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2020-03-16 读书笔记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1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2

  今天,我读了一本荣获国际大奖的小说《屋顶上的小孩》。这本书讲了一个既有趣又伤感的故事。住在派蒂姨妈家的薇拉和她的小妹爬上了屋顶,但是此刻两个小孩的心情却很沉闷。自从薇拉最小的妹妹夭折后,他们全家就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小妹从此不再开口说话,家中一片混乱。热心的派蒂姨妈决定趁假期将薇拉和小妹接到自己家中住一段时间,但这两个女孩却与她格格不入,这使她非常气恼。好在有宽厚温和的霍伯姨丈巧妙地周旋在姨妈贺两个孩子之间,才使得火药味儿十足的紧张气氛得以缓解。最终,派蒂姨妈终于读懂了他们的心,她们也不怨恨自己的姨妈了,小妹也终于开口说话了。姐妹俩盼望回到妈妈的怀抱,而这一天已经到来。

  读了文章,我想起了巴金爷爷的一句名言:“世间再没有一件能够比母亲的爱更深的东西。”是啊,如果我们是一棵小树,那么母爱就是滋润我们的涓涓细流;如果我们是快乐的小鸟,那么母爱就是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如果我们是一朵朵娇嫩的花朵,那么母爱就是一位辛勤的园丁专心呵护我们的成长。《游子吟》中的“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不是被古今中外的游子深情吟诵吗?的确,我们应当用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母亲那犹如三月阳光的关爱。想起曾经对妈妈的管教出言顶撞,摆出那副烦得不行的态度,我十分内疚。看完这本书后,这本书就像一盏明灯再次给我这迷路的小船指明了航向,我再次体会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和不容易,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请你们相信,我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你们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3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KMT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KMT到伟人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4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5

  放寒假了,抱着一叠从学校图书馆借的书回到了家里,喜欢泡上一杯茶走进书中与人物对话。记忆中脑海里仍然浮现着《我和祖父的园子》中那个名叫萧红的小女孩的调皮可爱,一直想去认真地读读她写的那本《呼兰河传》,我也把这本书放在了最后的阅读中。带着这样一种美好的印象,深切的渴望,我在一个午后翻开了这本《呼兰河传》。

  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

  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这是在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它让我感慨:多么愚昧的人民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自己为了她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赔本的买卖。与其说团圆媳妇的死是被吓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的。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里,在这座城市里,在旧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一个团圆媳妇死去了,还有更多的像团圆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受着迫害!王大姑娘的死,胡家媳妇的死……在那个年代里,她们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加的睿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在童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春天,我们可以在三月春风的吹拂下去放风筝;夏天,我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去享受水的清凉;秋天,丰收的季节来到了,我们可以品尝美味的水果;冬天,我们可以和雪人去亲近,享受那晶莹的世界。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6

  我想我是幸运的,曾在两个迥乎不同的城市里生活。

  13年前。

  我初临这个世界,只知道我睁开眼的地方,叫做温州。于是乎,“温州”就这么没来由地与“家乡”二字划上了等号。然而,儿时记忆中的温州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雨中人,雨下溪,雨后景,通通不记得。

  3年后。

  当我开始记住身边事物时,我已然来到另一个城市——哈尔滨。哈尔滨有着冰天雪地的冬季,故而又被称之为“冰城”。曾经感到奇怪:为何冰城人从不感到寒冷?现在忆起,我想除了厚重的'服饰外,更因为冰城人火热的心。记忆中,这“似火的心”只体现在一个方面——喧杂。顺着人群,我一路小跑向江边,边跑边“咯咯”地笑着,调皮的身影在人群中若隐若现,很快也成了喧杂的一部分。夏季的江边。台阶之上,是东北爷们儿豪爽的笑声。一个个大得像桶一样的杯子中满满的都是酒。金黄色的液体在透明的杯中翻腾着,雪白的泡沫像杯中液体战斗后的残渣,正不要命似的欲溢出杯。可惜还未来得及叫嚣着涌出杯子,就被某汉一口气吞下肚。杯中酒已尽,人却犹意犹未尽地大叫一声:“爽!”随着便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大笑。台阶之下,夜晚仍波涛汹涌的是哈尔滨人的母亲河:松花江。江面上几乎漆黑一片,只有几只小小的渔灯,在江水中飘着,飘着,散发着微弱又持续的光。我这在东北的嚣杂里沉静,忽然有些莫名其妙地想起家乡。

  那个没有任何回忆,却仍能叫人心中无端升起思念的家乡。

  又8年。

  机场。回头看看这个我生活了8年的城市,心中有着隐隐地不舍。咬咬牙,过身来,看向目的地的方向,忽的在黑色的眸子里燃起的兴奋显得格外耀眼,只剩下一个念头:回去,我要回去。坐上回温州的飞机,到达的时候正是梅雨季,窗外淅淅沥沥地雨顺着机窗滑下,和记忆中的雨丝渐渐重合,终于在脑海中,在视野里形成了立体的印象。这是我的家乡。这个在雨中一点点淋湿的江南,这里是我的家乡。走过一条条老巷,有些茫然地和那些亲切的老人们一一问好,听着有些生涩的家乡话,却意外地能听懂不少。归属感更浓了。接着是2年平平静静的日子,我开始学着摘菜,做饭,打扫院子,偶尔累了,就抬头看看院外的山水,心情一下就好了不少。时不时地抱着一摞被子去院子里晒,总会听到邻家的阿姨惊讶的赞叹:“哎呀,真是长大了呢!”

  是呢,长大了。

  长大了是否意味着不能再任性地大叫,不能再随意地乱跑,是不是还要学很多在社会上混要明白的东西,是不是。院外山水仍是那样安静,我开始想念哈尔滨的喧杂,就像当时想念家乡一样。或许,我早已把哈尔滨也当做了自己的家乡。

  不过这个家乡只能在我的记忆中沉沦了。我会怀念那个喧闹的家乡,也怀念小时候随意妄为的自己。然后,在温州——真正意义的家乡继续生活下去。

  静悄悄地成长。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7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

  如果读完《活着》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嘿嘿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嘿嘿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写一本书的读书笔记8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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