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青春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青春的作文1
青春。就像很多人讲过的那样,我也不晓得如何形容我的青春。形容我那像点滴瓶中的冰冷的注入我青色血管的药液一样,注入了时间长河的、被人遗忘在角落的年华。
(一)黑色。追忆。殇。
我懂得追忆会让人停滞不前,但我还是固执地看着时光从我旁边匆匆跑过,把我一个人丢弃在后面。它带走了所有光芒,留下了深沉的黑暗,寂寥的我。我抱膝坐下,把头埋在两臂之中。努力地去回想,那叠趁我不备偷偷渗过墙壁,只留下碎了一地的气味的记忆。不断找寻它逃离时留下的痕迹。
终于,我拾起了它遗落在路上的碎片。那排长着白色花朵飘着清香的槐树,那片盛开在草坪上的绒绒的蒲公英,那些玄妙灵性的乐章,那些隐忍晦涩的文字。并着那些人那些事那些不知撒落在何处的泪滴,就像用胶片放映的劣制的电影一般,在我苍白的脑子里一幕一幕间隔地放出。
“忘记了谁,想起了谁,从头到尾,再数一回,有没有荒废”。这是王菲的歌。回忆起那些哀伤的人们,那段苍白的年月、无力的青春。记忆起那些充斥着聚合、离散、泪流的画面,那座墓碑林立的西山。我茫然。如今物是人非,或物已不是人也非了。
惆怅的年月。
(二)绿色。音乐。纯净。
“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燕姿用她独特而纯净的声线、将童谣一般的《天黑黑》诠释得非常美妙。想起了爷爷家那座老房子前的那片杨树林。那种坚强而蓬勃的树。
燕姿的音乐与Faye不同。Faye的歌声让人想到那种诡异妖艳的黑曼陀,想到华美卓绝、流光四溢的霓虹。而燕姿的歌声就像马蹄莲,那种半开未开,洁白无香却极易凋零的脱尘植株。纯粹。
觉得绿色是最纯净的色彩。所以搬进新家前让妈妈把我的卧室的四面墙刷成了淡淡的绿色。之后,妈妈还专门经我挂上了米白底色,有草绿、暗绿撒花的麻布窗帘。
“我有一所大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户”。平淡普通到极致的歌词与曲子,本毫无特色,但是燕姿用她纯粹干净的嗓音的完美演绎,使这首《完美的一天》发出淡淡的绿色的光泽。那是最单纯最贴近青春本色的铅华。
音乐给我青春的日子涂上了一抹纯美的绿色。
(三)紫色。文字。梦魇。
从小学一年级的那篇看图50字作文到现在正在完成的涂鸦,文字在这青春的道路上,陪我走了很远。
有记日记的习惯。因为总是太孤独。完成一场孤独的自述,书写自己的感情与并不被大众赞同的观点。然后希望有人可以看见我的日记,洞悉我空洞之下暗涌的强烈情感与巨大的空虚感。完成这一场潜在的倾述。
不喜欢对身边的人坦露自己的感情。因为没有人会对我们的失落进行单纯的安慰或同情。
喜欢诗歌,不过不愿意写。安妮宝贝说:“写诗比写任何一种其它文体,都更需要我们内心的强悍的力量。”而且诗歌秉性高贵,世人大多媚俗。以至于普通的人写它,写出来的被他人质疑。高贵的人的诗却无人品评便被不断追捧,使诗歌更显寥落。
有一位朋友写一手好诗,甚至是百行长诗。因为太好了,所以被人怀疑。但是我以一种纯粹的观望者的角度看,我佩服他。面对浮躁的人群,慌乱的心灵,空洞的思想,有勇气维持纯净的灵魂抒写情感。难得。
喜欢紫色。深紫在腻烦阴暗之中又潜藏着莫大的深邃。就像张爱玲、苏童的文字。阴郁美艳之下刺骨的寒气却咄咄逼人。浅紫明媚淡定却哀伤空虚。就像张小娴、叶倾城的文字。安静平实却让人欲罢不能。
一场姽婳的梦魇,一片哀伤的紫色,一纸浮动的悲伤。
(四)白色。心境。安定。
师长们说十六、七岁的男孩们应是桀骜不训,力争上游的。而我却向往那一份澹然,那一份安详。静。繁杂的岁月中,我们需要那一段静静的时光。沉淀思绪。顿悟茅塞。
于是想到了庄周玄学,那些宣扬清静无为的学说。
一本女作家的散文集中有这么一句话:站在一个静的位置上,做一个无言以对的人。一个无言以对的人,不是失败,不是怯弱,而是懂得世界上本无对错的绝对之分。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自己的标准。是非曲直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判断与概念。因为人性不具备这样的能力。那些正的或负的观点也不过只是人们一己的虚妄论调。
抱着安静的心境去面对已经过去的,正在承受的以及即将到来的一切磨难。
“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灾难痛苦是没有止境的,所以应以平和的心态迎接一切。成长与愿望总是背道而驰的。
看见对面图书馆上几只黑色的鸟,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在荒凉的风中,张开双翅,飞翔。在寥落的天空下肆意地留下一道哀伤却华美的弧线。
刹那惘然,为那些缥渺模糊的过去。若有所失。
那些源于欲望的堕落与沉沦,可以带给人们巨大的安慰与满足。但是尝试减少欲望,学会淡泊,人就可以蜕变成一个洁净而刚硬的生灵。
虽然喜欢安静,可在人群中却总在刻意张扬。因为害怕沉默。在涌动的人群中沉默,空虚与失落会像黑色的浪潮一般朝我袭来,击碎我并不坚固的防线。那些疼痛也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来。
安谧的心境,空虚的花朵肆意绽放。
(五)尾声。凌乱。怅然。
想漂泊到地球的另一边,做一个拓荒者。开拓自己的天地。然后看流年从指缝间偷偷滑过。
有太多想要抓牢,有太多想要淡忘,有太多想要理解,有太多想要挣脱。
有太多需要放开,有太多需要经历,有太多需要懵懂,有太多需要束缚。
雨落、花开、腐朽、死亡。一切都有注定。面对注定的事情,选择逃避,等于选择更加痛苦。
青春、年华,究竟遗落在了哪里?
关于青春的作文2
樱桃树下花开,远方燕儿归来,遥遥歌声响起,飘过孔雀城外,远离世俗尘埃,有我纯真年代,淡淡花香青春,洁白的爱。绿草地的露珠,蝴蝶四处飞舞,还记得那年跟你一起,去抓幸福,漫山的樱桃树,花瓣随风跳舞,落下的幸福,是我们纯真的全部。——题记
小时候,我虽出生在城市,但我的童年,却是在农场度过的。随着时光的消逝,我早已习惯了都市的繁华,总以为那时的岁月只是一段小小的童话,却不知,那段岁月,是我纯真的全部。
以前,我们敬佩英雄,想当英雄,就像孙悟空进炼丹炉七七四十九天,练出火眼金睛,使他嫉恶如仇,明辨是非;就像他进入火焰山,不怕危险,不惧炽热,英勇善战,只为拿取芭蕉扇,让人们清凉;就像他一心一意与唐僧西行,不为名利,不惧艰险,只愿一路保护师傅,让前行的路更加宽广!
那时,我们敬佩中国的“金甲战士”,在别人危险时,挺身而出,那时我们敬佩美国的“钢铁侠”,武器精良,气势磅礴。而这些,只是从前了,现在,我们步入青春,喜欢的则变成“花木兰”,她替父从军,不畏艰险,只为一“孝”。
但光有这些理由也许还不够,我们为什么喜欢她,现在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生活变了,性格变了,连头脑也变了,变得简单,而又复杂,总是一味追求着某种东西,一路上躲过危险的陷阱,但又在一路光明的地方到下。
我对青春,长大,爱与恨的交织,苦与乐的交融,泪与笑的相融,在一起,一个人长大,进入青春,变得复杂,甚至有些叛逆,不想成为别人的翻版,只愿独一无二。但是,长大,我们丢失了些什么?仅仅是童真么?年少时心中的美好愿望,梦想,就像一只水晶球,摔碎了,再也无法完整……
在纯真时,看着那些“哥哥姐姐”的痛苦,我们不懈成长,但又渴望成长。矛盾就像一把利器,深深扎在我们最脆弱的地方,我们感到了痛,却又不能称之为痛;我们感觉彷徨,却又不能说,这是一种思考。太多的东西不属于我们,可我们还在渴望并努力着,努力成长,努力成熟,努力去品尝青春的味道。
我想,长大的孩子心灵是敏感的,一句不经意的话,一个不适宜的微笑,都有可能使孩子心灵的真诚被扼杀,使信任被摧毁,回忆起当初自己的纯真年代,想想现在的自己,有一份快乐,又有一丝忧伤与悲凉。
在青春之中,心里的矛盾总也化解不开。有时,希望时间走慢点,有时,却想着时间能走快一点。此时此刻的叛逆心理如火如荼。家庭矛盾也不可避免,就如正反两方。可是,我的心情,谁又会了解?
在青春里,我们受过磨练,经历过考验,但我们总是退缩,想想古人,哪一个不是“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就像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还有蒲松龄屡次应试不第,而作《聊斋志异》,曹雪芹悲惨孤独,穷困潦倒,“而作字字看出皆是血的”《红楼梦》……真是“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也许,上帝就是这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真是“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夸少伟男。”因为“年与时驰,意与日去”,所以我们一定要知道“怠慢则不能励精”,一定要“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这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在青春里,我们不只要坚韧,还要有责任感,就如“小草被暴风雨袭倒,是对生存的责任使它重新昂首,面像朝阳;河鱼被远逐到海洋,是对后代的责任使它重新起程,游回故乡;云雾被狂风吹散,是对万物的责任使它重新聚集,洒下甘霖。“其实,“责任,就是对你所做的事的一种爱。”
然而这些,都只是青春的一部分,但只有做好这一部分,青春才会更加绚丽!
老辈们说“青春既甘甜又有一丝苦涩。”
我已度过了我的纯真年代,那如童话般的。而此时,我又在闯另一关,以后长大,还会不会怀念青春呢?
可是,有些伤害是无法弥补的,永远……
当我长大,回头看我的青春,即使很美,但也已经成为了旁观者……
青春,既有一种幸福,又有一种悲伤;青春,既有一丝美好,又有一种凄凉,青春是一次旅行,又是一次磨练……
这些年,我们的青春,是我悲凉,我们的幻想使我彷徨,幻想着,青春,注定是一场梦,就像一阵风,梦醒后,面对的还是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青春,让我感受到生活的真谛:面对现实,勇于去闯荡,面对挫折,不要去抵挡,一场梦是美好的,幻想是美好的,而生活却却用不是这些……
关于青春的作文3
抬头仍可见湛蓝的天空和白絮状的云彩,一样的风景,一样的场地;一样的我们,一样的期待。转眼,冬运会到了,又是一年中最百感交集的时刻,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次的并肩飞翔。
可能是因为它意义的特殊,我们不再如低年级的小孩般欢呼雀跃,抱有极大的热情,仿佛它本身就带有悲剧的色彩。操场上只听得见用功的学生的翻书声,篮球的撞击地面声,广播检修时的刺啦刺啦声,一切语言都被省去,我们坐在班级区域内只是长久的沉默。
突然,喇叭终于发出了震天一吼,临时决定将重头戏——中长跑,更改到了比赛的第一天。参赛的同学都吓得手无足措,应该带来的跑鞋搁置在家里,该做的准备活动还没有做。 我想,这多多少少会影响他们的比赛发挥吧。吴同学果然不负众望,对得起体育老师“好好训练,争取破纪录”的期盼,对得起同学们声嘶力竭轰天震地的呐喊。貌似在他脚下,漫漫一千米征程不过是轻轻松松的一桩小事,当然,令人羡慕嫉妒恨的长腿也是取得这硕果的赫赫功劳之一。而金也摆脱倒数的魔咒,安安稳稳跑完了全程,比赛过后仍神清气爽,能“自立自强”。相比之下,其他班级的运动员如同走个过场,跑第二圈时便上气接不上下气,如同丧家之犬。也许从头到尾坚持着神态自若,的确是门学问,这一点上,“金吴夫妇”实在都算是真正的英雄。青春,也许本是该这么淡然潇洒地度过。
H第一次参加八百米的比赛,多少有些不适,可她咬着牙坚持跑完了全程。而让R参加八百米,实在是我们做的最错误的决定。当她脸色苍白地勉强完成比赛,摇摇摆摆地扑向同学的怀抱,不一会儿便休克在同学的怀中。唤她得不到半声答复,触摸也没有一点反应,那时只觉得十分害怕。奔跑向医务站,竟有种与生命赛跑的争分夺秒感,比赛场的发令枪更加急迫和残酷。阿姨看过R的状况,交代我们快些去对面的卫生所拿听诊器、血压表,于是我们又奔波往返其间,却因为莫大的希望与动力鼓舞,脚步更加迅疾了。还好她没事,当我们看到教室里悠悠转醒的她的最大的感慨。最后一年了,可别出什么意外!她的翅膀还没有丰满呢,她还要准备下一次勇敢的飞翔,只是我们已不能再陪在身边。青春,就是无怨无悔地为他,为她,不管不顾地付出自己的一切!
Y果然是个能创造奇迹的女孩,她让我想到拼命三郎石秀,也许在她的世界里也只有“拼命”二字?不仅是我,也许只要观看了一百米女子决赛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惊叹,她完全是不遗余力地用生命在奔跑啊,破纪录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接下来,再评评一开始便本着“我是炮灰”的心态参加的我,这下真有点无从下笔。先说说那恐怖的发令枪,我似乎与它有着天生的对峙心理,对它一点也不“感冒”。它鸣响时,我只觉得大脑顿时短路,一片空白,竟然想不起自己应该奋起直追我的对手。一百米的时间本来很短,可我却将大半时间都留在了反应枪声上。就这样,我竟误打误撞到了决赛,可面对各式各样的精英,我难以再轻松起来。看似很近的距离,却永远不能超越,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手一个个超越的狗血剧情。青春,可能是这样一出狗血剧,让你所恐惧的东西占据了你的整个生活。
接力时,十分不凑巧,我被委任做第一棒,这意味着我又要面对那可怕的发令枪,所谓的二十八年艰苦抗战也不过如此吧,怕什么便什么来。明显第一次反应又比他人迟钝,被别人拖下一段不短不长的距离。不幸中的万幸,没有人掉棒,其他三人各显其能,涉险也进了决赛。觉得自己分外有罪,本是可以做到第一的啊!于是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拉着另一个接力的同学,让她传授给我注意力集中,心无旁骛的方法。决赛我不断对自己施加心理暗示,似乎反应快了那么一点点,终于稳稳地将棒给了第二棒的同学,我长舒一口气,这下班级第一胜券在握了。没想到不出两步,同学手中的棒竟飞快地掉落,她可能是失望了,接下来的路也不曾认真追赶,班级自然没得到好的名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青春路上哪里少的了伤和痛呢?
对了,新生L又成功地破了本校的跳高的记录,C、X、S的跳绳一路高歌着进入决赛,那么多意想不到的同学都达到了自己企盼的高度,这片操场上终于留下的不止我们的汗水,还有我们的成就了!青春,需要我们自信满满的去拼搏哦,青春怎么能留遗憾了!
学校大门在众人簇拥下终于缓缓开启,最后一次的并肩飞翔也缓缓落下了帷幕。抬起头,天空中长条状的白云似乎是我们飞行的航线,万鸟交汇处似乎是我们的归途。青春的翅膀,期待下一次更精彩的飞翔!
关于青春的作文4
有意识地去图书馆寻找《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是从看过电视剧《我们遥远的青春》开始的,饰演周蒙的江一燕一袭洁白的守候着缠绕着她心头数年的爱情:一辈子动真格儿地爱上一个人,然后失去自己,再而失去爱情。因为惊讶于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女孩儿,便想到要好好找出这本书来细细读一下——
对于我们来说,吕挽是一个陌生名字,看她的简介时才知道那是一个飘在异域的女子,身在美国,却始终心系着曾经的一段故事:李然、蒙蒙、杜晓彬……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勾勒着一段段此生再也忘不掉的岁月,校园漫烂飞舞的樱花、宿舍楼下熟悉的身影、还有耳边的那些甜言蜜语……没有那样的刻骨铭心便不会有这样的笔迹,我一直相信,《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是吕挽自己的故事。
读了原作才知道电视剧丢了多少东西,《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故事,开始读它时看不到半点儿我们这个时代的气息,那种纯纯的回忆,每个字都揪心的痛——只因曾经爱过。那是一个如莲开般清雅的女孩吧?!吕挽的回忆,还有江一燕不落俗的饰演,莲子凌波般,周蒙从故事中走来了——那时大学里的爱情没掺半点儿社会的铜臭,故事便发生在92年春天的江城师大,校园里还开着烂漫无比的樱花,风吹过花瓣点点洒落时周蒙见到了李然,也迎来了自己的爱情。周蒙并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但是那一刻她仍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便是自己一直等的那一个,仿佛很久以前便认识般。如许多女孩儿一样,喜欢上了那样的一个人,并非一见钟情或者日久生情,只是冥冥中便觉得有这样一个人自己会去喜欢,然后便是等待,这份等待或许是一辈子,抑或在下一刻。周蒙幸运地找到了李然,也不幸地承受着这样的一份爱恨折磨。过程曲折且美好着,而结局却正如作者文笔中自始至终所流露的那份无奈一样,痛了散了各奔东西却终究没忘了。故事结束的很自然,没有大合欢也不是生离死别,只是仍旧认识仍还联系却遗憾的再也走不到一起了。
并不后悔先看改编了的电视剧再看这本书,我喜欢江一燕饰演的周蒙,这个满身才华的女孩儿仿佛早就认识周蒙了似的,将周蒙对爱情的守候演绎地纯洁的掺不进半点尘埃,或许在曾有的年纪里江一燕也曾有过这样的一段故事:在江南的某个城镇里,下着四季淅沥不断的小雨,遇到李然了,再糟糕的天心也随着雨点起舞;喜欢上李然了,周蒙便多了一份恋爱中女孩子的那种患得患失的牵挂。当爱情进行时,女孩子那变化多端的心情便随着喜欢的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变得让人捉摸不定。江一燕完全进入角色了,她便是周蒙,周蒙的爱情便是她的故事,满脸幸福地看李然等自己的侧影,小心眼儿地吃醋,斤斤计较挂电话是谁最后说“爱你宝贝”,有些时候那些个牵挂不是为一个结果,只因一种心情,而她,江一燕便是将这种心情毫不保留地以不掺做作的纯洁展现出来了。所以,看原著时我仍以江一燕的形象勾勒着心中的周蒙,不是校花、也不出名,只是普通中有那么一两点的与众不同却恰好地吸引了李然的视线。正经历着青春的我们都曾或正认真地爱着某个人,我们也曾苛刻地追求过完美,那时很认真,以为喜欢上的那个人一定是自己这辈子至始以及最终的依赖,然而,正如李然最后的离开,正如周蒙最后的叹息,故事有时候只能留着回忆。
书到一半便是分离,看前边两人在一起时只是觉得甜蜜,真正离开了才知晓原来周蒙是那样的恋着李然!曾经那样沉浸他的蜜语甜言曾经那样贪恋他的体温他的怀抱,如今,一切随风而去,如今,连提到他的名字都会心痛,是那样极其认真地爱着他啊!凤凰尚可欲火升天,可是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换了地点走了时间,经历了那么多年舔舐抚慰,一旦触动,仍会撕心裂肺地楚痛无比。这便是周蒙多年后回忆时心存的那份绝望吧!
我一开始便不欣赏电视剧改编后的那段结局,最后的周蒙成了一个边区小学教师,她对李然最后的那丝追寻随着顺水冲走的画册终于终止了。周蒙是个凡人,当爱情和亲人离开后,为何还要她那么高尚地划结局?等看到书中真正结局时心里才有了一份了然,果然,周蒙在分手一年后便匆匆嫁人了,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原只是为了忘却。心已苍老,何必再计较生活是非,虽然小心回避,仍会想起自己爱的那个人,连名字都不敢念出却仍那样深刻地记着他。几年后在北京昔日的恋人再次见面,周蒙只说了一句,我原谅你了。我原谅你了!这句话周蒙用五六年才说出口,没有曾设想的天长地久,最后究竟还是成不了朋友,虽说原谅了,可关于青春的那些故事,还会回来么?
关于青春的作文5
说不出什么是青春,也许我正在经历。
也许带着一点叛逆的种子在心中萌芽,也许将来对他回味无穷,正青春的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在这似水般的年华里。
有人自甘堕落,有人默默奋斗。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还久久浮现在脑海里,他的一声呐喊,他的一声声:“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激励着多少人,正青春的我们要去拼搏,要做时代的先锋,逆流而上。
青春需要磨砺,多少伟人都经历过折磨,备受过内心的煎熬与痛苦,秉持着“不抛弃,不放弃,不退缩,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董存瑞他能在正值年华时拿着炸药包与敌人同归于尽,他无疑是勇敢的,是那个时代的标杆。
前方的路并不是一马平川,会有大大小小的坎坷,这才是属于青春的路,然而再长的路一步步走总归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开双脚,也无法到达。
只想带着勇敢,坚强与满腔热血,在这条路上默默坚持。
考试失败时不需要眼泪,而是暗暗发出的挑战和不服输的精神;累了的时候并不是不能休息,而是生活中并不需要太多的安逸;难过的时候就要勇敢的微笑,当生活给你一百个理由哭泣的时候,你就拿出一千个理由笑给他看。稚嫩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无知的年龄已经离我们远去,迈入了一个叫做“青春”的阶段,拥有着最美好的回忆的阶段,不如为了更大更圆的月亮,去奋斗啊,去拼搏啊。
你并不知道生活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进坟墓,你被挫折践踏得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轻视、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是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的跳动的心。
一步一个脚印,迎着朝阳,伴着黄昏,看黎明时浅青色的天空,听夜深窗外人家的狗吠声。
正青春的我们,未知的前方。带着勇敢与希望,一路前行。
大梦初醒,别辜负了青春,别荒唐了一生。
——后记
这就是我的青春记叙文
怕什么路途遥远,走一步有一步的风景,进一步有一步的欢喜。
——题记
青春在每个人的眼中都有着不同的模样。而我的青春,我确信,他一定像鹿的眼睛,如雨打芭蕉般的湿润,浸淫着汗与泪的欢歌。
校园的路灯下,有青春的足音。“用力,再坚持一下,就差……。”楚的声音逐渐弱了下去,我心里一沉,抬头,冰冷的数字刺痛了眼球。紧绷的韧带倏地放松,酸痛感和着微凉的夜风涌上心头。“就差一点了。”楚在一旁安慰着,可我们这些“硬骨头”都清晰的知道,两厘米,意味着咫尺天涯。拼命弯下腰,将酸涩的双眼藏在低头的一瞬。我不相信,我一定能跨越。
在徘徊与疼痛中攀越失望的山岗,企盼守得云开见月明。
每天放学,无论早迟,操场旁的树下总有我一遍遍重复拉伸的影子。每次张老师坐在我的身上,让我放松,下压,他总会问,痛吗?痛一定要说。我总能感受到我的身子在颤抖,酸痛感在催我放弃,我听见自己喘了一口气后,从齿缝间挤出“不疼。”循环往复,我每天回家的时间都将近八点,每天写完作业后还要让妈妈帮我拉一次。有时作业写的太迟,躺倒就睡,过一会儿突然坐起。“妈!我体前屈还没拉!”那段时间我的腰几乎直不起来,背上,大腿上贴满了止痛膏,但我从未想过停歇。
有一天看新闻我突发奇想,整个人趴下去,头抬起,望向电视屏幕,“妈,以后我看新闻时就这样,拉伸放松两不误啊”我兴高采烈,母亲却在一旁沉默了,等我直起身,便看到她泛红的眼圈,“休息一会吧,孩子,就一会。”她哽咽着。心中蓦的一酸,却没了之前的委屈和彷徨。我轻轻的摇了摇头,这就是青春啊,即使疲倦,也不能停步。
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的指尖终于触碰到了灿烂的阳光。从十,到十三,再到十九,二十二,最终到达圆梦的二十三点五。青春从汗水中洗尽铅华。体育中考,我披着一身碎金,凯旋。
既然选择披荆斩棘,哪怕执剑的手已布满伤痕,哪怕脚步已沉重不堪,也要一往无前,以青春为名,无问西东。
守夜的孤灯下,有青春的痕迹。自上了初中,数学就成了我前行的拦路虎,被戏谑为“文科生”“理科弱”。我对自己说,拼吧,拼一下就好。
在成堆的试卷里孤独前行,在一条条辅助线间艰难拔节。泪水在错题集上晕染一团团墨迹,寂静的夜,惨白的灯,密密麻麻的演算纸,谱写出了青春的序曲,当妈妈捧着成绩单欣喜的说出飞跃一般的数学成绩,青春在这一刻迸出了结果的花火,奏响了汗与泪的欢歌。
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所有的汗水都已洒落,便不问前程似锦,因为毕竟曾拥有过奋斗的岁月。这就是我的青春,也是千千万万在梦想路上,不知疲倦的赶路人们的青春。
触摸过的光,终会沉淀成勋章。
关于青春的作文6
灰色的天空阴沉沉的就像是无边的大锅倒扣在了我们的头顶,空气沉闷的透不过气来,放眼望去的窗外行人寥寥,偶尔有一两声的乌鸦的啼叫,云层越来越厚,天色更暗了。正当我在夏季的闷热中苦不堪言的时候,突然一阵狂风大作,电闪雷鸣瓢泼般的大雨从天空中灌了下来,路上行人躲避不及有的人瞬间被浇成了落汤鸡,而路上的积水也淹没过了脚腕。
就在我和陈师傅及杨师傅欣赏这个夏季午后的大雨滂沱之时,忽然一阵脚步声将我们的注意力从窗外的大雨转移到了阿丁的头上。阿丁是新来的副总经理,一米八零以上的身材略微有点驼背,走起路来一步三晃。
“丁总,啥事啊?”,陈师傅笑着和阿丁打个招呼,顺势在窗前写字桌左侧的椅子上坐下了。“没事,没事,过来看看你。”阿丁一边说着,一边一屁股坐在了窗前写字桌右侧的椅子上。
“这雨下的太急了,今天下班回家可是不方便喽!”陈师傅一边说着,脸上露出了担心的表情。
“没事啊陈师傅,这雨来得快停的也快。”阿丁一边说一边从衣袋里掏出了烟,递给陈师傅一根。他们二人一起吞云起雾起来,我和杨师傅坐在他们的对面一起享用着二手香烟。
陈师傅是老板的舅丈人,这在单位是尽人皆知的,阿丁新来怕是来抵投名状的吧。我的心里不由的升起了一丝轻蔑。
“啊,陈师傅钣金车间全靠你啦!”阿丁一边讪笑着说话,脸上的表情更加谦恭了。
“哪有啊,这不是新来的师傅吗?”陈师傅一边用手指了我一下,一边笑着回敬阿丁的奉迎。
阿丁看了看我,一脸的不屑。“你说他啊,太抬举他了,他就是个哈拉,农村来的土包子。”
阿丁当着陈师傅和杨师傅的面羞辱我,我的脸不由的热了起来。我勉强压下了心中的怒火,冷静的看着阿丁的奇怪表演,心中虽然愤懑但也无可奈可。杨师傅是陈师傅的侄女女婿,相比之下只有我是外来户,阿丁要谄媚于陈师傅拿我开涮也是很符合他的做人逻辑的。
工厂附近有一家小饭馆,就是那种夫妻店的,饭馆里边的卫生状况很糟糕,因为附近仅此一家每天清晨的早饭我们只好在这里凑合了。因为我们的经常光顾,慢慢的我们和他们就熟知起来,老板娘亲自告诉我们说她老家是黑龙江的来滨城已很多年了,在这里找到了懂得厨艺的`老家是河南的老公,经过几年的艰苦奋斗,她们夫妻二人才有了今天的事业。
大概是因为太忙了吧,就在我们每天早晨必去赴约的几十天后,她们竟然雇了一个名字叫小丽的女孩做服务员。小女孩和老板娘是黑龙江老乡,长得和她一样的黑。娇弱的身躯还有点驼背,身高一米六左右。金波和我都是农村出来打工的大龄未婚青年,我和他不由的都开始去搭讪这个女孩了。我和这个女孩沟通的比较熟络,当我知道了她的年龄之后就彻底打消了和她勾搭的想法,因为我和她的年龄相差太大了,有很多想法是有着巨大差异的。
金波的恋爱行动开始对我和老孟公开了,老孟是个特别热心肠的人,就想给金波管管这个事好让他早日结束这单身生活,因为之前对我热心的失败,所以金波的这个事他不想自己一个人出头把我也拉上了和他一起努力。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和老孟去了那家饭馆喝酒,就在我们和老板娘闲聊当中我们把金波的具体情况告诉了她,并说明金波有意向和她的服务员小丽处对象。老板娘满口答应了,第二天清晨我们去吃早饭的时候她告诉我们说女孩同意接触一下。
金波和那个女孩单独出去了几次,但是之后就再无下文了。我和老孟都很奇怪,怎么只有前劲没有后劲了呢,我俩心里暗自忖度是在哪里出了岔子了?
一天我和老孟去小饭馆吃饭,老板娘开始告诉我们金波和女孩的恋爱史。从老板娘的口中得知:金波这人也太死性了不知道变通,一点也不了解女孩的心里都在想些啥。上次金波和女孩出去看到一对拾荒的夫妻,女人坐在板车上,男人推着她,金波看到了有感而发竟然对女孩说有一天他也想就这样推着板车载着女孩前行。小女孩听完了就彻底崩溃了,回来就告诉了老板娘。
回到了厂里,老孟找到了金波询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想不想和女孩处对象了?金波告诉我们说:小女孩对他说她心脏不好,他不想找个有病的女孩作对象。
老孟听了一声长叹,“哎,都是岔头啊!金波你也要看清楚你自己啥条件行不,就你现在的状况人家健康活泼的大姑娘能和你过日子吗,不都得叫你吓跑了啊。
老孟这一通说教说的金波哑口无言,金波患有癫痫,如果不是这个疾病的耽误凭着他的努力早就瓜田李下了。现在他还嫌人家心脏不好,怕是他又开始好高骛远了吧。
金波后来和那个又女孩见了几次面,但是成效不大。一个月之后,女孩的家里来来人捎来口信要她回去相亲,就这样金波的罗曼史结束了。
我们依然去小饭馆吃饭,依然是饮酒聊天,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是我的心里却是莫名的升起了一份微漾,我总是觉得女孩的离去好像是故意躲避金波。
关于青春的作文7
一
“香月,我真的很想你去,这对你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班主任装作乞求的样子说,但她的语气却一点也不祈求。
“那我考虑一下吧!”香月抵不过班主任的软磨硬泡,再说,她也不想在这个她最讨厌、最憎恨的班主任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我等待你的答复。”班主任任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办公室。
“哥们儿,‘天平秤’没对你怎么样吧!”张耀杰小跑着来到站在教室门口的香月跟前。耀杰是香月的最好的哥们儿,好闺蜜,也是她唯一的朋友,她也是张耀杰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要知道,在这个只要有身份、有背景、家里又有钱的就是优生的贵族学校,对于李香月和张耀杰这两个靠成绩来这里上学的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要想交到跟多的朋友,简直是比登天还难。所以,这两个“同命者”自然而然就凑到一起,成了闪电也打不开的铁哥们儿了。至于“天平秤”嘛,当然是他俩那个因为他俩成绩好喜欢他俩,又嫌贫爱富、还常常无视他俩的班主任了。
“还好啦”香月勉强地笑着,她不想身边任何人为她担心。
“这还是‘还好’?我刚在都听见了!她又让你做“替补了”对不对?真是太可恶了,明知道你讨厌当校值日,还让你当,理由还是‘一个女生不想当’!不行!我得去和她理论!”耀杰气愤地说着,便向办公室的方向走去。
“别去呀!”香月赶紧上前拦住耀杰,“不是说是考虑了吗?再说了,我可不想把事情闹大。”香月本来还想说“而且你还有可能面临退学的危机”,可她怕耀杰真的会因为一时冲动而退学,又把这句将要说出口的话活生生地咽到了肚子里。
“可是……”耀杰还想再说些什么。
“好啦,快要上课了,你也不想被老师骂吧?”香月硬是把耀杰推到了他的座位上,她的力气也不是盖的“大不了放学后我陪你去‘火花青春’玩!”火花青春是一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开的ktv,价格很公道,也很好玩,耀杰很想和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玩,可香月是个典型的宅女,很少出门,好几次都没去成,想不到……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诱惑!
“好!”耀杰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二
“香月,好不容易来一次,就唱一首歌吧!”耀杰把香月堆到了合用包间的中央,把话筒塞到了她手里。
“唱、唱什么?”香月很紧张,额头上出现了密密的汗珠。
“就唱青春火花的店歌‘火花青春’吧!”耀杰紧握着拳头,用乞求的眼神望着她,生怕她不答应。
“好吧。”香月拉起话筒就要唱,却在耀杰要为她大喊“加油”的前一秒停住了,“‘火花青春’怎么唱?”她小声地问耀杰。
“还真是个宅女,我看全校就她不会唱了!”耀杰想着,走到沙发边拿起了另一个话筒,再走到香月跟前:“我和你一起唱。”
“让青春发出光彩,让青春绽放出火花……”两种声音有默契的组合在了一起,他俩成了包间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今天真好玩!下个星期咱们再来吧!”走出青春火花是,香雪对耀杰说。
“你不是说自己是个宅女吗?”耀杰疑惑地问香雪,脸上却露出了笑容。
“以前是宅在家里的宅女,现在是宅在宇宙的宅女!”香月说。
“那不是降级了么?想不到平时总是比我优秀的香月竟然降级了!”耀杰有点幸灾乐祸。
“张耀杰!你……”香月随手捡了路边一个木棍就要打耀杰。
“救命啊!母老虎要杀人啦!”耀杰撒腿就跑。
“你说什么?!你给我站住!”香月朝耀杰追去。
三
上语文课时,耀杰偷偷地从课桌下面塞了一个纸团给香月。香月打开纸团,纸团上写着:
上次去青春火花的时候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就是“想不到你唱的歌那么好听!”这才是真实的你吧?不要怕,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勇敢地说出来吧!我会支持你的!
香月心里一暖,她握紧纸团,好想在握紧一股力量。她决定了,下课后就去告诉班主任,她不想去当校值日!
“下面我为大家宣告班干部:大队长,季晓欣……校值日,李香月……”当听到自己是校值日时,香月心里一震:“天平称”在完全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的前提下,就宣布了她是校值日!她更狠班主任了!
“好了,香月。”班主任对香月说,“今天下午你可以跟其他几位同学去值日了。记住千万不要迟到!”说着便走开了。
“为什么?为什么……”香月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质问班主任的不公,泪水一滴一滴地从她的脸颊滑落。
值日时间。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也很讨厌做校值日吗?”香月诧异地看着戴着上面写着“校值日”的袖套的耀杰。
“我跟班主任商量过了,我来当校值日了。我们是朋友嘛!而且,如果你这个暴力女不在,班上其他学生又要欺负我了!”耀杰笑嘻嘻地说。
香月想要笑,眼前却朦胧了。
四
“老师,不好了!负责校庆表演的张雯鑫突然扭到脚了,马上就到我们班了,这个怎么办啊!”米兰着急地说道。
“那就让香月去吧!”林晓欣说道。他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香月了,自己家明明比她家富有,比她长得好,凭什么她每次都考试成绩都比自己好?凭什么!
“那好。等下香月你去。”班主任说。
香月心里一酸,她又想哭了。
“老师,我申请和香月一起去。”说此话的人正是耀杰。
“那你去吧。”班主任说。
香月忍住了想哭的冲动,朝耀杰露出了一个感谢的微笑。
“下一个节目:火花青春。表演班级:初二一班。”
“让青春发出光彩,让青春绽放出火花……”香月和耀杰站在舞台上声情并茂地演唱着,丝毫没有紧张。
香月偷偷瞟了一眼正在全身心投入演唱的耀杰。她知道,耀杰就是她青春里的一束火花,它也许不是最耀眼的,却一定是最温暖的!
关于青春的作文8
青春时节,素年锦时,明媚忧伤的季节,如那三月的樱花,开时繁花紧簇,漫天飞舞;谢时,亦是在春风的抚摸下飘飘如仙子般的华丽落幕。
人生若只如初见:
细碎的阳光透过婀娜多姿的枝柳映着温暖如春的侧脸,清澈如琉璃般的湖水中倒映着洁白的云朵和你柔和的笑意。风吹起你衬衫洁净的衣角,几缕丝发遮掩了你干净清亮的瞳孔,修长单薄的身躯慵懒的依靠着单车,使我总觉得那无瑕云朵也不及你的纯净。我曾以为所谓的一见钟情只是捕风捉影,世间哪有这样的真情?但我确实迷离在那温和的注视下,经久不能回神。犹记,当曲终人散时,仍不能忘记心中那幅唯美和谐的画面。
但,青春就是如此,仓促的流转,转角的秋千定格成永远,四叶草也来不及祝福那青涩懵懂的情愫。待青春散场之后,只剩下那凌乱的记忆碎片,诉说着曾经的山盟海誓,只是年少无知。我把那碎片紧紧的握在手中,回忆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淡然笑间,抛向空中,如那繁华三千的花瓣,轻舞飞扬,飘转,跌落,忘记了曾经的点点滴滴,只剩下温暖如初的情愫,那美丽的初恋,终是洗刷不去的痕迹,但我已经可以笑看苍穹……
人生若只是如初见,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遗憾。但这个世界本就没有如圆般美好,幸福的故事。残缺,其实也是一种孤寂绚丽的美,似那曼珠沙华的枝叶,永世不得相见,但谁又能否认它那凄凉绝世之美?
我怡静地走出爱恋所笼罩的迷雾森林,安静却无忧伤,温暖却无留恋,似那破土而出的小草,看清了前方的道路。于是,我淡然的缓缓回到茧中,等待着,自己破茧成蝶的那一刻。
当时只道是寻常:
花儿开了又谢,树叶败了又翠,时光总在不经意间,匆匆流逝。
我还记得你曾经笑靥如花,如今却布满沧桑,你感叹时光飞逝,青春不在,却又欣喜我茁壮成长,十几年来无怨无悔的付出,却不曾记起回报。所以,曾经不问世事的我,荒唐的认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寻常的事,是每个母亲的职责所在,却忽视了你额上新添的皱纹,头上新长的白发。
记得,曾看过这么一句话:每一场母爱都是一场重复的辜负,而被辜负的人,永远无怨无悔。我读后,泪流不止,才忽然发现自己忘记了曾经与你携手走过的岁月,或许,是我从不曾记得。
蓦然回首,我努力的擦拭那些被灰土掩盖的回忆镜面,布满灰尘的镜面,映出我斑驳模糊的泪脸,晶莹的泪珠滴落,清脆的声响与飞扬的尘土,是我对过去的忏悔与领悟。
曾经,我步履蹒跚,呀呀学语,你容颜俏丽,风华正茂;现在,我青春年少,意气风发,你年老色衰,朴实无华。我肆意地挥霍着青春,张扬着生命,你默默地在背后注视我,给予我无声的支持,未知迷惘的道路上因有你而安心,因有你而温馨。
满天的星火,空旷的原野,回归自然的纯净,才知道自己与你本就是一体,小小的心里塞满的都是你浓浓的爱,为何?我以前未曾发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还好,一切都来得及。
当时只道是寻常,平凡的人,平凡的爱,却涌成无声的波浪,在我心中激荡,感恩的种子早已埋在我的心中,只是春天未到。
陌上花开缓缓归:
青春的夏天疾驰而过,留下了一段纯净透明的友谊,在秋季枯黄的叶子中,我仔细的找寻它的痕迹。原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遗失了它的踪迹。
不曾忘记,你阳光般明媚的笑容,并不俏丽的脸因它而灿烂;
不曾忘记,你单纯悦耳的笑声,使枯燥的学习出现了乐趣;
不曾忘记,你腕上的手链,因为你把最珍惜的它送给了最重要的我。
我们一起走过的小路还在,我们一起奔跑的操场还在,我们一起读过的书本还在……可是,你去了哪里?我看不见你的踪影。
你曾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做一辈子的朋友,这是我们许下的誓言,拉过钩钩,敬过苍天。此时,却成了谎言。
是时光啊,使我们匆匆成长!我还没有给你讲新故事,没有送你礼物,没有记住你的脸。只是,无论我如何的祈祷,时光从不停止流逝,我们还是长大,有了不属于对方的秘密,埋在心底,只允许自己分享。
我默叹,结局已经写好,我们拿什么改变?
凄凉萧瑟的秋风,伴着黄昏的夕阳,正如我孤独的心。那棵掉光了叶子的柳树旁,一个单薄的倩影犹在,温暖了我孤寂的心。一如往常,你牵着我冰凉的手,对我时而埋怨,时而欢笑,重复着我们走过的路。
原来,你从不曾改变,尽管我们也已经长大,我从来都没有遗失过你,只是一度遗失了自己的心。
陌上花开缓缓归,青涩的青春,单纯的友谊,不变的是真情,纵使时光飞逝,花衰叶败,我的世界,因有你,而春光明媚。
梦里花落知多少:
记忆的碎片,在年轮里旋转,流淌,单薄的少年情怀,在风中诠释着明媚忧伤,梦里花落,暗换流年,风中伫立,细数着曾经的点点滴滴……
关于青春的作文9
我们的一生都行与流水之上,每一个字符,每一个念头,每一个擦肩而过的影子,刚刚划下,便无处可寻!——林清玄
收音机
不知道收音机起源于何时,从我出生时就仿佛有他的陪伴。在那个物资相对贫乏的年代,电视是所有孩子的梦想,每天晚上有电视的那户人家往往是最热闹的,我们不知道那个乡村外外面的世界什么样?幸运的是,我有一台收音机,很愚蠢的样式,仿佛今天的笔记本电脑般大小,每天早晨我就是在他的呼唤下姗姗醒来,或者里面放的是新闻,或者是一首老歌,朦胧中张开眼,有日光反射到眼睛里,温暖明媚!暑假回老家,在老屋的墙上还残留着我幼稚的笔迹:11:30白眉大侠73。5(FM调频);1:00三侠五义100。7(FM);4:30小喇叭……于春天的早晨,夏日的傍晚依偎在爷爷身边,听鸟鸣,闻花香,为英雄报国无门而哭,为奸人失势而笑,总是渴望成为剧中人,总是渴望自己拥有一身武艺,总是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英雄般的人物……我一直喜欢用听觉代替视觉,然后用无穷的想象力去描绘古代的英雄豪杰,描绘辉煌历史的朝代风情。那个时候仿佛对未来,对物质没有追求,只觉得能及时赶回家听收音机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如果有一天错过了,伤心地一整天没有笑容!现在在我随身的包里有手机,mp3,只要我愿意,便可以随时听歌,上网,但是不知为什么却越来越愿意痴迷于平静,平静的行走在路上!
信
很陌生的词了,离我很远很远了吧,记得最后一次收信是在高三,依稀记得他是被我们班主任扣押了一段时间才给我的。那天突然就受到了朋友的信,激动地不知所以,旁边姐妹们都在起哄,谁写的!坦白交代!呵呵白色的信封,褐色的信纸,朴实的语言,浓浓的友情。这个“小船”经历了多久的漂泊终于到达了彼岸。看着它干净的面孔,我很心疼。我把它和以往的信放在了一起,看看他们,有了一种岁月的味道,那些笔迹代表的一个成长的过程,由稚嫩走向成熟,还记得有个小女孩给我信后说:好好保存啊,等我将来成了明星你可就有名了,现在她已成人妇,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的这封信,但是请你记得,只要你幸福,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明星。
在大学里,我与信彻底分手,每次经过楼下的信箱,我都忍不住停一停,只是那里面再也没有让我等待的内容!信,是一个小孩,她陪伴我们这一代长大后就一去不复返,因为我们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
电影
这的电影没有宏伟的大厅,只是以天为屋顶,这的电影没有舒适的座椅,只有小板凳;这的电影没有爆米花,可以的话一人手里一根黄瓜,这的电影还没有档期,白天不遇!一直讨厌村里的大喇叭,天天就知道播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内容:例如寻物启事类型:谁看到一只大母鸡,看到的送到某某某家;又如恐吓报告类型:ladysand乡亲们,该交电费了,不交给你断电了!唯有放电影的日子,感觉大喇叭的嗓音那么迷人!吃过饭,或者手拿一块馒头,抱起板凳一窝蜂的跑出去抢着去占座,说我们看电影,不如说是看气氛,累了一天的乡亲们终于可以在一起唠唠家长里短了,孩子们终于可以尽情的玩捉迷藏了,偶尔听到某一处大人被乱窜的孩子踩到鞋,随之而来就是一句带有乡村气息的“咒骂”。
书,小人书,
就像大笑江湖中小沈阳手拿的那种书,以武侠为主,手掌大小,黑白版面,有浓烈的幽默气息,字迹或粗糙或歪斜,但是这些都影响不了孩子们“学武”的热情,淘气的男孩随手在地上捡一只木棍高呼:“小贼,哪里走?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只见那小贼高呼:大侠饶命,请受小弟一拜。偶尔有脸皮厚男生亦对着女孩群里大喊:美人们,等等小生!一时间砖头,树枝从天而降!
这个年代再也无法拥有那样的小人书,我的小学生家里有一整套《哈利波特》,典雅的装饰,价格不菲,我想如果那时候我们也拥有这么美的书会不会还那么开心……
树
朗朗姐问我:咱们学校有柳树吗?在哪了?我搜肠刮肚终于想起操场的周围貌似是一棵棵柳树,东北的冬天那么久,原本三月份出芽的柳树要等到五月份才有绿色。现在想必我家已是春色烂漫,那时喜欢把柳树摘下来编成花篮,编成花冠,提在手中戴在头上,仿佛自己就是公主一般。喜欢用柳枝制成“鼻”,我们那个年代,那个地区所特有的东西,采用最新鲜的柳枝,用手一点点搓,直到把皮彻底脱离里面的白色枝干,然后放在嘴边用力一吹:嘟……材料不同,声音亦不同,有的婉转,有的沙哑,有得尖细,我们总喜欢在一起比,看谁吹的响吹得长,一张张被憋得通红的小脸在日光下靓丽无比。除了柳树,我们更喜欢槐树,因为他有槐花,每当春末夏初时,一朵朵雪白的槐花竞相开放,一簇簇,一丛丛,香味扑鼻,我们喜欢把它放在嘴里细嚼,也喜欢把它做成馅饼,喜欢把它贴在脸上当饰品……小小的槐花在某种范围内满足了孩子们的吃欲和爱美心。小小槐花,快乐无涯!
蜡烛(煤油灯)
关于青春的作文10
一个学期的过去,我迎来了大学里的第一个暑假。
我是清楚的:我是一名大学生,我再也不是依偎在母亲身边的孩子了,我长大了,我得尽快独立啊。假期我再也不能像以前般老是躲在家里,落寞地看着每天的日落日出,记得我未投入工作之前我是经常愁眉苦脸的,一个假期下来,我发觉我还是会笑的,笑得还一如孩童般灿烂。我时常在想在自己上班工作的样子,当我还是孩童的时候,放学回来我就安静地在着电视机面前等着母亲回来,那时的我是一个孩子;假期里,母亲每天都问着我要不要加班,在厂里吃宿如何什么的,我倒觉得她像个孩子。我一个星期才回家一天,那一天,我往往那里都不去 ,我怕我丢失了那珍贵的一天,母亲又少见我一天了。
我找的工作是与我的专业完全没关系的社会工作,我面对的是我从来未曾涉足的社会,看着别人娴熟地工作,我是完全不像样的,至少我现在还会想着:如果我姐姐不是那间装配厂的主管,我能这么轻易地做到出入自如吗?我想,应该不能,当今社会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我长得不高,别人问我多大的时候,我只好“欺骗”着他们,我说,我今年20了,哈,竟然没人相信,那刻我是自豪的,老是在傻笑。其实今年的夏天我妹妹高中毕业了,在厂里她比我还长一个月工龄,她那副老大姐的表情最让我看不惯,怎说我也是他的哥哥啊!
上班是简单的,每天都有着不同的工作,工作的过程我明白了什么叫资本家,什么叫工人。上班的时间就是8个小时,可我们能休息的时间有多少。一个小时?没有。半个小时?也没有。恐怕不是上厕所,我一天连休息超过5分钟的时间都没有。剩余价值是资本家追求的,这是我在厂里第一件学到的事,剩余价值来源的手段之一就是压榨工人。我姐自己说的,那厂每天都有人来有人走,热闹得像饭店。做了几天就走的人多不胜数,这样厂里又多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从厂服可见,厂子里是分等级的,我最喜欢的颜色制成的厂服是最高级的,可是我只能是个普通的蓝领,可是通过厂服与校服的比较,我明白什么叫真材实料。念了这么多年书倒还未穿过这么舒服的衣服。只一个字形容“爽”,每天下班后我就开始烦了,下班后就要等明天才能上班,晚上是我最郁闷的时候,宿舍里养着一大群闲人,一大群怎看都正常不来的闲人,晚上无休无止的乐符在耳边掠过,烦人的歌曲一遍又一遍地侵占我的耳朵,什么啊,我在学校学到的上课都能睡着的功力全没了,20多晚,几乎没晚安宁,但幸好我是个夜睡的人,所以这点点的困难是难不到我的。就是这样,在假期里我得到了质的飞跃,回到熟悉的校园我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啊,有人说我变了,变得好猖狂,我是承认的,人是该有那份自信的,理想在也不是嘴上说的,我必须从行动上实践我最最宏伟的理想。
记得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别离了我眷恋的家,那是我回家后最痛的感受,走的那天,天没有下雨,我的心却下起了雨。第一晚在外住宿,我认识了一个河北的朋友,没错,他是个外省人,和他交谈的时候,我明白到广东人中我的普通话还是不普通的,记得到我走的那天,他笑着告诉我,你的普通话还真不错。那时的我该是会脸红的吧,在学校的时候,我甚至连大声点说话的勇气也没有,就是因为我的普通话极度欠佳。
很清楚地记得上班的幸福时光,我在上班之前我通知了我在大学所有要好的同学,我趾高气扬地告诉他们,你们的亮哥回来后就是大款,你们等着吧,单单是为了这个承诺,我坚持了20多天,确实我也是挺自豪的,能够让自己活在一个资本家为追求最大利润而压榨工人的环境里。
上班的第一天,我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我是完完全全的忘了自己,从来我都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我妈说我乖,我爸说我傻,而我妹就老是说我笨。不难想像拥有这些特长的我如果投入到工作会是怎么的样子,我是个较内向的人,所以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特别是说一些带有社会特色的话语时,我能做的就是选择倾听,那天和我一起工作的是个小女孩,看样子就知不是本地人,她像是一根含羞草,泛红的脸看起来特像一个苹果;那天我就是和她默契地剪了8个小时隔膜,好不容易等到吃饭的时候,我想找我的妹妹,找我的主管姐姐,可是我不敢,资产阶级的等级制度还是比较森严的,我只好和我的河北的朋友一起吃饭,可是人家是上夜班的,因而我们还是有一段固定的时间差,就如我吃的是早饭,而他就是在吃早餐。
唉,好不容易等到放假,回到家里,我摇身一变成了资本家,家里我是个凯旋而归的将军,受尽人们的爱戴和祝福,我妈说我胖了,我认真地对她说,厂里的伙食比你做的菜还好啊!哈哈,我妈和我都笑了。我爸向来都是不怎么严肃的,有时他竟正经得一塌糊涂地对我说,你是成熟了不少,将来回到学校不要再玩啦,补考确实是件不怎么值得骄傲的事。我的心顿时酸了,爸是看过我的成绩了,我激动地看着他,爸是苍老了不少,我在遥远的地方能做的事就只能是给他们增添麻烦吗?
走了,当我坐在回校的乡车时,我就别了我大一的暑假,别了我长大的地方,那刻我还是笑着的,因为我已经不是毫无工作经验的人了,我在社会上做好了自己,我是不是太易满足啊!
关于青春的作文11
他的言语滴溅在小人物的身上,只需零星半点便足以肆意牵动对方的喜怒哀乐。蓦地,小人物的心中,一个情绪种子从天而降,绽放。所有的知觉都被牵扯入黑暗之中,小人物抬头迷茫地仰望着悬浮在头顶的那些浮木,触手可及。可全身好像脱力了似的,他任自沉沦在混沌中。这样,就听不到了吧。那人的语言,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之剩下回响在空洞中的隆隆声响。心突突直跳,一个声音猛地击撞在他的心房,“醒来!醒来!”
小人物醒了。
我的双眼恢复了清明,那个一直在我眼前晃荡的人影越来越清晰。是班主任啊!我凛然,立即正色,绝不想对方看出丝毫我走神的迹象。
班主任舔了舔嘴唇,继续教育着。看来没有注意,我心中大畅,一颗心却不自觉地又突突乱撞,真想把它打包扔进房间的小柜子里。怎么可以在这种办公室里静悄悄的时候,面对班主任三寸不烂之舌的时候,让这颗心肆意作乱,惹得我满脑子只剩下了那突突的重响。
“我说的这些,你听明白了吗?”就在我搅得满脑子七荤八素之际,班主任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我心中无措,表情却异样镇定地点点头。班主任对我的表现看来很满意,示意我继续回去上课后又慢悠悠地品起了桌上的名茶。我做贼心虚,落荒而逃,却在刚踏出办公室的那扇牢门的时候,耳边瞬间清净。
幻觉吧,幻觉。我这样想着,摇着头走过漆得苍白的长廊。
是一节体育课,期中考的繁重,让体育老师发愁,但仍不得不为不让学生太过劳累而减轻了运动项目,集体一片欢呼声。但欢愉是片刻的,接下来的,便是迎接期中考这大尊的降临。此时的校园,是寂静的,是压抑的。操场上空无一人,千篇一律“按人发卷”、“考试开始”、“考试结束”的机械声从广播器中传出,响彻整座校园。窗外,时不时传来几声犬吠,人心缭乱,恨不得那块砖头从窗口砸下去。再看讲台上的监考老师,津津有味地看着手机,让人牙痒痒。下面,却无人敢公然作弊,谁不知道这监考老师都是些十足的演技派,一边玩着手机一边鹰似的紧紧瞅着下面的学生。空旷的教室,一个细微的小动作就足以引起上面人的注意。
小人物在层层大浪中突进,一叶小舟被跌宕起伏的大浪席卷。小人物屹立不倒,身上却已湿漉漉的一片,那苍白的小脸浮肿了似的,小舟的支杆如抖糠筛。天放晴,黑雾却在转瞬间遮掩了整片天空。浓浓的黑暗,打上一层电闪雷鸣的粉底,无情地悬挂在头顶。浪平了,月明风清,小舟在无尽的黑暗中漂泊,小人物眺目。在远方,地平线呢?与海天交融,黑沉沉的一片,何时是终点,又有何小岛可存。小人物感受到阵阵的冰凉往身上涌,身体坠入黑洋,堕落。他屏住呼吸,极力睁开双眼,四肢乱蹬。眼前,是一团灰色的云,他疑心这是唯一的岸。冰凉的触感在他指尖划过,他小心翼翼的,不想打碎那唯一的希望。
抓住了!上了,上了!就差一点儿……小人物大喜过望,顷刻间满心的希望涌出,填充了整个心房,他却没有看见,那希望的背后,却有一道黑影噙着冷笑暗暗靠近。
班主任的那番鼓励,同学们的期望,我被迫站在高高的尖塔上,向下望去,遍地荆棘,纵横交错。我跳不下去,我的胸膛里的那颗心仍在突突直跳,它告诉我,这不会死。站在尖塔上,我的无力只会招惹闪电的狂击。挣扎着,我告诉自己,跳下去,那会划伤我的脸,割疼我的皮肤,这是遍体鳞伤的下场。从一开始,我不就努力向上爬,只求站在最高点吗?
没错,就算是与其坠入荆棘丛中,不如在尖塔上死守着我的痕迹,就算塔尖刺破了我不慎坚硬的双脚。至于风雨,我会小心。
此刻,心在突突地跳着,像是在反抗着我,想要跳出这个已经被雾霾充实的心房。脑海中,遥远的回忆在此刻化作卷轴缓缓打开。嘲讽,冷笑,鄙夷,不信任,一字一字地同心激打在胸膛上。
撑着!撑着!最后的一定是赢家!
啪!
小舟破碎,黑雾更重。那心房变得支离破碎,突突乱响,我的耳边只有这放大了数倍的声响。挫败与无力纠缠着攻袭了我的全部身心。身体在怒吼,在挣扎。
最后,最后还有希望!是的,那灰色的岸,小人物就快攀上那灰色的岸了!冰冷的触感流淌在心上,将横冲直撞的它渐渐冰冻。他看见了,他又看见了那个可恨的恶魔,恶魔身上浓郁的冰冷气息让小人物窒息,如履薄冰。
做个交易吧。恶魔说。
好。小人物听到自己这样回答。
恶魔不屑地对他笑,小人物第一次感觉有无数的秽物劈头盖脸的向他砸下,那颗心被毒蛇般的枷锁覆盖。失去了突突声,小人物惊奇地发现自己的生命似乎在不断地外泄,无力在他的身上蔓延。罪恶在书桌紧挨的夹缝间流走,紧抿着的双唇微颤着。
“你们在干什么?”沉稳有力且不容置疑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呆呆地抬头看监考老师,他的金边眼镜下那双眼睛让我胆颤。
“桌子里的是什么?”他问。
契约已断,你我再无关系。恶魔微笑着,那笑容在小人物的眼中是如此狰狞。
不要。小人物此时是如此的无力,他堕落了,他又回到了起点,荆棘刺破了他的身体,黑洋湮没了他的身影。痛苦注入万倍,他却再也没有勇气挽回。尖塔,成了刺入他心脏的那根尖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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