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书的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书的作文 篇1
“噢——不——我可能把我的书落在饭店里了——”我惊叫道。
今天爸爸约大学同学去餐厅吃晚饭,我带着我最喜爱的书一起去了。准备回家时,我可能把它落在饭店里了。这本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定要把它拿回来!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你会不会把它放在我的包里了”妈妈问道。她一点儿也不急,“找不到就算了,明天再去拿吧!”我急忙找到了妈妈的包,在里面翻来翻去,连书的影子也没发现。
我又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姥姥。姥姥无奈地说:“明天如果你找不到的话就算了,我再买一本给你。”听了这话,我比她更无奈,悻悻地走开了。
我已经不想去问爸爸了,因为他一定会骂我,说我连东西都保管不了。
我失落的回到房间,往床上一躺。哎,为什么他们不明白那本书对我有多重要?万一书被其他不喜欢读书的人捡到,他们一定会把它扔进垃圾桶,这样它会变得很脏。之后它会被扔进垃圾车,垃圾车会用它那锋利的牙齿把我的书咬成一千片、一万片,万一……啊,我不想再想下去了!两行眼泪滑过脸颊,我太伤心了。
“咚——咚咚——咚——”,几阵敲门声从客厅传来。是谁,是谁在敲门?我以最快的速度向客厅的门跑去。“啊——我的书!”我兴奋地叫着。爸爸闻声而来……同事走后,爸爸把我臭骂了一顿。
书不在的时候,我是多么难熬。如果下次书不在了,我要决定自己去拿,去寻找,我不想再等待了。同时,我也要保管好我的书,不要让它们再次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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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 篇2
书,是我一生的伴侣,我爱读书,渐渐的,书就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点,我总要带着书。就连去卫生间的时候,我也要带上一本书进去看。
一次,我因水土不服身上起红疙瘩会很痒而不想回老家,爸爸走过来说:“宝贝,你伯伯是卖书的,在那里有好多好多书,你想看那本看那本,如果你不去就太可惜了啊!”
我听这话,早就把“痒”这个字眼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有那么多的书,我哪有不去的道理!“我去!”“书”终于征服了我。
如果你要想读好书,就要先选好书。怎么选书呢?选书就要选名著或经典的书,如果看不懂的话,就选一些激人奋发向上的书,赏心悦目的书,比较出名的童话书和校园小说。大都可以看看,找来阅读阅读,长长不少见识。
对于那些热门的书,可以翻阅翻阅。如果你觉得不好或不适合自己,就囫囵吞枣地过目一遍;如果你觉得非常好并且适合自己的话,则来细读。
我每次读书时都有收获,都会明白一个做人的道理。《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爱心;《彼得潘》虽然不是一直在讲母亲的爱,但是这本书的灵魂就只有两个字:母爱。它让我明白了妈妈的爱是多么的伟大。等等等等……这些书,都是我们的终身伴侣。
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不错。我爱读书,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所以,同学们,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的心灵更加高尚,让我们更加充实一些吧!
书的作文 篇3
一直特别喜欢看书,从小到大看过的书,有将近一百本了。要问我为什么喜欢看书,还得从我幼儿园大班的时候说起。
一天下午,我做完作业,和爸爸妈妈去大姑家玩。由于好奇,我在哥哥的房间里翻箱倒柜,翻出了一本带有拼音的故事书,打开一看,发现书上的插图都是立体的:有可爱的小猫,敏捷的小鹿,有机智的小猴……我吃力地读出拼音。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我也读完了这本故事书。虽然读得很吃力,但这篇故事打开了我通往书的王国的大门。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读书的兴趣愈来愈浓,书简直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离开了书,我就像花儿离开了水,草儿离开了光,大树离开了土。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读后,我也拥有了我的第一句名言:“我把别人贪玩的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
我读书时的感情,总是随着书中故事的情节起起伏伏:主人公愁眉苦脸,我也黯然销魂;主人公欣喜若狂,我也一蹦三跳;坏人得到了报应,我也拍手叫好……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是个什么“疯子”呢。
书的作文 篇4
“一本书怎么可能有五味,有什么样的五味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一、书中的酸味
最近我借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它是讲述一只名叫“紫岚”的狼的。我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大白狗袭击紫岚并从它身上夺取了一块狼肉。当时,我很同情这匹狼,心里感到有点酸,同时也恨这只无情无义的大白狗,因为他知道这匹狼要生宝宝了,还袭击它,真是一只恶犬!
二、书中的甜味
后来,紫岚终于找到了一个石洞,这里冬暖夏凉,非常舒服。它生了五个宝贝,虽然死了一只,但其它狼仔都健康地成长起来,看到这儿,我开心地笑了。
三、书中的苦味
紫岚最看重的狼崽——蓝魂儿是一匹英勇的狼,也是最佳狼王候选人。可是,一天他被人类的捕兽夹(特制的专门捕狼的一种工具)夹住了。最后,紫岚不得不咬断蓝魂儿的腰将其救出来,就这样,它最得意的狼王候选者蓝魂儿死了。在这我借用“关于狼的寄语”对捕狼猎手说:“狼虽然很贪婪,但它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也不是邪恶的代名词,别对狼憎恨万分,就是为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也别赶尽杀绝。”
四、书中的辣味
蓝魂儿死了,轮到双毛当狼王候选人了,它是只喜欢发号施令的狼。在书中,它竟然让紫岚和媚媚爬上几千米高的卡峭尔雪山顶,累得口吐白沫才能下山,还要让紫岚把抓住的猎物分给它吃。看到这里,我气愤万千,心里“辣”气冲天,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为双毛的贪婪而气愤,但它却很无用,在狼王争夺战中被击败,辜负了紫岚对它的一片苦心。
五、书中的咸味
紫岚的五只狼仔,四死一伤,虽然有了狼孙,但卡峭尔雪山还有一个食狼高手,那就是——雕。紫岚为了保护狼孙,被老雕捉上了天空,老雕也古怪,它不肯啄食活体,却非要将紫岚摔下乱石滩。紫岚对一雕并不示弱,奋力和它搏斗,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我为这母爱深深感动,流下了一滴滴咸咸的眼泪。
书,是我的营养品;书,是我感情的加油站;书,更是我生命中精彩而重要的一部分,从书中我体验到了人生五味,我喜爱书,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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