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同学作文

2021-10-01 关于同学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难忘的同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难忘的同学作文1

  一张大方脸,一副慢性子,他就是慢的代言人——王丽桦。王丽桦的大方脸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慢也是超越了自我,有时把老师惊着,也把同学惊着。他写字慢、性格慢、吃饭慢、跑步也慢、反应那是相当慢……王丽桦就是慢得带代言人。

  就说上一次学校的抽测吧,王丽桦卡是慢到了极致!“终于考完试了!”我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却看见王丽桦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一问才知道,原来因为王丽桦写字太慢,卷子没有写完,我想,这有点不可能吧,这些时间,我写完卷自己都检查了好几遍了,这速度有点过于慢了吧。不光他着急,老师也跟着急,于是,在上体育课是,他被华丽丽的就走了。王丽桦慢悠悠走下了操场,又走一步歇一会的爬上来楼梯,去办公室写卷子去了。卷子隔天就被发了下来,王丽桦想唐僧似的不紧不慢的对我说:“我——没——有——写——完——那!”

  “不会吧,你不是去补了吗,怎么还没写完啊!”

  “这说来话长啊……”

  我听着王丽桦神一般的起诉,神经都快招架不住。慢。真不是一般的慢啊!

  慢,并非全是坏处,有时也能带来别人的赞扬。记得有一次作文展,别的同学一听到自己的名字都会以每小时1800000千米的速度飞奔上去,唯独王丽桦,听到了自己名字,过了十秒钟才反应过来,再慢吞吞的走上去,几乎是一字一停的读了下去,连身为读者的我都听得不难烦了。他终于读完了,我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全了,就在这时,米老师拿起了他的日记本,说道:“看看人家王丽桦,虽说他写字慢,但他完全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写,大家以后要向他学习。”王丽桦又用蜗牛的速度走了下去,直到坐到位上,才笑了起来。

  慢是他的代言词,正是因为慢,他才令我难忘。

难忘的同学作文2

  就快要毕业了。六年的时光宛如一颗无声无息的子弹,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在人生过了二十五分之三的同时,同学们的音容笑貌也不断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一走进教室,就听见有一个人高兴地大叫“将军!”不用说了,这个声音的主人肯定就是“象棋爱好者”曾翔宇了。曾翔宇中午一来只要看到谁在下象棋,他就一定会上去教别人这盘棋怎么下,有时甚至直接上去自作主张下这一盘棋,搞得所有下象棋的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虽然所有下象棋的人都不让他下象棋,但是地球人依然阻止不了他对象棋的狂热的喜爱了。

  上体育课时,你总会看见篮球场上英姿飒爽的身影,没错,那就是“篮球健将”张吴迪。他只要是自由活动时间就一定在篮球场上,仿佛篮球就是他的兄弟一样。虽然他的个子不高,但是在篮球场上只要有他在的一队就一定会赢,所以他还有一个响亮的绰号“胜利男神”。

  上科学课时,总会有一个侃侃而谈的身影,那不是就是有“小博士”之称的邹迪玮吗?他的科学课成绩在我们班如果称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了。在科技节上总是能有一些稀奇古怪却有实有据的念头,让我们佩服不已。

  六年的时间就像是一盆泼出去的水,可能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悠闲的时光了,可能以后同学们再也不见面了,但是我一定不会忘记六年的同学情。

难忘的同学作文3

  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难忘的同学作文4

  前面一篇文章,我写了我们班女生中令我最难忘的“老”班长,郭恩岐。接下来,让我写一写令我最难忘的男生吧!你可能会认为我会写我的同桌,可是,你错了,我要写的是三年级时和我同桌的:邹昕洋。

  他在当着我面的时候,直呼我的大名:董艺涵。可私底下却称呼我“小疯子”——那是因为在放学后,我总是和这个女生勾肩搭背,并且大声的说话打闹,再加上头发是自来卷儿的远古,看上去就像一个小疯子。这是我性格开朗罢了,哈哈。

  在三年级下学期时,我与邹昕洋同桌。一次英语课上,老师教了新单词:“瘦”、“强壮”、“胖”,当然,是英文的。当时,我们俩坐在第一排,老师让开火车用英语来形容一下自己的同桌,我说他是瘦的,他则说我“强壮”,我哭笑不得——笑我是因为当时正在课堂上,我生气也只得一笑带过,哭则是因为我是强壮的。坐了下去,便狠狠地瞪了邹昕洋一眼。

  不过,大家都是同学嘛,该帮助的时候还是得帮助一下的,当然,在有些时候,我也会泼他冷水——他自己也知道,这是开玩笑。在他真正需要安慰时,我会给他安慰;在他真正需要鼓励时,我会给他鼓励;在他真正需要帮助时,我会给他帮助;在他真正需要舒缓压力时,我会给他些幽默风趣;当他需要褪去傲气,我便会泼他冷水。

  对待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都会这样,别人待我,也是如此……

难忘的同学作文5

  有一个人,中等个儿,扎着马尾辫,一对小眼睛,经常帮助老师给同学们听写。说到这儿,大家可能知道是谁了吧!我品学兼优的“死党”——费森。说起费森,那是一天一夜也说不完。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有点儿夸张了,可我不这么认为。虽然我只与她相处了一年,可我却感受到了她身上特有的朝气和任劳任怨的精神。

  费森是咱班的中队长,每次班队课她总是把气氛带动得很好,讲起话来幽默有趣,振振有词她总是那么富有朝气,富有激情,这不得不使同学们喜欢她。老师批改作业,忙不过来时,费森积极地帮老师的忙;同学们遇到了困难,费森总是热情地帮忙;每次老师给同学们听写完后,总是有几个“调皮蛋”不合格,老师就叫费森给他们重新听写,她毫无怨言,从不叫苦叫累。当老师表扬她时,她只是微微地一笑,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鼓励自己要做得更好。

  费森既是老师的小助手,又是同学们的开心果,更是我的“死党”。每天早晨,我们在路上会碰到,就一起上学;每天下课,就一起玩;放学时,偶尔买点儿零食,她尝尝我的,我尝尝她的,可开心了。

  虽然小学已经毕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我的“死党”——费森。费森,你是我在小学碰到的最后一个好朋友,这种难忘的友谊是永远铭记于心的,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记得我有一个好朋友,她的名字叫费森。

难忘的同学作文6

  在小学六年的生活里,令我最难忘的就是你

  虽然,在小学的生活里,我只和你在一起共同学习了四年,但我俩的友谊却让我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我和你的友谊已经有十三年了,幼年时便玩在一起。上小学时,我们又幸运地读在了同一所小学﹑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而且不管是在学校里,还是放学后,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可为何过了四年级的暑假后却不见她了呢?原来:她妈妈为了提高她的学习成绩,让她到了双语学校就读。

  当我打开我那记忆的大门,寻找着丢她的种种回忆。那一张熟悉的笑脸有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有让我想起了她曾经的种种趣事:

  一年级那年,你高度老花的奶奶因找不到老花镜而把你叫到厨房里,然后端着一盘熟桂圆问你这是什么,不懂装懂的你拿起一粒桂圆对你奶奶说:“这是龙眼。”说完便把那粒桂圆塞进嘴里,刚咬了几口,你便苦着脸跑到垃圾桶前“一吐为快。”

  三年级那年的暑假,你妈妈带着我和你来到迪可士力庆祝你的生日。因为在这过生日的话会送礼物。迪可士的姐姐为你这个寿星和我戴上“王冠”,又送了我们几个小礼物。你妈妈又买来一块蛋糕,我切了一块奶油较多的,然后用手抹了几下后便往你脸上涂,你也不甘示弱,你俩互相抹来抹去的,害得你妈妈笑到肚子痛。

  ……

  谢楠的《最好的我们》依然在耳边萦绕,我知道你喜欢着首歌,而你却没有像以前那样天天陪着我。在这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向天边那颗最亮的星星许下愿望,祈祷你我的友谊天长地久。

难忘的同学作文7

  在我小学六年的生活中,虽然我是从三年级转来的,但是,她们已经陪伴了我许多年。

  魏晓梅,是我的“最佳死党”。我们从四年级开始,我们便成了无话不说,最知心,最默契的好朋友。你若在我们班问:六年级一班的哪个女生声音嘴甜?不管你是问男生,还是女生,最后我们的答案都上一致的 — 魏晓梅。唱歌是她的爱好,每一次班里的连环画,都会出现她的身影。白嫩的皮肤,黑溜溜的眼睛,樱桃般的小口,活像一个令人爱不释手的布娃娃。

  我和魏晓梅还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 — 陆仪。

  陆仪她的活泼、可爱与大方深深地打动了我,所以,我们三个人也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三个人经常在一起“疯”。我们一起去海边捡贝壳;一起在太阳下捉蝴;一起去捡树叶做书签;一起在商店里买各种好吃的零食······陆仪性格中最大的特点是善良。如果你和陆仪在一起,一不小心爱上你踩死了一只小蚂蚁,陆仪一定会说那十分残忍的!

  令我难忘的不只是我们班的同学。也有别的班的。像可爱的贺欣宁、白晓鸥,活泼的郑晔萱、申佳冉、刘姿彤。

  不仅仅是这些,还有许许多多的同学,我都永远不会忘记,因为是她们为我的童年涂抹上一笔鲜艳的色彩,使我终身不能忘记。

  希望我们的友谊之花永远盛开、不会凋零!

难忘的同学作文8

  在小学六年的旅程中,最令我难忘的同学便是我的铁姐们——“狮子”。

  “狮子”的名字其实叫师语蔓,因姓师,又有两颗尖尖的虎牙,便被我想起了个可爱的外号“狮子”。大狮子的脸圆圆的,长着一个翘鼻子,脸上点缀着许多浅咖啡色的小雀斑,像极了现实版的长袜子皮皮。

  狮子非常爱笑,她的笑声就像是夏季的天空,变化多端,有时是有些坏坏的“嘻嘻嘻”,有时是开心的不行的“哈哈哈……”还有些时候,则是听我讲完冷笑话后,十分勉强的“嘎嘎”。不管什么时候,可爱的狮子都总是笑呵呵的,从来没见到她愁眉苦脸的样子,每当自己不太开心时,抬头便看到狮子那热情洋溢的笑脸,心中的乌云便一下子逃走了,于是一整天都变得活力四射的,开心极了。

  “狮子”除了爱笑,还很愿意替别人着想,比如一次课间操的时候,老师让我按名单给目标卡盖章,我不禁有些为难,这么多同学,这么多张目标卡,还没有按顺序贴,这可怎么办呀?正当我为难的时候,狮子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主动对我说:“没事,我念名字,咱们两个一起找,这样不就容易了吗?”我立刻同意了,并在心里庆幸自己能有这样的朋友而开心。

  这就是爱笑的、能为他人着想的狮子,她是我小学时代最难忘的同学,更是我最难忘的.朋友。

难忘的同学作文9

  转眼间,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生了,在这六年中,我认识了许多同学,老师。但最令我难忘的一个人,还是那个负责的她——我的同学王欣宇。

  王欣宇是我的组长,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鼻梁上挂着一幅红色的眼睛,一看就让人觉得舒服、漂亮。另外,她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负责。我就亲眼见到过一次。

  冯一川是我们组的组员,学习总是不认真,所以,老师就让我们组的组长王欣宇来帮助他。因此,我们组里经常出现这样的声音:“冯一川你快消号!”“《匆匆》的阅读练好了没有,快点来检查!”就这样,王欣宇每天都不厌其烦地帮助他。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出去玩,玩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口渴,于是就回到教室喝水。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了这样一幕:

  “确乎是什么意思?”王欣宇拿着卷子,一板一眼地对冯一川说。

  “的确。”

  “头涔涔呢?”

  “流流泪不止的样子?”

  “错啦!这是泪潸潸的意思!”

  “哎呀,真烦,怎么总是不会呢?”冯一川嘟着嘴,不满地答道。可以看出这道题他已经背了很多遍了。

  我看了,走进教室里,对王欣宇说:“你怎么还不出去玩呀!在教室里帮他消号多没意思。或者,你可以先帮他把号消了,让他自己再练一会儿,这样老师检查的话也可以过关呀!”我一边说一边拉着她往外走。王欣宇却一把甩开我,扶了扶鼻梁上下滑的眼镜,对我说道:“不行,他学习本来就不好,我要是再不帮他,他就更跟不上了,岂不是越落越远?”她的话像锤子一样敲打在我的心上,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那么清晰。听了她的话,我不由得发出赞叹:“她真是一个负责任的组长呀!”

  这就是我那个负责的组长,她那负责的美好品质,令我永生难忘!

难忘的同学作文10

  在六年的小学生活里,我遇上了许多令我难忘的同学。其中,有聪颖的向心力,有文静的刘一萱,有活泼的李小倩也有文静的黄静瑜……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泼辣的刁蛮公主——胡斯琪。

  说到胡斯琪,她给人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弯弯的眉毛、水灵灵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樱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宛若《天龙八部》里刁蛮古怪的灵儿,可是,当你接触了她以后,你会发现,她哪是灵儿?简直就是《倚天屠龙记》中的周芷若!要说她是周芷若,那可是名不虚传!不信?请看镜头:

  一天,我们正在上体育课,赵老师让大家跑步。大家一边跑,一边聊,不亦乐乎。胡斯琪也正在和刘一萱讨论《查理九世》。突然,蔡报权跑上前来,小声嘀咕了一句:“母老虎。”这句话还没说完,便被胡斯琪听见了。只见她使出了早已绝世的武功——“狮子吼",大喝一声:“菜包子!你找死吧!啊?”说着,胡斯琪还做出一副要打人的动作。“没,没什么……”蔡报权带着颤音说。“算你识相!本小姐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一般见识!”胡斯琪刚走了三秒钟不到,蔡报权又说上了:“才怪!不是你是谁!”“包子!你今天很欠揍呀!”胡斯琪大喝一声,使出了独门绝学——“九阴白骨爪”!(当然,没人敢为他求情。因为,只要她一发怒,呵呵,我们就要和他同甘共苦了!)“啊——”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在天空中回荡,那场面,那叫个惨不忍睹!

  虽然胡斯琪性格暴躁,但是,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永远忘不了她!

难忘的同学作文11

  金云婷要走了——转入新的学校,这也许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她。大家拥出教室向她告别,我们抑制不住感情,声音颤抖地说:“再见了,金云婷……”是的,再见了。她就要走出那扇红色的四年半以来每天进出的校门了。

  今天,她要走了,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她回头。看了看校门,看了看老师那双深情的眼睛,看了看同学们舍不得的样子。哭了。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在这四年半里她从没哭过。可这时的她却流下了热泪。

  此时,我的脑海里又闪现出刚才她说的话:“童年迷人的岁月是在这里度过的,我是不会忘的,我要感谢老师时我的教侮。同学时我的帮助和鼓励,也谢谢大家对我的信任,使我当上了小干部。取得优异的成绩,我会在以后的学习上更努力,不会辜负老师与同学们时我的希望。回想起以前,无论是办黑板报。还是智力问答;无论是开运动会,还是数学周里的数学竞赛;无论足唱歌跳舞,还是在一起游戏……此时此刻,一古脑儿地涌上心头,叫我百般留恋。”话音刚落,掌声响起……

  金云婷,你要走了。我真舍不得,我们同桌了四年半,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我会想念你的。我把一张照片递给她,说:“这是我们一起拍的照,我送给你,希望你能放在相册里,每次你翻开相册,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和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金云停接过照片,小心翼冀地放进书包,依依不舍地走了……

难忘的同学作文12

  她,有着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性格,有一双漂亮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平时不爱说话,却是老师的好帮手,她就是可爱的小精灵——李佳栩。

  佳栩是我的好伙伴,我们上课一起学习,下课一起玩耍,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还有个特点,就是爱笑,每次课间总是能让我痛快地笑一会儿,忘掉疲劳与烦恼。

  她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英语组长,每次都能按老师要求完成任务,一心一意、认真仔细,不厌倦的收作业、改作业,没有一句怨言。如果有人没有带,她会找到那位同学,问清原因,说:“下次可要记得带哦!”她这句亲切的语言,足以让同学们那忐忑不安的心得以平静。同学们都这样评价她:佳栩是个聪明活泼,尽职尽责的英语组长。什么难题到了她的手里就变得简单起来。每当她改英语默词时,总是很认真,如果有同学退步了,她就会去鼓励同学,并说:“没事,别灰心,下次要努力了,我相信你是最棒的!”

  佳栩不仅语文好,其它各科也很优秀。在劳动课上我又了解到了她的另一面:心灵手巧。看她做手工时那认真劲,平日里活泼可爱的她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你看,她正在绣十字绣呢,灵巧的手拿着绣花针来回穿梭,一块普通而又平常的布,在她的手里不一会儿便成了鲜艳而漂亮的图案,是那么地靓丽;那么地精美;那么地让人喜爱。

  有空儿的时候,我们还会一起写读书笔记、朗诵好的诗句、阅读好的书籍,交流学习上的收获。

  她就是我最难忘的同学,那可爱的“小精灵”——李佳栩。

难忘的同学作文13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知不觉我们已走过小学的六年学习生涯,离开母校,离开和我们一起学习生活的老师和同学,想到这里,一种难舍难分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难舍苦口婆心、谆谆诱导的各位老师;难舍同学之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此刻,昔日在校园里和倩倩、小汤等同学学习生活的情景更是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眼前。

  善良可爱的倩倩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她常常帮助别人。

  一个下着大雨的清晨,我撑着伞走到教学楼,刚走到教室门口,看见倩倩撑着伞在操场上来回走着,她在干什么呢?我再仔细一看,原来她是在为没带伞的同学撑伞,接送他们到教学楼。早读开始了,倩倩才拖着湿淋淋而且疲惫的身子走进教室,看见班上所有同学没有因下雨迟到,都在读书,她嘴角露出了微笑。拿出书和大家一起读了起来。事后,还有许多同学向她道谢,可她却说:“不用谢,而且你们也帮过我许多忙啊。”

  我为有倩倩这样的同学感到骄傲,也为有小汤这样聪明可爱的同学而自豪。她黑黑的头发绑成马尾辫,走起路来辫子一摆一摆的。她的聪明令我无不佩服,有什么问题到了她那里都能迎刃而解。

  就像上次出黑板报时,出黑板报的资料不够了,当我们都急得团团转时,小汤灵机一动,想出个好办法:把订阅的报纸拿出来,看看上面有没有可以用的资料。说干就干,我们找出了许多份报纸,找到了许多可用的资料。真是多亏了小汤,那次的黑板报出得很顺利。

  再过几十天,我们就要离开亲爱的母校,离开敬爱的老师,离开如兄弟姐妹一样的同学,去到各自不同的中学。那就让我们彼此互勉,用各自的勤奋好学,不断进步回报老师对我们无怨无悔的教导,为母校争光吧!

难忘的同学作文14

  说到最好的同学,在我的心里那郑天印一定是最佳人选了!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那头发竖起来,和岳飞那“怒发冲冠”的气质颇有几分相似!他在我心里能当上最好的同学不是因为他的学习,而是因为他那幽默的话语和搞笑的表情,因为他的性格!

  那是一个闷热的下午,班级里的气氛也异常得沉闷:姜宪策的手机被偷了,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不用说,姜宪策肯定是很伤心了!就在这时郑天印走到姜宪策面前说:“姜宪策,不要难过了!要不我的手机送你了?”姜宪策马上说:“好啊!”郑天印说:“啊?你真的要的!那算了,当我没有说啊!”他一转头,把手放在眉毛上,望着窗外,接着说:“咳咳——今天,天气不错哈!”然后又做出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是男生当然应该是会打篮球的,他不仅有那让人发笑的幽默,他在打篮球上也有一手!在我们六年级的篮球比赛里,他就表现出了他的实力。看!对方要投了!他一跃起,张开大手,把球盖了下来,然后抢到球,带球冲回场去。

  面对对方严密的防守,他临危不惧,带着球往篮下突破,他一个转身,运了两下,又是一个转身,他回到了三分界,眼看时间快到了!他突然跃起,做了一个让全场人都震惊的事:投三分!他可是中锋啊!那球从他的手中飞出,在空中旋转这,形成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只听“唰”的一声和那哨声一起响起,一个压哨三分!我们反超一分!赢了!球员们拥抱在了一起。这个郑添印啊,总是会把快乐带给我们每一位同学。

难忘的同学作文15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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