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冬至的作文900字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1
冬至节气的作文,吃饺子,这个是个大学问呢!
相传南阳医圣张仲景曾在长沙为官,他告老还乡那时适是大雪纷飞的冬天,寒风刺骨。他看见南阳白河两岸的乡亲衣不遮体,有不少人的耳朵被冻烂了,心里非常难过,就叫其弟子在南阳关东搭起医棚,用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置锅里煮熟,捞出来剁碎,用面皮包成像耳朵的样子,再放下锅里煮熟,做成一种叫“驱寒矫耳汤”的药物施舍给百姓吃。
服食后,乡亲们的耳朵都治好了。后来,每逢冬至人们便模仿做着吃,是故形成“捏冻耳朵”此种习俗。当时的“捏冻耳朵”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饺子啦!
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你说我能不照办吗?为了不冻耳朵,我也要下厨房包饺子喽!
至于剁肉、拌馅儿等麻烦的工序就只好麻烦老妈来帮忙了。只见妈妈快刀斩乱麻,不一会就把一大块羊肉剁成了富有粘性的肉馅儿了,我用手摸了摸,嘿!光溜溜的,捏起一点儿,还真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呢!接着还要进行第二道工序——拌馅儿。
妈妈把刚刚剁好的肉馅儿倒进一个盆子里,依次放入了盐、酱油、白糖(白糖提鲜的),十三香等调料,拿根筷子朝一个方向绞,不大一会儿,刚刚还是粉白色的肉馅儿已经是完全大变样了,而是呈茶褐色的样子,黏糊糊的,也没有刚才那么好看了,不过你若低头仔细地闻一闻,一阵诱人的香味便扑鼻而来。
马上要进行第三道工序了,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包饺子。我和妈妈分了工,我来擀面皮,妈妈则负责包饺子。大厨出场了,我捋捋袖子,穿上围裙,还真有一副大厨的味道呢!
我拿过一个小面团,在案板上使劲儿压了压,压出了一个不规则图形,再拿擀面杖在面皮上滚动,有好几次都粘到了擀面杖上,妈妈告诉我说:“这是因为你放的面粉太少了,所以导致黏在一起。”只见妈妈很快的在面皮上撒了一点面粉,带我再次去擀的时候,果然不是很粘了,就这样,我擀的第一个面皮就这样横空出世了,虽然它并不完美,缺胳膊少腿的,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嘛,有情可原……
擀了几个面皮后,妈妈嫌我速度太慢,于是我又改行啦!摇身一变,变成了包饺子的主。我拿过一个面皮,小心翼翼的从盆子里挑了一点肉馅儿放进面皮的中央,接着是合口,不幸的是,我放馅过多,所以饺子先生的大肚皮上便多了几个小补丁,严重破相。
费时费力半个钟头,总算是包好了饺子,就剩下锅啦!水烧开后,我小心翼翼的把水饺倒进锅,只见饺子一个个如快活的小天鹅似的在锅里快活的游泳,不大一会儿,锅里泛起了白沫,饺子出锅喽!迫不及待的我不等火熄灭就迫不及待的捞了一大碗,再沾点准备好的调料,咬下一口,满口生津,真是色香味俱全啊!不然怎么说还是自己做的好吃呢?这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啊!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2
冬至,在我们眼中,或许只是一个在地理书上记过的日子,一个平淡的12月22日。但是在中国古代,我们的老祖先们对这一天却极为重视。
古时,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足见人们对冬至的重视。人们认为:冬至过去,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是一个吉日,应该庆祝。许多地方在冬至这一天,都有九层糕祭祖的传统:即用糯米粉捏成许多动物的形象,放入蒸笼,蒸好后将其放在祖祠的牌位前,以示祭祀。祭祀之后,亲戚们还要一同举杯畅饮,联络感情,称为食祖。
但是,冬至的一些风俗习惯并没有被人们完整地保留下来,尤其在今天,冬至可以说是无影无踪了。而在上文中提到地九层糕也只能在史料中才能看见了。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担心。
传统节日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一直被人们高度重视:从除夕春节,到元宵清明端午节,再到七夕重阳,冬至,每个节日都有着各异的风俗习惯和文化内涵。
而在今天,全球化的浪潮正席卷着改革中的中国,中国传承了数千年的民俗节日也受到了外国洋节的猛烈冲击,正一步步走向社会的边缘。更多的年轻人喜欢过圣诞节,情人节这样的西方节日,而春节,冬至一类的节日正在淡出年轻人的视野。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寻找冬至,寻找的不仅仅是冬至这个节日,而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只有每个人时刻铭记着句话,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血脉才不会中断。
倾听着20xx年的脚步声,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冬至夜――这美好的一夜,北半球白昼在一年中最短的一天。
傍晚,我和弟弟早早的来到了外婆家,想与他们共同度过这温馨的一夜。外公外婆也正乐呵呵的迎接我们呢!
该吃晚饭了,外婆端来两碗赤豆糯米饭,笑着说:“吃了冬至饭,一天长一线。”我听了,急忙拿起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快快长大!弟弟也想早点长大,一边夸饭香,一边埋头“苦干”哩。
吃完饭,我开始听外公讲有关冬至的传说,“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呼作“馄饨”。恨以食之,并求平息战乱,能过上太平日子。因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在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还有,在江南水乡,有冬至之夜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有一位叫共工氏的人,他的儿子不成才,作恶多端,死于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疫鬼,继续残害百姓。但是,这个疫鬼最怕赤豆,于是,人们就在冬至这一天煮吃赤豆饭。”
“百鬼夜行,午夜12点鬼门开,晚上记得早点回家睡觉哦!”外婆也插了一句,弟弟吓得毛骨悚然,搞得全家哈哈大笑。“骗你的啦!”外婆笑着说。“不过,也应该早点睡,添岁嘛!”在全家的笑声之中,我想起了杜甫的《小至》: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3
宝宝睡着了,终于有时间来上会网,随着他一天天的成长,我个人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早上抱着他看电视,才知道今天又是冬至了。爸妈忙于在家和医院之间奔波,估计也忘了冬至要吃饺子了吧?爸爸常年不辞劳苦的工作,身体那么多毛病,我也希望他能彻底的治一治,把疾病扼杀在摇篮中。带着宝宝来娘家小住,父母自然很是高兴,也乐意帮我抱孩子,但是无奈不能耽误看病啊,所以只留我一人在家带孩子,虽然如此,可是我却感觉很舒心,也很自由,毕竟是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
初为人母,有很多不习惯,我可以慢慢适应,也开始理解父母当年的不易,我对他们心怀感激,我感谢父母赋予我生命,哺育我成长,也感谢婆婆和公公哺育了我的老公,我知道自己应该孝敬他们,以后更应该赡养他们,这是我的责任,可是我却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结婚这两年跟公婆在一起生活时的那种不舒心,不是因为别的,是不适应,不是没有磨合,是太难磨合,婆婆对吃东西的挑剔,公公的不善言谈,让我时时刻刻感觉不舒服,我知道我自己也需要改变自己,去迎合他们,可是我更希望一家人可以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无所不谈,彼此开开玩笑,生活也会更精彩,可是没有。我知道婆婆和公公的生活,一直是相敬如宾的,他们从来不吵架,也不红脸,可是生活毕竟是油盐酱醋茶,怎么可能锅檐不碰勺呢?我觉得有点索然无味了。婆婆说我喜欢走娘家,确实,回到自己的家,感觉很亲切,而且爸爸是那种比较幽默的人,爸妈一辈子总是吵吵闹闹,却也过得其乐融融,我知道他们的性格里也存在着弊端,但是至少多数时候让我感觉很快乐。
曾经疯狂的迷恋过《金婚》,看的如火如荼,有时候甚至觉得主人公就是自己,他们演的很生活,其实生活就是如此,吵吵闹闹,平平淡淡的过。如今又出了一部《金婚风雨情》,我也一直在关注,很喜欢胡军,喜欢他演的电视,觉得他很男人,这部戏中他演的耿直,也是一个粗中有细的极品男人,堪称经典,他能够理解舒曼,一辈子宠着舒曼,吵架时让着舒曼,难过时还能逗她开心,其实这就是我这辈子想找的另一半,如果能有这么一个人生伴侣,那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阿X对我也很好,可是他是嘴拙型的,不会说好话哄你开心,生气时从来不会说句好听的,我宁愿他能像耿直那样死皮赖脸的赔笑,即便不用道歉,也很开心了。跟了阿X,这辈子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了,我不去奢求,只希望今后随着宝宝的成长,家里能多几分开心和快乐,多些语言,多些沟通,希望宝宝今后能够跟我像朋友一样的相处,不分母子,那样我就很开心了。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4
在我的家乡,冬至是一个很重大的节日。冬至前夕,家家户户都要浸糯米磨成米粉做圆子。古人有诗云:“家家捣米做汤圆,知是明朝冬至天。”“圆”意味着“团圆”、“圆满”。冬至吃汤圆,象征家庭和谐、美满。母亲总说,圆子是最团圆吉祥的食物,能把牵挂和幸福都包裹进去。儿时的冬天总是异常的寒冷,常常清早起来被冻得哇哇哭。此时母亲都会怜爱地把我揽在怀,安慰我说:“冬至那天多吃圆子,就不觉得冷了。”冬至节,母亲早早起来搓圆子,她把米粉加入适量开水揉捏成圆形长条,再切成一只只圆坯,然后用手掌把它搓成一个个如核桃大小的圆子。煮圆子要等水开了后才能下锅,不然会化掉。汤圆浮上水面,袅袅的香气也升腾弥漫,让人垂涎三尺。搛一个汤圆急急地送进嘴里,轻轻咀嚼,软软的,甜甜的,滑滑的,温润绵长,食后唇齿留香、绕颊三日,我们个个吃得肚儿圆,母亲看我吃得特别香,欣慰地笑了。清香的汤圆寄寓的是对我们未来的希冀和愿景。后来走出家乡到外地求学,冬至这天总会想起母亲煮圆子的情形。热腾腾的氤氲雾气,犹如水袖般悠悠飘逸的精灵,母亲用浓浓爱意将寒冷的世界柔化得温暖馨香,使我懂得自己的根永远随着母亲的身影眷恋着故土。
冬至这一天,太阳到达南回归线,对北半球来说,这是一年中白日最短夜最长的一天。漫漫长夜,北风呼啸,寒气袭人,大人小孩都睡不着,一家人就围炉夜话。我的父亲文化程度虽不高,但古文基础扎实,他娓娓道来的《西游记》等古典文学是文化荒漠岁月里的一股清泉,温润着我们干涸的心。但我记忆最深的是《香九龄能温席》的故事,说的是黄香小时候,家境困窘,冬天铺的还是草席,为让劳作一天的父亲不再挨冻,黄香读完书便悄悄钻进父亲的被窝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了冰冷的被窝之后,才叫父亲睡下。那时,我总是很遗憾父亲的床上有棉被垫着,让我连“温席”的机会都没有。
霜雪凝野、一年将终,作客他乡的游子,在这个漫长的冬夜,谁人不起故园情呢?唐代诗人杜甫的《至后》说:“冬至至后日初长,远在剑南思洛阳。青袍白马有何意,金谷铜驼非故乡。”在古代,冬至那一天,在外的人必须赶回家过节,表示年终有所归宿。可诗人想回家又脱不开身,于是吐露出离乡背井的酸楚。白居易在《邯郸冬至夜思家》又道:“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孤身羁旅,恰逢冬至,诗人揣想家人牵挂他的心情,这般思念就流注于亲心与己心之间,显得格外温婉、深淳。唐代诗人殷尧藩《冬至酬刘使君》亦云:“异乡冬至又今朝,回首家山入梦遥。渐喜一阳从地复,却怜群沴逐冰消。”诗人出门在外,冬至夜思家而不能眠,故乡是那样的遥远而又亲近。
过了冬至,白昼一天比一天长,阳气回升,节气循环,“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腊梅含笑时,春天的脚步近了。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5
12月21日就是冬至了,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谚语:冬至到,吃水饺!但其实,冬至吃饺子也有一段古老的历史!
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饺子原名“娇耳”,相传是我国医圣张仲景首先发明的,距今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北方民间的主食和地方小吃,也是年节食品。有一句民谣叫“大寒小寒,吃饺子过年。”饺子多用面皮包馅水煮而成。
相传河南人张仲景任长沙太守时,常为百姓除疾医病。有一年当地瘟疫盛行,他在衙门口垒起大锅,舍药救人,深得长沙人民的爱戴。张仲景从长沙告老还乡后,正好赶上冬至这一天,走到家乡白河岸边,见很多穷苦百姓忍饥受寒,耳朵都冻烂了。原来当时伤寒流行,病死的人很多。他心里非常难受,决心救治他们。张仲景回到家,求医的人特别多,他忙的不可开交,但他心里总挂记着那些冻烂耳朵的穷百姓。他仿照在长沙的办法,叫弟子在南阳东关的一块空地上搭起医棚,架起大锅,在冬至那天开张,向穷人舍药治伤。
张仲景的药名叫“祛寒娇耳汤”,是总结汉代300多年临床实践而成的,其做法是用羊肉和一些祛寒药材在锅里煮熬,煮好后再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下锅煮熟后分给乞药的病人。每人两只娇耳、一碗汤。人们吃下祛寒汤后浑身发热,血液通畅,两耳变暖。老百姓从冬至吃到除夕,抵御了伤寒,治好了冻耳。
张仲景舍药一直持续到大年三十。大年初一,人们庆祝新年,也庆祝烂耳康复,就仿娇耳的样子做过年的食物,并在初一早上吃。人们称这种食物为“饺耳”、“饺子”或“扁食”,在冬至和年初一吃,以纪念张仲景开棚舍药和治愈病人的日子。
张仲景距今已近1800年,但他“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每逢冬至和大年初一,人们吃着饺子,心里仍记挂着张仲景的恩情。今天,我们用不着用娇耳来治冻烂的耳朵了,但饺子却已成了人们最常见、最爱吃的食。虽然常常吃饺子,但莫过于冬至和除夕这两顿饺子吃得最惬意和温馨,一方面是传统节日别有意味,另一方面是家人团聚,格外亲切热闹。
现如今,饺子的.做法也很多,虽不为治病吃饺子,但仍然要健康吃饺子,专家讲,从营养学角度来讲,制作饺子皮时不妨在精粉中适量加入高粱面、燕麦面等杂面,营养更丰富,口感也更好,尤其适合糖尿病患者食用。如今很多饭店在饺子皮中加入菠菜汁、胡萝卜汁或者西红柿汁,色泽鲜艳、营养丰富。
冬至,是中国农历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也是中国人的一个传统节日。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6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后记:写到这里,一缕阳光从窗口散落撒在我身上,手上,脸笔尖也被晒得暖暖地哟。又是一个大大的晴天呵!抬头才发现,晴天,我们的天很蓝,蓝到透明。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7
第一次见到冬至的时候,我才四个月零二十天,冬至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根本不知。莫说冬至,就连冬天的模样也全然不在眼里,窗外是否有寒风掠过,天空是否有飞雪坠落,一概浑然不知。
天黑得很早,我早早地就睡了,睡一年中最长的觉。
睡了几十个年头,冬至的夜依然是最长的夜。
也许,这世界上的事物都陷在某种设计里,按着既定的程序和规律存在着,运动着,就像二十四节气的长廊,走过,便是一年。谁能够打乱它们的顺序,谁又可以阻止它们的循环往复?没有,一直都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的吧。
冬至日短,冬天空旷。光秃的枝桠冷意索索,风的抽打构成了冗长的时间之鸣,所有的色彩都藏到了季节的深处。大街上人影稀疏,一些人缩着脖子行色匆匆,另一些人则站在街边哈着热气使劲地跺脚,似乎想要踩出一些回声,又似乎不是。光总是有些暗,除非有雪色来相衬。空气里也总有一些浮尘在流动,或者落下,呼吸里缺了水分,这世界变得越来越干燥了,若有几分雪的润泽便好了。这样想着的时候,雪就不知不觉地下起来了。看来雪也知道转天就是冬季,才急赶着来赴这一年一次的约。
雪从很高的天空而来,飘飘渺渺,像是裹在冬天冷硬骨头上的脂肪,暄软,细柔,香气暗隐,远处依然有青山隐隐,乡村依然有炊烟袅袅,城市依然有浮生清欢,这样的捧场,不是每年都有。
隔着窗户看雪,雪是朦胧的,冬也是朦胧的。朦胧里我看到许多个走过去的冬至,一样的日历,一样的被撕下,轻飘飘落入凡尘。还有不一样的天气,不一样的感觉,被记下,记在流年的深处。
从没想过,何以至冬。过着过着就到了,过着过着就过去了。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去背二十四节气歌,再也不会掐着指头算日子。“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区区二十八个字,很轻易地就把一圈年轮读完了,一圈一圈又一圈,总有冬至在,不迟,不早,恰巧卡在最短的白天、最长的夜里。
事实上,冬至并没有固定在那一天,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过了冬,就日见天长了。这么说来,冬至倒更像是一个分水岭,这边,那边,一点都不含糊。幸运的是,冬至还是一个节日,而且是个“活节”。国人的节日大多与舌尖有关,说它们是舌尖上的节日一点也不会过分。冬至当然要以吃来过,而且必须要吃,吃饺子。据说不吃饺子会被冻掉耳朵,有没有人因此而被冻掉耳朵,不得而知,但大家对不吃的后果都深信不疑。所以,冬季这天,家家户户都会响起剁馅的声音,靠着经验,凭着想象,各种各样的饺子馅纷纷出笼,给萧瑟的冬天增加了一些说不出的暖意。
坐在冬至的怀里,吃着香喷喷的饺子,看着渐渐蒸腾起来的热气,忽然想起了那些被浪费掉的时光,想起藏在岁月里的一些细节。为了一只苹果爬树,为了一块头巾赌气,为了一本小说在课堂上走神,为了一场电影扔下饭碗,为了一次赖床被拧耳朵,为了赶下时髦把裤角放宽或者收紧,为了一双鞋垫昼夜不舍地绣啊绣,为了一件毛衣织了又拆,拆了又织,那些散漫的时光,那些散落的点滴,串起了我庸常的人生,没有光华四射,却也幸福安宁。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8
时间往前推八十年,也就是您出生的那年,我想那时我的外曾祖父是无限的高兴激动,因为您从一出生就被呵护在手心里,在无忧的生活中快乐成长!
然而事实的命运是不幸的,在那蹉跎岁月中,历史的齿轮缓慢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运转着,您先失去母亲又失去父亲,还不满十七岁就已经无父无母!
您曾对我讲过您后来住在三门峡时喜欢躲在门后偷偷的看蛇偷吃鸡蛋,在满地都是柿子树和野枣树的山上摘果子,在那里听那些叽里咕噜让人听不懂的怪话……,不得不说那是个令人向往的日子!
两年后,一切的那些属于童年的记忆都在十七岁那个大雪纷飞的东西湮灭,因为那时您的人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转折点——出嫁!
“父母都不在了,家里只剩下哥哥嫂子,不嫁人怎么办啊?”
许是当时年幼,当初听这话时竟觉得好笑,您在怎么说家里的条件可是在您们村里数一数二的,况且我曾祖父还是市里面的某个官衔,即使不在了也没有到如此破落的地步呀!
不过爷爷的确是个不错的如意郎君,虽说当时爷爷正上着高中,还属于穷学生,但以爷爷的身高样貌学历在当时都足以算的上是白马王子,光那我们陈氏家族特有的单凤眼都为那秀气的样貌添上一笔斑斓的色彩!就这样您穿着凤冠霞帔带着嫁妆嫁了过来,和爷爷一起从河南到西安再到新疆,一路风风雨雨辗转半个世纪,更加加固的是两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决心!
一晃半个世纪过去,您和爷爷也到了华发的年纪,在老家的小院里爷爷种了许多花草,您没事时就和一群同龄人坐在高大的杨树林下聊一聊家常,偶尔还能听到您们互相拌嘴,不过每次都是好脾气的您先服输,就这样岁月静好,最惬意不过!
儿孙们都长大了,唯一牵挂的就是不满周岁的小孙子,对此,您付出了全部!
六年前爷爷在医院去世,我和你睡在一起时每次半夜都能听见您望着爷爷的照片失望的说:”你现在在哪里?你现在去哪了?”当时我在被窝里都被您呜咽的声音给吓到了,我实在想不到您对爷爷的竟达到如此之深,接下来的这五年您一直在兢兢业业的完成爷爷的遗愿——把小孙子带大,在自己的孩子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每天有一点小事都会引起媳妇们的极大不满,现在想想您当时的处境,纵内心万般委屈,万般难受都没有一个人可以向他诉说,所有的不好的都要往肚子里面咽!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号同爷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九正好差不多正好相差五年的时间,您在关好了儿子家的门后躺在自己冰冷的屋里安详的去了,身旁无一人陪伴!
您的一生在这世人之中最平凡不过于此,也最伟大不过于此,您成功的做了一个好母亲,好祖母,辛辛苦苦操劳了大半辈子,到最后对他们别无所恋,别无所求!
冷月何年照得花好月圆的光景,何年?照得?花月夜?
门外冰雪微融,洁白的如同月光般皎洁,“等您八十大寿时我要给您意想不到的惊喜!”何时有人述说这句您心底期盼了五年的心声,只可惜再也等不到了,他们也都背弃了当初的诺言,美好的期盼,寂寞的空间,孤独的自己,一切都结束在这第七十九年冬至,前夕!
冬至的作文900字 篇9
“晚上睡觉把被子裹紧点,今天是冬至!”耳边刚响起妈妈的叮嘱,不觉一股凉风从后背擦着脊梁钻进被窝,禁不住一阵哆嗦。颤巍巍地,把被子拉近些,压在身下;抱住膝盖,蜷成一团;顺便缩着脖子,把脸贴在热水袋上,顿觉舒服极了。不知不觉便迷迷糊糊睡着了。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寝室里黑漆漆的,“夜战”的同志们也都睡了,只听得见外面呼呼的风声。有三点了吗?如果是三点钟,那我还可以闭上眼睛,再来个呼呼大睡;如果是五点钟了呢,那仅有半小时我就得起床了,真舍不得!唉,管他呢,至少现在我还在被窝里好好地躺着,就想想昨儿个一天的学习吧。
昨天在一楼餐厅吃早餐,下课铃一响就马不停蹄地飞奔,终于买到了爱吃的鸡蛋饼,我记得鸡蛋饼上还罕见地出现了几粒绿葱。吃饱之后还喝了一杯醒目,嗯,没错,好像还被“醒目大叔”给瞧不起,让我“喘息”了好一阵子。
“醒目大叔”的耳朵有点背,我想。我对他说了两遍“大叔,给我来一杯醒目。”之后,他仍旧低着头只顾摆弄手机。我不得不大声说第三遍:“大叔您好,请给我来杯醒目!”大叔缓缓抬起了头,我这才发现原来大叔这么高,因为我只能看见他的尖下巴。大叔骤地缩紧下巴,又突然张开嘴巴,我看见他嘴里的黄牙上上下下蹦跳着:“醒目,醒目,醒目有两种,鬼知道你要哪一种!”顿时,我耳边刮起一阵狂风,耳旁的头发都飞起来了。我仍然记得他话音刚落,四周便有几十双闪烁着好奇目光的眼睛聚拢过来。我当时就喘息了好一阵子,然后,声音小小地说:“青苹果味的,我喜欢青苹果味的。”大叔用手指贴在可乐杯内壁“粘”出一个来,给我“满上”,可是当我端在手里,泡沫没了,就剩下三分之二杯了。而他,又去抚摸他的手机去了,我只得面红耳赤地离开。
现在,我真是后悔那么容易就被“醒目大叔”轻视了一番,我仍然记得他说话时的那个样儿,那种口气,就像今晚的风,呼呼地咆啸,,让我颤栗不止。了不起的大叔您让我为自己的胆小而自卑!听——那声音,还在耳旁恣意拨弄我的发梢。
“醒目,醒目,醒目有两种,鬼知道你要哪一种!”
大叔的黄牙欢快地跳起舞,尖下巴像翘起的高高的狗尾巴,在我眼前摇晃。我初时也被吓了一跳,但很快镇定下来。轻轻地,面带微笑地说:“两种都要!”大叔有点惊讶地看了看我,但很快就“粘”出两个可乐杯,弄了两杯,不,应该是两个三分之二杯,放在我面前。我轻轻地托起青苹果味的那一杯,说:“谢谢大叔!”转身欲走。自然地,大叔会喊道:“喂,还有一杯!”我回过头来,笑容可掬地,微启双唇,说:“那杯留给大叔您刷牙吧!”说罢转身离开。他肯定会明白我是在戏谑他,于是把那一杯朝我摔来……而我早已走得够远,杯子就落在我身后。很快,大批同学围过来,我抬头看看气急败坏的大叔,又对围观者瞟上几瞟,然后,走过去捡起可乐杯,优雅地把它放进回收箱内。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我说:“大叔,请别乱扔垃圾!”接着,端着我喜欢的青苹果味醒目离开。如果观众配合默契,很自然地,餐厅内会响起一片雷动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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