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班级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秀班级作文 篇1
“她自荐当班长,真有她的!”“哼,泼辣到这种地步,实在叫人恶心。”“她当班长,有这能耐吗?”……她自荐的消息像春风一样,立刻传遍了全班。顿时,教室的每一个角落都发出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有赞成的,有责备的,有讥讽的,但更多的是反对。然而她呢,显得信心十足,泰然自若。“我就是不同意,她凭什么自荐,自荐就能当班长?如果那样,我们个个同学都可以当!”“对,我们当面向她领教。”几个同学找到了她,立刻向她发起进攻。
“我作为班级的一员,有权利自荐。其次,面对班级的不良现象和混乱局面,必须有一个人来带头管理。为了班级,我自荐当班长。我有信心管理好班级,也一定会得到大家的支持。”好一个先发制人!这一番话逼得几个同学哑口无言,只好悄悄退下,但心里并不服气。
她当然也看得出来。于是,课间、课后,她就主动找他们谈话,讲清自己的目的、要求;她与他们交心,成为朋友,取得了他们的信任;她广泛地征求意见,进一步拟定班级工作计划……很快,她取得了大部分同学的支持,许多同学主动找她交谈班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以前任班长为首的一部分同学,又向她提出了更严峻的问题:“你的信心很强,劲头很足。但口头上说的与做的能否一佯?你采取什么计划、措施?你对原班长又是怎样看的?”面对着这一大堆的问题,她考虑了很久。她表面上仍然保持缄默,但一个新的计划在她的心中酝酿着……
班会课终于来到了,她开始了她的就职演说:“我自荐当班长,也许,有人会说我狂妄。但是,同学们,当今是改革的时代,一切有志之士都应该投身于改革的洪流里。社会上可以自荐当厂长、当经理,为什么学校里就不能自荐当班长呢?我深知:作为一班之长,事事都要带好头,从现在起,我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请同学们监督、督促。”她停了一下,胸有成竹地接着说:“下面宣布工作计划。一个好的班级,必须有铁的纪律。因此,我决定成立纪律监督小组,专门检查、评比纪律执行情况。好的班级还必须有好的成绩,我决定成立学习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学习竞赛,弄清同学作业缺交的原因,及时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她越讲越激动,大家越听越兴奋,她又接着说:“我和原班长是好朋友,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位好同学。但她不够大胆,缺乏改革者的创新精神。最后,我宣布:一切计划、措施,从明天开始实施!”
班上响起了一阵阵掌声,一阵比一阵热烈,一阵比一阵激动。班级的风波也在这经久不息的掌声里悄悄地平息了。
优秀班级作文 篇2
时光匆匆,带走了小学的`欢笑、泪水……升入初中后,新的班级给我带来了新的印象。
我的老师给我的初印象是完美的。我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但她不仅教我们语文,还教我们怎样学习、生活,她对我们非常严厉。第一次课上,她就展示出她渊博的语文功底和高超的教学能力,她一般是边给我们上课边与我们谈话。在生活上,她也会时时关心我们,教我们生活小技巧,给我们讲笑话,与我们玩游戏。在学习上,她是我的好老师,在生活上,她是我的“好母亲”。我认为她是完美的。
除了我们的老师是完美的,我的新同学也给了我新的印象。
我的同学给我的初印象是友好、互助。刚到学校时,什么也不会,是我的同学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新进班时,大家都不认识,都是感到陌生,但大家都会尽量去帮助同学,也不会去疯打。那天,我去学校时忘带笔了,正当我不知该如何是好时,我的同桌借了我一支笔,虽然是刚认识的,但是这支笔拉近了我们之间的关系。一位同学生病了,大家都去悉心照料她,为她打饭、接水……总而言之,我的初中同学给我的印象比小学好。
小学时,我的班级给我的印象不是很好。同学们经常疯打,老师除了讲课,就是教训人,当有同学遇到困难时,大家就等着看笑话,很少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但中学的班级给我的印象却是极好的。
我的新班级给我的初印象是美好的,有非常有责任心的老师、相互帮助的同学。我相信,在这个美好的班级,我会取得非凡的成就。
优秀班级作文 篇3
今天是我们超级五年级四班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元旦联欢会,我的心情像卷心菜一层包一层,既激动又紧张,因为我即是这次元旦会的策划组织者,又是元旦会的主持人。好了,不多说了,跟随我一起来到我们的联欢会现场。
叮铃铃,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我们的联欢会开始了,我和蒋雨航、王晶、张程皓四位主持人一起闪亮登场了,“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随着开场白的结束,精彩纷呈的节目开始了,“首先XXX为我们带来的英文歌曲《happy20xx》,大家掌声有请,”随着主持人的下台,XXX扭着屁股跳上了台,一边唱歌一边扭着屁股,那样子好玩极了,同学们开心的鼓掌欢迎,紧接着是我们班的两位“百灵鸟”王晶和宋歌,她们用动听的歌喉演绎着优美的歌曲,最精彩的是我和蒋雨航的相声《打岔》,我们两个用丰富的表情夸张的语言,还有多次的舞台经验,把元旦会带入了高潮,最让人开心的莫过于我们的游戏环节了,我们共设了两个游戏,第一个心心相印,我和王晶主持,我们选出四名同学自动分成两组,一个同学做动作,另一个同学猜,这考验的是同学之间的默契,这两组中谁猜对得多谁就赢,还有奖品呢!第二个游戏是由蒋雨航和张程皓主持的猜谜语,猜对了有奖品的,猜错了有惩罚的,要学大猩猩的,同学们积极参加,现场热闹极了,游戏结束了,节目还在继续,三句半、舞蹈、弹琴、二胡、朗诵……不同的节目带给我们不同的美的享受,我们班真是个宝地,多才多艺的同学真多啊!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随着我们的小主持人的结束主持语,元旦联欢会结束了,同学们都还恋恋不舍,我们期待着明年的联欢会办得更好,同学们更开心。
优秀班级作文 篇4
徘徊于梦想中的书之大道,呼吸着书给我们带来的清新的味道;遨游于梦想中的书之海洋,撷取者书给我们带来的珍贵的宝藏;翱翔于梦想中的书之天空,逗乐着书给我们带来的奇幻的云彩……
集名著精华,采报刊热点,取小说精粹,悬于无暇墙壁上,任岁月年华,只是不曾改变。小小教室,充满学识之甘泉,滋润祖国花朵。长长图书壁,充满求知之阳光,温暖祖国栋梁。一栏又一栏,似知识永不断,相传承。一环接一环,似知识永相连。静静的时刻,轻轻地拿起图书壁上的一本书来细细品味,这是一件多惬意的事。化身为书中的一个角色,感受情节的跌宕起伏。化身为报刊中社会的一员,感受社会面临的问题。一点一滴在我们身边的事儿,都用书中的意义来诠释。
“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道。其美文应读千遍而不腻,读其意义,纵而深思,感悟之深,以做人之道。书能提高人之修养,且多读书有许多好处。人们常谈论道“书到用时方恨少”,是自己平时积累不够罢。弥漫着书香气息的校园中,在那油墨芬芳的班级中,小小图书壁整齐有序的陈列着一本本宝藏,带我们去细细挖掘。如今,我们有了好的生活,大可不必像古人一样凿壁借光,囊萤映雪,我们已经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书之世界,故要珍惜。班级中的小小图书壁给了我们一个广阔的知识空间,因此我们更应该勤奋读书,努力学习,而不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大家或许觉得这说得太严重了。然而大家仔细想一想,当今社会,知识是如此珍贵,有人说“钱是万能的,”纵使你有再多的钱,也无法买得别人满腹经纶,从而你落得无处可归,无人愿结识这知识匮乏的人。由此看来,读好书是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如今,知识是人才的代言词,每个人都想成为人才,所以知识是何等可贵。
学校给了我们一个聚宝盆,由此来孕育更多的知识,投入勤奋和刻苦,收获一份成功。图书壁是鞭策我们的老师,是鼓励我们的家长,是陪伴我们的同学……为它谱一首赞美的歌,为它写一首歌颂的诗:图书壁,你,默默地,停放在那一角,你缓缓地,为我们传递知识,轻轻地,打开知识殿堂的大门,铺设平坦的大道,铸造知识的高山待我们登攀,慢慢逝去你的生命……
我爱班级的图书壁,爱它的坚持,爱它甘做为知识传递者的精神,爱你的朴质与高贵!
优秀班级作文 篇5
我们班总是被一股股流行风包围着。
今天我们喜欢上了养金鱼,明天我们喜欢上了写小说,后天我们又爱上了跳皮筋。我们总是隔三差五的换着喜好。
最近,我们班里的同学喜欢上了养蚕。
养蚕虽然既耽误时间又麻烦,可我们却十分喜欢,因为它能带给我们乐趣。
当周老师把蚕宝宝拿到班级饲养时,马上引起了旋风,头天晚上,我们就聚集在专卖蚕宝宝的小店里。
虽然大家都爱养蚕,但有许多的女生却怕蚕宝宝,男生就借此机会去吓唬她们。一天又一天,女生也被男生吓唬惯了,逐渐也喜欢上了蚕宝宝。
近期,我们班级中到处都是桑叶,成堆成堆的摆放着,大家把蚕宝宝看成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一样保护着它们,碰都不给别人碰,像是稀世珍宝一样。
我也被大家带动了,买了三十多条小蚕,为了不让它们饿着,我买了三大包桑叶,每天我都仔细地看着一条条白色的小生命慢慢地蠕动着,我就会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我会想:啊!多可爱的小生命呀!希望你们快快长大!
希望这一股流行风能够一直在我们班徘徊着。
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五年级:顾玫琳
优秀班级作文 篇6
我们班真是妙不可言,因为在我们班上有许许多多的“大人物”:比如“整人王”朱昶旭、“徐门”神徐浩钦、“赤脚大仙”饶明浩,其中最具有特色的就是“徐门神”和“赤脚大仙”。
“徐门神”真名徐浩钦,他不仅四肢发达,而且头脑也不简单。有一次“徐门神”坐在了我们班的一位同学的座位上,那位同学一进教室,便看到自己的座位被占了,气得不得了!他先是使劲地推了推重达100多斤的徐浩钦,她当然推不动。只好跑到徐浩钦的位置坐下,“哼哼!还是我厉害一点吧!什么?你这个徐浩钦,竟然敢拿我的水杯,快点从我的座位上下去!我数三声,不然我就把你的水杯砸烂!”“1、2、3!”大家一起起哄,那位同学和徐浩钦看这场面,只好回到了各自的位置上。
“赤脚大仙”是我们班的饶明浩同学,因为他贼喜欢啃手指,所以我们叫他“赤脚大仙”(贵阳话“吃脚大仙”)。他特别喜欢有事没事的时候啃一下手指。有一次我们的班主任看着饶明浩一直在啃自己的手指甲,班主任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便拿出来自己的“秘方”——“红墨水”,只见他把“赤脚大仙”的手指放在红墨水里浸泡一会儿,这可让我们霎时间全都笑倒成一片……其实我在写这篇作文的时候,他也在那津津有味的啃着手指呢!“喂!你别啃了!”我小声的说。我晕!他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啃着手指,这位“赤脚大仙”真是太“勤劳”了!
有了这些“大人物”,我们班的气氛十分的好,无时不刻都能听到欢笑的声音,真是妙不可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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