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我的叔叔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写我的叔叔的作文 篇1
我家在哈佛尔。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钱。有一位船长又告诉我们,说于勒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两年后又接到第二封信,信上说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可以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哲尔赛的旅行终于动身了。我们上了轮船,我们感到快活而骄傲。父亲忽然看见在卖牡蛎的,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父亲向船长了解到,这就是于勒,船长在美洲把他带回国。父亲突然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母亲突然很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我看了看于勒叔叔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
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写我的叔叔的作文 篇2
我的叔叔有一个圆圆的大脑袋,上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物件。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小鼻子,大嘴巴,厚厚的嘴唇,一对元宝耳朵好看极了。他胖胖的身体像个皮球。唯一遗憾的是那张精致的脸庞上长满了小痘痘。
叔叔有三大优点——懒、馋、猾。这些优点形成了“猫”一般的独特性格。
懒猫叔叔
每天早上,我和妈妈早早就起来了。妈妈做好早饭,等叔叔起床一起吃。等了半天一点动静也没有。爸爸着急了,走进叔叔房间,快速地掀开被子,照着叔叔的屁股就是一巴掌。叔叔睁开矇眬的睡眼,眨巴了几下眼睛。屁股一撅,头一低,用裤子蒙住头,又沉沉地睡去。这一幕每天都要上演一回,爸爸拿他没有办法。
懒猫叔叔的书包、床和书桌常常都是乱七八糟的,像猪窝一样。他总懒得洗自己的袜子和短裤,真懒!
馋猫叔叔
叔叔是肉食动物,只要菜盘子里有这种美物——肉,他都会挑个精光,蔬菜一口不吃。没有肉的时候,他才会吃几口蔬菜。要知道 ,肉就是他的命根子。叔叔还喜欢吃薯条、汉堡、烤鸡翅、辣条、果冻等。如果给他许多好吃的,就算天塌下来,他都置之不理,不动一下,更别说逃走啦 !真馋!
狡猾猫叔叔
要说他不狡猾,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每天晚上叔叔学习一会儿玩一会儿,自己给自己休息,美其名曰:“下课了。“只要你不提醒他,他能无休止地玩下去。
我们一起玩电脑游戏时,他总是玩那些我不会玩的游戏。渐渐地,就是他玩着我看着,完全掌握了主控权。
吃小食品时,他也把吃的先藏起来,等我的那份吃完了,他就来馋我。真狡猾!
这就是我的“猫“叔叔。这次期末考试他没有考好,整天无精打采。我们看了又气又心疼。我的”猫“叔叔很有实力,只要他努力,一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你喜欢我的“猫“叔叔吗?
写我的叔叔的作文 篇3
今天,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主要写菲利普夫妇为了钱,对自己的亲弟弟——"我"的叔叔于勒不同的态度。当叔叔把自己的钱花光,还把父亲的钱占为己有时,父母非常痛恨他,把他当"祸水"。当叔叔变成一个富人,并说会赔偿父亲的损失时,父母都非常重视他,都想巴结他,把他当作"福星",渴盼着他的到来。当父母知道他又变成穷光蛋时,父母就鄙视他,把他抛弃了。
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莫泊桑只是用他的笔来陈述一个上演从古至今的故事,这是件常见而又平凡的事了
写我的叔叔的作文 篇4
我并不能说这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但他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总是胜过其他人。
叔叔的头是几位我熟知的亲戚中惟一谢了顶的,或许是我常看讽刺小说的缘故,每遇见他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纳粹头子“墨索里尼”抑或是莫里哀下的阿巴贡,但却又不着一副银白边框的眼镜,与那纳粹头子的脑袋又极不相称——含有几分学究的味道。
这是我初见他时给予他的几幅画像,但不想这画像都是驴唇不对马嘴的。
叔叔第一次来我家坐访,恰好我在书房练字,与我母亲说了几句话,但到底是捺不住性子坐下喝茶,迈个两三步,末敲门就蹿进我的书房,我正在抄李清照的《武陵春》,写到“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一句时,他夸道:“词好字也好!|,他又拿过字帖来仔细看一阵子,又补一句道:“李清照的《武陵春》啊,这种词摹写时,笔法清秀柔和一点就更好了。”说完他借来我的,仿着我的“闻说双溪春尚好,载不动许多愁。”写了半句,短短的五个大楷的,他却写得入了神,那笔法抑杨顿挫,那里带着一丝拘束?
叔叔在一旁微笑地自赏着自已的题书,我却只能沉默着,呆坐在椅子上,盯着那几个与我摹写毫不相干的大楷,脸上不知不觉地显露出愠色——他不想自己随性地的几笔龙飞凤舞,却犯了我的大忌,练字时我很少能容忍字帖上的污渍,有时甚至不允许那怕是丁一点出现,更不用谈不相干的其它行文了,不知所以然的叔叔被我不由分说地逐出书房,他却仍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刚一离开,我赶紧去涂拭那几个犯上作犯的大楷。
几日后,我再去翻看那天叔叔留下的笔迹残骸时,不禁有了几分悔恨,叔叔的专业是土木工程之类,他大概是很少题字的,那几个大楷其实相比我摹写的十多面帖字,实在是鹤立鸡群了。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一丝愧疚,我又该如何弥补呢?我思索了很久一直没有答案。直到现在我也没见他题字了。
写我的叔叔的作文 篇5
叔叔今年六十多了,老伴已去世,现在退休在家。没事的时候散散步,到田野里逛逛,呼吸大自然清纯的空气,偶尔还做一些体操的动作。
在无聊的时候,坐上车到城市的公园里,听听老太太老爷爷们唱戏,可是岁月长久,顿发无聊,叔叔他想把孙子接回来,打发空虚寂寞的日子,可是他犹豫了。
儿子和儿媳在城市工作,又添了一个越看越爱的孙子,孙子今年五岁,正上幼儿园,孙子的接送都是儿媳接送 ,儿媳妇忙拉过孩子说:有胡子别扎痛了孩子,叔叔上厕所解手方便后,却会给儿媳引起一阵大忙,拖卫生间然后再反复地冲冲便池。
叔叔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抽烟,烟已经陪着他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叔叔一生有两个伴侣,第一是已经过世的妻子,情感坚固,表里如一。
第二就是香烟了,每当起床,第一件事情就是抽烟,青青的烟雾袅袅升起,一会化作飘浮的纽带,一会儿又像腾飞的青龙,香气四溢,耐人回味。
抽完猛咳几声,顿觉呼吸流畅,精神倍爽,这时总能听见儿媳的声音说:别抽了污染室内空气,小心孩子得上肺炎,叔叔忙把烟丢入烟缸,开窗换气。
叔叔感到,在这里不是亨福,而是坐牢,恐怕连坐空也不如,我真正的福是在老家,在那老宅,在那有田园式的风光,有一望无际碧绿的田野,有陪伴一生左邻有居,有清晨悦耳的乌鸣声,有土狗们的咬叫声,有土鸡互相追逐打情骂俏的咕咕声!
这繁华的城市不属于我的,这里的水,这里的空气,这里的车水马龙,这里的.街边公园,还包括养育二十多年的儿子和时时想念的孙子,统统不是我的了。
叔叔想接孙子回来,逗一逗再让孙子闹一闹,已经是他不可遥及的梦想了。
叔叔看着寂寞无声的院港,独自一人在桂花树下品茶,心中总是却少了一件什么东西,但又想不出,他放下茶杯,闭目养神,聆听村中的声音,有风过绿叶的沙沙声,有鸡狗的欢叫声,静心地聆听自然的天籁之音。
对了,养狗,再养一些鸡子吧!
应该把这寂静无声的院子,吵闹一下,应该让宁静无声的院落有生命在走动,来打发一下我寂寞而孤独的生活。
叔叔说干就干,正是春暖花开,叔叔先到街上买回百十只小鸡,又从邻居家抱来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又有每个月四千元的退休工资做后盾,这些动物们仿佛一下子掉入了食品仓库,都成了富足鸡和土豪狗了。
清晨,叔叔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招看这些鸡狗,先拆一袋纯牛奶,先给小狗花花满上,然后再来一支双汇火腿肠,再说小鸡,纯鸡蛋黄撒在纸上,然后再来一瓶矿泉水,要是天阴下雨,叔叔就把小鸡装在干净的纸箱中,外加电热毯保暖,到中午小狗花花午餐不是鸡腿就是一块熟猪肉,晚饭是牛奶加鸡蛋,小狗花花是全村有名的肥狗、有名的土豪狗,非它莫属。
再说小鸡,细稞粒玉米粒,外加鹌鹑蛋,肉食经常有,杂粮经常换,个个体形肥硕骨骼粗壮,在村中的鸡中,更胜一等!
从此,叔叔生活中多了不少乐趣,每天早晨鸡舍门一打开,肥鸡们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小黑和小白母鸡好,秃头不乐意了,又和小黑打了起架来,叔叔就笑了,:不要面子的家伙们。
这时小狗花花一路小跑,来到叔叔跟前,一个站立,前腿抱住叔叔的腿不放,把叔叔冲了个踉跄,亲热有佳。有赏,叔叔回屋拿好吃的,先占着花花的狗嘴,然后做早饭。
有了这些鸡狗,叔叔仿佛一下了年轻了。以前走路很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脚步快了起来,也感到园子里的花开的分外的艳丽,也感到院子里的空气更加的清润,叔叔脸上的笑容也跟着狗和鸡付要吃的,也多了起来。
有一天晚上,叔叔总是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他失眠了,熬到了午夜,终于睡着了。
可是恶梦连连,叔叔从睡梦中惊醒而且满身大汗淋漓。
叔叔有了预感,要出什么事情,天快亮了,叔叔睡意全无,叔叔刚起床就觉得一阵眩晕,而且心跳加快,他感到血液在血管里乱窜,伴随着心慌,他忙又躺在床上,这时他清晰地听到,啪啪两声血管的爆裂声,而且伴随着两次刺痛,他清楚地知道这是得了脑血栓啊!
叔叔想打电话告诉儿子,他想拿桌子上的电话,可是手已经不是他的了,不管使多大的劲,他的手只不过动了一动。
不,我不能这样死去,这里有我一群活泼的鸡子,还有世上最亲我的花花,还有我经常想念的孙子,我不能就这样走了。
叔叔想唤花花,可是舌头麻木,发硬,舌头只不过是含在嘴里的一条巨大的肉虫,唤不出,动不了,像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把他的灵魂从身体里慢慢地拽出。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还有许多事情还没做完,
求生的愿望是多么的强烈,叔叔平静了下来,他试了试左手和左脚,行,还能动,他慢慢试着脚伸出一点又一点,终于碰到桌子了,他慢慢一蹬,啪,桌子上的水杯摔在地上碎了,他完成这一动作后已全身大汗湿透。
花花听到破碎声,走出了狗舍,来到窗户下立起身子,伸着狗头往屋里看,叔叔眼直直地看着花花,有泪流了下来,眼神里流露出乞求的目光。
花花大急,狂叫不已,叫声悲苦而急懆,叔叔得救了。
三个月后,叔叔拄着枴杖身后跟着花花,经常站在村头,望着一望无际碧绿的田野,感受生命对花香的味道。
叔叔常说:人有时候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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