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一本本好书就是一颗颗明星,任凭斗转星移,世事变迁,仍然闪着光熠熠生辉;一本本好书就是一坛坛美酒,虽然时间洗涤,岁月蹉跎,依然散发出醉人芳香;一本本好书就是一个个贝壳海潮汹涌过后,散落海滩,发出美丽而又动人的光泽。
我最珍贵的一本书是《上下五千年》。我这本书还有一个故事呢!有一次,我见到同学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我看了一个故事,我的心就落在这本书上了,所以缠着爸爸,让爸爸也给我买一本,爸爸答应了,可是我们找遍了几个新华书店,都没有找到。说来也算缘分,我到超市购物,偶然看到了这本书,我高兴极了。这本书使我知道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渊源。
五千年来,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艰难道路,历尽沧桑,才铸成了辉煌的华夏文明。在广袤无垠的大地上,我们的祖先以他们强大的生命力,伟大的创造力和巨大的凝聚力,世世代代繁衍生息,推动着历史的巨轮向前迈进。作为炎黄子孙,知晓我们华夏民族五千年来的历史文明是非常重要的。
《中华上下五千年》分为A、B,我只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A)。从书中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我知道他们的人物性格,比如:纣王,寻欢作乐、残暴成性;勾践,卧薪尝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渊源。
好书就是好友,能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带给人们以情感的慰籍和智慧的启迪。哪怕只是一瞬间的时间,他都会使人从中感受到生活的意义。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从小就十分喜欢看书,是只可爱的小书虫,这个优良传统一直到现在依旧不变。在我家的书架上,排满了一位位“高尚的朋友”,还常有把我家书架挤爆了的现象呢!我有如此多书,可最让我感到珍贵,爱不释手的就是辫子姐姐写的《我们永远不分开》。
这本书是紫色的,封面上印满了许许多多紫色的鲜花,给予人一种浪漫的故事情怀!当时在新华书店一看到它,我便毫不犹豫的将这本书买了下来。便匆匆回家,一进门便捧起书来,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主人公苏婷宝有着一个神奇的外婆,没人当她是长辈,她总被叫做老姜茶,他有一个梦幻的蕾丝梦:她有一座蕾丝宫殿,大大小小的蕾丝蝴蝶在空中飞舞。后来,老姜茶有遇到了老朋友通讯录先生,并且真的搬进了美妙绝伦的蕾丝宫殿,那个地方叫快乐老家。里面有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家吼爷爷,还有会做臭豆腐的七厘伯伯和小狗小扣子……
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自拔。当小姜片(主人公苏婷宝)说出爆笑姜茶语录:人生最难过的是什么,是想拉耙耙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干净的马桶,所以刷马桶的人最最了不起!我禁不住哈哈大笑。
可是,到我看到家吼爷爷中风去世时,就像踩了个急刹车,一切都结束了。一想到没有了每天的“闹铃”,快乐老家会十分寂寞。我的眼泪就像是掉了线的珍珠一般,“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不知不觉中,也已看到了尾声,小姜片问:“死是什么?”“死就是外婆和婷宝之间隔了一面墙,想知道对面的你在做什么,玩什么……”的确,人生就是一部漫长的电影,可总归有放完的一刻,当某一天我们与自己的亲人隔了一面墙,无法相见……
人生路上充满了许多荆刺;许多磨难;许多悲欢离合;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现实残酷的一切?逃避,责怪……让自己激起心中的斗志,不必在乎他人的目光与议论,向着自己的想法去走,才能活出最美好最精彩的人生!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常常有人夸我“你的文章不错呢”,其实我并没有参加补习班什么的,全归功于老师的辅导以及——课外书。
使我爱上小说、图书的那本书(唉,这种关系有一点复杂)——淘气包马小跳之贪玩老爸。
那时我小学二年级,平时都是读一些带拼音的漫画,这可是我第一本无拼音的文字书啊!一打开书,我便被书中优美的语句深深的吸引住了。哈哈哈,太好笑了!真好玩,这是我最多的想法。书中有很多不会的字,只好按着自己想的音读,后来又去问妈妈,那时一本书,一周才能完。
后来,我爱上了这些文学小说,便没日没夜的读,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生字和优美的语句,我便运用到作文中,使作文不再枯燥。
《贪玩老爸》这本精彩的书,使我真正认识到:一本好书能影响你的人生。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
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她妈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一宠一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有生以来看过的书,不计其数,那些书的名字和内容,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淡忘了。不过也有一些印象深一点的,最难忘的还是一个叫郑赞容的韩国人写的一本书——《千万别学英语》,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首先是书的名字很特别,乍一看,以为是劝人不要学习英语的,我不明白,因为英语的重要性正如本书中所言:“即使冠以‘世界通用语言’的称号似乎也难以表述英语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你怎么可以让别人千万不要学习呢?我有些困惑了,如今,什么样的书也都可以拿来出版吗?赶紧翻开来看一看,原来这里的“学”字是应当带引号的。是反对我们特意去学,反对那种传统的语法体系学习法,因为那样习得的英语用来对付考试还可以,真正拿来应用就不行了。原来是误会,为了安慰一下作者那就买一本吧。
其次是内容新颖别致。书中明确提出来的口号就是:“跟所有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说再见”,完全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学习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就像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悉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一样,英语以及其他外语也可以如此。 书中那幽默有趣、表情夸张的插图,既有助于我们理解书中的内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有操作方法,也有道理讲解,使我们既知道怎样做,又懂得为什么这样做。 它分为五个阶段:选一盘适合自身英语水平的磁带,第一阶段先认真听,“打通”耳朵,完全听清;第二阶段认真写,听读并举,掌握语法;第三阶段认真查,跃跃欲说,出口成章;第四阶段再听、写、查,自我领悟,无典自通;第五阶段认真看、读,文化融通,渐入佳境。简简单单的学习方法,只要你认真做,就可以大大提高英语成绩。
再次是效果显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教我们怎样用又好又节省时间又能提高成绩的方法学英语。我按照上面所说的去做,才做到第二阶段,成绩就提高了。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我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我想,这本讲如何学英语的书,也可以用于其它学科。比如说,我们在学语文时,可以像上面一样,多听多朗读,通过耳濡目染很自然地提高我们的语感。这样学到的知识才是真实有用的,才能在用到它时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尤其是这本讲学习方法的书,更是使我受益非浅。 《千万别学英语》是21世纪亚洲最畅销的书之一,掌握了它的方法就是英语学习的革命。它以独特、新颖的方法,教我学习英语,留给我的将是永久的记忆。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每个人自从生下来就与书有关,一直到死都与书相伴。在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着自己最难忘的一本书这本书可能让你坚持,也可能让你思索,也许让你学习那种精神,还可能任你引以为戒。或许,还能让你懂得一些做人处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本来是在几年前我妈妈买给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为了读一遍来应付这个假期的作业,没有想到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却被这本书吸引住了,仿佛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爱的这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样何等的坚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岛之上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救援人员来把他解救。假如是我们的话,我估计咱们还没等到那艘船来之前就因绝望而死了。所以说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有这样的毅力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主人公鲁宾逊才在没有食物,没居住地,有野人的一个孤岛之上生存,成长,最终等来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正是应为失去了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认真的去学习,到后来最终一无所成。所以,做什么事都喜欢不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坚强,就算失去玩自己心爱的游戏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数学老师经常在讲过一道难的题目之后对我们说做过;自己认真做完这一题目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与自豪感,因为我做出来了,而不是来抄袭其他人的。我想老师也许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我们应该学学鲁宾逊那种精神。
鲁宾逊不仅仅只有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沉着冷静,勇敢,善良……我们应该去学习许多他那美好的品质,我认为应该先学坚忍不拔的那种精神,第二我认为人们应该有必胜的信念。
为什么呢?因为鲁宾逊正是有了这必胜的信念,相信人定胜天才克服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无人与他相处的孤独,寂寞。终于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伦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样“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乐趣,然而是每本书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和道德情操。所以,我们应该多去读书,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学习他们身上所拥有的品质。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座感到痛苦时;书会为您抚平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书犹如一灯塔为你指明航程……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
翻开《骆驼祥子》读着,读着,渐渐的,我觉得这文字变得沉重起来。文字的沉重反映了老舍手里握着一支沉重的笔,胸中揣着一颗沉甸甸的心。面对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满目疮痍的旧中国,怀着对旧社会的愤怒,他写下了这部对黑暗社会的控诉书,严厉地抨击了黑暗现实的残酷,让人读后久久难以忘怀。
这部小说塑造了祥子这一人物。老舍就是从这样一个小人物入手,以他的命运为线索,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这些身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吃人”社会中的弱者,被吃的对象。
起初,祥子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与想象,但似乎在那人“吃人”的社会中,所有贫苦的弱者的命运都早有定数。果然,祥子对生活的希望与信心就一次又一次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渐渐地,他失去了自我,丢掉了本色,虽然在初期他做过一些反抗,但在那巨大肮脏腐朽的浊流之下,他的反抗是那样的孱弱,那样无力。终于在三起三落之后,彻底走向深渊。他不再期望,也不再绝望,他成了一个“活死人”一个十足的“野兽”,他贪婪、狡诈、自私、懒惰,已经谈不上人格与尊严。祥子从人退化为野兽,自身的原因固然存在,但毕竟社会因素的作用太大了。小说结尾发出了最后的控诉:祥子成了这个社会病态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腐朽社会的殉葬品!
《骆驼祥子》,上演了一幕悲剧,控诉了一个社会,成就了一个作家,让人难忘,让人痛心。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是名爱书的女孩,曾经看过了许多书。你们肯定也是个书迷吧!
其实我不仅也是个书迷,而且还是个哈迷。大家此时可能都会猜的出,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幻想作品《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人J.K.罗琳,这本书很有想象力,于是深受人们的欢迎,成了一本家喻户晓的好书。
首先,这本书谈到了魔法,魔杖,长袍,巫师和魔法学校,其中还有一个可怕的黑巫师;伏地魔,他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但当时,哈利的母亲曾千方百计地保护哈利,这种不顾自己生命的母爱在波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地爱的痕迹。
哈利小的时候被寄托在姨母和姨夫家,长大以后,进入了魔法学校。在种种怪事和伏地魔卷土重来的恐慌之中,哈利和朋友罗恩.赫敏找到了所有的魂器。故事情节紧张刺激,跌宕起伏,在第七部也就是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的结尾,哈利和伏地魔单挑时,伏地魔死了,他最后还是失败了。
虽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厉害,但终究是个恶毒残忍的黑巫师,最后还是被消灭了,因为哈利身上有爱的烙印,是正义的象征,残忍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永远不会。
我十分喜欢冒险,欣赏勇敢。我觉得哈利.波特就是勇敢的英雄,支持正义,消灭了伏地魔,拯救了整个魔法界,同时也为父母报了仇。其中的伏地魔是反面人物,也代表着邪恶,哼!坏人的结局和下场就应该很坏,真是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呀!
《哈利.波特》真好看,你也买一本吧。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9
“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就是“海洋”,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无比愉悦。2015这一年,最难忘记的就是买到了《我愿走遍世界每个角落》这本书。
一天,我做完作业,像往常一样来到西单商场的书店,东瞧瞧西看看,似乎没有一本书让我动心。于是乎随意拿了一本翻看,瞬间就被作者“朴实”的油画所吸引。为揭开油画的神秘面纱,我认真阅读起油画下面的文字,这下被它彻彻底底吸引了。书中的美句数不胜数,让我现在还记忆犹新的是:“瀑布、山涧、流泉,生命之水在辽阔的天地间自由自在地飞舞奔泄……”书中有太多的见闻,让我的眼界瞬间拓宽了。我决定把这本书买回家,再认真读一读,长大后要像作者一样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走出商场,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将书揣进我的衣服里,一路奔跑着回了家,衣服湿了,庆幸的是书却一点没有被淋湿。
感谢2015,同时感谢《我愿走遍世界每个角落》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学习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的人生道路还很长,知识的道路更加长远。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是益友,臧克家说:“读过一本书,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就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书籍好似一艘船,它载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我匆忙,书本是我善良的朋友;我悠闲,书本是我真诚的伙伴。生活于善良和真诚的氛围里,哪儿还有不悦之理?
记得三年级时,作业有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同学》。我回到家,咬着笔杆,不知道选什么题材好。天一直阴沉沉的,像老天哭丧着脸。过了一会儿,就下起雨来了。阴雨绵绵,让人心底也阴沉沉的,茫然若失。向四周扫了一圈,一本我从未看过的书——《我的同桌是班长》进入到我的视线里。好奇心驱使我翻看它,优美的文字,漂亮的图画,有趣的故事,太好看了。于是我捧着书本两侧,目不转睛地望着,偶尔因故事的高低起伏而发出几声长叹,过后如释重负般发出几声清脆的笑声。这时我看累了,抬头一看墙上的表,6点了!还有一篇作文没写!写什么好那?一回想刚刚看的书,笔底下好像有源源不断的泉水涌流出来,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一篇作文竟全写好了。
记得还有一次,是在很小时,母亲便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甜甜的,味道好极了。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甜的。读书的不仅仅是我一个,在我们学校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星期五的下午,我们都有一两节阅读书时间。在学校里,读书学习是我的天职,在老师孜孜不倦的教诲下,我的羽翼渐渐丰满。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读书,是我拥有了智慧,拥有了快乐,拥有了财富。在书中,我感受到了不同的心情:兴奋的、悲伤的、忧愁的、生气的……也尝到了不同的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辣的……在书中,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可以充实自我,可以开阔视野……总之,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好处,我爱读书,就像老鼠爱大米。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书:我在《超新星纪元》中感到骄傲,在《圆明园的毁灭》中感到愤怒与惋惜,在《开国大典》中感到自豪……但是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应为太调皮、捣蛋被转进了巴学园。在巴学园学习了一段时间过后,在别人眼里看来是“怪人”的小豆豆终于改变了大家对她的看法。
我印象最深刻一段是:小豆豆在上厕所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最心爱的钱包掉了下去,小豆豆当时惊慌失色,后来,小豆豆把下水管道的杂物全部挖了出来。小林宗作校长看见了,仅仅只说了一句话:“等会挖完时,要把这些杂物重新放进去。”我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了小林宗作校长非常有责任心,对小豆豆的教育方式非常特别。
大作家罗丹曾经说过一句话:“其实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能发现美得眼睛”。《窗边的小豆豆》不就是映射出小豆豆的美吗?慈祥的父母,辛劳的清洁工,可敬的老师……这些不都是我们生活中发现的美吗?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切地了解到了什么是自然美。这真是一本让我难以忘怀的书,有机会我还会继续再看的。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终身难忘,那就是四大名著中的神话故事《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真经的故事。这本书是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看到它,就爱不释手,连忙拿起来阅读,书里的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停不下来,感觉非要把这本书看透了不可。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争强好胜、向往自由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刚正不阿的沙和尚,还有他们一心向佛的师傅唐僧。他们虽然性情和向往各不相同,但能够团结起来,最终通过了九九八十一次磨难考验。
这里面的故事千奇百怪,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大家都知道,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使用了计谋,让师徒四人分裂,受冤枉的孙悟空被师傅赶走,临行前,他并没有大吵大闹,二是给唐僧行了一个礼。这段情节让我非常感动,孙悟空虽然很性格狂野,但在具体细节上却能忍住,这也许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还有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有段时间寸步不离,它渐渐地成为了我生活中的好伙伴。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在我的书橱里,有一本泛黄的作文书,里面的文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了,但我还是把它当作宝贝似的珍藏着,因为它承载着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
记得那年我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和同学借了一本作文书回家,写完家庭作业便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连晚饭也顾不上吃。一旁的父亲乐呵呵地问我:“是什么好书让你如此着迷?”
我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作文书,无暇搭理父亲的问话,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不情愿地说:“一本非常好的作文书,可惜……”可惜什么?父亲满脸疑惑。
只可惜,作文书明天要还给同学,我今晚只能囫囵吞枣地看一遍。父亲又问我:“看过一遍不行吗?难道还要看第二遍不成?”我苦苦地笑了笑,然后争分夺秒地看书,父亲也只好自讨没趣地忙去了。
已经很晚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作文书,我真希望将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诵下来,可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催我睡觉,我知道他舍不得因为我看书而耗去大量的灯油。不一会儿,父亲终于如愿以偿,我带着无尽的遐想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同往常一样我早早起床,却发现父亲趴在我的书桌前,还伴随着轻微的鼾声,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上前看个究竟。或许是我的动作发出的声音,或许不是,父亲被惊醒了,他猛抬头,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一张充满倦意的脸庞,让我顿生惊讶。
没等我说话,父亲就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桌上的纸张,还不停地自责:“唉,我怎么就睡着了呢?就差两三篇了,要不我继续完成?”
我一下子明白了,父亲整整抄了一夜的作文书。我忙拦住父亲,说:“爸,您怎么这么傻啊?”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我知道你没有一本像样的作文书,真是委屈你了,看得出来,这本书你非常喜欢,再说了,一本好书不能只看一遍,要经常去读……”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小心翼翼地捧起父亲那红肿的右手,轻轻地揉着、揉着,父亲却不屑一顾地说:“没事,没事,我把剩下的抄完吧,你好将书还给同学。”
紧紧地搂住父亲,我一个劲地摇头:“不,不能再让您辛苦了,剩下的部分我来抄。”那时,我真的无法用言语表达对父亲深深的敬意。终于,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本特殊的作文书装订成册了,父亲抚摸着作文书爱不释手,我更是百感交集。
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精湛的印刷,她只是一个手抄本,内容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蕴藏着博大的胸襟,凝聚着深远的情怀,我百看不厌,每个字符、每个标点我都铭刻在心、终身难忘。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简、爱》、《儿童文学》、《哈佛女生刘亦婷》......但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书中介绍了18岁的学生杨略的学习生活。杨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到底在为谁读书?确实有点说不清楚,认为是在为妈妈和自己读书,这些因素都有,杨略很想成为一个清华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妈妈更是有这个愿望,所以妈妈每天都给杨略安排了许多的作业,作得杨略喘不过气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努力学习,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慌慌张张,而是沉着冷静的应战,最终以惊人的成绩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学录取,他在成功的同时说了一句话:我在成功的同时,我要感谢的人是自己,感谢自己的选择,因为是我自己铸就了自己,我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
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略说的那句话,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败,不可能在知识的高峰上是一帆风顺的,最重要的是能够面对失败,学会从失败中学到经验,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纪时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类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只要你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金秋已经到来,我们更要干出一番作为吧!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每当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它又勾起了我对《草房子》那浓浓的回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门外不停的叫,屋里屋外十分炎热。但是,我的心中却十分清凉。书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幽默,让我仍然历历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干任何事都不想后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数不胜数。他很想抓上几条解解馋。可是没有网怎么办呀?于是,他便冲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帐扯了下来,做成“渔网”。他运气好,捕到了很多鱼虾,他就让妈妈做了一顿大餐。吃饭时,他正吃的来劲儿,妈妈问他:“你用什么做的渔网?”他支支唔唔地说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帐做的”母亲十分生气,但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因为那是夏季,蚊子多,没有蚊帐的桑桑被叮得满身是红包。
像桑桑做的这样的傻事谁没有做过?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点饿,就问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到一条“恶计”。于是,我就对妹妹说:“冰箱里有一种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听,三步并作两步的去拿,她打开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来咬了一口,就听到“哇!好辣呀!!!”只见她脸被辣的通红。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来了,她看见赶紧帮妹妹洗脸,这才安静了许多。当天晚上,我就被骂了一顿。
我很喜欢桑这个男孩,他十分调皮,但也很可爱。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已经盖上了一座座金黄的草房子!
最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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