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2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本书介绍的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下着雪的除夕之夜,赤着一只脚,在冰天雪地里,穿着一件不大合适的大围裙,显然是她妈妈的。小女孩沿着大街高声叫卖:"卖火柴来,大家买火柴吧!"可是,没有人买她的火柴,没有人给她一个铜板,没有人关心她,更没有人同情她。小女孩蜷缩在墙角,浑身瑟瑟发抖,她终于忍不住了,小女孩抽出一根火柴明火柴划着了,在火光中她看到香喷喷的烤鹅,她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小女孩正准备拿的时候,火柴棒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小女孩又抽出第二根火柴,小女孩看到了一棵美丽的圣诞树。圣诞老人正和一群孩子在欢乐的玩耍,她正想加入他们的行列,站起来时,火柴棒又灭了,眼前什么也没有了。于是,小女孩又抽出了第三根火柴,划着了,这时候,她看到了慈祥的奶奶,小女孩恳求奶奶带她离开这儿,离开这个寒冷、饥饿、没有快乐、没有关怀的地方,去天堂过幸福的日子。奶奶伸出双手抱着小女孩幸福地走了。
第二天,人们来到这里看到小女孩蜷缩在墙角,双手握着三根燃尽的火柴梗,脸上挂着微笑痴痴地望着远方。可怜的小女孩,我不禁为她的遭遇所难过,为她所处的时代悲哀。
通过阅读《美火柴的小女孩》,使我们了解到那个年代人们生活多么悲惨,对于一个小孩子她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天地,只把美好的愿望寄托于追求天堂的生活。
我深深为小女孩打抱不平,为什么,她的亲人不关心她,为什么,身边的人不善待她,为什么,人们那么冷酷无情。为什么……
比起小女孩,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多阅读一些有利于我们学习的课外书。来充实我们的头脑,让我们了解过去,看到现实,展望未来!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3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仅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历史人物故事。简短的语言中,却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中,我知道每一个小学生,犹如一块璞玉,不经过精雕细刻,怎能成为一件精致的玉器呢?我们从小就要立鸿鹄之志,要珍惜每一分钟,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又告诉我积少成多的道理,而且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从“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中,我又读懂了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作为的,而勤奋好学的人,才会事业有成。我常常用这些话来告诫自己,使我有了更多刻苦学习的动力。
《我特别喜欢读“孟母择邻”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母亲剪布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我还喜欢听黄香的故事。“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中,黄香只有九岁,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这个故事,使我很受启发,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礼貌待人、珍惜时间、勤奋好学,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它的确是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书籍,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汲取精华,幸福健康的成长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4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5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 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 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 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翻书时,就会看见它倒放在书柜上,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
幼儿园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老师拿着故事书给我们午睡的小朋友讲故事,因为那时的我只会胡思乱想,幻想故事里的人能够出现在我的身边。后来,我认了 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可以自己探索童书的奥秘。再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 笔……
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相当于我的启老师。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6
我的第一本书一文的作者在文中写道:“乔元贞考第一,而‘我’考第二,父亲说元贞比‘我’有出息,后来,元贞上不了学,而我读了中学读了大学,成了现当代著名诗人,可元贞呢?他成了一个街头商贩。”读到这儿,让我不禁想起了伟大科学家培根的一句话 “知识改变命运”。为什么原本有希望的元贞成了一个街头商贩,而居于他后的‘我’却成了一个诗人?原因是什么?知识。
知识改变命运,这种例子古今比比皆是。
古代的仲永是大家所熟悉的一个神童,他五岁时因先天所赋予,就能写出有相当质量的诗,一时成为乡里邑人大户人家的坐上客,大家都坚信仲永将来肯定是一个了不起的才人。可惜,他父亲没让他读书,他所掌握的知识就只有原先这一点,无法在学业上发挥他的神智,最终成了一个平常人。可见没有一定的知识,神童也会成为普通人。
美国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自幼因病成为盲聋哑人,在莎莉文老师的教导和家人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自强不息下,成了一个知识渊博者。一个原本对世界不抱任何希望的残疾人,用知识在她身上谱写了奇迹。她的事迹曾两次被拍成电影,使几乎每个人都引以为豪,毫无疑问,是知识改变了她,将她从黑暗中拉了出来,使她闻名全世界。
无独有偶,我国的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何其相似。如过张海迪不看“镜子书”学习,以非凡的毅力去获取知识,怎可能成为医生和作家?如果没有知识,像张海迪这样的人,不仅不能服务与人类,还将成为他人的累赘。是什么改变了张海迪的人生,让她的人生体现出如此辉煌的价值?毫无疑问,又是知识!
因此,我非常推崇“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
朋友,让我们以张海迪与海伦凯勒为榜样,趁着少壮努力学习,多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让知识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让知识改变国家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8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9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读后感,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0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中国畅销X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1
花儿的梦想是开出鲜艳多姿的花朵,小溪的梦想是早日奔向苍茫的大河,而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
这个梦想要追溯到五年级的一节美术课上,这节课的内容是自己制作一本书。当老师展示其他班同学制作的图书作品时,我一下就被迷住了,有小说、绘本,还有脑筋急转弯……每一本都是图文并茂,设计精美。我早就有写一本刑侦类小说的冲动,看完老师的介绍,我跃跃欲试。
我找出两张淡蓝色彩纸,将其裁剪成封面和封底。我先在封面上方用空心字体写上“神探陆俊阳”,还把“神”字的一竖设计成了一把利剑,意指最公正、最有力的武器。接着在“书名”下画上了书中人物形象,其中“神探陆俊阳”最为帅气,他头戴礼帽,三七开的刘海遮住了一只眼睛,显得神秘而高贵。
同桌一看,惊叫道:“陆俊阳设计的封面太酷了!”不一会儿,同学们把我围了个水泄不通。我清清喉咙说:“更精彩的内容还没写出来呢,各位敬请期待吧!”“我要预定第一个看!”“我第二个!”看来,书还没出,粉丝倒来了一大批!我心中窃喜。
接下来的十多天,我课间顾不上玩耍,埋头苦写。回家后,也是先写上一段再吃晚饭。有时上课无聊了,我就偷偷抽出书来继续创作。文字基本完工后,我在每一页的空白处画上插图。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这双妙手,随手几笔,就绘出了案发场景或嫌疑人的背影。当我把写好的书带到班级时,同学们争相阅读。要不是我保护得好,这书定会遭受“五马分尸”之厄运。
看到我的第一本书如此受欢迎,我决定趁热打铁,继续创作,虽然有些稚嫩,有些荒唐,但我相信,我会用我的笔写出一个美好的明天!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2
我小时候,天性好动。从一年级就爱上足球,这种无拘无束地奔跑,完全跟安安静静看书搭不上边。可自从我读了《三国演义》,书就成了我心中最牵挂的一部分。
还记得那是二年级的寒假,跟爸爸从机场回来,一下子就盯住了那套自己小时候读了又读的《三国演义》。这是一种小连环画,一张纸上面是画,下面是文字,每一章为一本,每一本虽然只有手掌般大,可内容却无比丰富。我随意地翻翻,漫不经心地读下去,可才看了一两本,这丰富有趣的故事,就把握深深地吸引住了。首先当然是这栩栩如生的画面了,看,这位文官,一手持公文,一手按宝剑,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瞧,这位大将,身披铠甲,右手粘弓,左手搭箭,好像只要稍一松手,箭就会离弦而出,敌人应身倒地。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重任在身的将领。其次就是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这使我了解了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我了解了乱世枭雄曹操,认识了善良勇敢的刘备,见识了英勇无敌的赵云。
有时,我读到精彩的部分,自己也忍不住舞动了起来,我将自己想象为一员大将,挥舞着大刀,冲锋陷阵,勇敢地和敌人厮杀。我斩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我挑死了一个,还有一个……就这样,我一玩就是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发现我又在床上蹦蹦跳时,我才醒悟过来。有时,看着书,我联想着我建立了自己的军队,要不跟很蠢很弱的敌人对峙,敌军当然被我军打得落花流水、稀里哗啦,我军旗开得胜、班师回朝,很是威武,这些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行为,恰恰是对读第一本书乐此不疲的。
就这样,这本书为一个孩子打开了书国之门,又创造了一个在书的王国中遨游的生灵。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3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4
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书《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5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看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是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是汤姆叔叔的自画像,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上帝和自由的渴望,使我急切地想读这本书。而书的后面便是几行字,那几行字是对汤姆叔叔一生的评价。
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她亲眼目睹黑人奴隶的遭遇,对他们充满了同情,从而创作了这部小说。小说主要写了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舛,渴望自由。他曾有几次获得自由的机会,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其他黑奴而放弃了,他要与黑奴们同甘共苦,最后因不愿意揭露两名女一奴的行踪,掩护她们逃离而被凶残的奴隶主殴打致死……
小说透溢出“真”与“美”的魅力,它是一部影响了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曾经说:“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也是不幸的。汤姆叔叔他不怕困难,向往自由,最后为自由而献身。在这本书中,我还认识了善良可爱的伊娃,乐观、漫不经心的奥古斯丁,温柔、漂亮的凯茜。现在人与人之间已经平等了,美国彻底废除了残暴的奴隶制。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忘了曾经为了自由而奋斗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良、宽容是人性的根本,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文中的汤姆叔叔虽然还是成了奴隶制的牺牲品,但是他为自由而奋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人们为人类世界的禾口谐发展而奋勇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汤姆叔叔已经胜利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难道还会不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拿来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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