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自述作文

2021-03-04 关于书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书的自述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的自述作文1

  家,这是一个充满温馨和爱意的字眼儿。我的家住在一对年轻夫妇的书柜里。这对我们书来说,那里没有一丝温暖,我和伙伴们受尽了冷落和折磨。那里简直是阴暗恐怖的地狱。在那里,毎当我感到孤独、忧伤的时候,便会回想起我的身世和不幸的遭遇。

  1899年,我诞生于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笔下,他给我取名叫《复活》。我诞生后,受到了各国人民的欢迎。20世纪九十年代,我又一次来到中国。一天,人们把我带到。云南省昆明市的一个书店里。从此,我就站在书架上供人们选购

  一个春天的傍晚,我在穿着朴素的人群中,意外地发现两个特别时髦的青年。那男的身穿“奔驰”运动服,脚蹬“耐克”靴;女的打扮得像一朵艳丽的花,身穿一套时髦的裙子,靴跟髙得没法再高,那头发像铜丝一般挂在肩上。我听见人们小声议论:“这些人常常出入于酒吧、舞厅,令天怎么有空到书店来了?真是外星人降临地球!”

  过了一会儿,那两个“外星人”走了过来,男的还抱着一大摞书,每一本都很厚。我定睛一看,头一本是我的同胞兄弟《战争与和平》,他们走到我跟前,把我从书架上抽出来,让我也加人了那支“名著大军”的行列。又过了片刻,我们的队伍进一步扩充,男靑年抱不动我们了,就说:“这么多,足够了!”可那女青年却不慌不忙地说:“再买上一点,得把我们的书柜装满了才行。现在流行的是‘知识爆炸’,书是很重要的标志。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有文化,把书摆在家里是最好的。”她还挺自信地说:“我敢断定,书将成为最新的家庭装饰品!”

  啊,原来他们把我们买下来,不是为了增加知识,而只是为了放在家里作装饰,让别人知道他们有文化,以赶上“知识爆炸”的潮流……。

  就这样,我们来到这对年轻人的家里,并一直呆在那死气沉沉的书柜里。主人从来没翻动过我们一下,只是在他们的朋友来的时候,男主人才会指着我们向朋友介绍,他和女主人如何重视提高自身的修养。当朋女用敬佩的口吻恭维他们时,女主人那浓妆艳抹的脸上就会露出一丝自豪的笑容。

  时间长了,灰尘大军向我们发起进攻。这些恶魔把我和伙伴们打得鼻青脸肿,可主人整天忙着到舞厅跳舞,哪管我们呀!雨季来临,潮湿的空气向我们袭来,有的伙伴身上长了霉,他们痛苦地呻吟着,呻呤着……。

  啊,难道我们就这样度过自己的一生吗?我们被认为是人们的精神粮食,全人类的营养品,可为什么有的人买了我们,却不把我们当作良师益友,不懂得我们的真正价值,而只让我们充当一下新潮流的装饰品呢?作家賦予我们的使命是让人们懂得人生的真谛,得到艺术的享受,可现在,我们已经失去了自身的价值,变成了一堆废纸。

  主人啊,你们赶快觉醒吧!让我们不仅装在书柜里,也装在你们的心中,让我们拥有一个温暖的家,让我们重新复活!

书的自述作文2

  大家好,今天的主角是我——一本漫画书。我既讨人厌,又讨人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我是红色的,原本和我的同伴在报刊亭上摆着,过着说说笑笑的日子,可是,这种日子在某一天结束了……

  有一天,我正在和我的同伴聊天,突然,我们的主人——报刊亭的老板把我们从染满灰尘的柜子里拿了出来,拍拍我们身上的灰尘,自言自语地说:“这些漫画书都不新了,在不卖掉就没人买了,今天碰碰运气吧,也许能卖出去。”主人把我们放在了最显眼的地方。不一会儿,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从我们前面走过,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停下了,她在等公交车。她回了回头,看见了我们,眼睛直放光,她摸了摸她的口袋,摸出了3元钱,缓慢地向我们走来,胆怯的问,:“这本漫画书多少钱?”主人答道:“5元!”小女孩想了想,说:“能不能3元卖给我?我只带了3元。”主人想:反正也不新了,再不卖掉就赔钱了。主人说:“那好吧。拿去吧”

  就这样,我被我的新主人带回了她的家,我被她藏进了书包。我随她来到她的卧室,她打开书包,小心翼翼地把我拿出来,小主人向四周望了望,把卧室门锁上,便拿起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当——当——当”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她连忙把我藏起来,快步走出卧室。

  “妈妈!你回来啦!”“嗯。回来了,你在干什么?”“嗯……嗯。。。写作业啊。”“哦,那快去写吧。”“嗯。”小女孩快步走进卧室,拿起我,又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她的妈妈推她的房门,看到了她正在看漫画书,生气地吼道:“干什么呢?看漫画书呢。是吧!”“妈妈……我就是想看看,同学们都有,就我没有,我以前借过他们的书看,很好看的,所以…。所以我就买了一本。”“漫画书?漫画书有什么好看的,多看看作文书!那些漫画书是不好的,就像你结交了坏朋友似的,和他时间呆长了就会变成坏学生。”我听了,极不是滋味,都想跟他们理论一番,凭什么说我们漫画书不好,可惜人类听不见我们说话。小女孩说:“妈妈,真的很好看。”“好看!我可没见得有什么好看的。”我被她的妈妈一把夺回来,撕了个粉碎。她妈妈生气的.走了。还是小女孩好,她把我拾起来,自言自语地说:“真,真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那么讨厌它。”说着说着,眼泪就啪啪地落下来。并说:“可怜的漫画书,妈妈撕了个粉碎。哎……”过了几天,我被她妈妈卖给收废品的了。

  收废品的把我送入了回收站,我做漫画书的日子就这么结束了。现在我就在想为什么大人那么讨厌我们,难道是因为我们是漫画?内容不好看?怕我们影响了他们孩子的学习成绩?我们又不是什么危险品,只是很有趣罢了。难道让孩子们在紧张的学习压力下放松娱乐一下不好吗?

  作为一个漫画书,我真的希望父母们能不要那么排斥我们。体谅一下孩子们吧!让他们在闲暇的时候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书的自述作文3

  大家好,我是一本书,一本纸质的童话书,我的名字叫“木偶奇遇记”,出生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我的爸爸叫科洛迪,是个意大利的作家呢。我长得很漂亮,特别招小朋友喜欢,我的身体用的是上等的木浆纸,皮肤光滑白皙,不仅有文字,还有好多插图,而且全是彩印的呢!但俗话话说“书不可貌相”,我可不是靠脸吃饭的,人家是很有内涵的,匹诺曹的故事就出自我的口中。

  出生后不久我就被装进了厚厚的包裹里,我坐过汽车、火车,还有飞机,和其它兄弟姐妹在库房里借宿,最后大家走散了,我被送到了遥远的东北,于是见到了我此生唯一的小主人,一个可爱的小姑娘。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打开包裹看到我时那惊喜的神情,她冷不丁地吻了我一下,把脸扎进书页,狠狠地嗅着我身上墨与纸混合的清香。看着小主人胖嘟嘟小手将我轻轻翻开,专注的眸子不落下每一行文字,有时还轻轻的念出来,当时真的感到幸福极了,我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爱读书的小主人。

  谁料好景不长,小主人看到一半以后就总是丢下我,不是玩电脑就是看电视,在被妈妈发现之后又匆匆跑回来把我翻几页,就这样过了很久,小主人依然没有把我读完。小主人有个很可怕的习惯,她看书的时候特别喜欢压书脚,一天一天地过去,我的书脚脚都被压弯了,有的还被不小心拽掉了,真的好痛啊。虽然有时候小主人妈妈会帮我把书脚铺展,可不管怎样我都回不到曾经崭新的时候了。小主人有时候还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菜油和果汁我都尝过,一点都不好吃,我的书卷香也越发淡薄了。

  有一天,小主人的好朋友来家里玩,小主人将我拿出来和她一起看,起先我还沾沾自喜,谁料这小伙伴儿原来就是传说中的熊孩子,竟然撺掇小主人用油笔在我身上乱画,噢,不,所有插画中的人物都被变成了匹诺曹,俩人还比谁画的鼻子长。可真正的灾难还在后头呢,他们觉得我扉页的彩纸很漂亮,竟然要撕下来叠飞机,我拼了命的挣扎呐喊,可他们听不到。

  再后来,我被放到了高高的书架里,被小主人遗忘了,在这里我看到了很多我的同胞,儿童画报、十万个为什么、草房子、还有格林童话,大家都如风烛残年的老人,与其说是书,却又与废纸相差无几。没过多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小主人有了新书,我知道那本书有一天也会和我一样吧。

  如今我就要被当做废纸卖掉,书柜里没有多余的位置了。小主人已然长大,不再像曾经那样任性,可她还会记得最初相遇时我的样子吗,还会记得我身上淡雅的清香吗,还会记得阅读时那份愉快的心境吗?

  万物有灵,每一本书都是渴求被善待的精灵,我们将历史记录,将智慧传承,将情感分享……如果有来世,我希望遇到一个真正爱书的小主人,把我当做她的朋友。

书的自述作文4

  我是一本老态龙钟的书,我的名字叫《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虽然我才10岁,但我已经严重的衰老了。岁月在我脸上留下一道道伤痕。此时的我孤独地躺在图书馆的桌子上,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我在两岁那年进了图书馆,意气蓬发的我浑身散发着书香气,面对众多图书,兴奋的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真是图书馆大了什么书都有啊。作为一本书,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更多的人阅读。我也如此。在我所在的书架上最牛的要数那本《四书五经》了。据说他曾创下两个月不回书架的记录。还扬言说什么要拳打四大名著,脚踏四库全书。让我们好不羡慕。

  记得在第一次被借出时我是如此兴奋,一个小女孩将我从书架上抽出并带了出去。我在她的书桌上呆了一个星期并带回了一张书签,这让我在同胞面前炫耀了好一阵子。

  一个月后,一个穿灰色衣服的男生看中了我并将我带回宿舍。在晚上熄灯后,我不幸因他的一个翻身而落入床下,并在那个潮湿的环境中呆了近一个星期。哪次遭遇严重的损害了我的身体,并使我落下了关节炎的毛病。

  四岁那年,一个大一新生看中了我,并对我中间的那幅油画爱不释手。在还书的前一天,他将那页油画撕了下来。我当时感觉痛苦极了,那种感觉已经不能用撕心裂肺来形容,因为它本身就是撕心裂肺。我带着伤痕回到书架,向同胞们哭诉我的遭遇。《三国演义》老伯劝我:孩子忍一忍吧,这都是没办法的事,你看我在这里呆了十年,已经少了十几页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哪。我伤心地点了点头。

  六岁那年,我爱上了对面书架一个漂亮的女孩,她叫《飘》。在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我向她表了白。她委婉地拒绝了我,她说:“虽然你人很好,但是你的页码残缺了,我总不能嫁给一本残缺书呀,即使我同意,我父母也不会答应的。”我流着泪回到了书架,在伤心中告别了我的初恋。

  我在风雨中度过了余下的四个年头。在这些年里,我承受着被人涂画的痛苦,在这些年里,我学会了忍耐。但是我依然迅速的衰老了。如今,书老珠黄的我已丧失了阅读的价值。我知道我的时日已经不多了。我静静地躺在管理员的桌子等待着被送往收购站。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管理员看我还有心事未了。

  “在我最后的封面上还有一张油画,你把它撕下来送给大四一名叫艾司书的孩子吧。三年前他取走了其中的两幅,我希望这三张油画能够团聚。”

  “我会的,还有什么要求吗?”管理员说。

  “我就要进收购站了,我希望你能将我的两页封面粘好,我希望走的体面一些。”

  “这好说,我会给你粘好的。”

  我感到胸部又开始隐隐作痛,“我……我还想见一下……《飘》。”我艰难的说。

  管理员的话让我一下子晕了过去,“《飘》啊,她在三个月前被人偷走了……”

书的自述作文5

  “叮铃铃,叮铃铃……。”,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响了,这悦耳的铃声听上去令人无比振奋,想必我的小主人——王昭景,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王昭景他在一个月前拿到了我,那时的我,还是一本崭新的数学书,漂亮的封皮,里面干干净净的,而如今,却有点皱皱巴巴了,活像个历经沧桑的老妪。我的小主人每天都要翻开我,阅读我肚皮里面的铅字,还用笔在上面写写画画的,尽是些奇奇怪怪的字母和符号,不过我早就习以为常了。

  主人站起来一边快速地收拾书包,一边与同桌大声而兴奋地谈论着接下来的足球课,他那黑镜框后两只乌黑的圆眼睛里,我看到了一丝又一丝的兴奋,他对足球的那份热切盼望,让我多少有点嫉妒,唉!主人还是个13岁的男孩,正是贪玩的年纪。他三下两下收拾好书包,往肩头上一甩,潇洒地转身跑了(其实我并不这么想),当我恢复了理智之后,才发现他早已飞离了教室。

  什么?他收拾书包时,只顾说笑,眼睛都没好好看,竟然把我忘在这里了,把我忘在了银河系太阳系地球亚洲中国北京海淀区十一学校容光楼t403,这间既陌生又恐怖的地理教室里?哦,不!我环视四周,大大小小的地球仪,漂亮的地图册,乱糟糟的座椅,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这时,我隐隐约约地感到肚腹里有点难受,嘿!这不是小主人昨天的单元测试卷吗?老师留了一大张试卷,小主人昨晚做到十点才完成的。

  忽然,我替小主人着急起来了,下午第二节课就是数学课了,他要是不在中午找到我的话,下午的课可就惨了。此时,我心里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一直等到明天上午的地理课,也就是要在这鬼异的地理教室里在待上一晚上,而我的小主人,说不定又得着急到处找。

  这时,门“哐”地开了,我的小主人冲了进来,额头上全是豆粒大的汗珠,他仔细地搜寻着每个地方。我兴奋地叫了起来,有救了!很快,他发现了我,欣喜若狂地把我抱起来了。长嘘了一口气,急匆匆地又冲了出去。他蹬蹬地跑下楼,像个小旋风地往回跑。啊!多熟悉的怀抱呀,两侧的绿树上挂着无数盛开的花,随着清风,轻轻摇摆着,空气里散发着各种花的香,暖洋洋地阳光照在身上,驱走留在我身上的冰冷,虽然有些颠簸,可我就喜欢这熟悉的怀抱。

  快要上数学课了,我不禁提起了心,主人三步并作两步跨上台阶,风一般跑向柜子,我也焦急地为他打气:“加油,快到了!快到了!”还好,上课铃声还没响起,我心里平添了一份希望。突然,我听到一声绝望而愤怒的声音:

  “我的卡呢?!“

  这句话像一块坚硬的石头,轻而易举地打碎了刚刚平复的心情,我那粗心的小主人几乎瘫坐在地上。与此同时,上课铃声打响了,平常那么悦耳的铃声,现在却是那样的刺耳。

书的自述作文6

  晚上,我在床上看着作文书,其中一篇《书的自述》写得那么引人入胜,让我一时思绪万千……想着想着,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书架上休息,我往身上一看,我没有了四肢,没有了皮肤,没有了五脏六腑,顿时,恐惧充满了我的心房:这是怎么了,我惹到别人了吗?怎么我会突然变成一本书呐?不过还好,我的视觉和听觉还没有消失,这至少给了我一点安慰。于是,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原来我的作者是曹文轩,名字叫《甜橙树》,在我的封面上还有美丽的图画,优美地让我不停地欣赏着。在我的面前,人来人往,有的步履匆匆的,有的不紧不慢的,却没有一个人对我感兴趣,甚至都没有往我这里瞟上一眼,我既伤心又失望:我可是出自于著名作家之手,为什么要冷漠我?

  过了几天,一个男孩看见了我,立即对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有了一个小主人。

  我跟着小主人回到家里,小主人给我穿上了一件衣服,我便更加漂亮兼结实了:本来就精美的图案上又加上了透明的保护衣。小主人在开心时,会翻看我,看着看着,小主人显得更高兴了;而当小主人有不顺心的事情时,他更会来翻几页,用不了一会儿,他便会开怀大笑,那些不顺心的事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可是,好景不长,别看前几天小主人对我好好的,可今天,小主人好像不再是以前那个文雅的小主人了。我成了他的“出气筒”,他拿我乱甩,还把我往墙上摔,我已经从一本崭新的书变成了一本破旧不堪的书,我恨当时为什么偏偏是这位小男孩选中了我……

  今天,小主人又“玩”我了。他把我往墙上摔,还把我卷成棍子般的样子,在手中乱比划着,还大叫道:“超人来啦!”最终,我被他扔进了废纸堆,我真想不到,著名作家的杰作,竟然与这些垃圾堆混在一块儿……

  我很伤心地看着清洁车朝我开来,我想我大概会被扔到了离城市很远很远的垃圾山上。。。这可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的结局,一阵心酸不住涌来。

  就在这时,一位衣衫褴褛、满脸是泥的孩子看到伤心地我,眼睛顿时一亮,他如获至宝地捡起了我,立刻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他的书包,迈着兴奋又轻快的脚步带着我回了家。我忐忑不安,怕自己又遇到像之前的小主人一样的人,但是,这次不是。这位孩子把我带回家后,用略湿的抹布把我的封面擦了又擦,又把我压在一本大字典下,经过一晚的“整形”,终于把我恢复了原样。他对我爱不释手,我终于幸运地碰上了一位真正爱书的孩子。

  这天晚上,新主人坐在他家的院子里,点燃了昏暗的蜡烛,仔细地翻看着我。我也仔细地端详着他,这是一张真诚、善良的脸,他正好学地吸收着书里的各种知识……

书的自述作文7

  我是一本书,名叫《全球孩子都喜欢的童话》。我身穿淡绿色的衣裳,上面印着各种颜色的图案,栩栩如生,十分美丽动人。我的肚子里装满了知识,《三只小猪》最能代表我的智慧了。猪兄弟三个靠他们的聪明才智消灭了老灰狼的故事,你一定很想知道吧?

  有一天,我被一个非常喜爱看书、爱护书本的小朋友从书店里买走了,他成了我的小主人。小主人每天小心翼翼地捧着我看,看后总是珍惜地把我藏到书桌的抽屉里。他去旅游的时候还经常把我带出去观光呢!我跟着这个好学的小主人,感到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主人的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我被小主人带进了学校。班里的同学见到了我,就一窝蜂似的围在了我的身边,我几乎被挤得快要窒息了。小主人就把我借给了他最要好的朋友——杨煜。小主人对杨煜说:“你一定要好好爱护它哦!”杨煜满口答应。一开始,他对我还蛮好的,整天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但只过了几天,他就忘记了对小主人的承诺,像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上课的时候总爱拿尺子在我那美若天仙的脸蛋上刻上一记记“疤痕”,使我觉得自己一下子从“白天鹅”变成了 “丑小鸭”。更惨的是,一次下雨了,杨煜忘了带伞,见学校里的同学快走光了,于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当作雨伞,遮住他的头,冒着大雨跑回家去。他自己没有淋坏,我却得了重感冒,好几天都头昏脑胀、无精打采的。

  几天后,我的感冒好了,却差点又招来杀生之祸。那天下课后,杨煜一把抡起我,侧身跨步,动作敏捷地把手一挥,把我当作飞镖射了出去。我早已害怕得瑟瑟发抖了,只觉得身子在空中翻了好几个跟头,被转得晕头转向后,神志昏迷地一头撞在十万八千里远的一棵大樟树上,然后一头栽倒在树下。我想高声呼救,可是嘴巴被树给撞扁了,说不出一句话来,我只得将满腔冤屈吞进肚里。还有一次,杨煜上了活动课回来,满头大汗地跑进教室,拿起我就猛扇起来,还拿我擦汗。我变成小花脸且不说,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痛的。

  几个星期后,我终于脱离苦海,又回到了小主人的身边。小主人见我奄奄一息的,感到很后悔不该把我借给杨煜。

  第二天,又有一个叫徐铭的女同学来把我借走了。我看她长得又漂亮又文静,心里很高兴:这下可有好日子过了!没想到,那个徐铭同学看了书后,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把我的一角给折起来,而不是像主人那样用书签来夹。几天下来,她就把我折磨得伤痕累累了。而她每次整理书包时,也总爱把我的书页朝里胡乱塞进书包,而不是书脊朝里小心地放好。等她把我还给我的主人的时候,我那漂亮平整的外衣变成了今年最流行的时髦卷发了。小主人痛惜地抚摸着我,看得出她心里难过极了。所以我连夜写这篇文章,只想告诉主人的同学们:“你们不仅要像珍惜自己心爱的东西一样珍惜同学借你的东西,而且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来爱护我们,你们人类的朋友——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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