬天。
冬天,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孩子们好开心呐!个个眉开眼笑,快速的穿上又大又厚的棉袄,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家,来到外面,顿时,整个地方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先用雪堆成一个胖乎乎的雪人,雪人头顶大帽子,嘴巴、眼睛、鼻子都是用石头做的,手是一根大小相同一样长的树枝,做得惟妙惟肖,后面刚好可以躲一个人。再做冰墙,一堆一堆的雪放在上面,有时还不用手,直接拿把大铲子,一块一块地放上去,冰墙就做好了,再把地上放满雪球,一场打雪仗战争就预备好了,“啊!”一个孩子叫了一声,原来是对方趁他们不注意,悄悄地丢了一个雪球。“战争”开始,随着孩子们的一阵叫喊声,“战争”都进入激烈状态……
在公园中散步,你会惊奇的发现树上面吊着一些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条一大条的冰条,正想碰那冰条时,“咔擦”一声,断掉了,再到另一边去扳断一个冰条下来,好冷啊!一阵冷气从我手中散发出来,我使劲把手捏成拳头,那个冰条一瞬间变成了一滩水,懒洋洋的趴在了我手上,再看那些小车,车前也是一样,留下了许多鼻涕,这一条那一条,真多啊!
这就是冬天,一个既热闹又宁静的冬天,我爱她。春天;我爱电闪雷鸣、蝉鸣蛙声的夏天;也爱落叶缤纷、黄菊吐艳的秋天;但我更爱那银装素裹、万里雪飘的冬天。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变的寂静。动物们无精打采,在自己的巢里开始了美好的梦,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只有北风呼呼的声音。
冬天的到来把世界变成了粉妆玉砌童话般的世界。每当下过雪之后,万物都被白雪覆盖,大地就像穿上了一件洁白的棉袄。一眼望去,耀眼的冰雪世界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小孩们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大人们在自家门口扫雪。有的人坐在雪地上有说有笑地欣赏美丽的雪景,不禁赞叹道:“好一片瑞雪兆丰年的景色啊!”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冬季,因为它有自己独特、含蓄的美。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春天!”
春天,是一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季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身心感到十分舒畅。这时,小河不再是冰块,而是叮叮咚咚的河水了;花儿也不再是花苞,而是个个都露出笑脸了;人们的心情也明朗起来了,每个人显得都很开心。“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朱自清的散文《春》也这样说:“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文人墨客都这么描写春天,春天是多么美好呀!
我还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景色也很美,我最喜欢看落叶——一片片树叶好像被秋风吹黄了似的,像跳舞一样落下来。
我原来觉得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所以也不太喜欢它们,但现在我改变了看法,因为夏天可以吃雪糕,冬天可以打雪仗。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优势和美丽,你叫我喜欢哪个季节呢。
我喜欢作文1200字3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无论是素有四君子之称的梅、兰、竹、菊,还是自李唐以来长盛不衰的国花牡丹,或者妖娆的月季,纯洁的百合,秀雅的郁金香,微笑的扶郎花……它们都各有千秋。但我更喜欢《爱莲说》中“出淤泥而不染,翟清涟而不妖”的荷花。
记得小时候,乡下有一座大房子,古色古香的屋中有一个天井,青石板上长满了青苔,雨季时,地面又湿又滑,站在吱呀做声的花版门后的我,天天盼望着夏季的来临,好让这些害人的青苔全被火辣的太阳晒干。
终于,雨渐渐地变弱了,大人们拿出了几个和这屋子一样古老的大瓦缸,缸上还隐约显现出一些浮雕,但因为时间过于长久,图案已经模糊了。人们抹干缸底的积水和缸上的灰泥,缸上的人物也就渐渐清晰了起来。接着,大人们又开始除去地上的苔藓,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由于我经常被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滑倒,所以对它们分外地愤恨,使劲地铲,就连石板上也留下了条条“伤痕”。
下了二个月的雨季终于过去了,那些侥幸没被铲去的苔藓,被太阳一晒,也就变干了,再也铲不动了。
接着,大人们又跑去村口的泥滩上挖河泥,这可是一项十分艰苦的体力活,沉重的烂泥放在箩筐里,被太阳一晒就蒸发出一股股恶臭味,背回家时,我急忙捏紧鼻子疯了似地逃窜开去。听说还要把除下来的青苔与河泥一层层铺好,可想而知,这该有多臭呀。
最后,还要把去年收下的莲子撒在铺好的泥上,然后再铺上一层马粪,再铺一层泥,放水即可。我仔细观察过,种植的莲籽和我吃的圆圆,饱满的莲子不同,它细小得多,但比较长,听说只有这种莲子,开出的花才清香四溢,花瓣也特别得饱满。
一阵潇潇的春雨过后,散发着一丝恶臭的,毫无生气的瓦缸里那汪污黑的水面上露出了几片嫩绿的荷叶,看到此景,不经想起了杜甫的一句诗:糁径杨花铺白毡,点溪荷叶叠青钱。这时,正好是晚春,太阳已有些毒辣了,但那漫天飞舞的杨花却让人重温了冬季下雪时的景象。
随着天气的变暖,柔嫩的荷叶也慢慢舒展了,渐渐地有盆子大了,荷叶的茎也渐长渐粗了……无论荷叶怎么长,我就是看不见花儿的影子。突然有一天下起了暴雨,雨大得像瀑布似的,我呆在屋子里,想这回那些新长出来的叶子一定完了,禁不住这个考验的话,该全军覆没了。没想到,雨后我踩着水溏,跑过去一看,在绿叶丛中,竟然长出了一个小小的花骨朵。从这之后,花苞就越来越多了起来……
夏天来了,瓦缸上挺立着几枝秀挺的荷苞,这几枝胖胖的花骨朵在碧绿荷叶的衬托下,分外动人。就在这时,飞来了几只五彩的粉蝶,真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蝴蝶’立上头”。就在我静静观赏这有趣的一幕时,远远飘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原来又有一盆荷花开了!我不禁想起了挖河泥时的恶臭,感叹荷花真是“出淤泥而不染,翟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溢清”。其实,周敦颐还真没说错,在臭不可闻的淤泥中长出的却是如此端庄的荷花,可谓大自然的一大奇观。
古人将梅、兰、竹、菊美誉为四君子,但我却认为菊乃花之隐逸者也,只有荷花才是真君子。
我喜欢作文1200字4
在前不久,我加入了学校刚刚组建的合唱团,钢琴对于我来说是加入合唱团后的第二次接触。所以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深。
第一次接触钢琴的时候,那是初中的一节声乐课中,那时候我的学校不是很好,没有像别的学校那样有着自己的琴房,那台钢琴只是一台插电的电子琴,那台琴很大,而老师还要自己把它抬到教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近钢琴,可是我并没有动到它,当老师在教乐谱教我们怎样弹的时候,我们一点都不在乎,把他当做是隐形人,对他视而不见。
这时候,“叮”一声,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叮”一声。我才发现原来是老师在按钢琴的声音,那个声音好清脆、好动听。当老师把它弹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鼓掌,没想到用钢琴弹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的那好听。我好羡慕、好崇拜,老师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在想,如果我也能弹完一首完整的曲子,那该过好呢?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从幻想中醒来,“谢谢老师,老师再见”,老师把钢琴抱走了,我看着老是的背影,又看看那台钢琴,我心中有了一个念头,我想进一步地接近钢琴,于是我跑过去,老师,老师,需要我帮忙吗?我帮你抬钢琴吧!不用了,谢谢。”老师又继续走了,我还站在哪里发愣,呜呜,我的钢琴,老师走没有多远,他停下脚步,转回头,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边走边想,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干嘛呢?
走进办公室,老师问我,你想不想学钢琴,我马上用力的点头,嗯!嗯!我想学,我真的很想学。老师给了我一首曲子,并教我怎样弹,我用手指轻轻一按,“响了,响了”,我高兴地开怀大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接触钢琴。回想着老师刚刚教我的。呼气、吸气,我抬起了我的双手,开始弹了,弹了好多次都弹不出感觉来,老师说:“别急,慢慢来。我再呼气、吸气,似乎变得紧张起来,手都有点僵硬了,因为我怕再次失败。但我还是按下了它,我用心慢慢地去体会、去回想,好让自己能够进入这首曲子里面。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是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有对它的那份热爱,就一定可以成功!就算你失败了,只要爬起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终于弹完了,耶!我终于能够把一首曲子弹完了,哈哈!谢谢老师。老师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啊!从那以后,每到声乐课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听,有些人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会听课,我不在乎,只是回以微笑。
转眼,初中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在见到钢琴,直到我加入现在这个合唱团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我心爱的钢琴,因为我们要去比赛,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排练,自然而然,我见到它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这样子连续了一个多月,可惜的是,我虽然见到了它,但是我并没有碰到它。
有一天,我早早就来到了我们排练的地方,因为来得太早,所以没人,我看着那台钢琴,慢慢挪动脚步,然后打开琴盖,“叮”我轻轻一按,好熟悉的感觉,我脸上浮出了微笑,我坐到钢琴前面,回想初中我弹过的那首曲子,我开始弹了,我没想到竟然还能把它弹完,因为隔了这么久。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每天都去得早早的,我每天都有在练,每天都在和钢琴交流。因为琴声能使人忘掉烦恼,让人的心静下来;它能使你忘记痛苦,让你整个人都陶醉在其中;它能使你忘记一切,让你处于旋律带来的享受之中。正是这些理由,“让我喜欢上了钢琴,喜欢上了那黑白琴键。”
我喜欢作文1200字5
我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我们家楼下的大院。虽然我们的大院不像世纪花园、时代名都等高档小区那么大、那么精致、华丽,我们的房子不像高档小区的房子那么时尚和新颖,但是在我心目中,我们的大院是最美的,她的美,胜过我见过的所有的高档小区。
大院最大的特点就是树多。有高耸挺拔的杨树,有一道秋天树叶火红火红的五角枫,有在春天被花压弯树枝的樱花树,还有在秋天硕果累累的苹果树大院里的树,真是数也数不清。只要你在夏天一跨进大院的门,就会发现一大片绿色,那都是树叶。在大院里要比其他地方凉快得多。尽管气温比较高,但是还是有人在锻炼身体,在打篮球,在做运动。雨后,地里会钻出很多蚯蚓,有些小伙伴就会趁着这个时候来抓几只蚯蚓玩玩。今年的一次雨后,大院的土地里长出了许多小树苗,看起来还要和身边比五层楼还高的杨树比比高矮,比比粗细。看起来有点不自量力,但是勇气可嘉!
大院里的鸟也很多,有麻雀、灰喜鹊、啄木鸟、还有两只叫不上名字来的鸟儿,住在一个小树洞里,以前有一位伯伯经常在大院里架起相机,专门拍那两只鸟。在大院里灰喜鹊开大会的时候,一大群灰喜鹊停在树上,叽叽喳喳,声音很响。差不多两个地方相距一百米都能听得很清楚。大会结束后,灰喜鹊们散去。你会发现在地面上有白花花的一大片,啊,这是
大院是我和同伴嬉戏的乐园。大院里有棵丁香树,它有很多的枝丫很适合我们爬,所以它经常被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当做瞭望塔,我们经常爬上去看看远处的情况,那棵树也是我们小孩们最喜欢的树。大院还是一个玩游戏的好地方,如果玩捉迷藏,那么找人的那个小伙伴就要麻烦一点了,我们当中有些可能躲在树上,有些藏在楼道里,还有些躲在灌木后面;厉害的就跟在找人的那位仁兄后面真是太有意思了。
在大院里骑自行车是一种最好玩的活动,我们有可能是举办一场自行车赛,有可能就是围着大院骑自行车绕几圈,你在大院里的速度想多快就多快,前提是不要撞到人,不然这快乐就会结束了。我们经常是三五个成群,在大院里利用发达的交通路线来互相追赶,这都是很安全的,因为追一个人也不会追太长时间。
大院的房子虽然看起来非常老旧,但是这个大院存放着我童年美好的回忆:当我拥有狗狗的时候,我们带着狗狗出去散步,狗狗一会儿跑前一会儿又溜到后面去,仿佛对这一切都很好奇;雨刚停的时候我和妈妈下去散步,我用雨伞打被雨水压弯的树枝,妈妈就被落下来的水淋成了落汤鸡。我在前面笑着跑,妈妈在后面追;晚上,我和大院里的小伙伴们骑着自行车一圈又一圈围着大院绕这些回忆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时刻,也给我留下了对大院永远不可抹去的记忆。
每天早晨,在我从大院出去上学的路上,总是能看到在路上散步的老人们,在篮球场健身的上班族,在健身器材处打太极拳、练太极剑的奶奶,在树下唱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歌的奶奶们这个大院是非常和谐的。到了晚上,一大帮奶奶戴上草帽,拿起扇子跟着音乐跳起了舞,只要天气不错,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大帮奶奶在篮球场上跟着节拍跳舞。每到这个时候,大院里的`小伙伴们就都出来了,我们又能在一块玩了。
我喜欢去大院,在那里我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我认为大院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我喜欢作文1200字6
最近我读的几本书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我喜欢作文1200字7
天是星期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姥姥家吃饭,一路上“乐乐”格外兴奋,大概是好奇这外面的景色吧!吃了饭我和姥姥、妈妈出去玩,本想把“乐乐”也带上,可是“乐乐”正在阳台上边晒太阳边睡觉。我们不想打扰它,就悄悄的走了..
等我们回来时,“乐乐”没有冲上来,我急忙跑过去一看,顿时傻了眼。“乐乐”躺在地上,一个园桌面压在“乐乐”身上,“乐乐”嘴里吐着鲜血,姥姥和妈妈都伤心的流了泪。我呆呆地站在乐乐的身旁大声喊:“乐乐!乐乐!”可是“乐乐”再也听不见我的哭喊声,再也不能和我一起玩耍了。后来爸爸把“乐乐”抱进它的窝里,埋在后山爷爷的菜园里。
不久,我们家又养了一只小狗,和以前的“乐乐”一模一样,我也很喜欢。可我总觉得就算长得再象也不是以前的“乐乐”了。虽然这个“乐乐”也同样给我带来快乐,但我还是忘不了以前的那个小狗——“乐乐”。它一直在我心里。
妈和奶奶都笑了,说:“一只刚满月的小狗也知道上‘厕所’?哼,要不了一天,看它不把箱子尿的一塌糊涂才怪呢!”到了篇二:描写小狗的作文
我家有只小白狗,它浑身长着雪白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白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白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白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白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白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
小白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白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白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白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白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妈妈有时坐在客厅
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白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
小白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白狗一快儿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白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
多条路,小白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白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白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白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白狗呢?”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白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白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白狗!”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白狗,心里可高兴了。
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白狗啊 。
我喜欢作文1200字8
我喜欢村子,这是我大了以后到了城市才知道的。小时候住在村子的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他,住在村子里只是因为家在村子里,所有的亲人住在那里。
几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和寝室的同学聊天,一谈到儿时,我就悄悄的回到自己的床上或是看书或是听歌。只因为对他们所谈到的各种游戏各样的动画片感到陌生,从中找不到一点的共同言语。后来他们似乎也发现了什么,时不时的调侃我没有童年,我那时也经常想我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没有一点童年。有一次回家经过村前的小桥的时候,河里玩耍的孩子勾起了我脑海里最深处的记忆——我的童年。
小时候,夏天的黄昏是我们玩耍的佳时。夕阳西下,缕缕升起的炊烟笼罩着整个村庄,久久不肯离去,在端详着安宁,诉说着祥和,似佳画,如妙音。村子里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们最爱玩的就是泥和水,所以存钱的这条小河成了我们的游乐场,刚没过小腿的河水,各形各色的小石头,还有河里的小泥鳅和整条河岸的红胶泥。我们没羞没臊的光着身子在河里淌水,一堆一堆的积攒好看的小石头,在岸边筑小院子小房子,那是我们对家的最初的理解吧。我们玩在其中,乐在其中。也有我们哭的时候,衣服或鞋弄泥了,回家一顿打是躲不过的,那时才想起当初为什么不小心,但打后,第二天玩的时候妈妈告诉的一切全抛在了泥里水里。白天在河里玩,晚上回家的时候也不忘带一块红胶泥回家,吃晚饭,在院子里的灯泡下边捏各种小动物,说是小动物,其实只是些有鼻子有眼的四不像,除了自己知道那是什么,别人很难叫出它的名字,但其中的乐趣岂是几个冰棍和几个甜糖所能给的。那时候家里也好像有一台电视,但是都演了些什么,一概不知,就《西游记》也是上了四年级才看的。
小时候,除了河里玩,村子里的果园子和菜园子也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对象。偷了水果蔬菜,爬在附近的玉米地里,津津有味的品尝着用自己的小手所劳动的成果,心里的成就感比考试得满分还高兴。那时候总以为自己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可我长大以后,有一次坐在村前和看园子的老大爷聊天,无意间谈到了我们小时候偷园子的事,他笑了笑说自己全知道,因为我们偷园子的时候他就在附近的玉米地里除草,我立即问道他为什么不抓我们或者告诉我们的爸爸妈妈,他只是笑了笑,很祥和的一个笑。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放任我们偷水果,也许我到他这各年龄就会明白的。
夏天除了河里还有一个好玩的地方就是山上,那里虽然没有水和泥,没有游来游去的小泥鳅,但有捡不完的野鸡蛋,会和我们捉迷藏的小松鼠,能用翅膀发出优美声音的蚂蚱,可以送给身边小女孩的各种好看的野花。
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我儿时就是顾着玩这些了而和那些高深的游戏和好看的动画片失缘了吧。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还曾为儿时没有看过动画片而失落过。可如今,当我站在这看不见太阳看不见月亮的高楼大厦深渊之中时,才感觉到这里孩子的无赖,没山没水不用说,就连一块只捏一个小人所用的干净泥块也找不着,所以他们只能游玩在虚拟的山水之中。
小时候,我经常想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宁可回家挨打也要去河里玩泥,而长大了的大人却那么怕泥粘在自己身上。当我学了《女娲造人》一下子明白了,小孩子喜欢泥是因为自己就是泥做的,而大人已经用世俗把自己的泥身包裹的严严实实,怕泥,只是怕别人知道自己是泥做的。
我喜欢作文1200字9
1. 文章的开头先用“我非常喜爱青蛙”一句,直抒了作者情怀,表达了喜爱的心情。接着用“常常去池塘边看青蛙”,表现了作者对青蛙“喜欢”之深。在听到青蛙叫声时,作者感到了那叫声就像“一曲气势磅礴的交响乐呀!”语句不多,却写出了青蛙叫声的响亮动听,从中我们也感受到了作者对青蛙的感情是多么深呀!作者对青蛙的感情为什么这样深呢?因为青蛙一年之内最少能捕捉到“一万只害虫”,这是作者喜爱青蛙原因所在。最后作者感慨地说:“青蛙,真是我们的好朋友。”结尾收笔有力,感情表达真实。
2. 文虽有规可循,但无定法。写一种小动物是没有一种写法可以套用的。只有掌握一种基本的写法,又会灵活地运用,才能真切而生动地把自己喜爱的小动物描写出来。
3. 要突出重点。描写一种小动物,也和写其他内容的作文一样,不能面面俱到,像“流水账”似的说个没完,一定要突出重点。有的可以侧重写小动物的外形样子,有的可以侧重写小动物的习性。无论怎样写,都要抓住典型,突出重点,具体描写。
4. .要细致描写。描写任何一种小动物,都要细致描写,认真刻画。无论是写外形样子,还是写生活习性,都不能几笔带过,概括叙述。特别是在描写小动物生活习性时,要注意准确地使用动词,再现出小动物活动的情景,给人以“状物如在眼前”的感觉。
5. .要条理清楚。描写一种小动物也和写其他作文一样,不能东一句,西一笔,缺乏章法。在动笔之前先想好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再说什么。句与句之间怎样挂连,层与层之间怎样联系。怎样开头,怎样结尾,全篇文章怎样组合。把这些想好之后再动笔,才能使文章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6. 有一定的顺序。小作者先从整体观察小白兔,写小白兔的全身毛色,再观察身体的各部分,从头部,到身体四肢,再到尾巴依次写下来。
7. 抓住动物的外形特点来写,写全身,突出"雪白的绒毛",写眼睛,主要写眼睛"红",写耳朵,主要写耳朵的"长",写嘴巴,突出小白兔的"三瓣嘴",写腿,只写"长"和"短",写尾巴,突出"短"。尤其是"三瓣嘴",小作者写得比较详细,因为"三瓣嘴"是小白兔和其它动物比较起来,显得很特别的地方。小作者还写了自己对小白兔为什么有"三瓣嘴"的猜想。
8. 抓住动物的活动特点。如文中"只要听到一点轻微的声音,它就会把耳朵唰地竖起来向四面转动……""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短尾巴"也跟着一撅一撅的"就写小白兔的活动特点。
9. 注意用词准确,尽量做到语句优美。耳朵"竖"起来,尾巴"贴"在屁股后面,"竖""贴"等这些词用得很准确,小作者还用了打比方的句子。如"它一蹲下来就像一个白色的绒球","它有一对红眼睛,就像两颗嵌在雪球上的红宝石"形容了小白兔的毛色白,给人毛茸茸的感觉,亮。读了这篇文章,确实让人感到小白兔的可爱。
10. 词语通俗准确:左顾右盼厉声呵斥三眼一板从容不迫……
我喜欢作文1200字10
孤独有棱角,有锋芒,有尖尖的刺,孤独很直接,也很贴近,有时候,我觉得孤独就像盛在杯子沁凉的水,喝入口中,有种直抒胸意的抵达,是的,孤独就是一种直线,没有弧度,更没有弯度。
你孤独么?
我想,每一个人都是孤独,有些孤独被繁华掩盖,有些孤独却在暗夜里滋生。站在高处的人和物,都是孤独的吧。孤独是因为无人能解的忧愁,孤独的是因为无人能懂的情怀,孤独是因为无人能知的孤芳自赏,孤独更是因为没有那个相知相守的伴。
有人说高手都是寂寞的,我想,除了寂寞,还有孤独。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只是表象,是一种场景和环境暂时的需要,寂寞是一时的,而孤独却是长久的,孤独是空旷的,是深远的,是骨子里一种天生的气质。
见过武侠小说里高手的孤独,行走江湖却不能找到一个旗鼓相当的敌手,于是,他的孤独无人能懂。也许,只有夕阳下的背影知道他多么渴望遇到一个对手,就像是一场孤独相遇到另外一场孤独,那个人,可以是他的敌人,也可以是他的朋友,哪怕是他倾刻间将死在对手的剑下,他无悔。
一个喜欢孤独的人是风情的,也是美丽的,孤独的心是高傲的,也是洁净的,孤独不是简居,不是避世,而是一种活着的姿态,拥有这种姿态的人有主见,不悲观,不随俗,不入流,活的独特而独行。
我喜欢孤独,喜欢骨子里的与众不同,喜欢冷静的思考,喜欢行云流水,喜欢月落乌啼,喜欢静中对月,闲中观花,一颗心穿越红尘的纷纷扰扰,看取莲花净。
孤独的人都有一颗看似热闹却安静的心,喧哗的尘世里她笑,她开心,她富足,然而,她却孤独,红尘的繁华与她有关,也与她无关,孤独来临时,任十里桃花香满城,她,依然孤独。
有时,孤独就是一面镜子,在暗夜里对着自己,看时光苍绿。
有时,孤独是一种毒,情愿中毒身亡。有时,孤独是一种美,美到心魂骨魄。
爱上一个人是孤独的,你所有的悲欢与他有关,又与他无关。他不爱你,你孤独,他爱你,你更加的孤独。你关注他的心情,他的天气,他的爱好,他的悲欢,他的喜乐。却孤独的忘记了自己的心情、天气,爱好、喜乐。于是,你是孤独的,你的孤独像是一片罂栗,摇曳着欲罢不能的美。
忘记一个人是孤独的,遇见他,甘愿自己变的很低,低到尘埃里,在尘埃里开出花来,如樱花绽放,倾尽所有的美丽,落尽最后一丝柔情,然而,他,却始终隔着一座城。这样的孤独是无声的,是压抑的,更是小心翼翼的。
爱上一个孤独的人,就像是沦陷一座城,任心里的相思塌圮成灾,他却依然的波澜不惊,因为他是孤独的,孤独的他长着一对和你相同的触角,情愿将自己藏起来,也不愿意去试探。
树有树的孤独,因为总是遇不到那个遮雨的人;云有云的孤独,因为总是追逐不到那片美丽的彩虹;雨有雨的孤独,因为总是不出现那个撑伞的人;叶有叶的孤独,因为总是留不住风的脚步。
风有风的孤独,因为总是太自由。
如果孤独是注定的,也是可以选择的,那么,我情愿是那阵孤独的风,孤独的吹,自由的飞。
可是,我,也有我的孤独啊,我的孤独是因为---总是在错的时间里遇见那个对的人!
我喜欢作文1200字11
我喜欢春天的每个午后,在懒洋洋的睡意中展开。补足因失眠而被抢夺的精神,然后容光焕发地徜徉春天希望的怀抱。我喜欢在满是鲜花草香的世界里,在所有角落寻找春天,深深呼吸丝丝春天的气息,然后欣喜地告诉自己,春天来了,我又有了一个美丽的希望。
我喜欢夏夜。在那个热气还未散尽的傍晚,有我热气腾腾的小小心情。赶紧把一切家务都做好了,等着细看稀疏的晚星点点在空中铺开,等着倾听喜欢在夜晚歌唱的小昆虫开始轻轻浅浅呢喃,开始散步于长满树木的宁静小道。此时,晚星小虫是我唯一的伴侣。
我喜欢秋天的大清早。喜欢那如水清凉的空气,喜欢这个时候做个深呼吸,让自己心旷神怡。再睁大眼睛去欣赏那显得特别高远的天空,那正如自己博大的胸怀与深邃的情结。
我喜欢冬天的上午。太阳迟迟疑疑地爬上来,如我躲躲闪闪,慢慢涨潮升腾的心情,热烈中些许冰冷,希冀中些许落寞。喜欢让双肩挑满淡淡灿烂,让心房照进一米阳光与希望……瞬间我也变得喜欢起来。
我也喜欢做梦,梦里有无尽的享受与美好让人不想醒来。喜欢幻想与曾经的你一起,沉默着走过那满是青苔的溪涧,或是满是落英的的林荫道,哪怕是僻静的小巷子,都喜欢,因为有你相伴。世界里,只有你我,无声胜有声的境界该是一种怎样的欢喜!也喜欢憧憬往后,能与往后的你坐在小公园里,一起细数彼此头上的缕缕银丝,直到夕阳西下,倦鸟归飞。如果没有人打搅,那就更喜欢了!
我最喜欢一家人一起围着吃饭。我没有上有老下有小的忧虑,只有享受满目老的慈少的纯。除了吃饭,除了说笑,不准边看电视,不准边看书。这世间还有什么比亲密无间的情感更让人喜欢?
我也喜欢深夜挑灯。挑灯夜读,与圣贤对话,接受灵魂的碰撞;挑灯煮茶,与老友对饮,阅读彼此的孤单。只是不要太经常,没有人会喜欢经常这样品尝孤独的。
我喜欢快乐时,与你分享我春风般的得意;我喜欢痛苦时,感受你触摸心灵深处棉花糖般的温柔。
我也喜欢逛街。逛逛街,即使不买点什么,就是欣赏欣赏那些美的东西也好。看看今年流行什么,什么最时尚,满目琳琅,真是一种享受。同时逛街还是一种快乐的运动。有时淘到自己喜欢的,花了钱,买了点快乐,更换了一样心情,真是欢喜。
我有时也喜欢一个人发呆。哦,让我想想可念之人,让我想想可想之事,追忆让我心存感激。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聆听自己的心声,与自己的灵魂交谈,与自己的思想碰撞。发呆让我反思总结自己,提升完善自己,我就会越来越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也喜欢有时间写点什么,以此提升自己的眼力与悟性,这是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所必须拥有的东西。当所有的喜怒哀乐倾泻于我的笔尖,当所有的酸甜苦辣拨动于你的心弦,你为我的喜欢而喜欢,我为你的相知而欣喜!我就喜欢这样的抛砖引玉……
但愿我的喜欢能带给你喜欢。所有的喜欢都被你们知道了,不过,这有什么?这也让我喜欢!人与人之间尽量坦诚相待少设防,不是一件很喜欢的事吗?
……
我喜欢所有的对喜欢的渴望,这是活下去的理由!即使是心里的喜欢,至少还能给自己希望。
我喜欢作文1200字12
当第一缕秋风走进大地,悄悄地将淡黄色的桂花吹开了,一缕缕芳香徘徊在我的心间……
我喜欢桂,哦不,说准确一点,我喜欢的是桂花树,喜欢它的朴质,更喜欢它默默无私的精神品格。
一场秋的夜雨浸湿了泥土,虽没有雷爷咆哮,电母厉睛,可这大雨滂沱也把这脆弱的桂花纷纷打下。正当清早6点整,大地披着薄薄的纱衣,我来到院子前,迷蒙中只剩下一株挺拔粗糙的桂花树。使劲吸了一口气,桂花树上还留有一丝不浓的清香,那最后一片黄桂花伴着风轻轻落到了我的鼻尖,将我棕瞳中的目光引到了南方的一角。
南方的不远处,一位身着橘黄色背心的老人,挺着直直的背,黝黑发亮的手中握着两个小馒头,苍苍白发却不显得老弱,反而看起来更加精神了。
这位老人是在我居住下帝雍园后的第二年来的,他待人和蔼,从来不会因为什么事而对人发脾气。布满岁月咬痕的脸颊上总是洋溢着小孩儿幸福的笑容,比皮肤还黑亮的双眼中总是看到他对生活的憧憬与热爱,黑斑点点的双手中总是握着一个黄枯枯的扫把,苍白稀疏的长发上常顶着一顶与他头部刚好吻合的稻帽,这就是五年来常常陪我聊天的“陌生人”。
记得他刚来的时候,我还是个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破孩。那个时候呢,我特别的爱交朋友,见到自己好感的人就凑会上前去:
“你好,我们能做朋友吗?”哎,你别笑,这叫童真你不懂勒!不管是比我小的还是比我大的。
一个晨风撩撩的清早,大树爷爷正做早操,小鸟们在高歌鸣啭,花儿们正休闲地依靠在小草们的怀抱中,我披上外套,踩着橙光悠悠地往小区里的公园里走去。
“小妹妹,这么早啊!”那个爷爷笑道。
“嗯,爷爷早啊!”
嗯,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
后来呢,我有了自己的单车,每天都会去买两个馒头。当然啦,我连一个馒头都吃不完,所以另一个是给那位老爷爷的。
一次,我在和老爷爷边吃着馒头边聊天,突然脑海冒出一个问号:“老爷爷,您为什么要选择做这个工作呢?而且这么累,您也无怨,为什么呢?”
他听到这,摇了摇头,笑了笑说:“不告诉你,自己体会。”……
大概,过了四年吧。我已经是个小姑娘了,渐渐在这广袤的大自然里成长,也慢慢懂得了老爷爷的选择……其实不是每个人都会怕苦怕累,有的人没有很大的实力,可是他们的选择不同,有的会选择做外卖小哥,月薪一万,不是特别辛苦也不费脑筋;有的人会选择做一位麦当劳的配分员,需要动脑,工资也不高不低;而只有少部分的人才会选择做一位辛勤劳苦、工资不高、有时甚至还会被骂被吐槽的扫地工人。因为人们狠心地践踏着大自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踩草坪……因为人们无情地践踏,世界变得乱糟糟。但这种乱糟糟的世界又有谁会去保护呢?家庭贫苦又勤劳的人,甘愿牺牲自己的人,也就别无他者了。
我喜欢老爷爷这无私奉献的人,他用自己瘦小的身躯维护了这一方不小的地,从不听他抱怨,也从未听他埋怨;从来不看他抱头叹气,从来不听他说生活艰苦。我想这是一种快乐,是一种常人无法去体会的快乐,只有你心胸达到那种像无限宽阔的平原时,我想你的生活便不会再出现忧愁,因为你无私了,因为你忍了,因为心中不再会像从前那样狭窄了!
这就是桂花树呀,默默无私地将花朵捧在手心,艰苦地托起了如此沉重的负担,那粗糙枯瘦的树皮,不正像老爷爷的皮肤吗?那鲜嫩淡黄的桂花不正像老爷爷走过的地吗?
哦,我喜欢桂花树,喜欢它默默无私的品格,喜欢它不怕风雨的倔强,更喜欢它纯洁朴质的打扮。我喜欢桂花树!
我喜欢作文1200字13
上古的洪钟敲响,万物的诞辰时刻。创世者给予了每一种事物独特的美与淋漓隽永的艺术感,苍穹的圣明一一勾画出些许令人深思的意义,越出外表那本质的理性,耐人寻味与思索。我深深喜欢着那些意味深长而表面又涩黯普通的事物啊……
我喜爱落叶。每当秋来时,一片片黄叶,和着清瘦的日光,缓缓地飘落下来,他们枯槁的双手,早已抓不住母亲的枝条了,只能无奈地打着旋儿坠于地上。母树也微微地颤着,哭得凄怆。瑟秋残忍地毁坏了最后一丝生机,还不知足,又扯坏了落叶。落叶痛苦地惨叫着,心里,却一味惦念着母亲——那可敬的母亲啊,我们这些不孝子孙能为其做些什么,为其效些忠心……他们毅然叶落归根,为母亲增添些许肥料,嘴角浮起坦然的笑。那么开心,有又那么伤感……
我喜爱迎春。春姑娘还没有到来,迎春就殷勤地张结着了,开出几朵淡黄,在寒冬腊月里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顶着寒风,冒着“飞絮”,勉强睁大眼睛,睫毛上就又结出了霜。刚努力挺起腰,一阵风吹过后又被掀翻了,只能别扭地曲着腰蜷成一团。突然,风停止了怒吼,雪也停了。迎春直起了腰板——果然,妩媚的春来了。她的同伴一个个正揉着惺忪的双眼站了起来。霎时,三月的春醒了。桃花绚丽的舞姿,杏花含羞的骨朵,牡丹热烈的绽放……迎春一看,百花齐放,自己俨然成了“透明花”,于是,她快步躲入丛中,柔情淡雅地望着春淡淡的笑……、
我喜欢着大树。我喜欢傲然屹立的松柏,喜欢婀娜柔美的柳树。我总是不能自抑地去喜爱那些古老的不知名的大树。摸着那粗糙的树皮,总会莫名地涌起创始者的沧桑与庄严,总会浮出那具有威慑力的声音,教诲着人类的愚昧和无知,怂恿着我们的心灵吐出荒谬与虚假,并注入新的好的自然的气息,帮助我们去更好的面对生活。它们,是自然,是灵魂最忠实的庇护所与归宿,自然,所培养出的,是芳馨与净土的味道,是滚滚春雷交织着三月春雨,在自然的拥抱中碰撞,飞溅,是最好的重拾人性,洗涤人心的地方。来吧,亲近自然吧,那一刻,你的心,一定没有杂念,被最纯正的气息塞满了。
我还喜欢着海市。海——市?!很多人都会厌恶地摇摇头。没错,海市是虚假的,蛊惑人心的地方。曾经,有无数患难的人,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揣着一颗虔诚的心,喝尽了最后一滴水,淌尽了最后一滴汗,终于倒在了沙子上,离开了人世。临死前,还捧着一丝可笑的愿望,做着一个虚假的梦,渴望去那个不可即的地方。很多人都憎恶这那海市。可海市是无辜的,是清白的,只有人的无知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天边那海市,露着虚假的微笑,拉拢着人们向死神的镰刀靠近。在死亡面前,人们愚昧的大胆与求生的本能麻痹了思想,掩住了双眼,使其丧命。在死亡与重生之间,我们要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并推敲,不要被“糖衣炸弹”所击倒,要揭开事物的真面目,不要只看外表,要追求本质与真实。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能带给我启发的事物,而且深深地喜欢着那些事物带给我的启发!这些启发能减少我的幼稚与愚昧,增长我对社会的见解与认识,使我的生命之花开得更艳丽芬芳!
我喜欢作文1200字14
人人都有自已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拨弄琴弦,有的人喜欢体育锻炼,有的人喜欢写字画画,而我却喜欢看书,因为读书就可以把生活中寂寞的时光变成巨大的享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我把书当做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常常与它相伴,它将陪我渡过这难忘而美好的一生。
记得我还在玩过家家的时候,还不识字。那时,号称“书迷”的爸爸每天晚上都在家里聚精会神地看古典名著。后来,我便受到了爸爸的影响,渐渐地喜欢起书来。我经常拿起爸爸爱不释手的“四大名著”瞧一瞧,看一看,由于当时我还小,看不懂,便经常让妈妈一字一字地念给我听。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爸爸也发觉到我喜欢看书,一时兴奋买了许多本小人书给我欣赏,还说了一句话:“不要学花儿,只把春天盼;要学小燕子,衔来勃勃生机的春天。”我不明白其中的含义,却高兴得活蹦乱跳,并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把这些书看个底朝天不可。从此,每当夜里七点半到来,我就与爸爸一同坐在灯光下全神贯注地看着书,直到八点半,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要是在看书的时候,有人故意打扰我,我就会来一阵“暴风雨”,闹得他们不得安宁;如果是一只蚊子,我非要它们死无葬身之地不可,然后接着看,但我常常没有感觉到蚊子的存在,都怪我看得太入迷了。每本小人书,我一看就是三、四遍。在小人书的王国里,我知道了白雪公主是怎样复活的,知道了金钢葫芦娃是怎么样把蛇妖打得一败涂地的,还知道了……,小时候,我就是这样看书的。
时光飞逝,很快我长大了,上了小学,便学会了“a,o,e,i”,也学会了“+,-,×,÷”。这样,看古典名著就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了,可谓是“一日不读书,心源如废井。”现在我的书已堆积成山了,因为我懂得要为中国之而读书。有人说我是名符其实的“陈毅第二”,为什么呢?我就一一道来吧。有一次,我去哥哥家做客,在他的书架上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我从未看过而且是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名叫《历史大世界》,我便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住了。我在小方桌上如饥似渴地吮吸起来,才看了一页,我便着了魔,真想一下子把这本书看完。这时,哥哥端来了一碗的芭乐,还有一小盘的调味料,他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叫醒后,便离开了小方桌。他走了,我又进入了“书乡”之中,却没有在意到芭乐。可是,看着看着,肚子便学着青蛙“咕、咕、咕……”地叫个不停,我便拿起芭乐,往哥哥原先放在小方桌上的墨水盘上一沾,连看也没看,送进了嘴里,因为我的眼睛正盯着书。不过,吃了两口我就觉得调味料有点古怪,便叫哥哥过来,这才“真相大白”。我就是这样喜欢看古典名著,在这里我认识了孙悟空、诸葛亮、梁山好汉108将等;还懂得了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好书,但这些好书仅仅对那些会读它们的人才是好的,因为知识是灯,努力是油,要想灯亮,就得加油!
有句古话说得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现在我明白了“不要学花儿,只把春天盼;要学小燕子,衔来勃勃生机的春天。”的含义,因为读之读,就会觉得奇怪,昨天不懂的东西,今天竟完全懂了。这时,我又悄悄地捧起一本新书细细品味起来,因为我又看见了一个新的彼岸在向我大声地召唤!
我喜欢作文1200字15
我一个星期上课五天,每天都上课到两点二十五分,再补习到六点三十分,完全没有时间再进行课余活动。只有在星期六和日才能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进行课余活动。
我在课余时有很多活动,如:游泳,打羽球,画画和玩电脑游戏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打羽球。
我喜欢打羽球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一年级时,我爸爸便开始教我打羽球,让我对羽球开始产生兴趣。于是我在四年级时就成为小学的羽球校队。在小学校队里有正式的教练教我打羽球,让我的球技更上一层楼。除此之外,我发现打羽球不但可以发泄身上所有不愉快的心情,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减肥又能使身体健康,真是一举两得啊!
现在我已高中一了在中学的初中期间,我没有成为校队因为我发现羽球校队一星期要练至少三天,我的补习都在下午,和校队练球的时间相撞,会让我的成绩下跌的。所以我选择羽球学会1,在羽球学会1的三年里,我不曾想退出,因为在羽球学会里我每场比赛都胜利,可说是常胜将军,这增加了我对打羽球的兴趣,让羽球成为我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在星期六时,我会和两个朋友一同去练球,且在星期日时,我会和大约10位朋友到“Ampang Botanic Club House”打羽球。在和朋友打羽球的同时,我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和发现真心朋友的可贵。
总而言之,课余活动归课余活动,正课当然也很重要,一定要均衡的分配时间,才能两全其美。
语。
没过多久机会来了。全校组织一批四年级同学去101考试,其中有我。来到101中学,一进校门,我就被巨大的校园所吸引。我抬头仰望天空,蓝天上一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多美的校园啊!我到了考场,试卷一发,我不慌不忙地做完每道题,答题的轻松让我信心满满。回报就是:通知考上了!我前进了一小步。
自从进入101培训部,我更努力了。此时我报了王宁老师提高班,由于底子不好,第一节课我犹如听天书一般,几度产生退却的念头。开始虽然进步不大,但最重要的是对数学的兴趣日益浓厚。记得一次课上王老师问同学们学习收获,有的同学说解决了行程问题,有的解决了数论问题,而我是培养出了数学的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从这时起,我跟王老师学会了记笔记和归纳总结。我听电视里说:成功的例子差不多,失败的例子各不同。总结失败比总结成功更能促人进步。她教我们总结并认清错误,把错误及错因记在本上,如此让我受益极大。数学提高很快,并转入精英班学习,而且考入了盼望已久的仁华学校,还获得了数学全国“希望杯”三等奖。
在紧张的期盼中,小升初拉开了序幕。
101中学是我的首选。我充满自信地带着各种证书(数学全国三等奖,科技英语市级奖,公共英语二级,计算机和舞蹈区级奖)来到101中学参加小升初面试时,我礼貌地与老师打招呼,大方地在老师面前接受测试:数学,清晰地说出的计算过程和答案;英语,流利地描述101印象;舞蹈,优美地展示蒙古舞、孔雀舞、拉美舞的英姿。当老师示意我可以结束时,我又提出想全面介绍一下自己,几位老师交换一下眼神同意了。我立即充分介绍了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老师微微点头。当天就接到了101实验班录取通知。六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杜甫的诗句说:“挽弓当挽强,射箭当射长”。意思是要做强者,就要选最严格的方式锻炼自己。学习数学也要找最好的最能严格的老师,才能进步最快。感谢王宁老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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