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的偶像作文 篇1
在国庆的假期里,我过得很愉快,同时也被一个天王巨星所感动了。
在这个假期,我发现了一位一直很努力的艺人,最近他入围了金钟奖,他一共演了5部戏,却已经入围过3次,这是很多人都办不到的,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敬意与欣赏。从而让我怀着好奇心地深入了解他背后的故事。
他不是别人,他就是罗志祥。他不仅仅是位影视明星,也是位唱跳歌手,亚洲新一代舞王,他还主持节目。他在今年20xx年百度沸点里还得了“全能艺人”奖项。他今天拥有的一切成绩都是靠自己辛苦的付出和一点一滴的汗水所换来的。他的实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多才多艺,钢琴,魔术,模仿,杂技扯铃,爵士鼓,作词作曲等等数不完的才能他都拥有,那是因为他的好学。他是综艺节目的主持人,所以他总是不计形象地搞笑,带给观众欢乐,即便在几年前他爸爸去世时,他仍旧坚持工作,从不曾断过,演唱会照办,还留了座位给爸爸,总将自己伤心难过的一面收起,强迫自己要坚强。几年前的他,成绩还不算很好的时候,就已经常对自己说:“我没有过气,我一直很努力!”他没有理会别人对他的嘲笑和讽刺,反而因为他们使他振作,成为他的原动力,让他努力朝着自己的梦想加油。他总喜欢独自一人在练舞室里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当累到趴下时就会想着“我一定可以的!”
许多长辈和老师都肯定了他的能力,他的歌声也总能感动到别人,因为他会先感动自己,他背后的一切辛酸的事迹当我真正了解后不禁为他鼓掌,心中为他喝彩!
我现在还是个学生,不用像他那样面对残酷的娱乐圈,与不用像他那样面对复杂的媒体,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像他那样努力,永不放弃,以他为我心中学习的榜样,朝自己的梦想加油前进!
我的偶像作文 篇2
我想大家人人都有崇拜的偶像,而我崇拜的偶像却是我们家乡的“修鞋名人”——老马。
据爸爸、妈妈们说,老马在我们这儿修鞋已经修了将近二十五年了。成了我们这里修鞋最久的,也是唯一的一家修鞋店。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他在我们这里修鞋时间长,认识的人也就自然多了。而新开的那些修鞋店没有人到店里去修鞋,生意做不起来,也就倒闭了。
老马不但修鞋时间长,而且修鞋技艺高超。去年,弟弟的脚上穿了一双鞋,这双鞋既好看又舒服,所以弟弟一直在穿。时间久了也就旧了,还裂开了一道口子。妈妈想:这扔了可惜,又无法穿,这可怎么办呢?突然,妈妈想到了老马,便将弟弟的鞋拿去修。只见老马先拿着看了看,二话不说就拿起了工具,只见他左缝缝、右补补,不一会儿,鞋子就修好了,看不出来有一点儿修补过的痕迹,就跟新的一模一样。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起这件事,舍“孙”为人。在一个冬天里,他的孙子病了,而那天修鞋的人也特别多。而他却让自己的老婆带孙子去看病,自己却留下来。
人们常言道:“老马呀!老马!你真是个大好人!天地下再也找不下第二个了”是啊,老马不仅修鞋技术高,而且又敬业,我真佩服你呀,老马爷爷!
我的偶像作文 篇3
我马上站起来。
” “不……不是吧!你会招术吗?”“我会!”他说! 太不可思议了,踢起足球来特有力,“不是吧?”竟是一个小孩,而且他会很多踢球的招式, 我非常喜欢足球,进球的准确率很高,但我的眼中有一个足球偶像,“轰!”的一声。
他一闪,我在踢足球,我问他:“你是谁啊?”他说:“我是足球王, ,我想你一定想知道他是谁?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把球和我一起都打进了球门。
“什么!”竟然没打中,小男孩竟是足球王。
我想:难道他就是偶像?我跑过去一看,又给他来了个“火焰射球”,。
我不服,我服了他了,突然一个人用足球把我击倒了,他长着壮壮的肌肉,球向他奔去,他又来了一个“八步弹球”。
我的偶像作文 篇4
我有一个偶像。他不是别人,正是我哥哥。
他有明亮的眼睛,像铅笔尖一样宽的眼镜,还有小耳朵。他几乎看不见自己的头发。多嘴的嘴又高又细,像一根又细又长的棍子。长发。他很善良,有点骄傲。
有一次他坐公交车回家,看见一个小女孩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他想帮助那个小女孩。但人们认为他是个坏人,所以没有看他。后来哥哥解释了一下,赢得了她的信任。原来小女孩已经上完课了,爸爸叫她坐车回家,她却忘了拿钱。哥哥听了之后,一个眉毛都没眨一下,给了她五块钱,把她送到车上。他说:“赶紧回家吧,不然爸妈要急死了。”
还有一次,他们学校开运动会,老师让他们自愿报名。哥哥毫不犹豫地举起手。回到家,他傲慢地对妈妈说:“妈妈,运动会一定要来,我见到你儿子会展示我的技术。”当时我心里想,“就吹吧。迟早你会搞砸的。”运动会那天,他们学校挤满了人。我看到哥哥大步流星,毫无紧张地站在起跑线上。在裁判的指挥下,我哥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超越了每一个对手。他满头大汗,仿佛能一步过一座山。外面一片欢呼声,女生们高呼加油。风在吹,仿佛在为哥哥加油。最后他赢了。他很骄傲的走到我面前说:“好了哈哈哈,别迷恋你哥和我了,我是传奇。哈哈哈哈。”笑着朝同学走去,继续炫耀自己的“战绩”。
这是我弟弟,一个自恋善良的弟弟,怎么样?
我的偶像作文 篇5
多年养成了一个习惯,临睡前,必须听一首音乐才能安然入眠。我一直试图改变这个嗜好,但就像人有了烟瘾,怎么戒,也戒不掉。过去,听音乐的种类比较单一,大多是流行音乐,主要是港台的流行歌曲。这几年,上了年纪,试着听一些爵士、古典、轻摇滚、民族风之类的。听来听去,也记不住几首歌的名字。当然,记得最多的是王菲的歌了。王菲的歌,既有不羁放任之风,又有空灵飘逸之美,恍如神仙吟唱仙乐,又似女神哼唱神曲,实在是让人喜欢的不得了。听着听着,她成了我的偶像,我成了她的粉丝。
对偶像一词,一直没有考究它的准确涵义。浅意识的认为,我特别喜欢某人,前提是某人是娱乐圈的。但我的这种理解,让人看来未免肤浅,又觉得极不入流。记得和某些成功人士聊天,谈到了偶像的话题,有的说,我觉得还是毛主席伟大;有的说还是乔布斯厉害;我说,还是王菲的歌好听。此言一出,他们顿时愕然,从此以后拒绝再和我讨论偶像话题。有一天,闲来无事,和单位80后、90后的同事聊天,当我问起“你们的偶像是谁?”,有的男同事爽快的说,“我喜欢看梅西的盘带”,而有的女同事,或许碍于我的年龄,或许碍于我的身份,扭扭捏捏、支支吾吾地,也说不出谁谁谁来。他们反问我,“您的偶像是谁啊?”。我一本正经、非常严肃认真的说,“我喜欢听王菲的歌”。他(她)们霎时茫然。从那一刻起,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偶像是有时代性的,不同的偶像会出现在不同的时代里。
上小学的时候,生理和心理还没有发育,崇拜的偶像是一水的男性。看完了《少林寺》,就觉得自己应该就是李连杰,走路、吃饭、睡觉、玩耍,都带比划的,好像每一招都是少林功夫。成龙的片子百看不厌,周润发的大哥范曾让我羡慕不已。到了中学时代,朦朦胧胧地开始关注女性偶像了,喜欢黄蓉的活泼可爱,喜欢白娘子的温柔贤淑,喜欢孟庭苇的委婉哀转,喜欢梁咏琪的清纯动人。等到了大学,对偶像的喜欢,现实了一点。期间,发生的事,尽管过了那么多年,记忆还是蛮深刻的。记得那时,物质条件还不算优越,宿舍里连个电视没有,到了晚上除看书、聊天之外,就是听收音机了。当地电台,晚上10点钟,有一个音乐话题节目,类似音乐人生之类的,主持人选几首歌曲,每一首放完,主持人就这首音乐的主题,结合一些自己对事物的感触,谈一些深层次的话题。这个节目本身风格很吸引人,加上主持人送东风沁人心脾的嗓音,再衬上校园优美静谧的夜晚,让人无限遐想。宿舍里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哥们,你们猜送东风长得啥样?”。“还用说吗,肯定长得很漂亮”。“这一点毋庸置疑”。最后一句是我说的。“唉,见到真人就好了”。我们一边感叹着,一边想象着送东风的迷人容貌,进入了各自的梦乡。机会终于来了。一天午休的时候,一位舍友踹门而入,我们大惊,随后向他吼道,“滚”。他脸上依旧笑开了花。“哥们,都醒醒,好消息,这回真能见到送东风了”。我们不约而同的鱼跃而起。这时才发现,他手里拿个海报。“别废话,快念”,“xx音乐台校园行,主持人送东风等著名主持人,时间、地点(因时间太长忘记了)”。“太好了”,没等他念完我们就欢呼起来。好不容易等到了那一天,我们起到很早,在小摊上一人吃了个肉加馍就去了。到了那里,人已经乌压乌压的了,我们挤了半天,终于挤进去了,眼睛挣得老大,急切地寻找送东风。只见长条桌后站着几个人,他们正忙着分发图书。看了半天,也没有认出谁是送东风。“她是不是没来啊”,我们正嘀咕着。突然人群中有些人喊“送东风、送东风”。喊声过后,长条桌后,一个人抬起头来,冲着我们嫣然一笑,“嗨,大家好,我是送东风”。这迷人的声音太熟悉了。我们赶紧拿眼睛瞅去,一双极小的眼睛、一张极肉的脸庞,一副极小的身材。“这就是送东风啊”,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喊了出来。真是失望至极啊!回来的路上,我们感觉步履沉重,呼吸急促,但谁也不敢说话,生怕说错一句,挨顿爆揍。“嗨,听众朋友们好,我是送东风”。晚上十点钟,迷人的声音,又准时的从收音机里响起,我们听得又醉了。
刚参加工作的我,上班拼命的打拼,下班拼命的充电。闲暇之时,看看电视剧、电影碟子。记得那时,最喜欢看的是徐静蕾主演的,且不说她的演技如何,只对她平淡如菊的淑女气质,特别的欣赏,尽管直到后来才知道老徐其实是个很爷们的人。当我全神贯注的看影片时候,正在为我的婚事犯愁的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强颜欢笑地说“儿子,出去玩玩吧,找找同学散散心,别老看电视,人家是明星,这样的,咱这小地方上哪里去找呀”。我现在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心情了,当父母的都这样,孩子上学的时候,要好好学习,别早恋啊。可等到了参加工作时,希望自己的儿子马上领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到家里来。遵母命,也时常邀几个要好的朋友谈心,聊工作、聊人生,聊着聊着就不自觉地聊起了徐静蕾。于是,大家都知道我最崇拜的偶像是徐静蕾了。转眼过了几年,我终于结婚了,婚后不久,领着老婆到好友家做客,宾主落座后,朋友的老婆上下打量我的老婆一番,笑着对我说,“嫂子真的挺像徐静蕾”。我一听,虽然明知道是开玩笑,但也禁不住美滋滋地笑了起来。回家的路上,老婆问我“我哪里像徐静蕾呀,从来也没人说过啊”。“ 你一点都不像她,比她俊多了”。“开什么玩笑”,不等我说完,老婆笑着推了我一把。就这样,我们互相打趣着,笑了一路......
又过了十多年,这十年里,我就像个工作机器,不停地忙碌,对娱乐圈的关注越来越少。我追过的偶像们有的已经淡出舞台,有的绯闻缠身,有的退居幕后,有的英年早逝。偶尔,我会上网搜寻一下他(她)们的消息,听听他(她)们的歌,看看他(她)们的电影。看着他(她)们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依然会在我心里荡起片片涟漪,勾起我的无限回忆,此刻,我明白了,偶像是一辈子的偶像,他(她)会伴你一生,陪你分享快乐,承受痛苦,无论经过多少年,你都不会忘记他(她)。
“天后王菲献声主题曲”,突然我的手机音乐软件蹦出一条消息。太好了,今天晚上,又能枕着偶像的歌入眠了。
我的偶像作文 篇6
鲁迅是我们中国的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更是成千上万青年们永恒的导师,是黑暗道路中的一团火焰,是一个令敌人都敬佩的英雄战士。他一生用笔做武器,用文学做军队,向旧社会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他酷爱读书、非常的珍惜时间,他爱书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因此,鲁迅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鲁迅从小就聪明勤奋、发奋读书。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寿镜吾老师学习。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他使用的是一硬木桌。现在这张古老的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他是鲁迅认认真真读书的见证。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因此,他必须经常到当铺去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去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的说:“十几岁的学生了,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座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去当铺卖东西,然后到药铺去买药,之后又急急忙忙地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同学们,你能做到像鲁迅这样不迟到吗?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的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那个“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后来鲁迅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坚毅不屈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鲁迅在木桌上刻下的“早”字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鲁迅是我最崇拜的偶像,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的偶像作文 篇7
我非常喜欢足球,但我的眼中有一个足球偶像。他长着壮壮的肌肉,踢起足球来特有力,而且他会很多踢球的招式,进球的准确率很高,我想你一定想知道他是谁?
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我在踢足球。突然一个人用足球把我击倒了,我马上站起来,又给他来了个“火焰射球”。“轰!”的一声,球向他奔去,他一闪,“什么!”竟然没打中,他又来了一个“八步弹球”,把球和我一起都打进了球门。我想:难道他就是偶像?我跑过去一看,“不是吧?”竟是一个小孩。我不服,我问他:“你是谁啊?”他说:“我是足球王。”
“不……不是吧!你会招术吗?”“我会!”他说!
太不可思议了,小男孩竟是足球王,我服了他了。
我的偶像作文 篇8
在我眼中,偶像不是长的帅就可以。也许,我对偶像的要求很高。我觉得,他必须教会了我什么才可以做我的偶像。
记得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常常用他那双有力的大手把我高高举起,那时全世界都在我的眼下。在我眼中,爸爸无所不能,没有他不认识的字,没有他修不好的东西。站在他旁边,会有一种安全感。所以,那时还不知道偶像是什么的我最崇拜的人就是爸爸。
渐渐长大,快要上幼儿园时,爸爸常跟我讲毛主席的故事。他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好日子。我常在爸爸的办公室的地上用粉笔一遍遍画着毛主席。爸爸说,他的眼睛应该炯炯有神透露着智慧的光芒。幼稚的我认为毛主席就是他的名字。只知道毛主席,却不知道毛泽东。于是,这个革命伟人成了我的偶像。
上了小学,大约一二年级时,老师便融入了我的生活中,并且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在我眼中,老师总是那么和蔼而又慈祥,对我们笑眯眯的。爱怜地抚摸着我们的头。我觉得,老师的脑子里是无穷尽的知识。我们学也学不完。老师似乎再难的题也会做。不仅仅是我,我们班里很多孩子都极其“崇拜”老师。还幼稚地说老师是自己的偶像。那时,在我眼中,偶像就是无所不能的`人。
迈进了初中的校园,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而又有所叛逆的时期。班上很多同学都有自己的偶像,以至于他们一见到自己偶像的照片就尖叫。我觉得,她们对偶像的定义大多是:长得帅或漂亮。但不知为何,我对于偶像的要求是那么高:必须要教会我做什么。比如,他教给我要坚强,坚持不懈,做不好一件事就不可放弃,争取做最好。如果一个人没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那么,他长的再好,也不会列入我偶像的列表。
爸爸、老师、毛主席或是现在教给我坚强、坚持的人,都是我的偶像。只不过,他们有所区别。
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个偶像。还有偶像就是偶像,不会是别的,他们,只是我们的一个榜样。不是么?
我的偶像作文 篇9
我最崇拜的人是家喻户晓的艺术家──梵高。你问我为什么崇拜他?让我慢慢地解释给你听。 梵高与众不同的特殊画风令我如此着迷,虽然没有著名的美术老师指导他作画,但梵高靠着自力学习,不断练习,以附近邻居作为画中的主角,不停的创作出一幅幅带有丰富个人色彩的画作。梵高在二十七岁到三十七岁这十年间从来不曾停止创作,他的用色越来越大胆鲜明,画中人物头和手的比例问题也渐渐排除,而他也终于在他有生之年卖出唯一的一幅画。
几年之后,梵高的精神逐渐出现问题,甚至因为与朋友吵了架,一气之下将自己的耳朵割了下来!梵高的家人非常担心,将梵高送进圣米雷精神病院,天知道这是他结束一生的地方──梵高在画出麦田的乌鸦群之后,举枪自尽。
虽然梵高在艺术学院学不到两年的时间,但靠着不断自我学习的努力精神,终究在绘画方面大放异彩,他的画作也在他自杀后获得世人的喜爱而变成无价之宝,这种对艺术的执着与永不放弃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啊!
我的偶像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当然我也不例外。
不过,有的人的偶像是名人;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名人;也不是什么明星;我崇拜的偶像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教师我的大姨。
我崇拜她的朴素。她在郑州一所比较有名的学校当老师,待遇还算不错,但是我从来没有见她穿特别花哨的衣服,没有见她戴过名贵的首饰。但是她的房间却有许多新书、新作业本。新书是给她自己买的,偶尔班上某位同学进步很快或者在年级里的某种行为、比赛中比较出众,她也会奖一两本书给他。
我崇拜她的勤奋。她每天都很早起床,工作日时,她从来不迟到。我的百变大姨在周末给学生批改完作业后,有时间的时候,还会去做她的第二职业---讲解员,她会带着来我们这旅游的客人参观了解我们当地的风土民情,我参加过大姨的一次团队,讲解的我听得都着迷了,嘿嘿!
我崇拜她知识丰富。有时候在家做作业,遇到了不会做的题。我就直接给大姨打电话,她一定能帮我解答出来。她虽然是语文老师,但是你拿数学难题、英语翻译给她做,她也能完成,而且完成的很好,大姨教会我很多学习方法,每次考完试,我都是第一个打电话给大姨汇报。
这是我的偶像,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师,一个百变的大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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