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要娶亲,这条真理无人不晓。”
这是《傲慢与偏见》的开头,作者简·奥斯丁用这样一句话引出整个故事,让人在思考的时候不禁一笑。整部小说中,贝内特太太和其他的几位太太,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不停地把女儿们往内瑟菲尔德庄园里塞,闹出了许多笑话,却也在笑话之中,促成了两对好姻缘。
从整个故事来看,《傲慢与偏见》是一本关于灰姑娘嫁入豪门的小说:伊丽莎白不是全书中最美的,她的大姐比她更美;她的嫁妆也很是微薄,比不上宾利小姐的丰厚;她的家世更是卑微,没有爵位,比不上罗辛斯的安妮小姐。而达西先生呢,他是彭伯利的主人,每年收入过万,在摄政时代,这个身家大概可以排入全英国前十。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了,看上去像是灰姑娘的伟大胜利。
人们常常说,傲慢代表着达西先生,而偏见代表着伊丽莎白。达西先生因为长久以来接受的良好教育而对乡下舞会不屑一顾,而伊丽莎白则因为达西先生的言行举止,对他产生了偏见。在最后傲慢与偏见都在沟通之中消除之后,两人才走到了一起,达成了童话里完满的大结局。
然而,就我看来,傲慢与偏见,这两个问题,同时存在于两位主角身上。
首先是傲慢。Pride这个单词,在英文之中其实更接近于“自豪,骄傲”。两位主角都有着骄傲的资本。女主角伊丽莎白不是最美丽的,然而她是整部小说里最有灵气的。主角的父亲赞赏女儿是家里最聪明的,就连主角达西先生,在舞会上说了“叫我动不了心”的话之后,还是爱上了女主角那双灵动的眼睛。
聪明的女孩,拥有不坏的容貌,还有一双灵动的眼睛,可以想象,她在左邻右舍之间是非常有人缘的。十几年顺风顺水,让这个聪明漂亮的女孩有一股隐藏在心里的傲气。别看她和身份地位相貌都不如自己的夏洛特成为了至交好友,但她的内心其实一直觉得自己,她的姐姐,除去财产和陪嫁,在任何地方都不比伦敦那些小姐们差。
而达西先生呢,他的骄傲似乎很容易追本溯源:他有好家世,接受过好教育,在剑桥念过书,从小受到的都是贵族精英教育。祖上受过爵位,从收入上讲,达西先生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大富豪。这样一位有身价有地位的绅士,有什么理由不为自己骄傲呢?
于是,在内瑟菲尔德庄园舞会上的初次见面,成了一次年轻少女的自傲和贵族的骄傲之间的碰撞。
这场见面无疑是整部小说的重头戏之一。达西先生因为好友邀请来到了内瑟菲尔德庄园,参加舞会。在舞会上,达西先生厌恶整个舞会的庸俗、无趣——当然啦,这位在当时的英国排得上号的大富豪,在伦敦的交际季里,哪位太太的shalom,哪位伯爵的party没有参过呢?这场完全不知所谓的舞会,简直是在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舞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讨论的就是达西先生的高收入,原著里的贝内特太太是个大嗓门,以达西深入骨血的绅士风度,自然是对这种事情十分厌恶的。贝内特太太和贝内特家两位小女儿的.作风足以让达西对这一家人没有好感。所以在宾利出言邀请他和伊丽莎白跳一支舞的时候,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我想,在宾利出声邀请的那一刻,达西先生一定把伊丽莎白当成了往常他见过的那些庸俗,没有思想的小姐们——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娶亲,想必在伦敦,无数把自己的女儿们往达西先生的怀里送的太太们也是这样想的。再加上整个舞会在达西的眼里就像个闹剧,达西没有留情面,直接拒绝了在他看来只是浪费时间的一场舞。
而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卑微过。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整部小说中,伊丽莎白拥有着最闪亮最宝贵的灵魂。她聪明、自尊、自强、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积极向上,拥有一颗宝贵的心。
达西先生在两人素不相识、完全没有互相了解的情况下拒绝了伊丽莎白。这无疑是对伊丽莎白的偏见。两人拥有相似的骄傲,而无缘无故受到否认的伊丽莎白,自尊受到了挫伤。
此时偏见就形成了:达西先生认为伊丽莎白和她的家人,是庸俗的乡下人,没有教养,没有见识;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先生是有钱的贵族,目空一切,觉得地位就代表一切,无视一个人真正的内在。
如果缘分不够的话,同样傲慢又有了偏见的两个人,或许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然而作者却在这场舞会上埋上了一笔伏笔,那就是伊丽莎白回望了达西先生一眼。
这一眼能碰撞出多少火花呀!利兹的灵气,利兹的所有美都集中在她的眼睛里了,而这一眼,含着一位高贵的女士的自尊与骄傲,还有一些调皮的讥诮。这一眼虽然没有让达西先生当即改变自己的想法,但是他却记住了这一眼。
在伊丽莎白看来,达西先生只是一个骄傲的贵族,一位在背后说女士坏话的伪绅士。而达西先生呢,他觉着伊丽莎白像她的家人一样庸俗不堪,可是这位年轻女士灵动的一个眼神却又显示着她的不俗,她的自尊她的美。达西先生发现自己之前下的结论好像出了点差错。他开始不断地打量伊丽莎白。只为了找出一些佐证来证明她同他之前说的一样,不值得与他共舞。
然而伊丽莎白并不是达西先生想象的那样庸俗不堪。正如原文里所说:“虽然他眼光犀利,挑出了不止一处缺陷,说伊丽莎白体形有失匀称,却也只好承认,她的身材苗条、中看。一方面达西断言伊丽莎白的举止不是时髦女郎的举止,另一方面又感到她的确洒脱自如。”
简·奥斯丁给《傲慢与偏见》一开始取的名字叫《初次的印象》。两人因为各有各的骄傲,或者说傲慢,留下了偏见。即使达西先生的偏见改变了一点儿,他开始承认伊丽莎白的有点,但是,直到达西告白求婚时,他还觉得伊丽莎白和他平常见过的女孩一样,赶着想嫁给他;而伊丽莎白的偏见则严重的多了,由于偏见,她甚至怀疑起达西先生的人格,错误地信任了威克姆,将谎言当作真相。这偏见造成了两位主角之间的沟通被阻塞,最后导致了达西先生求婚的失败。
然而沟通的阻塞并不阻碍达西了解伊丽莎白的人格。达西先生被那双灵动的眼睛蛊惑住了:从那双眼睛里他感受到了一个生长在南方阳光明媚的山村的女孩的活力,这是总是在伦敦那个阴雨绵绵,潮湿寒冷的地方感觉不到的。他没有在这个女孩身上看到因为财产和家世产生的敬畏,他能看见的是一个健康阳光的女孩,爱护姐妹,进退有度,才思敏捷,大方诚实……
在达西先生严肃的家教下,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明媚灵动就像阳光的女子。伊丽莎白的优点不会因为糟糕的家世,糟糕的家人而被掩盖,它们只会在糟粕中更加闪闪发光。
在达西先生意识到之后,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感,向伊丽莎白告白,却得到了残酷的拒绝。两个人的骄傲再一次的碰撞了,达西自认为没人会拒绝他,但是伊丽莎白用最严厉的言辞拒绝了他,对于达西先生的爱慕,没有丝毫的感谢,并且质疑起达西先生为人是否正派。而伊丽莎白呢?在达西先生的告白中,她被狠狠地羞辱了。家人的不知礼节,进退失宜像是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一位少女的脸上。
两人的骄傲都在这场求婚中弯折了:达西自认为不会有人拒绝他,结果被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自认为受过良好的教养,却被求婚对象指责到“如果你更有礼貌些”,这无疑是对他的最大讽刺;而伊丽莎白在看过达西先生的信之后,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判断力和眼光完全不准,她用来自傲的资本其实不值一钱。她开始觉得羞愧,狠狠大哭了一场。
至此,两人的骄傲都受到了挫折,而偏见终于开始消失。在伊丽莎白到达彭伯利之前,两人都沉淀下了自己的心情,达西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伊丽莎白开始正视达西。两人纠正了偏见,而正如伊丽莎白后来所说,他们的性格是如此互补,看待事物的眼光也是很相似。这两人理所应当地坠入了爱河。
纵观全书,一共或详或略地提及了五门婚事,其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故事无疑是主线。整个故事带着英式的幽默,结构精细,一波三折,节奏明快。故事整体带着英国南部明媚阳光的味道,在最美好的地方戛然而止。
简·奥斯丁的生花妙笔让整个故事就像一只放在桌上的三寸象牙雕,局面不大,却精细可爱,故事一波三折,每一个单词都细细雕琢,每一句话放的恰到好处,每一个情节都发生的正是时候。达西和伊丽莎白之间的种种微妙,更是让人爱的手不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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