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21-02-01 关于书的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家有许多书,有《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世界名著》、《侦探故事奇观》,可是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的夜里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穿着补丁的裙子。突然,有一辆马车飞奔过来,把她撞倒了,两只鞋子一只丢了,一只被一个小男孩给拾去。小男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嘴里还说:“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把它当摇篮。”说完,就拿着拖鞋走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她太冷了,在墙角里擦亮了第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了一个火炉,她刚想把脚伸过去烤烤时,火柴熄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她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桌子吃的,上面有蛋糕,梅子,还有烤鹅。烤鹅站了起来,向她走去,当她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熄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擦亮最后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比她在富人家里看到的还大,上面插着上千根蜡烛,小女孩刚想摸一下,圣诞树消失了。

  跟她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过年了还可以有压岁钱······如果她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吃好吃的,买好玩的,带她去旅游,让她过幸福快乐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吧,那你也赶快去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喜欢看书,看各种各样的课外书,有漫画书,有绘本故事书,有中外名著《西游记》《夏洛的网》《三国演义》,还有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在这么多的图书里,我最喜欢的图书是《七号梦工厂》。

  这本书的题目很特别,会让你产生丰富的联想,这座工厂是干什么的?这里会给你讲述怎样的故事呢?带着好奇心,我打开了这本书。咦,怎么只有图画,而没有一个字呢?我们看书往往是通过图文结合了解故事内容,可是只有图画的无字书,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好有趣哦。

  书中的图画栩栩如生,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带着红色围巾的小男孩,他来到了高耸入云的观景台,看到了天空中云雾迷蒙。他遇到了一朵可爱的云,在这朵白云带领下,他穿过云层来到了神秘的有着许多大喇叭的“七号梦工厂”。原来,天空的云是从“七号梦工厂”里出来的。这里的云普普通通,长得一模一样。向小男孩求助,帮助他们,让他们的样子与众不同。于是,小男孩就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绘制了各种各样的图案:鱼、章鱼、魔方.......奇形怪状的白云就诞生了。这些白云变得与众不同,每朵有每朵的样子,他们开心极了。在天空中飘来飘去,把天空装扮得生气勃勃,也吸引了人们抬头欣赏神奇的景色。这些白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云生还可以这么美妙。

  原来七号梦工厂是创造奇迹的地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有《伊索寓言》,有《老人与海》……但我最喜欢的却是《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因为我本身就对宇宙方面的知识有很大的兴趣,而这本书讲的全是有关宇宙的知识,这更加让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详细地介绍了黑洞、陨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还有大气层和太阳等相关知识。通过阅读,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种特殊的天体,它能将一切东西都吸进去,就连光也没办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别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还知道了原来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和彗尾三个部分构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种会发光会发热的球体,而我们最熟悉的太阳就是一颗恒星。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书中关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为外星人充满神秘的色彩,人类还设想出了多种外星人的形象,尽管大家对外星人描述的多种多样,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证据,还不能对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个准确的描述。由此看来,还是要依靠我们好好学习去进一步探索了。

  《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新的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它告诉我地球上不仅仅有我们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许许多多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还不能解释的谜团。不过,只要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发现,我相信总有一天这些迷团会被我们揭开。而我,也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希望有一天,我能亲自解开宇宙谜团!

  一本好书,正似一位挚友,你可以与它进行心灵的对话;正似一名良师,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万个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这样一本书。我怎能不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的书柜中有许多书,有文学书、科普书、漫画书、作文书等。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DK公司,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为这本书提供了最新的图像资料。它的封面上有太空中的八大行星。

  当你翻开这本配有精美插图的百科全书,你将会了解到火箭和望远镜是如何工作的,航天员在太空工作和生活的状况,这本书能够帮助你揭开太空边缘的神秘面纱。你将会从我们这颗蓝色的小星球飞往其他神秘的星球,那里可能有有毒的大气、隐藏的海洋和巨大的火山。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我们所生活的地球。地球是一颗独一无二、无比神奇的星球。它是八大行星中距离太阳第三远的行星,也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颗适合生命繁衍的星球。地球表面拥有丰足的液态水和氧气。厚厚的大气层可以使地球表面免遭辐射和陨石的伤害,强磁场则使我们免遭来自太阳的有害粒子流的伤害。

  读这本书时,我有一种体验穿越空间和时间,享受奇妙太空旅行的感觉。

  喜欢在夜晚遥望星空,对宇宙充满着好奇心的小朋友们,快来阅读这本《儿童太空百科全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是。我最喜欢科学,所以我也喜欢关于科学的书。

  那是一本叫做《迷人的材料》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十种人造材料(钢、纸、混凝土、巧克力、塑料、玻璃、碳材料、瓷、植入物、发泡材料),或者叫人造物的特点、用途和性质。

  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都很平常,可他们背后,却有许多不平凡的科学事实!比如钢,虽然生活中处处可见,但是含碳量的高低,却让他们的用处不同。而且要是里面掺了铬,结果就更有趣了。在这种新材料遇到氧气时,铁不会生锈,因为铬已经先和氧发生了反应,形成了透明的氧化铬,这种物质容易吸附在金属上,变成抗氧化层。而且,它不像铁那么硬,所以可以弄成很复杂的形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厨房水槽。

  人是这些物质的主人,这些物质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了。钢、玻璃和混凝土搭建我们的房子;用塑料或纸包着的巧克力给我们可口的零食;纸印成书,供我们阅读;植入物让我们行动自如,发泡材料可以做鞋底,给脚一点缓冲;瓷可以做成各种器皿,盛装我们的美味佳肴;至于碳材料……也许(谁知道呢),未来有一天,我们会坐上碳材料做成的天梯,探索太空!

  这又让我想到:真正的“偷懒”,可以推动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蔡伦就是因为“懒得”在龟甲或麻布上写字才发明了纸。古人就是因为“懒得”用手捧水喝才发明了陶的。

  我爱科学!我要为全人类的“偷懒”贡献一份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作用很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争霸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这本书中,作者以精湛的手法,刻画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等。

  对于奸绝曹操,我还有点不同的看法呢!

  曹操精通兵法,治军严整,爱惜将才。鲁迅这样评价曹操:“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虽说曹操曾“梦中杀人”,有奸诈的一面,可他在临死之前安排了自己身边的人的生计。可见,曹操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曾“煮酒论英雄”。当时,刘备故意在曹操面前装傻充愣,才让曹操以为刘备没有争夺天下之心,消除了疑虑。固然当时刘备已是他的瓮中之鳖,不过他并没有杀刘备。我觉得曹操还是很大度的。

  刘备得以逃脱,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了蜀汉政权。当然,如果刘备当时表露自己又夺天下之心,恐怕会死在曹操的刀剑之下的。

  所以说,自古以来,都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充满魅力的《三国演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书,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少的东西,她能够让我们打开心灵,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莫过于“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 他因为偷一条面包救济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让出狱后,因身无分文便从米礼爱主教那里偷走了一个银烛台,然而米礼爱主教发现后没有报警,而是让他拿走烛台换钱生活。正是因为米礼爱主教的善良举动感化了冉阿让那冰冷无情的心,浇灭了他复仇的火苗,并继续把这种爱传递下去。冉阿让从一个负罪的恶魔蜕变成了一个高尚的天使,这本书完美的诠释了人性的光辉与伟大,体现出冉阿让与米礼爱主教那伟大的爱。而正是伟大的爱,使得冉阿让心中的银烛台被点亮。

  冉阿让的一系列蜕变过程让人黯然泪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辉亦令人感动。他让我明白了:这世间能战胜一切的,不过是一颗充满爱的心罢了。

  当冉阿让重新生活时,一个男子却被误认为是他,而被抓进监狱,冉阿让为了不让这个无辜的人受牵连,舍弃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监狱。当他弥留之际却依然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所着想,当他的灵魂远去时,却已变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来赎罪,拯救了他的灵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教会了我:只有去“爱”,去“帮助”,才能收获一个完整的灵魂,收获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海伦.凯勒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世界中,却能为世界带来光明的伟大女性,她熬过了87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孤独岁月。海伦.凯勒是人类永远的骄傲,她虽然又盲又聋又哑,但是,她用心灵去感受生活,用心灵去触摸生命。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信念,让海伦.凯勒毕业于哈佛大学,并且建起无数家慈善机构,为世间需要帮助的人造福。海伦.凯勒以自己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命运的种种磨难与挑战,终于,在自己人生的黑暗之时升起了永不落下的太阳。

  四肢健全的人,也许永远不会明白残疾的痛苦;在和平年代的人,也许永远不会了解战争的残酷;身价上亿的富翁,也许永远不会体验到穷人的贫瘠与悲哀……然而,他们想过没有,当这所有的预言都变为现实的时候,一切是否会太晚了一些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生命是脆弱的,有时候,它也许就像摘下一片树叶那样,伤害生命总是悄悄的,在不经意间。

  可是,海伦.凯勒却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脆弱”二字可以用坚强去击倒,用信念去克服。

  是呀,毅力是最强大的,它可以战胜一切!就让我们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中相见,让海伦.凯勒带领我们去感悟生命的真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一有空我就喜欢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法布尔的《昆虫记》。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开了一扇窗户。”《昆虫记》打开了昆虫王国的窗户,让我看见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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