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人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人作文1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比如家人、同学、朋友等……他们之中都有我喜欢的人,但相比起来,我更喜欢教我们知识的老师们。
老师,好比一位辛勤的园丁,修剪花草,使得花儿美丽绽放;老师,好比一只勤劳而又辛苦的蜜蜂,采着那香味扑鼻的花粉,量出可口香甜之蜜;老师,又好比一根不起眼的小草,在私底下无私的奉献,把花园装点得更加美丽。
在我的学校里,老师们都各有自己的教学方式,我最喜欢的就是英语老师-陈老师。她年轻且又和蔼可亲,在课上,她很幽默,经常把我们逗笑。有时也会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击检查我们做题和翻译。
记得那是四年级下半学期里的一节英语课上,上课铃声响起,我们一如即往的端端正正坐在桌上等着陈老师,但等了许久,连半个人影都没有。又等了一会,还是没来,于是有几个同学按耐不住了,开始离开座位,去门口探视,然后通报说外面走廊也是空空如也,顿时间,原本安安静静的教室一下子又变回了像课间一样的“菜市场”。正当大家闹翻天的时候,陈老师以讯雷不及掩耳的的速度走了进来,碰巧我当时正好在看窗外,瞄到了陈老师的身影,赶紧碰碰同桌迅速坐好,旁边的几桌也感应到了,迅速回归座位,很快,几乎全班同学都安静了下来,就剩下坐在最里面的小刘同学没有觉察到,依然一只脚跪在凳子上反身趴在后面桌子上,只听陈老师叫到:“小刘同学,100+10000=?用英语怎么说?”小刘同学放下脚转回头,看着陈老师,边摇着头,说:“sorry,我不会”,顿时大家哄堂大笑。
这,就是我的英语老师,她那独特的教学方式令我们又怕又爱!
我喜欢的人作文2
我喜欢的明星是喜羊羊,他是一个动画人物。我喜欢喜羊羊是因为他有一个聪明的脑袋,在生活中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困难问题,在危机时刻可以帮助大家脱离危险,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好羊。
喜羊羊也是一个有名的发明家,他总是会发明一些神奇的东西,来对付那些坏人。
除了喜羊羊以为我还喜欢灰太狼,大家吃了一定会大吃一惊,灰太狼那么坏,我怎么会喜欢他呢?让我来告诉你答案吧!
每一年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大电影上,我觉得灰太狼要比喜羊羊出色,因为灰太狼坚持到底,在最关键的时刻迸发出的力量往往连自己也意想不到。
六:我喜欢的一位名人
我喜欢的名人不是让人疯狂的大歌星、球星,也不是一些百万富翁、总统,而是为我国航空事业作出很多贡献的英雄,让中国人提起来就非常自豪的人——空军试飞员李中华。
想必大家都对试飞员有些陌生。是的,试飞员不像那些驾驶着飞行系统也稳定,已没有任何毛病的飞机。但试飞员驾驶的都是刚刚生产,还没有定型的飞机,其危险可想而知。
我了解李中华还是在我国研发成功歼一十战斗机的时候,那时李中华正在执行低空极速飞行的任务,正当他准备使飞机进入最高速的时候,危险发生了:“油箱的钉子被拔出,油箱渗油,尾翼的钢板被压力掀翻了!可李中华并没有中断任务,他赶紧启动喷气装置,飞机进入了最高速,可李中华还不满足,打开还未完善的最新的为喷射和加速系统,飞机进入到了极速,可李中华此时出现黑视,他赶紧做抗负荷运动,视力慢慢恢复,可飞机马上就要撞上地面了,李中华一拉操纵杆,飞机在空中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
李中华的这次飞行让我们获得了非常宝贵的资料,同时也更加完善了我们的战机。
我喜欢的人作文3
我现在的心情可以用《你是我的女朋友》的第一句歌词来形容:第一次见到你,我就不知到该怎么说话,第二次见到你我的心就被你拿下,不,不是这样的,我发誓我绝对不花。从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隐约的觉得她就是我苦苦寻找的另一半。
第二眼见到她,我的心就砰砰跳跳,我隐约的感受的到她的另一面很有故事。她虽然有的时候很暴力,但是,刚我看见她生气的时候,我既觉得快乐又觉得心痛。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的地方是在一次镇里的象棋比赛。其实在此之前我们就都已经见过,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没有给我留下印象。不过那个时候我的心就已经被她拿下了。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我时常在梦中都会梦到她,她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总是能给我带来许多鼓励和支持。去年的运动会,我跑步应该属于全班最慢的,以前来说,但刚我上了赛场,我看见我的旁边有个女生正在对我笑,并轻轻的说:“加油!”这个人就是—廖旭。比赛场的噪音很大,但我却能很清楚地听到她在说什么。我也笑了,那个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一定要赢,一定不让她失望。结果我从去年的最后一名,直接飙到前三名去了。
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的心已经在告诉我,她才是我最喜欢的人,也是最爱的人。今年我当着全部人的面对着她说,我喜欢你。但她并没有说什么,我为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考虑,所以我就先走了。
随后,她也没再提这件事了,但我真的喜欢她,我想用我的一切去让她幸福快乐。而当我知道她已经有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知趣地找了她那个喜欢的人,我告诉他:“你如果敢让廖旭伤心的话,我就会让你生不如死。”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她的人,只要她高兴,我也就高兴,所以我知趣的让她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但如果那个人让她失望、伤心了,那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她抢过来,用自己的一切去让她幸福,不让她再一次的受到伤害。
我也希望她能看到我这篇为她而写的文章,一个人就对我说过:如果你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又有了对象,那么你就应该让她跟她喜欢的人在一起,这样你将来才不会伤心和绝望。我相信了他的话,我也这样做了。
最后我想再一个字一个字的说一句:“我、喜、欢、你、廖、旭。”
我喜欢的人作文4
要问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哪个人,我会毫不犹豫回答,那当然就属诸葛亮了。诸葛亮神机妙算,早在卧龙岗时就自比管仲、乐毅。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181年出生在山东。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等等!
诸葛亮简直是神机妙算的鼻祖,赤壁之战中,周瑜为了为难他,三天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答应了周瑜。而后两天没有动静,到了第三天,他率领着20条船去曹军营寨,曹操不知虚实,只能叫军士们放箭,箭全打在了船上,诸葛亮见差不多了,便叫船返航,并让军事们在船上大喊:谢曹丞相增箭。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诸葛亮算准了大雾,算准了曹操,轻而易举拿得十万支箭,真乃神人也!
诸葛亮幼时父母双亡,跟随叔父诸葛玄到荆州,诸葛玄死后他便在隆中隐居。后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诸葛亮尽心辅佐刘备,联合东吴孙权于赤壁之战大败曹军,形成三国鼎足之势。更是在建安十六年打败刘璋,夺取益州,继又打败曹将数名,夺取汉中后刘备登基称帝。国号为汉,史称蜀汉。诸葛亮被任命为丞相,总管兵权。刘备病死前跟诸葛亮说:如果你觉得我儿还行的话就尽力辅助他,如果不行你就自己称帝。诸葛亮感慨的说:我一定尽力辅助幼主刘禅。刘备死后,诸葛亮没有称帝,尽管后主无能。诸葛亮前后五次北伐,多因粮食不足而败退,为五次北伐诸葛亮发明了木流牛马,用这种东西运输粮食,木牛流马不用吃东西,也不用休息,运输起来很方便。诸葛亮有一次差一点就把魏国的兵马元帅司马懿给烧死了,可惜天降大雨,把火都给浇灭了,也许是天意吧!不然,三国的形势就彻底改变了。最后一次北伐,诸葛亮因劳累过度而长眠于五丈原,享年五十四岁。诸葛死后,蜀再无生机,北伐终未成功。
诸葛亮一生为国,含恨而终。后世便有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典范!
我喜欢的人作文5
古今中外,每个人皆有偶像和伙伴。你是喜欢现实存在的真人还是虚幻的人物呢?是随机应变的小英雄雨来,还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亦或是热爱自由的牛郎织女?还是其他人呢?
我喜欢的人物叫毛毛,这也是一本书名,该书出自德国著名作家米切尔恩德之手,而毛毛便是这书中的主角。
故事开篇,毛毛只是个天真又神秘的小女孩,住在一个露天的圆形剧场废墟里。她认识了许多朋友,生活平静而快乐。可有一天,时间窃贼灰绅士打破了这份平静,他们窃取人类的时间,让毛毛的朋友们不再快乐。毛毛在霍拉大师和乌龟卡西欧佩亚的帮助下,最终消灭了灰绅士,重归快乐的生活。
毛毛勇气过人,面对灰绅士时,临危不惧,巧妙周旋,展现出了极大的勇气,努力守护时间之花;她不贪图利益,当灰绅士想以重金收买她时,她不为所动;她热爱自由,嫉恶如仇,极有正义感。
除此之外,毛毛还拥有一项大部分人都不具备的本领——善于倾听,这也是我最钦佩她的一点!她倾听万物,享受万物美妙的声音和温暖感觉。正是这一可贵的品质,毛毛能让心境苦闷悲凉而不愿吐露心声的人,情不自禁地说出心中的秘密,而变得心旷神怡,豁然开朗。甚至连动物面对她,也会不由自主地停止尖叫。她倾听的样子,专心致志:时而高兴,时而鼓励,时而疑惑,时而流露淡淡的忧伤。
人们刚接触到毛毛时,也许会疑惑不解,但是渐渐地,便会开始换位思考,矛盾与争吵瞬间烟消云散,不愉快的情绪随之一扫而空。就连没有感情的灰绅士也会竹筒倒豆子般,从结结巴巴地说话变成滔滔不绝地说出惊人的机密。
毛毛,人类的守护天使!她拯救了人们,让人们更加珍惜时间,热爱生命!这样心灵纯净的女孩怎不令人喜爱?
我喜欢的人作文6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母亲,她总是耐心地辅导我,从来不对我乱发脾气。
我的母亲长着一头乌黑秀的长发,每当一阵风向她佛来,她的头发总是飘拂着的,一双浓密的眼睛更是衬托出母亲的朴华的面容,一双自然的双眼皮使她的气质更加突显,有时,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使我心中也不由感叹一番,我爱我的母亲,更爱她那朴实无华的脸,每当她微笑时,我都会静静看着她那幅美丽的样子。
虽说母亲并不貌比潘安,但我却认为她是最美的。我爱母亲,更爱她那善良的心灵。母亲很善良,不管是谁向她问路或问其他问题,她总是热心的回签,她那柔各的语言中,掺着许多的真切,恳实。不管邻居有什么事,她都会尽力帮助他们。
记着一年的夏天,微风缓缓地吹过,我清楚记得那件事,我因为不小心将花瓶给打碎了,那时心里十分害怕,怎么办?我将母亲心爱的花瓶打碎了,这花瓶起码得二三百吧!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心里一片浑乱,要不!瞒着,不行,会被发现的,母亲那么细心。要不!坦白,也不行,妈妈会怪我的。怎么办?到底怎么办?“小魁,我刚听见一声巨响,到底怎么了?”“没啥”“怎么可能,小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吧!妈妈,对不起,我不小心将花瓶小碎了。”“哎呀!这孩子,怎么不早点说昵!有没有伤到手?”“妈妈,这到没有,就是不小心将您的花瓶打碎了!”“孩子,没事!花瓶怎么能有你重要呢!你说对吗?”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我做事总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妈妈操心,随着时间流逝,妈妈慢慢苍老了,我也在慢慢长大,心想,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情,不然,就辜负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怎么!看我作文的你,做到了吗?
我喜欢的人作文7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她的个子不高,短短的头发,大眼睛,高鼻梁,虽然她的相貌不是很出众,但是我依然爱她。因为在我成长的这十二年里,她为我付出了很多。但是,最让我难忘的是她那双粗壮而有力的手。
小的时侯,每次上街,妈妈总是紧紧的牵着我的手。那时,在我心中妈妈是一片蓝天,小小的我只要找到妈妈的手,便摘到了天上的彩虹。在夕阳余晖下,两个一大一小相牵的影子总被拉得很长很长,那一幅幅美丽的图画,我现在想起仍为它默默感动。妈妈,你是我最最温暖的避风港。
时光飞逝,当妈妈的眼角有了鱼尾纹时
,我也从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变成了十二岁的小姑娘。
然而,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却把我和妈妈隔得好远。我开始觉得他啰嗦、挑剔,甚至因为一件小小的事都会盘问不休,实在令人厌烦。但每次和妈妈赌气过后,我看着她无奈的眼神,又觉得好内疚,好后悔。妈妈,我的天空、我的彩虹到哪里去了?是不是我长大了,你不再疼我了?我迷茫了,那一对相牵的手在记忆中逐渐淡去。
有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买东西,因为一点小事使我们在商店里争吵起来。走出商店时,我赌气地转过脸,心里闷闷的。忽然,妈妈抓住了我的手,我惊讶的回过头,原来是要过马路了,妈妈那种紧张的神情又一次出现在我面前。霎时间,儿时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我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些和妈妈牵手的日子里。我的心被震撼了,那一刻我仍然是一个小小的女孩,
在妈妈的掌心里走啊走,却怎么也走不出母爱的包围。妈妈,你永远是女儿头上的一片蓝天!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这个个世界发生了许多改变,但唯一不变的是妈妈对我那浓浓的爱。妈妈的手 牵着我一步步从童年走向少年,那路灯下长长的影子,也将伴我一生一世。
妈妈,我爱您!
我喜欢的人作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呢也不例外。
郁雨君,我更喜欢叫她辫子姐姐。梳麻花辫的人,辫子老长老长老长,已经超过腰啦!眼睛和嘴巴都很大的人,笑起来要露出八颗牙齿以上,灿烂灿烂!出版过70余本作品,厉害厉害!
你可能会问我为何崇拜她,那是因为我看她的许多许多的作品,都会被那感动的故事而留下“金豆豆”来。
就比如说《闪着泪光的决定》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身患白血病,与她一起治疗的小男孩,将生的希望给了她,她苦苦寻找,最后放下过去了的故事;还有《天使知道我爱他》讲述了“我”被妈妈领养,妈妈生下弟弟,却是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妈妈不但没有放弃,并且让她的孩子学会了说话,书的第一个字是“妈”。
这些作品都令我十分感动,那“金豆豆”也时不时的不请自来。
辫子姐姐也就是雨君,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长大是全神贯注于自己的目标,特立独行,拥有坚定的内心,用自己的方法,一心一意地去努力,去前进”。是啊,长大是自己的事与目标。正是“走猫的路让狗去说吧”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坚定意识,还有“每个长大······”这些平凡的话语,却给了我不平凡的启发。
郁雨君,一个专心的儿童作家。她的家庭生活并不非常富裕,但她能用一些词,一些句子让人身临其境,让人感受到那种有苦有乐的滋味儿,让读者得到新的感悟。这,也许就是我为什么也想当一名作家的原因了吧。
正是因为如此,我得到了雨君得到的丰富的生活经验,我变得更加成熟。雨君似乎是我们女生的知音,我们内心中每一个小心思都能被她一点一点发掘,为我们一点一点解答。
雨君,一位平凡的作家,不似明星热火朝天,不似书中人物多娇,她却是我们儿童的倾诉对象。一个默默付出的人,不值得崇拜吗?
我喜欢的人作文9
他——是我从小学就开始喜欢的人,可是,13年了,他还是没有发现。
我叫叶栀,今天是我的大学之旅的第一天。而在篮球场那边打篮球的那个,就是我喜欢了13年的'人——林嘉锡。他是一个挺开朗的人,嗯……有洁癖,不太喜欢与女生接触,所以,我当了他13年的“挡箭牌”——每一次有女生围着他的时候,他就把我拉出来抵住他们……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喜欢他。
可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就一直躲着我——我走去哪里他就立刻走去另一个地方,我们这样的相处模式已经很久了,直到最近的几天我才琢磨出——他可能讨厌我。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这几天就天天做噩梦,于是我就每天都假想着——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一定不会是这样的!但——事情总是不如意的。我看到他在篮球场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而且笑的还很灿烂,当时,我都觉得我可以听到我心碎的声音了。原来一直躲着我,就是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大学之旅的第一天,本应是开开心心的去找他,但我现在却是最不想看到他。
大学之旅已经过去一年了,我再也没去打扰他了。每当他找我的时候,我都是打着我要学习的名号拒绝他。除了有时经过篮球场的时候会偶尔碰上,其他的时间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以前我的世界里全都是他,现在我的世界里全都不是他。每当我回到家里,家人问我怎么没跟他走在一起了,我都只是一笑而过。
是我想要这样的吗?既然他的世界里从未有我,那我为什么还不离开?
直到大学毕业典礼那天,他问我怎么了,为什么大学四年间,一直都不理他。我笑着说:“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以后要找个好工作,我想学好点。”接下来他多我说的话,点亮了我落魄的一生。
“那你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工作什么的有那么重要吗?大不了我养你啊。只要你不要离开我。”
五年后,林嘉栀——我们的爱情结晶,她问我说:“妈妈,以前是不是爸爸追的你啊?”我摸摸她的头,笑着说“是啊,怎么说吧,我也喜欢了你爸这么多年了,他要是没有什么表示,那你又是哪里来的呢?”
我喜欢的人作文10
我喜欢的人不是爷爷,不是奶奶,也不是外公和外婆,那是谁呢?那就是我人见人爱的淘气妹妹。
还记得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妹妹展开了一场“三戏雯妹妹”的传奇故事,那天,妈妈答应我,妹妹看完这集电视节目,就可以让我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结果妹妹反悔了。
第一回合:“虚假妹妹”,妈妈看的节目终于结束了,我心里暗暗高兴,手不知不觉偷偷向控制器伸去,可这一切却被心存邪念的雯妹妹看在眼里了,我刚开始调台雯妹妹就笑着对我说:姐姐我要看《米奇妙妙屋》,“不行!”我指示着妹妹说:“妈妈早就说了,她看完了轮我看,我看完了才轮到你”。“不,我就要看!”我上前一步,妹妹看形势不对,马上装哭,并跑向楼梯间,朝一楼正在做事的妈妈喊道:“妈妈,姐姐打我”。“可恶!好吧,妹妹”,我郑重地说:“不过,你看完这一集后就给我。”“好。”唉,谁叫你是我的妹妹呢!
第二回合:“撒娇妹妹”。过了好一会儿,终于轮到我了,我高兴地说:“雯妹妹,快给我!”“我不!”妹妹央求道:“好姐姐,我再看一集,就一集,最后一集,好不好嘛?”看着她嘟起樱桃小嘴,一双像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亲姐姐,好不好,求求你了。”她又把头微微倾斜摆着个淘气的表情在皎洁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娇气,看着她,我又蔫了:“那好吧,妹妹,就再看一集。”“哎,谁让她是咱家的小宝贝呢?忍了吧。”
第三回合,“暴力妹妹”。好不容易等到妹妹的这一集节目结束,马上对妹妹用命令的口吻“快把控制器还我”,谁知道,她居然“不给,就是不给你看”“啊!你说什么?”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我已经忍无可忍了,看来我要使出降龙十八掌了,“哎”谁知她一路咆哮,真是地动山摇,我使劲拦住了她,她又准备使出吼狮功传递信息时,我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雯妹妹得到了批评,而我呢,如愿以偿得到了胜利的果实——控制器。
瞧瞧,这就是我眼中最爱的淘气妹妹,家里的“活宝贝”。
我喜欢的人作文11
每一次,我特别开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浮一个人的身影——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
我认为马小跳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虽然一身孩子气,但却正能量满满。尽管秦老师经常批评他,但只要一出办公室,就忘记了不开心的事。
马小跳从来都不说谎,他每天都过的开开心心、无忧无虑。他待别人真诚,乐于助人,一点小事情都能让他有一整天的好心情。虽然他经常犯错,但他知错就改。可能心情是可以传染的,马小跳其他的三个伙伴,也跟他一样,身上充满了正能量。
尽管受到老师的批评,但是,他们帮助人的心是不会变的。我记得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做宠物集中营。里面主要讲了一只被抛弃的小狗非常想回到主人身边,它天天在主人抛弃它的地方等着主人。原来是它患了眼病,主人付不起医药费,才把它丢弃了,正好被马小跳给碰见了。他打听了一下,原来,是一个叫麦冬娜的人的狗。马小跳马上去找麦冬娜,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马小跳后来把狗狗送到了宠物医生那边,让宠物医生帮她治病,后来,马小跳经常来看这只狗,还带着自己的朋友过来看它。马小跳做的这一切,让麦冬娜感动了。她开始变得有爱心,主动收留了那些流浪的动物,并且为这些动物设计衣服。结果,这些衣服受到别人的喜欢,她就成为了一名宠物服装设计师。这一切都是在马小跳要感染下才有的。从这本书里可以看得出来,马小跳是一个真心待他人,乐于助人的人。
他每天无忧无虑,总是会有一份好心情,这是我羡慕的。所以也没当我很开心的时候,总是会想起这个开心果,他的正能量也深深地感染着我。
心情或许是真的能传染的吧,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笑出来。
我喜欢的人作文12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书,里边有各种类型的主人公。在他们里边有调皮的马小跳;有美丽的灰姑娘;还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机智、勇敢的鲁宾逊。
鲁宾逊从小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做一位航海家,开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轻的时候,有一次他终于获得了机会和朋友一起开船旅行,然而他却不知道这次旅行充满了多大的危险。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风暴,终于,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鲁宾逊用他自己的机智和勇敢逃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并且在这里生活了下来。在这个小岛上,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用自己的双手造了两处房子,又做了许多家具。后来,鲁宾逊发现对面的野人岛有把俘虏抓来这座岛上吃的习惯,便千方百计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虏,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鲁宾逊发现一只船触礁了,船长和两名船工被船上的坏蛋抓了起来。鲁宾逊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救下了他们,并帮船长夺回了船,最后,鲁宾逊和船长一起带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别二十八年的故乡—英国。
这篇小说让我相信了一句话“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是行为,甚至能拯救一个人。”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刚毅,他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新与开拓进取。我们都要学习鲁宾逊这种自立、创新与开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在关键时刻,不能慌乱,要镇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办法。
我平常的依赖性很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主动去思考解决的办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导去做的,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动脑筋去解决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长。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顺境中多积累,像鲁宾逊一样做一个机智、勇敢、敢于挑战与创新的人。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幸福,这时候更要多学知识,为我们的未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成长后为伟大的祖国做出应尽的贡献,让中国永远强大、富饶!
我喜欢的人作文13
5.20也算是个特别的日子,虽然好像是个大众心理的节日,但是气氛还是有的。我突然还是有点感触。
对,你是跟我说过大学不想谈恋爱,不过我还是想知道是因为没遇到所以不想,还是不想。从小,我都是个做事没有坚定意识的人,很多时候自己做事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很少有人或者有事能让我坚持很久。但你好像是个意外,我不知道在你这个南墙我撞了多少次了,可我还是不想回头。每次,自己说自己应该放手,不要老是给别人增加负担,可是自己偏偏做不到。就算嘴里说着,但心里也不可能真正做到。我这阵子让自己冷静了两个月,我以为可能不去看,不去想,不去主动聊天,就不会有什么,我以为这样也许可以放下。也不知道是我高估了自己,还是低估了你对我的影响力,反正我没做到真的放下。在对于喜欢你的这件事情上,我上学期还放豪言说要追你,想来也是好笑,自己好像没怎么付出行动,只是一个劲的问,想要索求到答案。我也不知道这会不会对你有什么困扰,毕竟有时候不喜欢也是一种负担。不过,我很庆幸,有时候你还是会跟我聊聊,说说话。哪怕我问的很多直接问题,你不会回答我 可能是我方式有问题,不过,大抵是我不够了解你吧,因为没有办法了解。我前阵子看夏至未至,里面说:这个世界上的等待有很多种,最好的一种是来日可期。也许,我还可以自欺欺人,但其实我也知道,自欺欺人始终欺的还是自己。我闺蜜常说在喜欢你这件事情上,我很卑微,不够果断,不够决绝。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能够决绝一点,好像时间越长,自己越优柔寡断。但我又不敢问的太绝对,我害怕那样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我是不是很可笑。
这也不是我第一次叽里咕噜的跟你说这么多了,我一向有什么说什么,这你也知道。这是我也不知道这个习惯会不会改掉,或者你会不会看我说的这么长的一段废话。我只是想说,既然我喜欢你,我不想回头,那我就不回头了,以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是就像人们说的那样,人这短短的一生,最终都会失去。想做的事就要去做,想追的人就要去追,我只是放任自己内心所想,只是结果我不知道而已。
你呢?你会不会在我多次叽里咕噜之后,会想说点什么呢?
我喜欢的人作文14
去年,我家旁边搬来一户人家。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长得又漂又可爱,我们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又长又弯的睫毛,小巧的鼻子,灵敏的耳朵,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儿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儿,大家都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哟,长得可真漂亮呢!”倩倩听到这些话,总会谦虚地说:“谢谢爷爷奶奶!谢谢叔叔阿姨!”乐得脸上跟朵花儿似的。
倩倩有的时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乡读幼儿园,老师要求小朋友们都说普通话,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话跟我们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倩倩喝完后,用手拍拍肚子,学着我们壶天人用土话说:“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自己也乐呵呵地笑起来。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倩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十分有责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边,我看见她拿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她在干什么呢?我想弄个清楚。于是我躲到门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个洋娃娃。哦!原来她在当“小老师”呢!倩倩对洋娃娃说:“跟我读‘a’——”洋娃娃没出声,她又说了一遍,洋娃娃还是一样。倩倩有点生气了,严肃地对洋娃娃说:“你为什么不跟我读?你父母辛辛苦苦赚钱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怎么对得起他们?怎么报效祖国?”我愣了一下,这是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吗?我从门后站出来,对倩倩说:“你这个‘小老师’当得可真不错呀!”倩倩发现了我,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讨厌,偷听别人说话。”我说:“这是好事呀!你能说出这翻话,很不错啊!害什么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欢倩倩,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呢?
我喜欢的人作文15
那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九月的日子,太阳公公还是一如既往地不知疲倦的播洒着炙热,我用手当扇子,忽扇忽扇的挥着手,就在这时,他就那么慢慢的从我眼前走过……
看着瘦长的大高个,其实肩膀很宽阔,运球的时候手指灵活,投篮的瞬间蹦的老高;深邃的眼眸,我向来只能和他对视一会儿,心里慌慌张张的,赶忙把头转过来,即使我知道他在看我,却也不敢再给他一个眼神,面上是风平浪静的,心底却是波涛汹涌,我十分鄙视这样不争气的自己,道貌岸然,唉。
总觉得他和别人是不一样的,走路的样子不一样,吃饭的时候也不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都那么与众不同……我总是能在人群中第一眼发现他,然后偷偷瞄一眼,两眼,三眼……
这样的日子不长,我后来就开始慢慢的收敛自己了,因为我看见了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谈笑风生的样子,刺痛了我的眼,心里的一块地方堵的难受,我竟不知道,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交了个女朋友。我这样低到尘埃里的心思理所当然的应该是要化成灰的……我就默默地,默默地让它消失……让时间的风带走它,就当作从来没有来过的样子。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那天我们同乘一部电梯,由于电梯上人特别多,所以我和他就挤在一块儿了,肢体的触碰是我心砰砰的,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可我没敢说话,不敢动,也不敢抬起头来看他一眼,尽管我心里十分想要这样做,可现实里是等电梯到了,我和他就各自走往各自的目的地,没有交集。天知道我多希望那趟电梯就那么一直坐下去……
真是讨厌啊,他不喜欢我,却偏偏长了一副我喜欢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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