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21-02-01 关于书的作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金像背后》。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金像背后》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我喜欢和爷爷奶奶一起去公园;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区旅游;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刚上学前,我还只是个每天把鼻涕往衣服上抹的小女孩,记得,我接触的第一本书是画报,从此,我爱上了看书,阅读量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就来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睡蟒蛇边的雪兔》。

  在昆明圆通山动物中,工作人员为了节省饲料,用价格低廉,繁殖速度飞快的雪兔来喂饱一条珍贵的黑尾蟒,先后有二十多只雪兔全都成了大蟒蛇的“一道菜,无一幸免。但是,当一只叫”大耳兔“的母兔被扔进蛇舍时,发生了让我,让作者震惊的事。它开始和别的兔子没什么两样,惊慌失措,胡乱逃窜,整天寝食难安,缩子角落里瑟瑟发抖,但以后的日子,它就显得与众不同了,母性的力量和生存下去的坚定意志,使它鼓起勇气,两次主动攻击了大蟒蛇。最后工作人员为了保护这条珍贵的大蟒蛇和保全动物园的声誉,毕竟拿活生生的雪兔来喂一条蟒蛇,从道德上讲也不太妥当。终于大耳朵雪兔回家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2008年5月21日的汶川大地震,有一篇报道特别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地震来临时,一个猪圈里养的一头两百多斤的大肥猪正好被压在废墟的下面,困了不知多少天它才被搜救出来,当它被就出来时,可以说是皮包骨头,两个眼珠子深深地凹了下去,猪蹄子软软的,只能发出干哑的叫声。不难想象它是怎么存活下来的,也许是这些天里,它不断地告诉自己:“我不会死的,我一定会平安地出去的。“这才得以存活。如果刚被废墟埋住,它就想:”完了,我完了,我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死的。“结局会是怎么样呢?

  这本书让我收获了一个道理:“当你身不由己地陷入绝境,绝望只是束手待毙,鼓起勇气与命运抗争,才是获得转机,闯开一条生存之路。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窗边的小豆豆》了。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十分有趣。

  这本书讲了小豆豆多次在学校被开除,接着交到了要好的朋友“山本泰明”,和自己学校分享了妈妈做“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学会了怎么支帐篷,和朋友们一起散步,一起度过暑假,一起玩“游戏。

  还认识一个名叫“旱田”的老师,和“旱田老师分享自己以前在其它学校的经历,和校长也谈过许多话,常常还被校长表扬。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小豆豆在巴学园朋友不多,但在大人引导下,终于顺利和别人结为了朋友,而且又能主动与校长老师分享以前的经历,我觉得小豆豆是一个女汉子。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莫过子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

  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小豆豆,如果你喜欢上了她也请你读一读这本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你们想不想知到我与书的故事呀?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我就告诉你吧!我喜欢看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特别是那本《伊所寓言》,最令我难忘,因为那里每讲一个故事,就会告诉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而且我和它之间还有一个故事呢!记得那一次,快要吃晚饭了,而我却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吃饭,我哪里愿意呀,于是,就随口对妈妈说了一句:“妈,你先吃吧,我看完了再吃。”妈妈听了这话生气级了,大声说到:“怎么,看书就不用吃饭了?看书可以填饱肚子吗?看书也得有时间限制吧,该吃饭时总要吃饭吧!……”“好吧,好吧。”我无奈的说。虽然我答应了妈妈要吃饭,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看书,即使在饭桌上,我也在不停的看书,突然我嚷嚷起来“妈,我的筷子呢?”“筷子,筷子不是在你手里吗?”妈妈说到。我看了看手,不好意思的说“真的在我手里。”吃完饭,我又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看书,这时,妈妈有唠叨起来:“刚吃完饭就看书不好,而且你看书的姿势不好,不能躺着,应该坐正来看书。”哎,受不了妈妈的唠叨,只能照做,随着时间“滴答,滴答”的声音,书终于看完了。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虽然今天因为看《伊所寓言》而被妈妈骂了一顿,但是,我还是庆幸我把这本书看完了。你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算废寝忘食也要把它看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的一本书:《草房子》。

  世上图书千千万,我为什么最喜欢这一本呢?起初是因为作者,现在是因为作品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

  此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

  这中间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杜小康因为家里没钱了,不能让他读书,他就偷偷溜进学校拿了一套书。虽然这种做法不对,但他勤奋好学的精神还是打动了我。看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会不想做作业,妈妈怎么说,我就是不写。但是他已经不能上学了,还要拿一套书在家中自学。和他相比,我差得太远了。

  当初买书的时候,我是死乞白赖,妈妈才给我买了下来。因为买下来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当宝贝。一天,朋友来家中玩,他却把这书弄坏了,气得我差点没去打他。

  读完这本书,感动人的情节很多,重要的是,感动人的那些东西是千古不变的,我们只不过是想看清楚它们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进行的罢了。

  追随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不,我今天就带来一本书与大家分享,它的名字叫《查理九世——黑贝街的亡灵》。

  这本书里有严肃的班长尧婷婷,有身强力壮的虎鲨,有胆小的扶幽,还有“问题学生”墨多多。

  有一天,墨多多发现自己的抽屉里多了一本《亡灵日记》。从此,墨多多和他的同伴们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

  墨多多凭借着聪明的小脑瓜,找到了书中蕴藏的线索。根据书中的线索,他们来到了黑贝街的一所鬼宅。墨多多为什么有聪明的小脑瓜呢?因为他善于思考并发现细节。再想想我,平时爸爸妈妈交代的很小的事情都做不好,也不善于动脑思考,又怎么会拥有墨多多那样聪明的脑瓜呢?所以,我以后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善于观察,又善于动脑思考的人。

  书中还讲到,墨多多在鬼宅历险中遇到了一个手拿大斧的鬼影。墨多多在险境中都可以保持冷静的头脑,真是让人敬佩。再看看我,平时在球场上踢足球,总不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又怎么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队员呢?

  墨多多在克服困难又遇到艰难险阻的时候,还是坚持不懈,最后终于找到了鬼宅中的秘密。原来,鬼宅中的人抓了很多狐狸,把它们关到鬼宅里,为了不让别人进来,所以这些人就放出消息说鬼宅里面有鬼,这么多年的秘密,终于在墨多多的'不懈努力下被揭穿了。想想我自己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样将来怎么可能实现自己远大而美好的理想呢?我以后一定要向墨多多学习,改正自己的坏毛病!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我想,如果你读了一定会和我一样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是啊!书,像一座灯塔,指引你前进的方向;书,像一个热气球,带你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翱翔;书,向一架望远镜,让你看到外面精彩的世界……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那本《第七条猎狗》。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有一个老猎人,名叫召盘巴,他先后养过六条猎狗,可都被他淘汰了。然后他又养了第七条猎狗,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赤利。赤利非常健壮,令召盘巴十分满意。可是有一次,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的窝,眼镜蛇张着血盆大口,准备去咬召盘巴。而召盘巴这时正在和野猪搏斗,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危险,赤利看见了,立刻扑过去咬眼镜蛇。

  但召盘巴却误以为赤利是因为惧怕野猪而退缩了,他甚至想要杀死赤利。最后,赤利在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了。

  有一天召盘巴和艾苏苏去放牛,不幸遭遇了一群豺狗攻击,这时,赤利出现了!它咬死了所有的豺狗,自己却受了重伤,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赤利还是这群豺狗的首领!

  故事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我想,赤利可真是一只忠诚的狗啊!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赤利这样不忘初心、懂得感恩的狗。有一次我在电梯里碰见了一位叔叔牵着一只小泰迪,我羡慕地说:“叔叔,你这只小狗好可爱呀!”“这只小狗呀,是我捡到的。”叔叔说,接着他给我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一天晚上,叔叔在小区附近散步,看见一只没有主人的小泰迪,浑身脏兮兮、饿得骨瘦如柴。叔叔见它可怜,于是买了一袋狗粮给它吃。从此,小狗每天都形影不离地跟着叔叔,就像叔叔身边的小保镖一样。这只小狗可真是像赤利一样懂得感恩啊!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如果你善待它,它就会回报你更多,甚至像赤利那样付出自己的生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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