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偶像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是一位漫画家,她笔下的任何都变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夏达,说起来,你可能不明白,春晚那个在观众席第一排嫣然一笑的女孩,台上嘉宾拿的那幅“动漫兔”就是出自她的画集《茕兔》中的一幅。她的手下,每个人物、动物、生物或者事物都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她的画作,颜色淡雅,人物性格别具一格、笔法娴熟,年纪轻轻就远盛其名。
说道闻名遐迩,就不得不介绍一下了。
她有多出名?她是中国第一个在日本顶级漫画杂志《Ultrajump》上连载过的第一位中国漫画家,先是轰动了日本;几年前。她的长篇巨作《子不语》横空出世、一鸣惊人,并让她的名字贯彻了中国漫画界。成为了漫界一个举足轻重的漫画家。
“夏达”、“April”(她的英文名),这两个名字让多少人感叹人才的力量,她被称作新一代美女画家。确实,她长得很漂亮,直直的黑色长发,配上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仿佛就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一个人物!
最近,她又创作了一部新的漫画,叫《哥斯拉不说话》,她的画风依旧是那么淡雅,讲的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叫小末,被人歧视、排斥、欺负,但他不怨命运,每次都努力做好。夏达将她的情感用画笔一一刻画出来,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性格不一样的精灵。
我想买这本书,本来能够买下来,妈妈说,快考试了要收心。便不让我买了,为了成绩,我只好忍痛割爱,不耽误学习。
我的偶像——夏达——为中国漫画事业做出贡献的漫画家。
偶像的作文 篇2
童年,是美好的,尤其是在那段懵懵懂懂又渴望接触,理解外界的少年时光,在这段花样的时光里,好奇的少年们纷纷有了自己所崇拜的对象,俗称“偶像”,有一个偶像,是青少年习以为常的事,而我的偶像……
又是平凡的一天,我来到学校,回到班级,踏进教室门,一阵刺耳尖锐的音乐如一只只跳虱,一个劲地钻进我的耳朵,我被吓得魂飞魄散,定睛一看,张同学正在高兴地手舞足蹈,手中拿着手机,播放着大家认为“悦耳动听”的曲子,许多同学蜂拥而至,也要看看张同学的表演。
我走到座位前,用熟练的手法把反扣在桌上的椅子给三下五除二地卸了下来,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我听到小张那里正在热火朝天地议论:“周杰伦是我的偶像,这是他的新歌哦!”下面发出理所当然的声音:“哇,真的吗?下课记得传给我喔!”“周杰伦太帅了,他也是我的偶像!”
看着张同学那张洋洋得意的脸和听着他那“杀死细胞”的音乐,我恨不得立马撕破张同学光滑的白脸,于是我大声地叨了一句:“喂!张XX,把你那五音不全的东西关了吧!”听了这话,张同学带着满腔的怒火和不爽,来到了我的座位,刚刚还欣喜若狂的他,变得怒目圆睁、面红耳赤,像是要展开万年大战一样,看这架势,我不得不提心吊胆,只见他走了过来,一巴掌拍在我的肩,用嘲笑的口气说道:“土包子,五音不全?形容得还可以,只不过?你有偶像吗?土包子!”其后,同学们都翻着白眼,直瞪着我,齐刷刷的目光,犹如数不胜数的钢针,正瞄准着我,一声令下,便把我射成个“马蜂窝”。
无地自容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他们还是死盯着我,像和我有什么血海深仇一样,吞吐了半天,我终于说出了事实,“我……我……我没有偶像!”此时,我的脸被烧得滚烫滚烫,当然,引来的是一阵哄堂大笑。上课了,老师走进教室,我凝视着窗外,开始思索起来,一片叶子悠然落下,它勾起了我的回忆,突然,一扇大门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正慢慢地开启,迎面,一道金色的光照在我脸上,温暖、幸福,散至全身,我走了过去,后这是记忆的`海洋,我遨游其中,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找到了它。
还记得那是去年的夏日,妈妈带着我去公安局办户口,我兴高采烈,因为,从小我就很崇拜警察,他们飒爽的英姿,酷酷地装备,还有抓坏人时的正义感,无不一样样接二连三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拉着妈妈的手,心里喜滋滋的。
我和妈妈来到了等候区,激动的我竟手舞足蹈,还哼起了小调,忽然,我的目光不经意间转到了墙角,等等,那是什么?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两个刑警,他们正一口接一口地蹲着抽烟,透过枭枭的烟雾,我仿佛看到了他们正热烈地交谈,那罪恶的烟味,像恶魔似地,钻进我的鼻孔,使我感到恶心与不适,原形毕露的两个刑警,头上挂着张凶神恶煞的脸,其实是罪大恶极的掩饰。突然,一个高帽警官进来了,两个刑警见势不妙,可是搞得手忙脚乱,连忙把烟头迅速砸搞在地上,又用靴子踩住,凶狠地搓擦,发出令人厌恶的声音。他两的脸又变成了惊恐失色。把警官送到办公室后,又是递茶又是送水,好一个阿谀奉承!
我的心忽然冷淡了下来,原来警察是这个样子。又是不经意,我的注意力又转到了一个阿姨上,她扭动着臃肿的身子,佝偻着背,正一次一次地向斗里扫着垃圾,刚刚两个刑警的烟灰,布落全地,角落里、椅子下,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可她不急不躁,一扫就是一小块,可按这样,什么时候才能扫完呀?半小时了,我依旧注视着她,她依旧扭着臃肿的身体,但与前不同的是,她飞扬的头发上,多了几粒晶莹的汗珠,就在她伸出扫把时,我还可以清晰地看到她手上布满的老茧和疮,“唰——唰”那扫地的声音如雷贯耳,震透了我的心灵。放眼一看,等候室已经一尘不染,只见她扭动着臃肿的身躯,默默走出了门。
那天的太阳,格外明艳,它发出世上最温暖而又幸福的光,使人们感到快乐,我注视着她,她一手拿着扫把,一手拿着斗,一步一步蹒跚地迈着脚,最后一点一点地消失在金灿灿的光之中。
不知不觉,下课了,我回过神来,跑到张同学桌前,自豪地告诉他:“我的偶像是清洁工!”他盯着我,但我并没有感觉无地自容,而他却红了脸。
这就是我平凡而又真实的偶象,或许,她身上的不仅只是“默默奉献”、“持之以恒”、“一丝不苟”、“舍己为人”而是带给我心灵的撼动,只是,从那以后,我再没见到过她。
偶像的作文 篇3
说起偶像,同学们总会侃侃而谈,有的人崇拜影视明星,有的人崇拜体育健将,有的人……而我的偶像,却是我那平凡的妈妈。
她扎着一根长长的辫子,瓜子型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两颗黑珍珠。她非常能干,会洗衣服、做菜……还喜欢做各式各样的早餐。
记得那一天,妈妈在网上看见了做蛋糕的方法,就对我说:“我一定也要做一次给你们尝尝。”我惊讶地问:“什么?做蛋糕?我们又没有烤箱,怎么做?”妈妈自信地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用电饭煲做。”“电饭煲?”我迷惑不解地问,“不行吧。”妈妈又补充了一句:“网上是这么写的,我们可以试试看,再说,没有大胆的尝试,怎么会有惊奇的发现呢?”
说完,妈妈就准备了4个鸡蛋,一包小麦粉,一盒牛奶和一袋白糖,再拿出碗,将鸡蛋敲碎在碗里,用搅拌器使劲搅拌。顿时,厨房间传出一阵悦耳的声音——“咚!咚!咚……”看着妈妈那熟练的动作,好似学过似的,没有一点儿失误,嘴里还不停地哼着小调。妈妈说,要将鸡蛋打至起白泡才能放入其他配料,过了一会儿,碗里的蛋液真的起白泡了,好神奇诶!我第一次看到鸡蛋可以搅拌成那样,我又兴奋又激动!只见妈妈拿起小麦粉、纯牛奶和白糖,分别放入适量之后,再继续搅拌,直到搅拌均匀。妈妈一边搅拌一边吩咐我说:“悦悦,帮忙把电饭煲插上电源热锅!”说完,只见妈妈在锅里迅速地涂了一层油,听说这样蛋糕出锅的时候就不易黏住。待锅热后,妈妈将搅拌好的鸡蛋面粉倒入锅内,盖紧锅盖,接下来我们就耐心地等待蛋糕新鲜出炉。不到10分钟,香味迎面扑来,打开一看,哇!金黄色的蛋糕居然真的做成了,像一张可爱的笑脸嵌在锅内,可漂亮了。我们迫不及待地品尝了妈妈亲手做的蛋糕,虽然吃起来没有蛋糕房里卖的那么松软,但我们很享受这个过程,既开心又快乐!
这就是我的偶像——妈妈,一位勤劳又能干的妈妈,她用自己的行动,教会了我许许多的道理,她让我明白了:只有经过大胆的尝试,才会有惊奇的发现!
偶像的作文 篇4
世界上有许多的爱,爱有各种各样的,有朋友之间的爱、有夫妻之间的爱、有家人之间的爱、有的是无微不至的爱,有的是博大精深的爱。每当我空闲时,我就会哼起这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这首歌伴我走过了十年,妈妈也不辞劳苦地养育了我十年。
母亲的爱如白玉一般纯洁、象牙雕刻一般精致,受过母爱浇灌的生命一定酝酿着纯美和芬芳。每当,我犯了错误时,您总会对我进行严厉的批评、耐心的教导,并细心帮助我们改正。
有一次,我一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了,眼泪不由自主的从脸颊流了出来,妈妈您就像我的药膏,轻轻地为我擦拭。记得那次,我考试考的不好,妈妈您就像我心灵的鸡汤,一点一点的给我营养,不会再让我心灵受到打击。
每天早上还没等我睡醒的时候,您就开始唠叨了,现在都几点啦,还不起来,您总是说谁谁谁(或谁谁)都起来了,你还在睡,快点起来!天天早上,虽然我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我并不烦您对我的唠叨,因为,您是我的妈妈!
记得有一次,我还要去上舞蹈课,但你的老毛病——头疼又犯了,我看您那难受的样子,说:”要不然,我不去了,下节课我不就是多学点儿吗,又没什么事。"但您说:“不行!老师不是说这节课学新的吗,不能不去!”说完,你就走向了车子。下了课,我看您头疼得更厉害了,那时,我想:如果我能够带妈妈回家就好了!
时间像无情的流水,会把记忆冲的像鹅卵石一样光滑。但这一件是已经深深的可在我的脑海里,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偶像的作文 篇5
所有NBA的球迷都会知道马刺队的蒂姆·邓肯,和众多马刺队的球迷一样,我喜欢邓肯。
邓肯自90年代入选NBA后迅速崛起,与沙奎尔·奥尼尔并列成为NBA两大内线。邓肯虽然在大前锋的位置上,却有着不逊于任何中锋的身高,与小前锋齐眉的灵活步伐以及中投能力,更重要的,是他那颗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持冷静的大脑,因而得号“石佛”。在马刺队的阵容中,他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是进攻的带动者,并与吉诺比利和怕克组成“铁三角”。在比赛中,邓肯的一投,一传都是在大脑中经过深思的,我喜欢他的冷静,他的从容。
那是一场令人难忘的比赛,可以说那是马刺真正的比赛:离比赛结束只剩28秒了,马刺落后2分,球权在马刺队手上,如果进2分,拖入加时赛;如果进3分则反败为胜。球由吉诺比利从后场带到前场,之后传给了怕克。怕克在深呼吸一次后突然启动,没有反应过来的对手顿时倒地,怕克成功进入内线,可射篮的线路被及时补防的对手挡住,怕克勉强出手,球没进!可是篮板球被邓肯抢下,当邓肯即将把球投出之时,对手3名球员围了过来,邓肯无法出手。这时,冷静的邓肯把球从三人包夹的空隙中传了出来,球到了吉诺比利的手上,他做了一个射篮的假动作,然后传出了球。皮球在马刺铁三角中转了一圈后,由邓肯传到了老将芬利的手中,这时对方的球员都吃了一惊,呆呆的站在了原地。只见芬利冷静的投出一个三分球,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掉入篮筐。AT&T中心顿时沸腾起来——马刺进军总决赛!
如果说活塞队的篮球是传统篮球,太阳队的篮球是现代篮球。那么,马刺队的篮球则把传统和现代篮球有机的结合,使其球风逐渐稳定而强悍,因此在最近几年中获得总冠军次数较多,所以我喜欢马刺队,喜欢邓肯,喜欢看他们的比赛,喜欢他们手中的球。看马刺的比赛,就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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